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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快樂」教學團隊的考量

第三節 領導風格、人格特質與團隊的關係

團隊中領導人的領導行為,團隊成員的互動力成與人格特質,是值得研究與 重視的議題。從「快樂」教學團隊成功經驗之中主要包括:團隊成員感情融洽,

情感緊密連結、領導人積極付出,無私奉獻、團隊成員默契良好,合作無間、行 政支援、資源豐富。然而領導人的領導風格,以及團隊成員的人格特質決定團隊 形成與成功與否的重要條件。

壹、領導風格與團隊的關係

領導(leadership)係指影響團體達成目標的能力,並非所有的領導者都是管理 者,也並非所有的管理者都是領導人物(李茂興譯,2001)。在學校團體中我們可 以發現,領導者除了由學校任命之外,也可能由團體中自然產生,不同的領導風 格將會促進團隊學習,然而究竟是何原因影響團隊學習?值得我們深入探究。

國內學者對於領導風格的定義提出許多不同的看法,張慶勳(2004)對於領導風 格解釋為領導者的思想、行為與組織環境的綜合表徵,它具有領導者個人的領導 行為特色。並將leadership style 譯為「領導風格」,意指學校領導者受其社會文化、

學校組織文化、個人人格特質影響後,將其思想、教育理念融入學校組織文化情 境,所表現出來的個人領導行事作為。

李家明(2009)的研究將領導風格歸納定義為領導者受到外在環境、個人內在 特質與經驗影響後,為達成組織目標,遂將其思想及理念融入於學校組織文化中,

其外顯表現行為,為成員所能知覺到的行為模式。本研究將「領導風格」定義為

領導者受到本身人格特質、組織文化、社會環境、人際關係等交互作用下,展現 出來的外顯行為,讓組織成員所知覺到的行為作風。

然而領導方式影響領導風格,因此Bryman(1992)將領導的演進理論發展分成:

特質取向、方式取向、權變取向、新型領導取向。大體而言,早期傳統領導理論 可以分為特質論、行為理論及權變理論,1980年之後新興領導理論如雨後般春筍出 現。下列就針對傳統理論簡述其要點,再對轉型領導、互易型領導、團隊領導及 分散式領導理論作進一步的探討。

一、 特質論

特質論的重點乃是尋找成功領導者的特質,並與追隨者做人格上的比較(秦 夢群,1997)。特質論相信偉人天生就擁有一些成為「偉人」的特質(Northouse,

1997)。研究領導者特質的目的在區分出領導者與非領導者的特徵,歷史上大家眾 所周知的領導者---如甘地、柴契爾夫人、國父孫中山先生等,這些人都符合領導 特質的定義,但他們卻又有著不同的性格。究竟成功的領導者他們應具備那些特 質或特徵?

Stogdill分析了一百多項相關文獻,將個人與領導有關的特質分為下列五大 類:(一)能力(capacity):包含智慧、機警、善於言詞、判斷;(二)成就(achievement): 包括學識、知識及運動的成就;(三)責任(responsibility):包含可信賴性、主 動、堅忍、積極、自信與超越他人的欲望;(四)參與(participation):包括活動、

社交能力、合作、適應能力,以及幽默;(五)地位(status):包括社經地位以 及聲望(引自蘇美麗,2006)。

Northouse(1997)也提出有關領導特質,其分為:(一)責任與完成工作的驅 動力。(二)追求目標的精力與毅力。(三)解決問題的冒險心與創造力。(四)

社會情境的進取心。(五)自信與個人認同感。(六)接受決定與行動結果的意 願。(七)人際間壓力承擔的敏捷度。(八)承擔挫折與延展容忍力的意願。(九)

影響他人行為的能力。(十)建構社會互動系統的能力。

秦夢群(1997)綜合Yukl、Hoy、Miskel的看法將領導特質分類成以下三點:

(一) 人格特質(personal trait)-自信、壓力忍受、情緒成熟和正直。(二)動 機特質(motivation trait)-工作與人際關係需求、權力與成就價值、對成功的高度 期待。(三)技能特質(skill trait)-技術能力、人際能力、思考能力、行政能力。

因眾多學者們對於領導者特質的看法眾說紛紜,所以多數學者依然無法找到 充分證據來證明上述特質可以作為區分領導者與非領導者的標準。特質論對領導 行為測量有一定的影響,但忽略了領導環境和成員因素,於是多年之後有「行為 論學派」的理論出現。

二、 行為論

行為論的研究焦點不再是「誰是領導者」(who the leader is?),反而將焦點轉 移到「領導者做了什麼?」(What the leader does?)(Polleys, 2002)。此學派強調領 導者實際動態的行為表現,而非如「特質論」重視靜態的特質分析,強調在組織 運作中,行為比個人特質來的更重要。此研究取向又可區分為兩大類:

(一)單層面理論

「行為論」的主張 有從單一角度將領導行為分為幾種明確而非連續性的領導 類型,如溫勒(Lewin)將領導風格區分為民主式的領導(democratic)、權威式的 領導(authoritarian)、放任式的領導(laissze-faire)(李明來,2001)三種。

李克特(Likert)於1967年針對Tannenbaum與Schimidt的連續性領導方式,提出 以下四種不同程度的系統化領導(引自陳美蘭,2009):

1.系統一:剝削權威式

(1)領導者自己做決定;(2)以命令方法行事;(3)由上而下的單向溝通;(4)

形成非正式組織與正式組織之間的抗衡。

2.系統二:仁慈權威式

(1)故示屈服以激發成員動機;(2)成員對領導者畏懼戒慎;(3)有非正式組織 存在但不一定與正式組織抗衡。

3.系統三:商討民主式

(1)互相信任且具信心;(2)主要決策來自領導者,次要決定則充分授權;(3)

雙向溝通型式;(4)非正式組織支持正式組織,但偶有抗衡。

4.系統四:參與民主式

(1)領導者對成員深具且充分信任;(2)高度授權;(3)雙向溝通;(4)非正式 組織與正式組織的目標一致。

(二)雙層面理論 1.關懷與倡導

「雙層面的領導行為理論」強調兩端點連續性的領導行為,或是兩向度互相 組合四象限領導行為的理論,其中以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J.K.Hemphill、A.k.Halpin 與B.J.Winer等於1950年提出的「領導行為者描述問卷」(Leader Beehavior Description Questionnaire,LBDQ)最著名。

該理論指出領導行為包括關懷( consideration)

和倡導( initiatingstructure)兩類因素。「倡導」是指領導者界定其部屬達到團體 正式目標角色的程度,包括建立組織形象,強調目標與任務達成。「關懷」是指 領導者與部屬相互信賴,建立溫暖關係,鼓勵雙向溝通,強調信任、尊重與關心。

此種領導方式是以倡導行為做縱座標,關懷行為做橫坐標,構成四種領導行為象 限圖(吳清山,1991):

(1) 高倡導、高關懷:領導者對組織的任務與成員的需求相對重視,意即重視 工作也高度關懷部屬。

(2) 高倡導、低關懷:領導者較重視組織工作任務的達成,忽略組織成員的個 別需求,也就是著重任務的達成遠勝於成員個別需求的滿足。

(3) 低倡導、高關懷:領導者偏重視組織成員的需求,忽略組織工作任務的達 成,也就是滿足成員個別需求勝於組織任務的達成。

(4) 低倡導、低關懷:領導者對組織目標的達成與成員的需求均不重視。

從有關「領導行為者描述問卷」相關文獻中,證實了高倡導、高關懷的領導

形式較具領導成效,但也提及領導者若忽略倡導因素,教師接受度會降低,易造 成無政府狀態。所以適度的將關懷的注意力轉化於倡導因素是必要的,否則過度 的關懷會變成放縱。

2.管理方格理論

美國管理學者Blake 與Mouton 於1964年提出管理方格論,將領導行為區分為

「關心績效」(concern for production)和「關心人員」(concern for people)兩個層面,

將此兩個層面以橫坐標和縱座標來代表,每一層面依其程度分為九個等級,構成 八十一個方格,依座標高低不同程度呈現五種主要領導型態:分別為任務取向型

(Authority-Compliance)的領導方式(9. 1)、鄉村俱樂部型(Country Club)的領導 方式(1.9)、無為型(Impoverished)的領導方式(1.1)、中庸型(Middle-of the Road)

的領導方式(5.5)、團隊管理風格型(Team)的領導方式(9.9)。依據與Mouton研 究發現團隊管理風格型(Team)的領導方式(9.9)管理者的績效最好,但至今也 沒有明確證據支持(9.9)形式在所有情境中最有效的領導方式;因此,在解決領 導的困境方面,此座標只能提供一個較佳概念架構,不能提供實質上的意涵。

行為論雖然對領導型態提供不同的思維模式,卻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因為事 實上並沒有任何一個領導形式是可以適用於所有的情境之中,因此1960年代末期出 現了情境論。

三、情境論

(一)Fieldler 的權變理論

費德勒(Fiedler)於1967年結合特質論與情境論,發展出「權變論」,認為行 為是由個人特質和所屬情境交互作用的結果(引自陳美蘭,2009)。領導效能取決 於領導者的人格特質與情境因素二者配合的程度。

1. 個人因素

分為關係取向:領導者處於未知的環境,先試探成員的支持度,再論及任務 的達成。與任務取向:領導者先強調制度與法紀,以任務達成為優先,較不注重

人際關係。

2. 情境因素

可分為與成員的關係、任務結構與職位權力大小。費德勒(Fiedler)認為領導 者若受成員的信任與愛戴則較容易指揮與影響成員,這是最足以影響情境的有利 因素。在任務結構方面必須有明確工作目標,領導者只需具備專業知能即可完成 任務目標。在職位權力大小上若領導者只有領導之名無領導之實,則領導者對成 員影響力就會有限,間接影響組織效能。

(二)House途徑--目標理論

豪斯(House)採用美國Ohio 州立大學領導理論的「倡導」及「關懷」之觀點 而提出。途徑─目標理論之得名,乃因其特別注重:領導者如何影響部屬工作目 標、個人目標及達成目標的途徑等方面的知覺(黃昆輝,1996)。其基本主張如下:

1. 目標四部曲

(1)定義目標(goal definition),(2)確定目標(set specific goal),(3)製造 挑戰性(make them challenging)及(4)回饋c(feedback)。

2. 目標途徑

可分成兩方面來說,依造成員特徵:內外控制力、能力、服從力等。依造環境

可分成兩方面來說,依造成員特徵:內外控制力、能力、服從力等。依造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