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台初期,為了有效的改善衛生環境,殖民政府先行實施了公醫的配置,其 目的在於消彌傳統醫學對當地居民的影響力。於是殖民政府在明治 29 年(1896)
實施了「臺灣公醫規則」,積極的派遣具有醫師身份的醫療人員至各地進行執業
31。做為台灣特有醫療制度的公醫除了在各從事醫事活動之外,還必須將該地的 衛生情況回報給地方長官,以作為公共衛生行政推動的依據。可惜政策的落實不 夠確實、成效不彰,加上渡台醫師程度參差不齊32,故於明治 31 年(1898)發 布「公醫候補生規則33」,所有合格者一律須習得總督府醫學校法定的地方風土 病以及本島語(即台灣本土語言)。法令一頒布,確實為當時有意從事公醫的人 員帶了不小的影響(可參照表五),公醫人數在兩年之內持續呈現減少狀態。嗣 後,殖民政府培養的本地醫學人材相繼投入醫療事務的行列,公醫數亦相對的保 持了穩健的幅度。然而,自明治 31 年(1908)起,公醫的薪資從原本由國庫的 支出,轉稼由地方費用支付34,故公醫人數才於隔年(1909)後有明顯的下降。
又大正 9 年(1920)進行了地方制度改革的關係,總督府廢除了實施約二十 年的公醫候補生規則、公醫服務規程等,公醫的配置、任命等事項交由各地知事 以及廳長管理,公醫的補助津貼亦交由各地方機關自行締定35。幾經官制的大幅 改革之下,政策的不明確實為公醫從業人員帶來些許的衝擊,但影響層面並未擴 大,次年之後的公醫數便開始持續正成長。然而,這群由政府指派的公醫大多還 是以都會區服務為主,偏遠地區的鄉鎮亦處於醫療資源短缺的現象36。
31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台湾の衛生》,昭和 14 年(1939),P.58。
32 小田俊郎著、洪有錫譯,《台灣醫學五十年》,1995,前衛出版,P.50。
33 府令第 48 號,限定其候補資格為日本國內持有開業同等資格者,亦或依據台灣醫業規則而持 有資格者才可申請。《台湾総督府府報》明治 31 年(1898)。
34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台湾の衛生》,昭和 14 年(1939),P.59。
35 同上,P.59。
36 昭和 10 年(1935),於行政區內服務的公醫約占全部的 66%。小田俊郎著、洪有錫譯,《台灣 醫學五十年》,1995,前衛出版,P.50。
表五:1897‐1938 年公醫暨醫師、醫生數
年度 公醫數 公醫增加率(%) 醫生 醫師37 醫師增加率(%)
1897 165 - 0 0 -
1898 138 ‐16% 0 0 0%
1899 136 ‐1% 0 0 0%
1900 155 14% 0 0 0%
1901 157 1% 1928 0 0%
1902 177 13% 1903 0 0%
1903 167 ‐6% 1853 0 0%
1904 180 8% 1742 0 0%
1905 188 4% 1671 0 0%
1906 225 20% 1506 0 0%
1907 256 14% 1458 0 0%
1908 298 16% 1418 0 0%
1909 77 ‐74% 1314 278 278%
1910 80 4% 1266 303 9%
1911 84 5% 1223 305 1%
1912 85 1% 1161 340 11%
1913 89 5% 1100 369 9%
1914 92 3% 1041 418 13%
1915 94 2% 977 581 39%
1916 105 12% 927 478 ‐18%
1917 103 ‐2% 887 507 6%
1918 105 2% 830 562 11%
1919 104 ‐1% 786 617 10%
1920 99 ‐5% 732 664 8%
1921 101 2% 674 715 8%
1922 123 22% 632 698 ‐2%
1923 132 7% 583 750 7%
37 包含任職於官立醫院、公立醫院、政府機關以及私人開業的醫師。
1924 162 23% 558 765 2%
1925 169 4% 522 803 5%
1926 187 11% 486 832 4%
1927 188 1% 456 924 11%
1928 192 2% 422 915 ‐1%
1929 209 9% 384 976 7%
1930 209 0% 354 1063 9%
1931 225 8% 325 1097 3%
1932 233 4% 305 1170 7%
1933 241 3% 281 1225 5%
1934 249 3% 256 1300 6%
1935 248 0% 233 1193 ‐8%
1936 261 5% 204 1556 30%
1937 272 4% 181 1573 1%
1938 272 0% 163 1707 9%
資料來源:《台湾の衛生》昭和 14 年(1939),臺灣總督府警務局,附錄 P1‐2。
殖民政府將領台之前從事醫療事務的漢方醫(即中醫)以及跟隨宣教師學習 西方醫學的醫務人員歸類為「醫生」38。之所以會強調這群「非本科系」出身的 從業人員為醫生而非醫師,不僅表現了殖民政府對殖民地的優越心態,更是可以 解讀為殖民政府對於本國醫學現代化的強烈自信。不過基於日治初期醫療人員面 臨嚴重缺乏的窘境,故早期尚未對這類「醫生」進行嚴格的管控39,在相關人員 的統計方面才會未有明確的數據出現,但根據文獻40的記載,當時約有二千多名 醫生。明治 34 年(1901)頒布「臺灣醫生免許規則41」,開始對醫生進行規範,
一方面是為了宣示殖民政府對醫療人員培育的正統性,另一方面亦可經由限制這 些知識份子的成長,降低他們對當地人的影響。醫生免許資格認定的法令,不僅
38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台湾の衛生》,昭和 14 年(1939),P.63。
39 同上,P.63。
40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台湾衛生行政法要論》,昭和 3 年(1928),無名會出版,
P.128。
41 府令第四十七號,依照醫生免許第一條以及第二條規定,凡符合(1)成年以上的本島人(台 灣人)、(2)領台前即具有醫療經驗、(3)擁有地方政府相關頒發之醫生免許証、(4)須於公醫 的監督之下才可進行醫療行為、(4)業務的取締由各地方政府規定等條件方可申請。臺灣總督府 警務局,《台湾の衛生》,昭和 14 年(1939),P.64。
規定嚴謹,且施行期間僅自該年七月迄是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爾後不再授予 相同証明,更彰顯出殖民政府有意的對醫生執行打壓的動作。
相較於限制較多的公醫,醫師的年增率波動並不明顯,幾乎保有年年成長的 趨勢。姑且不論醫師的國籍為何,在台醫師能夠維持穩健的成長則當非易事。為 了改善台灣的公共衛生環境與觀念,殖民政府採取了快速擴增且大量投入醫務人 員的作法,造成的社會職業結構改變,為當時的氛圍產生了相當的影響42。而新 型階級的台籍醫師的形成,對於社會整體的衛生觀念更有其宣導及教育的作用。
雖說日治後期,在台醫事人員(包含公醫、醫師)有顯著的成長,但相對於 人口的成長比率,仍然沒有出現明顯的增長。大正 3 年(1914)的統計指出43, 每位醫事人員的負擔將近 2800 人。再就表六顯示,縱使在醫療制度已日漸成熟 的昭和 13 年(1938),每位醫事人員對人口的負擔與前幾個年度相比亦無相當的 改善。由此可知,日治時期的醫療人力缺乏的狀況,自始至終並未有太大的轉變,
這點與台灣人口呈現快速成長或有若干關連44,才會導致即使投入大量的醫療人 員,仍然不足以應付台灣的人口增長。但就醫事人員的比例來看,此現象與該年 度日本本國的 1300 人相較之下45,在台醫事人員對人口的負擔可謂是倍增。這 樣的結果,對殖民政府以及台灣而言,或許可以歸究於殖民者與殖民地之間在政 策執行上的落差,以致台灣醫事人員的負擔一直無法跟日本國內與之相比。
表六:年度與醫事人數比
年度 醫事人員數 每位醫事人員對人口比
昭和 9 年(1934) 1805 2878 昭和 10 年(1935) 1674 2787 昭和 11 年(1936) 2021 2698 昭和 12 年(1937) 2038 2752 昭和 13 年(1938) 2146 2678
資料來源:《台湾の衛生》昭和 14 年(1939),臺灣總督府警務局,P.62。
42 劉士永,「『清潔』、『衛生』與『保健』-日治時期臺灣社會公共衛生觀念之轉變」《臺灣史研 究》第八卷第一期,2001,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出版,P.81。
43 東郷実、佐藤四郎,《台湾殖民発達史》,大正五年(1916),晃文館,P.476;《台湾総督府府 報》第 2819 号、明治 42 年(1909)。
44 劉士永,「殖民醫學的發展與瓶頸 一九二〇至三〇年代的演進與困局的形成」,《臺灣醫療四 百年》,1996,經典雜誌出版,P.102。
45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台湾の衛生》,昭和 14 年(1939),P.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