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社會的急遽變化與多元化發展,以及加上校園環境已日益開放,校園與 外界的藩籬漸漸模糊,社會上所發生的議題,多會造成危害校園安全的因素,為 能提供學子安全無虞的校園生活,教育部希望藉由校安通報的落實,統整通報程 序、彙整通報資料與資料分析,平時除可藉由提醒及督考增進校安預警的功能,
當緊急狀況發生時能提供支援系統及即時的協助,長期而言可藉由資料彙整分 析,瞭解校園災害事件的趨勢,做未來政策擬訂之參考(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 防救通報處理中心,2010a:2)。由此可見,校安事件是否確實通報,對校園安全 及政府政策的擬訂,都有重大的影響。
目前教育部公布的校安通報資料有 2003 至 2008 年,但 2007 年後與性平相關 資料(尤其是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類別)無詳細數字公布,僅能散見於軍訓處辦理 的相關研習手冊,就本文討論的主題為考量,各級學校與性平議題相關通報資料 如表 3-6、3-7 及 3-8。
表 3-6 2004 年各級學校與性平議題相關通報一覽表
表 3-7 2005 年各級學校與性平議題相關通報一覽表
表 3-8 2006 年各級學校與性平議題相關通報一覽表
就審視以上所列之各表資料後,首先會發現與性平議題相關的通報類別有 3 類,項目細分至少有 11 項之譜,對負責通報的人員而言是相當大的困擾,加上此 類通報時往往會出現警語提醒24,無疑讓負責通報的人員更加困擾。另外對照表 3-2 的通報資料,也不難發現學校的校安通報數據明顯偏低,檢視 2005 年前的資 料,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的通報量相當低,也凸顯相關議題多潛藏在台面下,學 校針對此類事件也多低調處理。相較於大專中等學校以下的學生對自己性別議題 的認知仍明顯不足。隔年,因為《性侵法》及《騷防法》賦予教育人員法定通報 責任,相關的通報量也明顯增加,顯示法律的規範造成顯著的效果,這也可由表 3-4 性侵害案件通報來源統計看出,相關有法定通報責任的單位,通報數都明顯 增加,教育單位也是如此。
不過相較於教育單位依法責任通報性侵害案件數,教育部校安中心接獲的通 報數相對地明顯偏低。以國、高中階段的學子,年齡多集中在 12-18 歲,此階段 年齡層絕大多數應是在學學生,雖然有部分青少年失學或就業,通報的統計數有 明顯落差,其反映出除校安通報不夠落實外,就是學校教育人員對通報的認知,
及對學生的關懷,都有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