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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專業角色

在本章第一節中,研究者就王靜珠在其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予以歸 納。在此,研究者將探討她在專業生涯上所扮演的角色。從上述探討中,

研究者認為,王靜珠身處於台灣幼教發展的最前線,當時她運用了其優 勢資源,努力為台灣幼教老師,及保育員爭取良好福利與進修的管道,

不管是在學術研究、著書立說上,政策法令制訂的建言與參與上,她皆 扮演著關鍵且重要的角色,歸納其角色如下:

一、幼教師資培育者

王靜珠於民國 41 年(1952)至台中師範學校任教,當時台中師範 學校尚未有幼教相關科系的培育計畫,她在普師科講授「教育行政」課 程。直至民國49 年(1960),政府為提升國民學校師資素質,全省師範 學校陸續改制為專科學校,此時「幼稚教育」科目,才在三年制國小師 資科的課程設計中,以「選修」的角色出現。

然而在此之前,王靜珠早已在校外擔任「保育人員訓練班」的講師,

當時便已著手整理幼稚教育相關資料。因此,當台中師專於民國 49 年 開設「幼稚教育」課程時,王靜珠隨即能接手擔任該課授課教師,還因

「我還在上『教育行政』課的時候,我們的實習主任叫張明文,

他就是在台中市西區吧,一個小廟裡,尼姑們為了要辦托兒所,就 成立了保育人員訓練班,當然是找我們學校大頭去兼課啦,所以實 習主任就是給他上『幼稚教育概論』課程,但是我們實習主任後來 就到教育廳去做督學,當他要去做督學的時候,他就把他那個小本 子給我,要我來給他上這個課,當然我覺得非常困擾的就是說資料 太少,看來看去盡是外國人的資料,所以我想,我們中國人為什麼 就不能重視這個。」(訪 王靜珠 20060616_1)

直至民國72 年(1983),因為王靜珠提出專案申請,正式的幼兒教 育師資培育制度-「幼二專」應運而生,幼兒教育師資培育管道邁入正 軌,不再是附屬於國小師資科之下的一小環節。

不管是學校體制外的「保育員」培育角色,抑或學校體制內的「幼 稚教育師資科」培育角色,王靜珠皆一視同仁地卯盡全力、傾囊相授其 所知所學,從何得知呢?經由其為保育員及幼教師,爭取良好福利、待 遇,與進修管道可見一斑。

以上是她在幼教政策上的積極面,在與學生的互動上,她更是扮演 著「慈母」的角色:關心學生的起居生活、對有需要或困難之學生,提 供方式不一的支援與協助。

「老師對待我們,就像父母對待子女一樣。我們都叫她『王媽 媽』,為什麼叫『王媽媽』?因為我們就像她的孩子,她給我們的 東西都是活的教材。我覺得她給我比較深刻的印象是,她很強調『家 庭觀念』。對我來說,老師教我們很多做人處事的道理。」(訪 徐 世儀20060722_1)

「像我們去外埠參觀來講,一台車出去就是四十五位同學,她 把我們打理的讓我們覺得說:喔!老師的安排(真好)。去參觀的 每一個園所長,都對王老師存有感恩之心,他們也給我們很多的方 便,去參觀時,都很歡迎我們。上課的時候,可能我們對老師的印

象是很嚴格,可是當外埠參觀,二十四小時相處時,會覺得老師對 我們的付出跟所有的行前安排,就是幫我們安排得非常好。在實習 的時候,她都會到園所去鼓勵我們。」(訪 鄭清玉 20060722_2)

「幼教師資培育者」的角色,其培育對象是未來的幼教基層教師,

其重要性無庸置疑,也因此王靜珠一直強調,一個好的老師要能兼顧「經 師」與「人師」。從其學生的回饋中可以看到,王靜珠將學生當成自己 孩子般的關心與疼愛,她做了良好的身教示範,使學生學習到身為一位

「教師」的良好榜樣,而這些學生在未來的工作上,更將這份精神傳承 下去。王靜珠在其「身教」典範上,的確是一雨普潤、千山秀色。

「那時候我們在師專所接受的教育,學校並沒有說你要將來在 職場要教得很好,可是你要給孩子的是一個很好的榜樣。可是今天 的教育對我來講,看不到這個層面。」(訪 徐世儀 20060722_1)

二、幼教政策倡導者

台灣幼稚教育的發展,長期缺乏政府的關注與民間的重視,「幼稚 教育法」直至民國 70 年(1981)才正式誕生。王靜珠一路參與台灣幼 稚教育的發展,包括幼稚教育相關政策及法規的制訂,比如:「幼稚教 育法」、「幼稚教育法施行細則」、「兒童福利法」等。因為省政府辦公室 設在中部,在地緣上有著地利之便,她又擔任「兒童福利促進委員會」

的委員,這是王靜珠能為幼教政策提出諸多的建議、參與幼教相關法規 制訂的原因。

王靜珠任教台中師範專科學校期間,透過「陳情書」的方式,請求 教育部准許設立培育幼稚園師資的「二年制幼兒教育師資科」。當時受 教育部核准為試辦,由於是王靜珠催生了這項制度,教育部便指派台中

師專負責「課程設計」及「實驗工作」,她時常與台中師專陳校長到台 北召集籌備會議,路途的往返與召集會議之辛勞自不在話下,然而想到 即將誕生的「幼二專」,這些勞累皆轉化為欣慰的一抹微笑。

「這項制度的設立在我國師範教育制度上是一項劃時代的創 舉,我以無比的欣慰樂見幼二專的創立,因為這是我近三十年來,

在幼教園地上辛勤耕耘的成果。」(王靜珠 文件 01_B_F05_176)

在「幼教政策提倡者」這個角色的扮演上,王靜珠還有一個特色:

她對保育員及幼教師權益的維護不遺餘力,極力為他們爭取進修管道、

福利與待遇,比如:為保育員爭取「幼教師」資格、為高職幼保科畢業 生量身而訂的「幼二專」學制3、建議公務員考試加考「保育員普考」

科目、建言「保育員納編」與「幼教老師納編」等。

三、行政工作領導者

民國76 年(1987),台中師範學院才正式設置科主任一職,同年成 立「幼兒教育中心」,王靜珠擔任科主任及中心主任,並在當年創辦《幼 兒教育年刊》。幼師科及幼教中心的業務相當繁忙,除了教學與行政業 務之外,還接受教育廳指示進行多項幼教研究工作。當時限於經費預算 的短缺,幼師科只有王靜珠和張菡育兩位老師擔任行政及教學工作,除 了在工作上有同事協助外,王靜珠還帶動全體幼師科同學的幫忙,齊心 齊力創建「幼師科」的家,學生們經常下課後到辦公室充當行政助理,

幼師科辦公室儼然成為學生的另一個家。

3

王靜珠(2000)說明:幼保科在高中階段的三年中,主要修習「幼保」課程,考入師院幼二 專後,再以兩年專科專修「幼教」課程,也就是以五年自費來培育幼稚園師資,該是政府最少的 投資、最大獲益的一種學制。

據一項非正式調查:幼二專乙類(高職幼保科)畢業生的專業精神和服務態度,普遍都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