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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軍眷村改建(1978-1996)

第五章 臺北市軍眷村之改建

第三節 臺北市軍眷村改建情況

一、 第一階段軍眷村改建(1978-1996)

一、第一階段軍眷村改建(1978-1996)

1977 年 11 月,國防部獲蔣經國核示,以「與地方政府合建國宅」方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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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而言,老舊軍眷村對都市發展負面影響之問題,有待迫切執行整頓。臺北市政 府也希望,能同時將軍眷村改建與都市計畫一併進行。

臺北市在此時期的軍眷村改建,改建運作模式主要為與地方政府合建國宅、

軍方新建或自辦重建、婦聯會改建職務眷舍、其他因素就地整建等方式。其中,

合建國宅模式最多,幾乎每年度皆選擇數處軍眷村辦理。與臺北市政府合建國 宅,就市政府整體規劃未來都市發展立場而言,其重視的是日後國宅建成地點在 整個都市的位置性,而非現有老舊眷村地點所反映的軍事單位眷舍位置性。此時 期所辦理的軍眷村改建實屬實驗性質「試辦」,一處老舊軍眷村是否推動合建國 宅,有時軍方的意向考量到自有土地其他用途,未必與市政府規劃一致,故並未 能以全市為範圍進行跨區的遷建整合,而是以原有軍眷村位址為改建基地,進行 小區域的改建與遷建。

(一) 新建或改建為國宅

航建三村是此時期臺北市首處進行改建為國宅的老舊軍眷村。航建三村位於 臺北市東南六張犁丘陵區山麓,早已被劃入重劃區,因經費與土地權管理問題,

至1979 年 8 月始動工。原眷戶 25 戶,土地面積 0.2521 公頃,改建成 100 戶國 民住宅,該年年底落成,名為「航建新城國宅」。軍方計分回50 戶。總地價款計 44,248,220 元,其中 70%價款,計 30,973,754 元用於補助原 25 戶的原住戶購買 改建後住宅,平均每戶獲得補助 1,238,950 元。49航建新城除了以基地原有航建 三村改建外,也納入萬華南機場航建二村一併整建。首座合作改建案,成為日後 合作改建之範例。

臺北市政府與軍方合作改建航建三村,是以遷村合併改建模式。選定一處範 圍較大的國宅興建基地,或是將軍眷村改建國宅基地規劃併入其他軍眷村,落成 後將多個軍眷村遷建於該國宅社區,解決部分小規模老舊軍眷村土地容積率問 題。除了遷村合併改建國宅外,也有以軍眷村原有土地,做為國宅改建基地,就 地改建為國宅,原村原地改建模式。

臺北市軍眷村在此階段原村原地改建國宅之情形,詳見表 5-2,總計有 43 處。就地改建後的國宅戶數不一,考量到軍眷村原有土地面積,土地週遭容積率 問題,因此有部分軍眷村改建為國宅之後,相較於改建前軍眷村戶數,國宅戶數 並未明顯增加。但多數軍眷村改建為國宅後,因屬於和地方政府合建國宅,總戶 數遠較原有軍眷村戶數多,甚至有部分軍眷村居民遷購他處國宅,如龍華一村與 四四東村。此外,改建後的國宅總戶數,反映區域開發與人口增加,如都會化的

49 李如南,《臺灣地區軍眷村更新配合都市發展之研究》,頁 24。

北:內政部營建署,2004),頁 35-41;郭冠麟,《從竹籬笆到高樓大 廈的故事:國軍眷村發展史》,頁387-434;國科會數位典藏臺灣眷村 GIS on-line http://www.twgisonline.com/index.php 2011/5/22。

在仍屬試辦性質的舊制軍眷村改建時期,部分軍眷村土地問題複雜,或是眷 戶規模較少,一村一村推動軍眷村改建,整體的軍眷村改建進度較為曠日費時。

以遷村合併改建方式,較能有效率,且整合改建效益,也能兼顧都市的發展規劃。

頁 387-434;國科會數位典藏臺灣眷村 GIS on-line http://www.twgis

online.com/index.php 2011/5/22。

軍眷村遷村與合併改建,以地域上就近合併為考量,非就軍種單位所列管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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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軍方新建或自辦重建

此階段有部分軍眷村屬於軍方自行改建,甚至新建軍眷村,主要由軍眷住宅 合作社所辦理,有部份是由軍事最高部門國防部直屬局處單位總務局來辦理。軍 方自建或新建國宅新城,基地選擇仍以原有軍眷村位址為主,或是土地權屬於軍 方各單位之土地,受限於經費來源由合作社所集建的,所建成的國宅規模有限,

未能如省市政府所合建般大規模國宅。

由軍眷住宅合作社所辦理興建的國宅新城,包括信義新城、和平新城、安東 新城、忠義新城、蘭雅新城、精忠新城。忠義新城(1982 年改建)、蘭雅新城(1992 年改建)為軍情局之軍眷村所改建,由軍方自行改建,改建後並無釋出國宅空間 讓平民入住問題,較能維持情報局人員社區之單純性與封閉性。安東新城 1981 年,由合作社集建為7 樓國宅。和平新村、信義新村屬於原地原戶改建。總務局 則本身司職國防部中樞單位相關營建事務,也經手單位列管軍眷村改建,如寧安 新城國宅興建、中崙新村原地改建中崙新城、愛國新村改建為國宅、自立新村就 地改建為自立新城等。

(三) 婦聯會改建職務官舍

婦聯會募款捐建軍眷村,共辦理 10 期,相關募款活動至 1968 年止。1975 年第11 期之後,以興建國軍職務官舍為主,尤其之後到配合老舊軍眷村改建,

所新建的更是以職務宿舍為主,一直到1992 年停止捐建。臺北市為高層單位所 在地,職務宿舍需求較大,1971 年有婦聯會所捐建軍眷村,分別為慈安二村、

慈安新村、慈光五村,後來皆列入後備司令部列管。

臺北市內屬於婦聯會所捐建的職務官舍,主要分被給較具專業任務性軍種單 位,如空軍、聯勤、憲兵等。屬於空軍的職務官舍有慈恩四村與慈恩七村,慈恩 四村1977 年興建,為空軍特定職務官舍;慈恩七村 1978 年興建,為空軍建一般 職務官舍。皆位在松山空軍基地附近。聯勤職務官舍則有慈仁三村、慈仁八村。

慈仁三村1982 年婦聯會興建一般職務官舍,位在聯勤單位集中的南港;慈仁八 村是更晚期才興建,以二○六廠(四四廠改制)廠址興建。慈平新村 1976 年落成,

由憲兵司令部發函借用。

(四) 其他因素就地整建

臺北市六張麟光新村,因土地所有權屬於私人,由地主捐出部分土地,提供 眷戶與建設公司合建住宅,安置原住戶40 戶,其餘土地騰空環給地主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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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年改建為 9 樓麟光新城。50建國新村亦採由地主捐贈25%土地委請國宅處合 建國宅,惟因眷戶負擔過重,最後遷居大安新城,建國新村原址最後也改建為辦 公大樓,而非國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