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相互尊重觀念的建立,有賴家庭、學校教育及整個社會加以相輔 相成,共同建構而成的。過去家庭、學校教育是個人社會價值觀最重要的學習場
所,但是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現在影響青少年社會價值觀最深的就是大眾傳播 媒體。許多新聞報導未加分級、電視節目傳遞不正確的性別意識、許多政治人物 的言語充滿性別歧視,更嚴重的是網路的情色資訊充斥,這些媒體資訊在在地影 響青少年學習的社會價值。李國芳(2008:188)認為這些錯誤的認知,充斥在青 少年的社會學習歷程上,除了對第一線性別教育工作者造成打擊外,也不利於青 少年學習尊重自己及他人。因此,想藉由媒體建構性別平等的社會價值,無疑地 是相當困難。
自從 2007 年蘋果日報、壹週刊進入台灣市場後,對整個新聞媒體的報導造成 了極大的衝擊。過去許多媒體基於社會價值、專業倫理及尊重當事人的考量未加 報導,或是特別加以修飾後才報導的議題,蘋果日報及壹週刊卻多毫無修飾地呈 現。這類報導美其名重視閱聽人知的權益,但是對社會價值觀的建立卻造成不利 的影響,加上報導多充斥著腥、羶、色,也無怪乎許多媒體人戲稱蘋果日報是裸 體加屍體65。但不諱言地,蘋果日報閱報率是相當高的,媒體善用人們好窺視他 人隱私的特性,加上將所有的社會事件寫(血)實地完整呈現出來,即使是對當 事人而言,最難以啟齒的性侵害、性騷擾事件也是如此報導。這樣的報導除了造 成當事人莫大的傷害外,如當事人具有學生身份者,也會造成學校與媒體應對上 產生困擾。加上近年來一早的新聞報導多跟隨著當日報紙內容報導,往往事件一 見報,當日學校就會出現一窩蜂的媒體,甚至做 SNG 連線報導。對學校而言,發 生學生相關的校園事件時,最需要的就是保護當事人,讓當事人可以在教育場域 中繼續學習。但是,隨著報導畫面的出現,當事人及學校教職員生無形中增加不 少壓力,也不利於教育工作的推展。
家長及孩子對於新聞媒體的選擇反應在這些媒體的市場。換言之,是我們大 家沆瀣一氣地決定今天台灣媒體的樣貌,當媒體在媚俗並形塑出畸形的社會價值
65 我國自《出版法》廢止後,新聞紙內容採業者自律方式辦理,惟新聞紙內容益趨羶色腥化,引 起社會大眾不良觀感,也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建議政府應站在保護兒少閱聽權之公益角 度,以法律方式規範新聞紙羶色腥圖文之泛濫。主管機關回應:《兒少法》修正草案,業將平面
觀時,家長們必須扮演平衡反制的角色,因為他們是能掌握收視率及訂報率的群 體,必須發出改革之聲,避免讓媚俗之聲凌駕一切。但是,檢視媒體的相關閱聽 率,不難發現大人的社會價值觀要導正都付之闕如了,遑論要靠媒體來導正青少 年病態的價值觀。
媒體的渲染力無遠弗屆,當然這都拜網路之賜。透過網路監督、人肉搜索的 方式,時而媒體報導後,便有好事之徒將當事人的個人相關資料 PO 上網,造成 當事人曝光,也連帶影響其家庭與學校生活。更有甚者,直接將畫面放在分享網 頁上,記者罔顧專業考量,直接由網路取得畫面並加以報導,造成年輕人為追求 風尚而將不雅及相關影片、圖片置於網路上,犯罪而不自知。在這網路充斥的時 代,即使是受害人想藉由學校處理或輔導,往往考量這議題保密不易下而卻步,
雖然調查過程不公開、案件不得對外討論,但實況是沒多久大家都會知道,這就 是媒體的渲染力,尤其是在網路方便的時代。
媒體的影響當然與家長對孩子的放任有相乘效果。許多孩子天天玩網路遊戲 沒人管,甚至家長自己也沈迷其中,孩子只要不煩他就好。孩子不僅僅能輕易地 上色情網站,也常在網路上有找老公、老婆的錯誤認知,造成對自己及對他人在 言語、身體上的不尊重。其實放任孩子不受限制地接受媒體,未來家長及社會都 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在刑事案件中,性侵害的通報率是相較偏低;教育部校安中心的通報數字,
學生被性侵害、性騷擾的比率也不高,這除了因為個人的因素造成相關黑數之外,
整個社會對被性騷擾,甚至被性侵害的被害人缺乏同理心也是原因之ㄧ。加上報 章媒體每每報導此一相關事件時,也對當事人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部分突破心 防控訴加害人的被害者,獲得法律保障的報導較少,也比較不受矚目。部分較為 爭議性的判決,因礙於法條的規定或是少數司法人員缺乏性平意識,在司法過程 對當事人相當不利(宋家慧,2011:76;紀建文譯,2006:254)。這類報導往往 缺乏尋求解決議題的討論,反而偏重在討論案件細節上。如此的媒體報導,除模 糊了民眾的認知外,對於被害者的二次傷害,也深深地烙印在其他隱性被害人的
心中,這也間接地造成相關案件受害人不願張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