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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形式與影響

第二章 緣「訂」~進入一個單親原住民女孩生活前

第二節 管教議題

三、 管教形式與影響

照顧者在家中是孩子的重要他人,其也是在社會化歷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 個要角。我們知道,家庭就像是小型的社會一樣,照顧者的一言一行,都是這麼 深深的影響著學童之認知及行為表現,就如陳秀蓉(1986)所述:「照顧者要如何 管教兒童,如何教養兒童,就是影響兒童的重要因素」。因為照顧者對於孩童來 說,是影響最深,及最重要的角色。所以可知教養者之管教方式、教養的想法和 認知意念,對兒童的影響是多麼的深遠。教養者要如何在孩子邁向社會化的過程

中,給予適合的及適當的教養及管教方式,相對的也更加重要。教養方式,為照 顧者其所持的信念和價值而形成的方法。在國內外父母管教方式的分類上呈現多 元化的態式,如 1977 年 LeMastgers 於曾經提出:殉道型、夥伴型、警察型、教師 型及教練型等,五種的教養類型 (引自李紹嶸、蔡文輝 1984:245-249) 。其各類 型之特徵如下:

殉道型父母,習慣性的服侍子女,願為子女做任何事情。夥伴型父母,他們 採用放任主義(laissez-faire)的政策,讓孩子在些微的或完全無指導下設定自己的目 標、規則及限制。警察型父母,恰好和夥伴型相反,其要求子女隨時隨地都得遵 守規則,即使一點點的小錯誤也遭到懲罰,他們採較獨裁式的管教(autocratic discipline)。而教師型父母,視子女為極具彈性、幾乎沒有發展極限的有機體。最 後教練型父母,其鼓勵子女努力、練習,以發展其才能,因其必須要有足夠的知 識及能力,戰勝挑戰,並且讓其了解他們不替其他人上場,及教練可以讓不合的 隊友離隊和自己也能辭職。

國 內 學 者 蔡 文 輝 (1987) 也 提 出 管 束 型 (estrictive school) 及 放 縱 型 (permissive shcool)論點兩類型。管束型的父母堅信著,必須以專橫嚴格的體罰為管教方式,

才會有好的管教結果,這種父母常認為:「子女之不教為父母之過」,所以子女 若不教則會不成器。而另一種為放縱型父母,此之形態之父母,認為孩子有自己 的尊嚴和獨特人格,必須受到尊重。因此愛、諒解、自由、及滿足孩子的身心需 要,就成為放縱型管教方式的基本原則。當孩子做錯事時,不但不打不罵還能像 朋友一樣的,好好的跟孩子溝通、講道理,彼此尊重,雖然一切看似美好,但父 母的放縱卻易形成過分的溺愛,反而會讓孩子更難管教。另外邱連煌(1998:35-36) 亦提出了「愛限兼施的權威型」、「有限無愛的獨裁型」、「有愛無限的放縱型」

三種管教類型。由此可見,由於每位學者因基本論述不同和不同的研究方法及研 究內容的不同,所以對於管教議題之分類產生了一些差異存在(王珮玲 1994:

317-342)

另外在探討父母管教方式,有更多的研究者如:王鍾和(1995)、彭偉峰(2004:

16-18)、劉寶(2003:14) 、李蕙美(1992)、林淑華(1997:16-20)等,將管教的類型

整理歸納成單向度管教方式(single-dimension)、雙向度管教方式(two-dimension)與 多向度管教方式(multi-dimension)等三層面來分類探討。

單向度之父母管教方式,照其意來說,為分屬某特定一類的管教方式,是一 種由上而下、較少互動的方式,如:Elder(1962)認為父母管教方式的單一向度為 父母的支配性,並依此將父母管教方式分為專制、威權、民主、平等、溺愛、放 任、忽視七種類型(引自劉寶 2003:14);另外如 Hurlock 也將父母管教類型,依 單向度之管教方式分成過份保護、拒絕、偏寵、支配、過分放任、接納、屈從、

期待等八項方式(引自林淑華 1997:17),由此可見其分類劃分方式雖並不一致;

但教養方式卻是採「截然劃分」的形態。

於雙向度的教養方式方面,如 Williams(1958)曾研究 9 至 13 歲的 100 位兒童,

將兒童所知覺到父母管教方式分為「關懷」和「權威」兩個層面,並依兩層面的 高低而區分成四種類型:「高關懷-高權威」、「高關懷-低權威」、「低關懷-高 權威」、「低關懷-低權威」四類(林淑華 1997:18;徐麗湘 1994);還有 Maccoby 與 Martin(1983)以「回應」(responsiveness)與「要求」 (demanding)當作是父母管教 方式的兩個向度,並以這兩個向度的高低組成四種父母的管教類型,分別是決定 常以父母為中心,且對子女有較多的要求及控制,和極端重視權威的「獨裁專制 型」 (theauthoritarian-autocratic pattern)、對孩子的行為較較少的控制,並給予孩子 完全的自主與自由的「放任溺愛型」(the indulgent-permissivepattern)、和能對於子 女的行為給予較多要求,監控與反應的「開明專制型」 (the authoritative-reciprocal pattern) 及 對 孩 子 較 少 情 感 的 涉 入 , 甚 至 不 關 心 子 女 表 現 的 「 忽 視 冷 漠 型 」 (indifferent-uninvolved pattern)四種,其共同特徵有分類較有傾向一方較明顯,另一 方較不明顯的傾向。

最後為多向度管教方式。如 Becker(1964)提出的三向度分類法,包括「限制與 溺愛」 (restrictiveness-permissiveness)、「溫暖與敵意」 (warmth-hostility)及「焦慮 情緒的涉入與冷靜的分離」 (anxious emotional involvement-calm detachment),其又 依 各 層 面 的 高 低 而 交 織 成 的 二 度 空 間 , 共 八 種 父 母 教 養 態 度 包 括 民 主 (democratic)、神經質的焦慮(anxious neurotic)、忽視(neglectful)、縱容(indulgent)、嚴

格控制(rigid controlling)、權威(authoritative)、有效組織(organized effective)及過度保 護(overprotective)等八種類型(林淑華 1997:18-19;張高賓 1998:24-26,2001:

465-504;黃玉臻 1997)。另外 Frankie(1967)研究父母管教方式對子女模仿行為的影 響,亦將管教方式分為「溫暖」、「支配」、「衝突」等三個層面(引自劉寶 2003:

16)。

國內學者吳美玲(2000)提到,管教行為乃是「一連串親子的互動行為」,所 以應隨著子女的成長及所面臨的情形而有不斷的變化。所以不論家庭型態為何,

若只就單一向度來描述或進行父母管教似乎難有一些不客觀和難有其成效,當然 亦不符合實際情況。但倘若以多向度的父母管教方式來著眼,其雖然分類較為完 整較詳細,又顯得龐雜與繁瑣。所以劉寶(2003:16)提出了,「只有雙向度的分類 是較為適當」的論點。

綜上所述,本研究以上述雙向度管教模式為本,以「期望」與「控制」將母 親管教方式大致區分為「期望關懷取向」管教方式、「專制權威取向」管教方式 及「放任無律取向」管教方式三種。於期望關懷取向層面,是重視母給予孩子的 關心、愛意、期望、溫暖情緒、認同支持之行為意念,是重期望而少控制的行為;

專制權威取向意指:母基於個人觀念、舊有經驗、情緒不定及某種理由,強制要 求孩子要完全聽從自己的意見,而達到自己理想行為之規範之行為和意念,是一 種重期望亦重控制的行為:而最後一個放任無律取向是指,能給予孩子完全的自 由,並對孩子有較少的控制行為及期望行為。

在管教議題中,父母管教態度的分類,依研究者之研究目的和發現有著不同 的分類和分法。於家庭類型之於管教方面,大多之學者還是都以雙親家庭為研究 對象來從事研究,對單親家庭或原住民家庭,甚至單親原住民家庭之父母管教態 度少有著墨。那有別於雙親家庭的單親家庭及原住民家庭,其教養管教類型是如 何分類?又有什麼不一樣呢?以下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