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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先秦时期的音乐

关于远古时代的乐舞,《吕氏春秋・古乐篇》曾有三人执牛尾,投足而 歌的想象,虽然不可尽信,但对古人这种纯朴的歌舞方式的想象还是有一定 道理的。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墓地出土的舞蹈纹陶盆,内壁画着三组舞人形 象,每组五人,手拉着手化装跳舞,动作整齐协调,似乎在边舞边唱,反映 出新石器时代人们文化生活的片断。甘肃玉门火烧沟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晚期 陶埙,有一吹孔、两按音孔,可发四个乐音,构成四声音阶。山东潍坊市姚 官庄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陶埙,有一吹孔、一按音孔,可发小三度音程的 两个乐音。确定的夏代音乐史料还没有发现。商代的音乐文化已经发展到相 当高的水平,当时的乐器虽然现在发现的还不多,但有些已反映出重要的史 料价值。如河南辉县琉璃阁殷墓出土的陶埙,有五按音孔,可发八个连续半 音。( 1) 上述各类陶埙由于是烧制器物,所以能在地下保存下来,但它们不能 全面地也不可能准确地反映当时乐律发展的水平。现在根据它们所显示的数 据,只能看出一个乐律发展的轮廓。这个轮廓却足以说明我国古代乐律发展 的轨迹。此外,还有出土的鼓、钟、磬、编钟、编磬、铙、铃等,说明乐器 也相当丰富。

商代的甲骨文中有不少乐器名,不仅种类多,而且字形也表现出乐器已 经达到相当复杂的程度。这都是音乐文化发展的标志。如:

龠(籥)■ ■ ■ (乐)■ ■

它们都反映了乐器的形状。郭沫若认为“ ‘ 龠’ 象编管之形,从■ ,示管头 之空。” ( 2)“ ■ ” 象木板上张着丝弦,有的学者认为它原来就是一种弦乐器,

可以解释为象形字。木板上张着丝弦,必须有共鸣器,才能发出音响。上举 甲骨文第 4 字的底部就象共鸣器,同时也是底座。这种乐器可能是古琴的原 型。湖北随县曾侯乙墓以及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古琴,琴面的背部有槽,

和另一块有槽的底板相合后,才能构成中空的共鸣器,这大概是商代以来的 遗制。当时因受工艺水平的限制,还不能做成固定的中间空间较大的共鸣器。

商代的这些乐器,论性能,都远远超过能发八个连续半音的陶埙,因此,可 以推测,商代后期人们大概已经掌握了十二律的乐律知识。

历史进入西周以后,音乐有很大的发展。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 经》,所收作品上起西周初年(前 11 世纪)或更早的周族活动时期,下至编 辑成书的春秋中期(前 6 世纪),前后经历约五百年。保存到现代的作品有 305 篇,分为《风》、《雅》、《颂》三大类:( 1) 《风》是各地的民歌。( 2)

《雅》又分为《大雅》和《小雅》,前者为贵族乐歌;后者多半为贵族乐歌,

也有一部分民歌。( 3) 《颂》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周颂》

出于周王室,《鲁颂》出于鲁国公室,《商颂》出于商族后裔宋国公室,都 是统治者祭祀祖先的乐歌。《诗经》产生的地区,主要在黄河中、下游,也 有出自江汉流域的。

《诗经》各篇的曲式,经杨荫浏分析归纳,可以分为十种:( 1) 一个曲调 重复;( 2) 一个曲调的后面用副歌,重复;( 3) 一个曲调的前面用副歌,重复;

( 4) 一个曲调重复,最后一章“ 换头” ;( 5) 一个曲调重复,前面有引子;( 6)

一个曲调重复,后面有尾声;( 7) 两个曲调各自重复,联成一个歌曲;( 8) 两 个曲调交替运用,联成一个歌曲;( 9) 两个曲调不规则地重复,联成一个歌曲;

( 10) 一个曲调重复,前有引子,后有尾声。( 3) 这样分析,可以说明《诗经》

中丰富的曲式。

《诗经》中保存着不少具有唱和形式的作品。这种唱和形式即歌词的领 起部分与应和部分互相结合的形式,《诗经》中有不少作品都可以用这种方 式加以分析。唱和形式可以分为三类:( 1) 对唱——两方交替歌唱,或采取问 答方式,或采取接续方式。领起部分如在全篇之前,即变为引子。( 2) 帮腔—

—是紧接每句、每章或全篇歌词而出现的应和部分,一般采用“ 一唱众和”

的方式。全篇以后的帮腔,有的就发展成尾声。( 3) 重唱——依照别人所唱的 全篇歌词重唱,歌词或相同或不同。《诗经》中篇名不同而章句结构全同的 诗,有的可能属于同一曲调,如《商颂》的《那》篇和《烈祖》篇。

《诗经》中还保存了古代著名乐舞《大武》和《大濩》的歌词。《大武》

是歌颂周武王伐纣灭商故事的乐舞。舞蹈分为六成(段),各段表现了不同 的情节。歌词经学者考证,认为都散见于《周颂》中,虽然对歌词配合的段 数问题,见解仍有分歧,但对其中五篇歌词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六段的情 节不同,而已考定的五篇歌词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同,这就可以推断这六段的 曲式和舞蹈也不相同。它们所组成的《大武》是一首相当复杂的大曲。

《大濩》是歌颂商汤的乐舞。学者曾指出《商颂・那》篇即《大濩》的 歌词。《商颂》是春秋时代宋国公室祭祖的乐歌,其中可能有商族世代相传 的祭祖乐歌的一些片断。《那》在《诗经》中不分章,现在我把它分为五章,

每章四句,最后剩余两句:“ 顾予烝尝,汤孙之将。” 这两句也许是朗诵的 祝语。本诗第五章是“ 乱” ——乐曲的高潮部分。诗中描写的《万舞》应指

《大濩》,虽然不如《大武》那样具有故事情节,但也力图表现商汤的功德。

《商颂・烈祖》篇也是歌颂商汤的,旧本都把它定为一章,现在我把它分为 五章,每章四句,最后也剩余两句:“ 顾予烝尝,汤孙之将。” 结构和《那》

完全相同。那么,如果《那》是配合《大濩》的歌词,《烈祖》也应当是《大 濩》的歌词。

古代比较长的乐曲中,往往有用多种乐器合奏的“ 乱” 段,一般安排在 乐曲的末尾。《诗经》中还保留着乱段的痕迹。据记载,《周南・关雎》、

《大武》、《商颂・那》都有乱段。如上所述,《那》有乱,那么,《烈祖》

也应有乱。《诗经》不仅反映了当时的文学成就,也反映了当时的音乐成就。

十二律的名称是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现在还难以确定。《国语・周语》

记载,周景王的乐师伶州鸠在回答他的询问时曾说到,十二律的名称是黄钟、

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无射,(yǐ )、应钟;

关于五声,提到宫、角、羽,指出“ 大不逾宫、细不过羽” ,虽然没有提商、

徵(Zhǐ ),也表示出五声的体系已经成立了。这些名称是在长期音乐实践中 形成的,当远在周景王(前 544——前 520 年在位)之前。后来也出现了加 上“ 二变” 的七声音阶——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但在中原音 乐中,五声体系一直占有主导地位。十二律是绝对音高,五声是比较音高。

古人最初用竹管定律,先定出一个基本音高,即律管的基本长度,又往

往以黄钟为基本律,其长度定为 9 寸;然后由黄钟开始,递次用 2/3(三

春秋战国时期有不少思想家阐述了对音乐美学问题的见解,其中对后世 影响最大的是孔子和荀子。孔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有音乐实践经验和音乐 修养。他整理过《诗经》,使“ 《雅》《颂》各得其所” ,整理的重点在音 乐方面。孔子关于音乐的言论虽然是片断的,但已表明了他的基本观点。他 认为礼和乐都是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二者相辅相成。音乐能起感化作用,

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因此,就乐舞形式的“ 美” 和内容的“ 善” 比较而言,

他更强调“ 善” 。孔子说“ 郑声淫” (淫—过分),又说“ 恶郑声之乱雅乐” , 这是指郑国民间音乐说的,认为它放任而不合礼所要求的中和的准则。但孔 子并不反对一切民间音乐,他说“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曾加以 肯定。对于相传是虞舜的乐舞《韶》,孔子多次赞扬,认为“ 尽美矣,又尽 善也” ,已达到最高的境界,所以他在齐国听到《韶》乐,竟然陶醉 3 月而 不知肉是什么滋味。在孔子看来,对待乐和对待礼是一样的,阶级差别是不 能超越的。鲁国大夫季氏使用了天子的“ 八佾” 舞(64 人),孔子就表示:

“ 是可忍,孰不可忍?” 季氏能忍心做出这种事来,还有什么别的事情不能 忍心去做的呢?孔子把乐看得和礼一样严肃。

荀子(?—前 238 年)或荀子学派的音乐思想,集中保存在《荀子・乐 论》篇中,但文义多有重复,可见非出于一人之手。也可能是荀子在不同时 间所讲述,经各弟子记录,最后辑入此篇,其中可能已有弟子引申发挥的地 方。《乐论》采用了和墨子辩论的形式。它继承了孔子的若干论点,经过发 展改造而形成法家的音乐理论。荀子认为人们需要音乐,这是“ 人情所不免”

的,但为了防止音乐陷入邪乱,必须“ 制《雅》、《颂》之声以道(导)之” ,

“ 感动人之善心,使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 他反对的“ 淫声” 、“ 夷俗邪 音” 和“ 郑卫之音” ,实即泛指民间音乐。他要求音乐“ 可以善民心,其感 人深” ,“ 移风易俗,天下皆宁。” 把音乐的社会功能提高到政治功能。他 又说:“ 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

敌国不敢婴(撄—侵)。” 还说:“ 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

征诛揖让,其义一也。” 比孔子又进了一步,荀子把礼、乐都作为专政的工 具,显示出法家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