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師範教育法公布前的培育(1945-1979)
第三節 計畫調控的師資培育政策
103 接續不及,導致臺灣光復初期(1945-1949),需運用各種途徑補充教師 人力,包括甄選、徵選、考選、各縣市代用教員訓練、講習、其他等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1955:114;鍾清漢,1988:118;林永豐,1999:
45;沈翠蓮,2004:56-59)。此一期間的師資培育,除在正規師資班之 外,還開設特殊班別 54 提升師範學校教師的素質(沈翠蓮,2004:48-51)。至於提升就讀師範
53 「日人為鞏固其對臺灣之統治權,對於臺灣學生進入師範學校之限制甚嚴,並對報考的臺籍學 廳,19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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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學生素質,主要係以入學到畢業嚴格訓練、重新安插與分發舊 制學生、調整師範生公費待遇等方式(沈翠蓮,2004:51-55)。
臺灣光復初期,國民教育的師資人力,受限於當時佔大宗的日人 教師遣離、臺籍教師人力不足、師範學校規模短期擴張不易、臺灣學 童大量入學等情形,政府不得不以應急的措施培育師資,以補足教師 荒。甚至可以說,到 1966 年政府提出第一份人力規劃報告 55
整體而言,臺灣在光復後的中小學師資培育,係統由國家推估未 來幾年的實際師資需求,並按照推估的需求數量,由國家所開辦的師 資培育學校培育所需要的師資,畢業後,再由國家分發到學校任教,
此即所謂「計畫調控」的師資培育模式。此一模式,長期以來也都在 師資供需平穩的狀態,雖偶有因教育政策重大變革而稍有失衡情形,
但是,計畫調控的培育政策,仍然提供中小學教育一個穩定的師資來 源。對臺灣剛光復及實施戒嚴時期,尤其是從光復到延長 9 年國民義 前,國民 教育的師資人力規劃也是不存在;也因此,有學者認為,在 1968 年實 施的 9 年國民教育「並非依經建計畫、人力發展研究、或教育規畫所 訂時程執行的」(張清溪、吳惠林,1996:22),或者說,「根本不是『人 力規畫』的結果,而是全靠『一人』的指示」(張清溪,1994:296;
張清溪、吳惠林,1996:23-24);黃芳玫(2001:112)亦有相同看法,
認為「除了順應時代潮流外,在當時一個強而有力的決策人物或單位 傾全力去完成是充份條件」;銅豌豆(1988:46)即指明 1968 年「倉 促推行」的 9 年國民義務教育,就是蔣中正所指示的延長義務教育。
這種倉促的決策,見諸於延長義務教育在師資人力上的缺乏,是有其 可信度。
55 張清溪、吳惠林(1996:13)在探討台灣的人力規畫時提到:「台灣自 1964 年開始有正式的人 力發展規畫,1966 年提出第一份人力規畫報告」。
105 學校規則辦理(李園會,2005:606);另外,為培育中等學校、高等女學校、師範學校教師(1945 年 2 月將師範學校剔除),總督府在 1942 年設置 1 所臨時教師養成所(即臺北高等學校附屬臨 時教師養成所)(李園會,2005:603、620)。上述師範學校、教師養成所,皆屬官立性質的機 構,相關內容,請參閱李園會(2005)。至於臺灣光復後的師範教育,「完全承襲日據時期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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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師資培育作法,及我國大陸時期的師範教育模式來運作。對一個 二戰後百廢待舉的臺灣,及國民政府在國共戰爭挫敗後遷臺的混亂環 境,可想而知,教育資源是極度的貧乏,事實上也是如此。但政府為 了整軍經武,以備反攻大陸,以及當兩岸關係稍微緩和階段,又要尋 求在國際上的立足點及爭取自己的生存空間,因此,需要有足夠的經 建人力來建設一個嚴重落後、處境艱難的國家。在本章第一節,已經 探討了光復後到解嚴前的臺灣政經發展,其有利條件之ㄧ,即人力資 源效益的發揮,不過,這些國家發展所亟需的人力,由跟隨國民政府 遷臺的人力所創造的效益畢竟屬小部分,事實上,大部分係由遷臺後 培養的人力所創發,且主要係透過教育途徑來達成。因此,受到需要 快速累積人力資源的壓力所驅使,由政府主動投入培育師資的行列,
再由這一批合格的師資來訓練更多的經建人力,對國家發展的提升,
乃是一種睿智的選擇。況且,日本殖民時代的師資培育和我國大陸時 期的師範教育,都屬於實際運作有具體成效的模式,直接採用的風險 甚低,更何況,此一計畫調控的培育政策,的確也為此一困頓的臺灣 政經環境,提供豐厚的人力資源。
其次,由教師地位與「天、地、君、親」並列來看。所謂「一日 為師,終身為父」、「師者人之模範也」、「師嚴而後道尊,道尊而後民 之敬學」,與「天、地、君、親、師」的立論觀點同出一轍,都在凸顯
「教師」地位的崇隆,也正藉由「尊師重道」來塑造國人的層級性倫 理關係(林清江,1991:295-296),一如Bourdieu以象徵暴力取代直接 暴力來維持層級間的支配關係(周新富,2005:101-102)。其實,此一
「尊師重道」的倫理觀,最終的目的,並不光偏重在「尊師」一隅,
反倒是伴隨而來的「重道」,才是凸顯教師地位重要的主題,亦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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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的目的,在於藉教師的力量,引導民眾「知書達禮」、「明辨是非」59
第三,在人力資源品質的管控上來看。其所牽涉的層面,不外有 師資品質、學生素質、人力對國家經濟的提升等三方面。在師資品質 上,涉及師資培育學校的層級和其教學者,師資培育學校的層級,有 從高中程度到專科、大學、研究所的不同層級,不同層級所培育出來 的師資水準即有差異,甚且各層級的培育學校是否有培育未來中小學 教師的能力,攸關往後中小學教育推展的良窳。在學生素質上,此處 的學生即修習者(未來的中小學教師),是否為師資培育學校所網羅到 的優秀學生;師資培育學校是否有縝密的課程規劃、淘汰機制,及接 受哪一層級學校培育的考量(究竟係高中程度,或專科、大學、研究 所)。另在人力對國家經濟的提升方面,主要以學校教育與國家發展的 配合層面,即應有相對應的師資,培育國家發展所需要的人力,而且 師資的質和量都要有充份的考量,對國家的發展才有實值助益。在計 畫調控培育政策階段,係由政府開辦的師資培育學校培育中小學師 資,其所招收到的學生,在農業社會而言,普遍屬窮困家庭且品學兼
。 由國家以計畫調控直接培育師資,至少能夠有較齊一的師資素質,也 因而能夠公平對待中小學學生的受教權利。進入現代社會,人權的要 求標準更加嚴格,包括受教權在內,因此,人們普遍受教育的機會愈 來愈高,受到教育影響更加明顯,教師的功能性也因而益形重要,並 不因現代社會的各種自動化設備應運而生,就會降低教師的地位,反 而更需要一種能培育「人師」的師資培育模式。由此可見,具有五千 年文化的中華民族,不會輕易讓教師的地位降低,以致影響到學校的 教育品質,因此,計畫調控的師資培育模式,也從而找到了出路。
59 本處所談的觀點,正好與《中外教育比較史綱(古代卷)》看法一致,該書談到教師的地位和作 用時,也提到荀子的尊師原則,將教師提高到與天、地、君、親同等地位;並引《學記》「師嚴 道遵」的思想,認為「只有尊師,才能重道;只有重道,才能使人民重視教育」(孫培青、任鍾 印主編:199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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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的學生,而其課程由政府統籌規劃,因此,各師資培育學校培育的 師資,素質甚為齊一,培育完成後由政府分發到中小學任教,對修習 培育課程者和用人的中小學校雙方,皆受到應有的保障。
最後,探討軍國主義和大有為政府思想的作祟。前述敘及「尊師」
的目的,一般係在藉教師的力量,引導民眾「知書達禮」、「明辨是非」,
如果是在一個軍國主義作祟的政府之下,則恐另有其他企圖,或者明 白的說,有可能受軍國主義思想刻意的安排,將其所偏好的政治意識 型態,巧加包裝或偽裝,再轉由教師這一媒介運用,甚或「誤用」,且 並不違背執政政府的意思,以達成政府在政治意識型態上的社會化,
或所謂「思想控制」的目的。解嚴前的計畫調控師資培育政策,執政 政府採多重的考量因素,其中,最大的因素,即受到軍國主義和大有 為政府思想作祟的影響,對執政黨的政治意識型態灌輸,有「暗渡陳 倉」的社會化作用。
貳、計畫調控師資培育的優缺點
一項政策可以行之有年,必然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它的存在 不必然就完美無缺。計畫調控的師資培育政策,確實也有正當的理由 在支持它的運作,不過,在正當理由的背後,也夾雜著檯面上和檯面 下的問題,這也正是本文探討的重點之ㄧ。為能清楚呈現計畫調控培 育政策存在的理由,及其隱藏的問題癥結,茲臚列此一政策的主要優 缺點,並簡要敘明其內涵如下:
一、優點
(一)師資來源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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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師資需求有限下,為求師資供需均衡,即需控制師資的供給數 量。臺灣在解嚴前的師資培育,由國家設立的師資培育學校辦理,完 全掌握師資的供給數量,即使稍有誤差,國家仍能吸收這些多餘師資。
況且,這些師資來源,主要係由壟斷、專設的師範學校辦理,享有國 家編列的公費財源支應,不會有斷炊的風險,因此,只要政府繼續編 列經費支應計畫調控的培育政策,中小學師資就會有平穩的來源。
(二)公費吸引優秀學生就讀
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以公費吸引優秀的人才就讀師範學 校,仍然得以發揮巨大的誘因,即使其他產業支付的薪水高於教師時,
雖有部分人力將流到非師範學校就讀,以備將來到比較高薪的業界服 務,但是,師範學校招收到學生的「質」,還是可以維持一定程度的「優」
勢。畢竟,師範學校招收的公費名額有限,可以減輕窮困家庭的負擔,
勢。畢竟,師範學校招收的公費名額有限,可以減輕窮困家庭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