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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家媽媽特別交代我不可以吃到有鹽巴的食物。比方我們有什麼,有氣喘 病有什麼病呵,坐月子那一段時間一個月沒有吃鹽巴呵,那些氣喘病就會好 了。還有其他什麼女孩子有什麼病就會好起來。我娘家那邊老人家這樣子講。

我婆婆月子餐煮菜都有放鹽巴,我就盡量不要吃,就喝雞酒配飯。我娘家媽 媽有教我坐月子時不要吃到鹽巴。

我們那裡洗澡,就要洗煮好的水楓樹的葉子。在這裡我就沒有啊,沒有啊,

就熱水器的水開來就洗啊,沒有人煮水給我們洗啊,全部瓦斯水開來就洗 啊,對身體比較不好(溫姐 1966-)。

溫姐坐月子時該注意的事項會詢問原生家庭親人的意見,陳姐也是如此。陳 姐由娘家姐姐口中知道,做月子時不可食用有鹽巴的食物,她坐月子時就不吃有 鹽巴的食物。除了做月子時食物的互動連結外,溫姐親人往生時,她特地回家鄉 一趟,盡子女的本分。而陳姐在得知身體得到癌症之後,與娘家人聯絡,娘家親 人特地停下工作來台灣拜訪陳姐,這樣的互動說明了對她們而言家庭並不是只有 婚姻家庭的成員而已,原生家庭也是她們的家庭。

阿娟、阿珠

年輕世代的阿娟與阿珠,因為跨國婚姻影響了她們在山口洋原生家庭成員的 經濟情形,而在結婚之後,原生家庭成員的意見是她們在婚姻生活裡重要的準則。

以阿珠來說,原生家庭裡的姐姐、表姐一樣遠嫁來到台灣。母親藉由探望親 人時,會告知阿珠一定要先知道先生是否真的疼愛太太,確定之後才可以懷孕生 下孩子。阿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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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講:「毋好一下就有細人仔,毋知老公是仰般樣个人,有細人仔就當麻 煩咧。」佢喊 一定要記得食, 老公毋知 有食,做毋得分佢知得76(阿珠 1982-)。

母親來到台灣之後,在台灣的親戚也會一起聚在一起互相連絡互動。圖 3-1 是阿珠母親跟阿姨來台時拜訪表姐婚姻家庭,剛好阿珠母親生日將到,大家在表 姐家客廳幫母親慶生的照片。阿珠說:「媽媽要到表姐家,姐姐一家人、我跟先 生就買一個蛋糕幫媽媽過生日。」

圖 3-1 阿珠母親在台灣過生日。

現在阿珠已經生下兩個孩子,工作及照顧孩子之餘,打電話跟娘家媽媽通話 時,會問媽媽有沒有需要買什麼東西給她。阿珠說:「媽媽都說錢留著買奶粉給 孩子吃,她不用。」她認為娘家媽媽都會為她想,希望她在這裡生活好。在剛結 婚時母親會告訴她先確定婚姻家庭成員是否疼愛阿珠,在信任之後、生子之後,

母親是教導她要為自己子女著想,不用一直再擔憂原生家庭。

每當阿珠回去山口洋時,阿珠父親的兄弟們都會聚集在家中,一起喝個酒,

關心姪女在台灣的生活,與其聽別人轉述生活情形,這些長輩直接到家中看到姪 女是表達更好的關心。圖 3-2 就是阿珠的叔伯們在山口洋家中聚會所留下的照 片,看到這照片時,阿珠說:「每次回去山口洋,他們都會來我家。」

76 譯文:媽媽說:「不要馬上懷孕生小孩,不知道老公是怎樣的人,有小孩就麻煩了。」她叫我一 定要吃,也不可以給老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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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 阿珠的叔叔、伯伯在山口洋家中聚會

對於阿娟來說,當時結婚是為了替母親買下自己的房子,結婚後順利幫母親 在山口洋買房子。阿娟的原生家庭成員有母親、大姐、二姐、哥哥,阿娟在談及 親人的時候,說明她在台灣的工作所得除了負擔自己及女兒的花費之外,原生家 庭成員也是她必須協助的一部分。她為原生家庭的經濟付出符合台灣社會對移民 女性的刻板印象,在台灣賺錢給原生家庭用。但是,她離婚之後獨自一人在台灣 工作,忍受孤單及思念之苦,母親支持她放下台灣的一切回到山口洋。阿娟為了 女兒及經濟考量,決定留在女兒看得到的地方。

她肩負原生家庭母親及婚生子女的責任,深入了解她的情感之後,「錢」是 她在台灣努力賺取的成果,「舒適生活」是她希望為她的家人達到的目標。她說:

父親往生之後,媽媽現在跟一個叔叔住在一起,我都會固定寄錢回去給我 媽,有時候她會做粄出去賣,我覺得太累了叫她不要做。她就說:「太無聊 了,太想我了,就會加減做一些印尼的粄啊,拿去賣。真的,她就會去摘一 些山上竹筍啊。」有時候我會跟她說,不要想那麼多,有空去打打牌。

大姐知道我很疼我媽,知道我都會寄錢回去給媽媽。大姐雖然同樣嫁到台 灣,卻時常要跟我借錢,我不知道她工作賺的錢怎麼用的。

哥哥在爸爸過世之後把山租給別人。上次我回去山口洋時,他跟我說山不要 租了,想說要整理一下之後,給我二姐一家人住在那裡,順便幫他管理山上 種的東西,他要我拿錢給他用。我想二姐跟她婆婆處得不是很好,就拿錢給 我哥整理山上,唉!結果整理是整理了,卻沒有給我二姐一家人住在那裡,

我哥總想從我這裡拿一些錢,他知道我不會給他錢,他知道我會幫家人 (阿 娟 1982-)。

阿娟與原生家庭之間經濟的互動頻繁。因此,她結婚生下孩子之後,選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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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制的工作,希望能賺取較高的薪資,而三班制的工作時間不定時,也使得婚姻 生活出現問題,她期待能夠兼顧兩個家庭,但是先生的不諒解以及偏見造成婚姻 生活無法繼續。離婚之後仍然與先生居住在同一鄉鎮的牽絆因素是女兒的存在。

對於一個個體而言,原生家庭與婚姻家庭在生命史中都是同樣重要的成員。兩個 家庭成員都是她的親人,無法割捨,但是婚姻生活的失敗並且失去與女兒相處的 時光,在她看到朋友阿珠與子女的互動時,總是有所感觸。

圖 3-3 阿娟兩個家庭親屬人口圖。

男方家庭 女方家庭(父歿)

台灣 山口洋

二子 三女 結婚 5 年

原先住婆家,目前離婚獨自居住。

女兒跟婆家

阿娟因環境的影響使得現在母親與阿娟的情感最緊密,母親一星期至少要與 阿娟通話一次。阿娟在訪談期間遇到離婚問題時也電話詢問過母親意見,據阿娟 說法:「我媽也是叫我離婚,還叫我乾脆回去印尼生活,只是我放不下我女兒。」

要不要離開台灣回去印尼一直也在阿娟的考量之中,只是阿娟無法捨棄女兒的牽 絆。離婚之後再次遇到感情問題,並且在阿娟心中受到相當的傷害,阿娟選擇請 假回去印尼山口洋家中療傷止痛。

聽到她要回山口洋時,我禮貌性的問及她印尼母親的身體情形,談話中她說 出母親對她的疼愛。

阿娟:「我媽身體不好,又常常做粄在賣,我常常叫她不要做了,自己享清 福就好了。」

筆者:「妳母親可能想身體還可以加減做一些,以後存一些錢留給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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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性的回應阿娟。)

阿娟:「對啊!妳怎麼知道我媽就是說要多賺一點錢留給我,叫我回印尼,

不用這麼辛苦了。」(阿娟 1982-)

阿娟母親因為阿娟跨台結婚而擁有一棟房子,女兒的婚姻是否幸福,在台生 活情形仍然緊扣著阿娟母親。不論阿娟有何想法,至少母親給予的支持是阿娟在 台灣重要的支撐點,原生家庭的影響力仍然左右著阿娟的決定。

對於六位報導人來說,與親人之連結是個體生命史中無法切割的互動,

Kottak(2005:266)說在許多非工業化社會,一個人的社會世界包含兩種主要類 別:親人與陌生人。婚姻是將陌生人轉為親人的基本方法之一。

在現代化社會裡,婚姻仍然是將陌生人或友人轉為親人的基本方法之一,人 們因結婚連結出一個更廣大的社會網絡。在日常生活中這個網絡互動頻繁時,一 旦個體有需要時,這個網絡可以彼此照顧或協助親人。如同本研究報導人跨國婚 姻所連結出的人際網絡,因移民女性而連結起彼此的原生家庭與繁衍家庭互動之 外,移民女性之間的繁衍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更是緊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