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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語步分析

第四節 語步分析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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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總結或話輪轉讓等語步,有明確告知結束點的傾向。然而日籍學習者不一定,

3A (31.25%, 5 次)和 3B (12.50%, 2 次)加起來也只有四成(43.75%, 7 次)的情況才是 總結或話輪轉讓。第二點,華語母語者很少用主語步 2 來結束反對意見,只有陳 述理由與舉例說明(2C) (12.50%, 2 次),但日籍學習者用主語步 2 的結束很多,陳 述理由或舉例說明(37.50%, 6 次)以及替代方案(18.75%, 5 次)加起來大約六成 (56.25%, 9 次),表示大部分的日籍學習者沒有明顯的結束語步。

以上將語步發展分成開始語步、中間語步和結束語步的三個階段分析,從中 整理出三個結果:第一點為開始語步,華語母語者和日籍學習者的表現比較像,

母語組為了一開始就讓對方明確知道意見的大方向,在第一句馬上提出直接反駁 (2A)和間接反訴(2B)。日籍學生也大部分都以 2A 和 2B 開始,如在第二章第二 節的文化對言語行為的影響探討過,由於反對意見表達是一種威脅面子的行為,

Cheng and Tsui (2009), Yang (2011)等學者認為華人多用委婉的方式以及反對前的 準備階段語步來避免直接的衝突,村田和代(1996)也認為日本人多使用假同意等 方式盡可能避開反對意見,但本研究的台灣華語母語者和日籍學習者並不如此,

此部分在下一節再討論其背後原因。第二點為中間語步,華日兩組的表現基本上 很接近,兩組都使用假同意(1C)、陳述理由與舉例說明(2C)以及提案(2D)的語步 展開討論,但華語母語者的中間語步比日籍學習者長一些,單元數也比學習者多。

第三點為結束語步,華日兩組的表現很不一樣,華語母語者都用主語步 3 結束,

然而日籍學習者的主語步 3 使用得不多,反而使用主語步 2 之陳述理由與舉例說 明以及提案的方式比較多,這樣的結束方式比起總結或話輪轉讓(請參照例句(42) 和(43))也許無法明確表示結束點,這一點兩組有些差異。

第四節 語步分析的結論

本章進行語步的分析,在最後一節針對在本章提出的問題加以解釋:華語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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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者和日籍學習者用華語提出反對意見時,使用什麼樣的語步結構,兩組之間有 何不同?

從語步發展分析方面,從華語母語者的開始、中間、結束語步結構分析大致 可整理出「開始語步:直接反駁(2A)/間接反訴(2B) →中間語步:假同意(1C)+

陳述理由與舉例說明(2C)+提案(2D) →結束語步:總結(3A)/話輪轉讓(3B)」的語 步結構,而日籍學習者是「開始語步:直接反駁(2A)/間接反訴(2B) →中間語步:

假同意(1C)+陳述理由與舉例說明(2C)+提案(2D)」的結構。兩組的開始和中間語 步大致上相同,但結束語步的表現有所不同。開始語步之華日兩組都使用直接反 駁和間接反訴來提出意見的大方向的情形多。中間語步的兩組表現是很像的,兩 組都使用陳述理由與舉例說明、提案以及假同意的語步展開討論。有趣的是華日 兩組在中間語步都常用「假同意(1C)→說明理由與舉例說明(2C)或提案(2D)」的 語步發展方式。透過分析發現,這樣的語步發展方式有提升主張的客觀性的效果,

使反對意見更有說服力。結束語步的表現不太一樣,華語母語者結束時幾乎都用 主語步 3 的總結和話輪轉讓的方式重新整理自己的意見或準備將發言權還給對 方。在例句(42)和(43)的分析發現,在結束語步使用主語步 3 有兩個效果:一、

加強反對者之反對立場和主張,二、讓對方明確知道主張的結束點。然而日籍學 習者在結束語步使用主語步 3 的情形沒那麼多,表示學習者不一定都會提出明確 的結束點。

以上的結果和前人研究(Nguyen,2011、倉田芳彌、楊虹,2010)有所不同,她 們認為反對意見表達的結構為反對前的發言、反對發言、反對後的發言,也就是 主語步 1、2、3 的順序,但本研究的結果發現其實真正從主語步 1 開始的反對者 很少,大部分都在開始語步馬上提出主語步 2,華語組 75.00%,日籍組 68.75%

的人都從主語步 2 開始,前人研究的架構不太能夠充分解釋這樣的語步現象。可 能的原因有四,第一個原因為可能來自語料的因素,前人和本研究的語料蒐取方 式和語料性質都不同,前人研究的語料為自然會話,比較簡短的兩人之間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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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因此從禮貌原則的考量先使用主語步 1 的準備階段之提問與澄清、緩衝、

假同意等語步來保護對方的面子(倉田芳彌、楊虹, 2010),但本文的語料蒐取方 式採用誘發會話法,由發表者簡單說出個人意見後,由反對者開始陳述比較長之 反對意見,幾乎沒有話輪轉換,因此和在開始語步馬上表達核心反對意見。第二 個原因可能來自本文的研究設計因素,錄音前,本研究交代發表意見者要很清楚 地說明自己的立場,因此反對者提出意見時,也許已經不太需要 1A、1B、1C、

1D 等準備階段語步。第三個原因也許在於分析語言的不同,前人分析的語言是 英文和日文,而且話題為日常生活中的話題,如討論郊遊地點、在藥局選藥品中 的反對意見表達等,然而本研究分析的是華語,而選定核能發電和體罰的特定議 題,也許這樣的差異導致研究結果的不同。第四,收集語料時,本研究為了控制 社會因素的干擾,和發表意見者交代要找出一位很熟的同學或朋友進行對話,於 是發表意見者和反對者是同輩,又是很熟悉的關係,這些社會因素可能導致在開 始語步使用主語步 1 比較少的原因。

除了如上的研究問題以外,在文化對言語行為的影響方面、語用和語言教學 方面以及遷移方面有幾個發現。在文化對言語行為的影響方面,Thomas (1995) 認為在不同文化之間的言語行為的使用情形有差異。那麼,在華人文化中,華語 母語者和日籍學生用華語表達反對意見時為了優先自己表達的明確性多使用直 接反駁,還是從面子的考量多使用間接反訴?

本研究從副語步的頻率分析發現,華語母語者的間接反訴雖然比直接反駁語 步頻率高一點,但數據上沒有非常明顯的差異,他們都會使用直接和間接的方式 (請參照表 14)。至於日籍學習者,他們也會使用直接反駁和間接反訴的兩種,雖 然直接反駁比間接反訴高,但數據並沒有明顯的差異(請參照表 15)。母語者和學 習者使用間接反訴是有理由的,從禮貌原則的考量以委婉的表達方式維護對方的 面子(Thomas, 1995)。但是,直接反駁有威脅對方面子的可能性,對人際關係造 成損害的風險(Brown and Levinson, 1987),那麼為什麼本研究的結果發現兩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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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採用直接反駁呢?本研究認為有三個可能性:第一個可能性為禮貌策略的因素,

根據李櫻(2012:116),一般而言,言語內容給對方的強制和干擾程度越高,說話 者使用間接的語行,以避免直接威脅對方的面子,尤其在疏遠的關係之間有這樣 的傾向。然而在親密的朋友之間使用過於間接的語言使用反而顯得過於生疏。

Lin (1999)也在華語日常會話分析發現的反對意見表達有類似的現象,在親近的 朋友之間為了表示內聚力使用許多直接反駁。如,下列的例 2)的說法比例 1)更 適合:

1) 抱歉,林先生,可以打擾一下嗎?

2) 喂,老林,有空嗎? (李櫻,2012:111)

本研究的發表意見者和反對者都是很熟的朋友或同學的關係,因此這些親近 的關係比較傾向採用如例 2)的直接的語言使用,比較呼應拉近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所以直接反駁語步的使用,在此情境並無不妥。第二個可能性,原因可能在於前 人研究和本研究的參與者使用語言和文化背景的不同,Cheng and Tsui (2009)和 Yang (2011)研究華人說英語的情況,他們認為華人與美國人相較,其反對意見的 表達方式顯得比較間接。然而本文研究的是華語母語者用華語表達反對意見的情 形,使用母語且和同母語者溝通比較自在,對語言掌握比較有信心,因此提出反 對意見時會多使用直接反駁方式提出意見。如前所述,大多數的東方語言文化的 研究認為因為華人文化和日本文化都傾向集體主義,所以兩者都盡量避免衝突,

而積極追求和諧(Chen, 2006、Cheng and Tsui, 2009、Tuan, 2006、Yang, 2011、

Watanabe, 1993、Yamada, 1990、村田和代,1996、宮內敬太郎,2006、重光由 加,2005),但本研究的結果顯示華語母語者和日籍學習者其實都積極使用直接 反駁和間接反訴的兩種語步,比較接近 Yang (2010)的研究結果。她認為由於受 西方文化的影響,台灣華語的語言文化在這幾年間有可能語言使用上變得更直接。

第三個可能性和篇章中的訊息有關,Schiffrin (1987)的理論也許可以解釋這個現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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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話者認為和聽話者共有一個訊息,那個訊息在篇章中不需要被明示出來。

但如果雙方未能共有那個訊息,則需要在篇章中被明示。

(Schiffrin, 1987:205)

Schiffrin 認為說話者和聽話者之間的資訊狀態會影響篇章中的表達方式,也 就是發表意見者(聽話者)和者(說話者)之間是否共有訊息。本研究錄音前不會刻 意引導參與者,意見內容完全自由發揮,所以發表意見者錄音前其實不知道反對 者要提出反對意見的這件訊息,因此反對者認為需要在篇章中就要明示自己要提 出反對意見這件事,於是在開始語步就決定以直接反駁的方式明示他的立場。以 上的原因可能使得提升直接反駁的使用頻率,導致直接反駁和間接反訴的比例差 不多。

那麼,雖然統計結果顯示未達到顯著水準,但日籍學生的直接反駁的比例是 比間接反訴的兩倍,背後有什麼樣的原因?Judd (1999)和 Niezgoda and Rover (2001)認為外國學生學習某個言語行為時,認知意識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學習 者 是否 關注 到 目標語 和母語之間的 差異 是 學習的 關鍵。 Bardovi-Harlig and Dornyei (1998)也認為語言能力低成就的學生傾向將關注力放在語法、詞彙等層 次,但高成就的學生對語法、詞彙方面已經很熟練,因此可以將關注力放到社會 文化、語用等層次,因此高成就的學生對語用的關注力也相當高。從這些學者的

那麼,雖然統計結果顯示未達到顯著水準,但日籍學生的直接反駁的比例是 比間接反訴的兩倍,背後有什麼樣的原因?Judd (1999)和 Niezgoda and Rover (2001)認為外國學生學習某個言語行為時,認知意識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學習 者 是否 關注 到 目標語 和母語之間的 差異 是 學習的 關鍵。 Bardovi-Harlig and Dornyei (1998)也認為語言能力低成就的學生傾向將關注力放在語法、詞彙等層 次,但高成就的學生對語法、詞彙方面已經很熟練,因此可以將關注力放到社會 文化、語用等層次,因此高成就的學生對語用的關注力也相當高。從這些學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