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存有到映象:黑格爾《邏輯學》本質論啟始的形上學意義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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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4) 立. 政 治 大. ὃς ὢν ἀπαύγασµα τῆς δόξης καὶ χαρακτὴρ τῆς ὑποστάσεως αὐτοῦ,. ‧ 國. 學. φέρων τε τὰ πάντα τῷ ῥήµατι τῆς δυνάµεως αὐτοῦ, . . . . ——Heb. 1.3a.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6) 摘要 《邏輯學》之「本質論」的首章「映象」,曾經被黑格爾自己表示過是最為 困難的部分之一。然而,在當代研究中卻存在著二種截然不同的觀點:或是認 為此章只是黑格爾多餘的插曲,或是認為此章乃黑格爾哲學系統的核心或基 礎。對於後者,亦存在著不同詮釋取向:或是著重於本章作為系統的「形式方 法」 (Henrich),或是議論本章作為「形上學批判/表現」的理論核心 (Theunissen)。對於這些詮釋,在經過對黑格爾文本的細膩閱讀後,我們可以發 現這些詮釋都嚴重忽略了這本作為「邏輯-形上學」的著作在這裏所要探討的. 政 治 大. 形上學主題,即以思辨的方式重構古代的 οὐσία 與 συµβεβηκός 的形上學,並且. 立. 克服所謂的「分離問題」(the problem of χωρισµός)。本文即嘗試以此視角出. ‧ 國. 學. 發,對黑格爾本質邏輯最後的「絕對無差異」環節,至本質邏輯中的「映象」 進行詮釋,試圖顯示這個形上學議題對於理解「映象」一章之抽象文字之為必. ‧. 要,並且由亦可回應上述詮釋:此章中作為思辨運動之原理的「絕對否定性」. er. io. al. sit. Nat. 古代形上學進行批判,而是以新的思辨方式將之吸吶。. y. 乃作為「邏輯-形上學」之「原理」,而非「形式方法」;並且黑格爾並非只對. v. n. 關鍵字:黑格爾、《邏輯學》、映象、本質、分離問題、絕對否定性. Ch. engchi. III. i n U.
(7)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V. i n U. v.
(8) 序言 本文構想提案始於 2015 年,經提案考試、撰寫至答辯後修改後,研究範圍 與題目經多番改動,故有必要以此序言略述研究與成書之歷程,及其內在與外 在之限制與缺失,期盼讀者能更為客觀地掌握此一著作。 筆者自 2007 年開始進行博士研究,並於隔年正式受業於彭文林教授之課 程。自第一門課始閱讀陳康譯注的柏拉圖《巴門尼德斯》,以及第二門課閱讀亞 里斯多德之《形上學》,乃至於之後連續三個學期閱讀黑格爾《邏輯學》,除了 大幅提升筆者對於古典形上學的相關知識背景,基本上也確立了日後的研究方. 政 治 大. 向並同時奠立其所需之基礎能力。其後,經魏德驥老師的提點,方得領會此一. 立. 應可說由慕尼黑大學榮休教授 Werner Beierwaltes (1931– ) 所開創的黑格爾研究. ‧ 國. 學. 進路:由古代形上學的視野,特別是新柏拉圖主義者 Proklos 對柏拉圖《巴門尼 德斯》的注解,對黑格爾《邏輯學》進行閱讀。筆者坦言,讀者眼下所見之研. ‧. 究,大體而言是依尋這個方向進行嘗試之成果。. y. Nat. 然而自筆者從事黑格爾哲學研究之始,便一直留意到德國自上個世紀 60 年. io. sit. 代起由 Dieter Henrich、Hans Friedrich Fulda 等人所開創的研究風潮。筆者原初. n. al. er. 於研究提案中所訂的研究範圍,原希望對黑格爾「本質論」的「首章」——即. i n U. v. 由 “Das Wesentliche und das Unwesentliche”、“Der Schein” 以及思辨性最高同時. Ch. engchi. 篇幅也較前二者加總為多的 “Reflexion” 三個小節所組成——進行逐字逐句的 細膩詮釋,其目的即是為了能與 Henrich 的那份在黑格爾學界中極具「份量」 的詮釋著作進行對話(見本文第一、二章),然而如今卻也只能做到原先提案的 基礎性預備工作,即由「存有論」最後階段至本質論首章前二節的詮釋。另方 面,筆者自承一直以來筆者所有的研究成果,皆較為缺乏對前人文獻的討論與 對話。在論文答辯之初,筆者對前人文獻的整理也僅限於上述提及的 Henrich 的那篇著作,答辯過程中,幾位口考委員希望我能再加上對 Theunissen、及我 所提及的 Mctaggart 和 Wölfle 的詮釋觀點,然而在不到二個月的修改期限,我 也只能選擇較為重要的部分。在此亦可順便交待:在論文答辯後的修改,除了 第一章及第二章多加入 Theunissen 的相關的討論,以及較為公整地將結論予以 修改,其餘部分皆保持論文答辯前的樣貌。 V.
(9) 之所以造成上述之諸多限縮,除基於黑格爾的論證本身十分玄奧難明之 外,尚有諸多內外困難,茲分述如下:首先,就研究方法與觀點而論。一直以 來,筆者始終抗拒在形成自己的理解以前,即先行採用任何一種既有的理論觀 點或詮釋進路之來對黑格爾進行研究。這不僅是因為在研究方法上,筆者堅持 應先致力於對哲學經典文本進行樸素並不帶前設的閱讀,更是因為黑格爾研究 本身具有各式各樣彼此疏異甚至完全相斥的詮釋觀點所致。誠然,採取當代哲 學研究中流行方式,以各種理論為前設來對黑格爾文本予以解讀,並非不具有 效性與合法性的做法,然而筆者選擇的做法亦若是。然而如此則使筆者花上較 多心力在對黑格爾的文字進行搏鬥,進而較為忽略與其他詮釋對話。 再者,就黑格爾自身之學術背景所涉及的古今學識之博雜,亦非我們所容. 政 治 大 諸多德意志觀念論哲學的閱讀上,是略有不足的。甚至是康德哲學本身,筆者 立 易企及的。當筆者回顧自身所曾接受的哲學訓練,必須自承,在康德以及其他. 僅只於博士研究的前二年,有較為系統的進行閱讀。而這多少也由於國內至今. ‧ 國. 學. 在德意志觀念論研究者人數上較為稀少所至——在博士修業期間,筆者甚至必 須到校外修課來補足自己對康德的認識。當然,環境的限制並非自身研究能力. ‧. sit. Nat. 之談論,只能留待日後有機會再行開展。. y. 缺乏的理由,然而這一缺失即使得筆者尚未能更徹底地把握黑格爾對 Reflexion. er. io. 最後,除上述二點之困難致使筆者之研究需一再限縮外,尚存在著另一研. al. v i n Ch 「只用一種語言是否能夠表達出由不同語言而發展出來的哲學思想,以及在異 engchi U n. 究上的困難,使讀者勢必在閱讀本文時與之遭遇。此即是彭文林教授所嘗言,. 文化中的哲學是否可能用自己的母語正確地詮釋?」儘管筆者作為 Philosophia Perennis(永恆哲學)之信奉者,並不站在所謂的「語言轉向」之後來看待此一 問題,然而筆者所遭遇的困難仍然存在。諸如本文之中文題名,在經口試委員 之修改建議後,名為「黑格爾《邏輯學》本質論啟始的形上學意義」,其中「啟 始」一語十分貼切地將筆者的詮釋範圍與觀點畫龍點睛地呈現出來(詳見文本 第一章),然而在翻譯成英語時即遭遇不少困難,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只能以 “of the Beginning” 這一極為怪異的英語呈現。而其他學術專名之中譯亦不在話 下,在許多地方,筆者不得不為了避免現有中譯所可能引發之不必要的誤會, 而另造其詞,故或許讀者讀來會略感佶屈聱牙,然筆者亦是依從彭師之教,盡 可能「避免用自己的語言」來對西方哲學思考。職是,筆者只能邀請讀者,亦. VI.
(10) 依此原則來對筆者之文字批評。 延續前述筆者之研究方法的闡述,筆者必須負責地說,本文即是貫徹此一 研究方法的成果。在所選擇的閱讀段落之中,筆者已盡可能不放過文本中的每 一句話,努力將黑格爾以其文字所欲表達的「原義」——這個在當今為各種詮 釋學與後現代理論斥之為無稽之談的想法——窮盡一切可能地予以追索。上述 提及的 Werner Beierwaltes 的研究取向亦並非筆者所參照的理論框架,而只提供 筆者一個在黑格爾研究上一直被忽略但卻是完全站得住腳的談論方向:黑格爾 哲學與古希臘哲學所共享的形上學議題。在面對既有之諸多詮釋觀點,筆者僅 僅自始對 Kalus Hartmann 以來所建立的「非形上學閱讀」(Non-Metaphysical Reading) 之龐大傳統較多的予以排除。儘管筆者從未否認這種閱讀或許在現今. 政 治 大 有所裨益,然而筆者仍認為這樣的解讀與筆者所認知的黑格爾原義差距甚遠。 立 這個對聲名狼藉之形上學認知為破產,並需予以徹底地批判或解構的現代世界. 儘管,對筆者而言自當承擔這樣的攻擊:以這種方式閱讀「古代而陳舊的哲學. ‧ 國. 學. 思想」對現今世界有什麼意義?筆者不若彭師那般瀟灑,只能坦誠目前尚無能 力予以回應,並期日後有能面對的一日。. ‧. 這樣一個或許可以命名為「形上學:一個未完成的計畫」(Metphysik: ein. y. Nat. sit. unvollendetes Projekt) 誠然只能留待日後展開,然而筆者博士修業的里程卻業已. er. io. 告終。在此,筆者自應對許多支持者、協助者、師長、家人、好友一一言謝,. al. v i n Ch 必須特意為文者乃是:筆者願意將此著作獻給已過世的張鼎國教授:一位風雅 engchi U n. 然而未免在此有所疏漏,因而懇請各位原諒,筆者自應當面對諸位致謝。然而. 慧黠的現代哲學家,與此時仍尚在病苦中為著生存而奮鬥的彭文林教授:一位 廣博玄奧的古代哲學家。筆者在撰述論文與準備答辯的過程,始終想著如果二 位老師在場,會提問什麼樣的問題,筆者又能如何回應,或許筆者注定參與一 場「隱暱的對話」。古云「十年磨一劍」,回首十年的研究生涯,對筆者而言仍 自感慚愧:這抦劍仍舊駑鈍。筆者謹在此謙恭地祈請諸位哲學先進不吝指正, 並期盼在未來仍有機會得以修改。「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王鍾山謹識 2017 年 8 月 30 於台北指南山麓 VII.
(1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I. i n U. v.
(12) 目次 摘要 ........................................................................................................................... III. 序言 ........................................................................................................................... V. 第一章. 導論 ........................................................................................................... 1. 第一節. 前言與問題意識 ......................................................................................... 1. 第二節. 治 政 大 之翻譯問題 ................................................................ 5. 黑格爾 REFLEXION. 第三節. 論文研究範圍與各章概述 ......................................................................... 7. ‧ 國. 學. 邏輯學的方法問題或形上學問題 ............................................................ 14. ‧. Nat. y. 第二章. 立. 第二節. MICHAEL THEUNISSEN 的批判/表現論詮釋 ......................................... 21. 第三節. 辯證型態的差異與邏輯之形上學意義 ................................................... 25. 第四節. 本質論首章形上學意義之梗概 ............................................................... 28. 第五節. 小結 ........................................................................................................... 32. er. al. n. 第三章. sit. DIETER HENRICH 的形式方法論詮釋 ...................................................... 16. io. 第一節. Ch. engchi. i n U. v. 無差異作為存有到本質過渡的事理性地基 ............................................. 33. 第一節. 作為存有諸環節之統一性的無差異 ....................................................... 35. 第二節. 無差異之否定的關連於自身 ................................................................... 38 IX.
(13) 第三節. 外在反映/反思與本質問題 ................................................................... 43. 第四節. 小結 ........................................................................................................... 48. 第四章. 探問本質的知識架構 .............................................................................. 50. 第一節. 邏輯形上學的知識架構 ........................................................................... 52. 第二節. 對本質之認知在傳統哲學的挑戰 ........................................................... 58. 第三節. 對本質之認知在近代哲學的挑戰 ........................................................... 63. 第四節. 小結 ........................................................................................................... 68. ‧ 國. 從存有到本質過渡的形上學意義 ............................................................ 71. ‧. 存有到本質的過渡 ................................................................................... 73. y. Nat. sit. 第一節. 學. 第五章. 立. 政 治 大. 第三節. 映象的概念史簡述 ................................................................................... 81. 第四節. 映象的形上學意義 ................................................................................... 83. 第五節. 小結 ........................................................................................................... 89. n. al. er. 分離問題 ................................................................................................... 76. io. 第二節. 第六章. Ch. engchi. i n U. v. 在本質中的存有 ...................................................................................... 91. 第一節. 存有與本質的早期基督宗教神學詮釋 ................................................... 93. 第二節. 本質與映象之構成 ................................................................................... 96. X.
(14) 第三節. 絕對否定性 ............................................................................................... 99. 第四節. 映象之否定性與直接性的統一性 ......................................................... 103. 第五節. 小結 ......................................................................................................... 107. 第七章. 結論 ....................................................................................................... 109. 詮釋議題回顧與總結 .......................................................................................... 109. 開放性結論與後續發展 ...................................................................................... 114. 立. 政 治 大. 參考文獻 ................................................................................................................ 124.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XI. i n U. v.
(1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XII. i n U. v.
(16)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政 治 大. 前言與問題意識. 立. ‧ 國. 學. 據稱,自 20 世紀的 60 年代之後,德語世界的黑格爾研究開始嘗試對黑格 爾的《邏輯學》(Wissenschaft der Logik)1 進行「一種注解工作,即並非僅僅複. ‧. 述黑格爾思想的進程,而是出於一個距離——對於每個對它所進行的解析的成 果而言這種距離乃無可非議的預設——來對其描述。自此時始,黑格爾的那些. y. Nat. sit. 高度被濃縮的思辨發展方得在一種並非屬黑格爾的語言中得以無削減或破壞的. er. io. 給予澄清。」(Henrich 1978b, vii) 作為當時黑格爾研究的領航者之一的 Dieter. al. n. v i n Ch 被稱之為「邏輯」,也希望能進一步解答自 i U e n g c20h世紀初所謂的「黑格爾復興」以. Henrich 認為,這種注解工作不僅希望能進一步闡述在何種意義上這部著作可以. 來視《精神現象學》為核心著作所引發的諸多爭議,諸如:其與黑格爾哲學體 系之關係,以至於《精神現象學》是否需要邏輯基礎等問題。更有甚者,對於 一些當代學者而言,這樣的注解工作甚至足以改變此書在 19 世紀所遭受的污 名。眾所周知,《邏輯學》在當時被具有不盡相同的政治意識型態立場、但卻都. 1. 在本文中,筆者所使用的《邏輯學》之版本文為 Felix Meiner 之 Philosophische Bibliothek。對 其徵引時,Wissenschaft der Logik: Die Lehre vom Sein (1832) 簡稱 WdL I,Wissenschaft der Logik: Das Sein (1812) 簡稱 WdL I-1812,Wissenschaft der Logik: Die Lehre vom Wesen (1813) 和 Wissenschaft der Logik: Die Lehre vom Begriff (1816) 簡稱 WdL II 和 WdL III,《精神現象學》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簡稱 PhG。其餘黑格爾著作均使用 Suhrkamp 的「理論作品版」 (Theorie-Werkausgabe),其中 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 (1830) 簡稱 Enz,Vorlesungen über die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 簡稱 VGP 表示,其於作品以 SW 簡稱,並加上「理論作品版」之系列編號表示之。 1.
(17) 作為黑格爾主義者的二方陣營(主要是社會主義左翼和英國觀念論)共同視其 為一綜合自然發展、歷史發展乃至於思想方法之哲學形上學——黑格爾的思想 也因此被多方指責為一種新形態的浪漫主義哲學獨斷論。(Longuenesse 2007, 3– 4) 這一系列對《邏輯學》的分析性注解之所以能夠改變所謂「黑格爾接受狀 況的反諷」(Hegel reception irony) ——亦即,儘管黑格爾的思想對現代哲學、 文化乃至於整體世界所帶來的影響如此之大,然而不但人們對他的理解莫衷一 是,對他的評價也褒貶不一,更遑論事實上絕大多數人並不真的理解他所言何 事 (Pippin 1989, 3) ——,不但是因為藉由黑格爾自己與同時代許多哲人的史料. 政 治 大 過去百年來黑格爾主義對所謂的「辯證法」所建構的一種形式主義式的甚或是 立 得以更多的重建黑格爾思想的發展之故,更因為據稱是這些詮釋者己然擺脫了. 機械主義式的理解,從而根本地從黑格爾的作品關鍵處析理出理解黑格爾系. ‧ 國. 學. 統、乃至於《邏輯學》本身的方法。而其中,最具指標性意義的作品之一,當. ‧. 屬 Henrich 自己在經十多年的修改並建基自己的研究基礎上增補而成的 〈黑格 爾的反思邏輯:新的掌握〉( “Hegels Logik der Reflexion: Neue Fassung,” 1978a,. sit. y. Nat. 201–342) 一文。2 在這篇長文中,他將目光聚焦於《邏輯學》的第二部《本質. er. io. 論》(Die Lehre vom Wesen) 的第一部分 “Das Wesen als Reflexion in Ihm selbst” 其中的第一章 〈映象〉(Der Schein),並特別關注其中第三部分的 “Die. al. n. v i n Ch Reflexion” 一段,認為其乃理解他所謂的《邏輯學》之「形式存有論」(die engchi U Formalontologie)、乃至於黑格爾哲學全幅系統的「方法」所值得關注的篇章。. 3. 2. 關於這篇文章自 1965 年始的第一次發表,到 1971 年的首次出版(收錄於 Hegel im Kontext 一 書,原題名為 “Hegels Logik der Reflexion”),並同年 10 月在會議中發表經修改並大幅擴充的 “Neue Fassung” 的過程,見 Henrich (2010), 228。儘管 1971 年出版的版本經書商多次再版發行 而較為通行,然而本文仍選擇篇幅較大的修改版本作為參照。Henrich 對上文的這一「黑格爾接 受狀況的反諷」亦有相同的看法:「然而迄今為止幾乎沒有嘗試於深入邏輯的精巧結構中者,而 此亦即,未有在注解中對文本意義之理解發展出、並以論證在它們之中確定出另一可能的東 西。為自己贏得了為數不少的重要頭腦、但並未有人能將邏輯弄得明白的黑格爾主義,其歷史 即是對這個任務的極端艱巨之一令人信服的證明。」(Henrich 1978a, 304–5). 3. 對於黑格爾的術語 Reflexion 的翻譯,見導論第二節,此處暫時不譯。上文提及之 Henrich 的 文章,係基於其詮釋觀點,故可就其詮釋而譯為「反思」,然對黑格爾則不可如此簡單,詳見後 述。 2.
(18) 如今,《本質論》首章——特別是其中的 Reflexion 一節——在被黑格爾自 己視為《邏輯學》中最為困難的部分之一 (Enz, §114),並且經 Henrich 之後亦 被當代許多黑格爾學者諸如 Michael Theunissen (1980)、晚近的研究者 Christa Hackenesch (1987) 以及 Thomas M. Schmidt (2002) 認定為本質邏輯、甚至是 「邏輯學」乃至於整個黑格爾的哲學系統的真正核心或「基礎篇章」 (Grundlegungskapitel)。儘管 Henrich 此文的學術地位早己獲得普遍的承認,4 但並不意味著在學界中不存在著詮釋的爭論。早在 20 世紀初,英國觀念論學者 John M. E. McTaggart (1910) 便依據黑格爾在《哲學科學的圜全教育綱要》 (Enzyklopä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e)5 之中對邏輯系 列的安排,以及辯證法在不同的邏輯領域 (Sphäre) 有著不同的展現,基於系統. 政 治 大 與非本質者〉以及〈映象〉——似乎只是一個插曲,而後來的《圜全教育》中 立 融貫的理由而認為《邏輯學》中的本質邏輯首章——特別是前二節的〈本質者. ‧ 國. 學. 的「小邏輯」將之略去乃是一個改進。晚近的德語學者 G. M. Wölfle (1994) 在 對本質邏輯的統一性加以探問時,亦認為首章僅只是一個「過渡階段」. ‧. (Übergangsstufen),對整個本質邏輯而言乃屬「多餘」(überflüssig),因而第二章 的「本質性」(Die Wesenheiten) 才是本質邏輯的真正開端。另外,不只是本質. Nat. sit. y. 邏輯首章的意義在黑格爾學界中有所爭議,本質邏輯首章與之前的存有邏輯之. er. io. 間的相互關聯的一致性與融貫性亦是另一爭議之處。對 Henrich 來說,由於他. al. v i n Ch 的自我規定——的動態的思辨運作,已然在存有邏輯最後部分中明顯的呈現, engchi U n. 強調作為邏輯學方法的絕對否定性——既作為直接性的自我關連亦作為否定性. 因而本質論首章確定地呈現為一種倒退/回歸 (Regression);然而晚近的學者 Klaus J. Schmidt (1997) 卻以為這個章節連貫地依循著存有邏輯最後部分 進 行。. 4. Jaeschke (1999), XXVI; Thomas M. Schmidt (2002), 99–100.. 5. 不同於一般中文黑格爾學界習慣以「百科全書」此一通行於中文世界對西方語言如英語的 Encyclopadia 或此處德語的 Enzyklopädie 以及最早其實以法語出現的 Encyclopedie 的翻譯,筆 者寧願取其原始字義改譯作「圜全教育」。首先,其書本是為教育而作的綱要式書寫,並且只就 其整體之哲學系統,欲給出一全幅的面貌而著。黑格爾乃取其原始希臘字義 ἐγκύκλιος παιδεία 而選用此字,其「全」(ἐγκύκλιος) 並非意味著包羅萬象之意,而是就其系統之全面幅度而言。 基此,未避免產生不必的誤解,以為黑格爾是個博物學者,或是藥劑師式的分類學者,因而如 此改譯。 3.
(19) 由於 Henrich 對他所謂的黑格爾邏輯的「方法」問題的側重,以致於他的 這篇文章的詮釋似乎只在「最抽象的掌握中」對於 Reflexion 的開展加以談論。 (1978a, 227–8) 如此,儘管此文在許多方面著實令筆者信服,然而這樣的詮釋 進路即引發了筆者的疑問:「邏輯學」之作為邏輯與形上學的思辨哲學,在其中 黑格爾認為客觀邏輯乃以以往形上學中的 Ens 為研究對象,從而可以取代以往 的形上學 (WdL I, 50),但如此在客觀邏輯中是否會存在著一個只徒具邏輯進展 形式,故而僅可被析理出邏輯進展之方法的篇章?在一個以事理自身自行開展 的思辨哲學著作中,是否可能存在著這樣的一個環節,其僅僅只為系統後續的 邏輯進程——特別是概念邏輯——的需要而在系統中發展出 Henrich 所謂的 「解釋工具」(Explikationsmittel),而本身卻不具備形上學的主題?如若上述問. 政 治 大 「客體性邏輯」乃至於其中的「本質邏輯」的形上學意義,我們似乎不能迴避 立 題盡皆為否,本質邏輯首章這些環節本身的形上學意義又是什麼?而若提及. ‧ 國. 學. 另一重要的詮釋文獻,即 Michael Theunissen (1980) 以「形上學的批判/表現 (Kritik / Darstellung)」的觀點,來談論黑格爾在客體性邏輯之中如何對上述「以. ‧. 往的形上學」加以批判,進而對之「取代」(他認為此即黑格爾的「揚棄」 (Aufheben) 之展現)而成就主體性邏輯。然而,這樣的「取代」對我們而言難. Nat. sit. y. 道會是一種不同形上學立場的選擇嗎?而對以往形上學的批判,意味著同時以. er. io. 新的方式解決了以往形上學所面對的問題,亦或是在形上學立場的選擇之下,. al. v i n Ch 黑格爾「本質邏輯」首章的形上學主題進行重新的審視,探究其在黑格爾體系 engchi U n. 僅僅以不同的觀點取消了以往形上學的問題?帶著這樣的疑問,將引導我們對. 中所具有的形上學意義,特別是取代了何者、乃至於如何取代以往的形上學的 議題。. 對於上述的這些疑問,我們自當回到黑格爾的文本中予以揭示。儘管黑格 爾在一個具備宏偉的綜結性企圖中事實上難以在文字上駕馭他所希冀的那種既 精練濃縮又同時具備多重意義的論述,然而在細膩的閱讀之中我們仍有機會將 這些他所要傳達並引導讀者進入思辨的內容,從這些隱誨的表達中儘可能完整 的「擺放出來」,即德語所謂之 Auslegung。如若我們能正確地讀出本質邏輯首 章中的形上學意義,筆者以為,亦將有助於我們釐清上述黑格爾學界中圍繞在 本質邏輯首章的爭論。本質邏輯首章,特別是〈本質者與非本質者〉與〈映 4.
(20) 象〉這二節,如若具有在傳統西方哲學中不可忽略的形上學議題,那麼我們對 於這個篇章在黑格爾以「真者即是全體」(Das Wahre ist das Ganze) 所著稱的哲 學系統中,既不能稱之為「多餘」,也不會僅僅只是一「過渡階段」。並且,如 若黑格爾的思辨邏輯乃是一種「事理自身的自行開展」,我們則可更進一步探問 它是否需要一作為「解釋工具」的形式方法。而僅管「邏輯學」可能具有一抽 象的形式方法,但它是否能與本質邏輯首章中的這些形上學主題無涉,從而這 個篇章可以被視為是一種「倒退」?我們又該如何看待 Henrich 所謂的形式方 法,與黑格爾在《圜全教育》中所提及的不同領域的辯證(法)差異? 這一 切,待本質論首章的形上學意義予以揭示後,自將分曉。. 立. ‧ 國. 學. 第二節. 政 治 大. 黑格爾 Reflexion 之翻譯問題. ‧. 在進入論文章節的介紹之前,筆者要先略談 Reflexion 一語在《邏輯學》中. y. Nat. sit. 進行漢語翻譯的問題,期望能在《邏輯學》的整體性視野中為之作為暫時性的. er. io. 理解方案。有論者以為,因為在本質邏輯此處還是屬於「客體的邏輯」(die. al. n. v i n Ch U Logik),並且基於首章章名的「映象」(Schein) e n g c h i一語從而認為此語在此只具有 objektive Logik) 的範疇,尚未進入概念邏輯的「主體的邏輯」(die subjektive. 「反映」或「反射」的意思。誠然,在此語尚未進入哲學領域中,此字原初較 多是在這種描述光學或聲學的現象上加以使用。然而,正如 Henrich 所指出 的,此一篇章的確作為黑格爾在後續邏輯發展中的「解釋工具」,並且在整個概 念邏輯之中也隨處可見其運作,因而另有些學者出於整體黑格爾哲學的觀念論 系統的要求,並出於術語翻譯的一致性要求,從而依從新時代哲學的習慣,對 之譯作「反思」。. 黑格爾在《邏輯學》的導言之中誠然已經表示,考慮概念於其自身中的統 一性與其規定性的不可分離,必須在「主體的邏輯」與「客體的邏輯」之中產 生出一「中介領域」(ein Sphäre der Vermittlung),而這即是介於存有論與概念論 5.
(21) 之間的本質論,然而本質論卻是「正在向概念的內在存有過渡中的存有」的系 統 (System . . . des zum Insichsein des Begriffs übergehenden Seins),並且「儘管 本質確然己是內在者 (Innere),然而主體的特徵仍應為概念在表述上保留。」 (WdL I, 47)此說似乎將本質略為拉近存有一些,並且是黑格爾將本質論歸屬於 客體邏輯的理由。然而文末卻也提到,「本質邏輯,其已然揚棄其與一存有之關 聯或其映象,並且不再是外在於其規定之中,反而是自由獨立、在自身中自身 規定著的主體的東西,或者更多的說即是主體自身。」(51) 由此,我們確也不 能不承認其與主體邏輯的相親性。如是,亦有論者以為,應保持本質邏輯的中 介性格,進而將 Reflexion 以「反映/反思」二語並行的作法譯之。. 政 治 大 脫離一種「某者」自「它者」的回返意蘊,特別是前面一組在光學或聲學脈落 立. 然而,不論是「反映」、「反射」或是「反思」,在漢語的語感中似乎都難以. 中的意義更是如此。然而,黑格爾在文中展開 Reflexion 的探討時,特別是在一. ‧ 國. 學. 開始「設定著的 Reflexion」之中,卻也反對了這種意義的 Reflexion,例如「映. ‧. 象……並非在一個它在其中映照的它者之中有其存有」(WdL II, 15);「當前並 沒有一個它者,既非一個它(即 Reflexion)自其歸返的東西,亦非一個它歸返. sit. y. Nat. 回其中的東西;它因而只作為返回或作為它自身的否定者。」(16)6 黑格爾非常. er. io. 清楚,在他當時的德語世界中 Reflexion 作為一外來語其意義仍有不穩定之處, 在 Reflexion 那個篇章一開始他如此談論:「對於那走進自己的、就此對其直接. al. n. v i n Ch 性而言已然相異了的映象,我們有那個外來語言的字:Reflexion。」(13) 因 engchi U 而,Reflexion 除了上述的「反映」與「反思」的意義,我們更可明顯看到黑格 爾是只強調乃至於直接取用此語的拉丁字源 reflexio(動詞 reflectere)的原初字 面意義來加以闡述:「把……向後彎曲」、「回轉」,例如:「Reflexion 因而是這 個運動,其——當它是「返回」時——只在其中是那個要開始的或歸返的東 西。」(15–16) 誠然,在這些段落中將 Reflexion 譯作「反映」或「反思」可能 並不妥當,筆者以為,在現今眾多對 Reflexion 或英語之 reflection 的漢語翻譯 之中,尚有一譯似乎可避免那種自它者回返於某者的 Reflexion 意義,即「反. 6. 本句翻譯較難表達,原文如下:“es ist nämlich nicht ein Anderes vorhanden, weder ein solches, aus dem sie, noch in das sie zurückkehrte; sie ist also nur als Rückkehren oder als das Negative ihrer selbst.” 6.
(22) 身」。此語現在雖較多在漢語的社會學界中通行,然而揣想其初,應是通曉西方 觀念論與宋明心學者的譯作,因而會典以《孟子.盡心》之「萬物皆備於我 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此章句而譯。但是,事實上,我們也不能說黑格爾 徹底拒絕了「反映」及「反思」那二種自它者回返意義意義的 Reflexion;或 者,更好說這種 Reflexion 只有奠基在作為 Reflexion 原初意義的「設定著的 Reflexion」之自我運動之中,作為第二序的派身意義,即後續黑格爾在「外在 的 Reflexion」一段中所探究者,方具有系統哲學上的意義。. 在黑格爾的書寫中,他向來使自己所使用的術語在語義上保持著靈活的狀 態,諸如 Absolute、Subjekt (subjektiv)、Begriff、Idee 以及著名的 Aufheben。對. 政 治 大 保持其一致性,誠需要詮釋之「時間間距」的積累,而如此有時也難以讓初學 立 這些術語的翻譯在學界以約定俗成後符號化的方式使譯名強硬的在各個語脈中. 者在譯名中全面掌握黑格爾的原意,例如強以漢語的新造詞「揚棄」來譯. ‧ 國. 學. aufheben,便難以讓讀者掌握其所含有的「保存」(bewahren) 之意,儘管識者 可以符號化的方式將「保存」之意硬讀入「揚棄」之中。因此,在漢語學界對. ‧. 黑格爾的 Reflexion 尚處陌生的時代,筆者只能冒著混亂的風險,以適應每處不. Nat. sit. y. 同文本的文句脈絡而採不同翻譯的作法,並且若該語在句中兼有二層意思時,. n. al. er. io. 則以二語並行的作法譯之。筆者相信,這將會是較為適切的辦法。. 第三節. Ch. engchi. i n U. v. 論文研究範圍與各章概述. 本文題為「從存有到映象:黑格爾《邏輯學》本質論啟始的形上學意義」。 正如題名所示,本文旨在探索黑格爾《邏輯學》由存有論過渡至本質論,特別 是本質論的第一個——亦即「啟始」(Beginning) 一語首先所表達的——重要環 節「映象」的形上學意義。筆者相信,在經由對「存有論」最後一個環節的 「絕對無差異」(die absolute Indifferenz) 進而到「本質論」中之「映象」這一 階段背後的古典形上學問題視域——即古典哲學在質、量、尺度等互相依存之 7.
(23) 存有範疇背後對其所依賴之「在己且為己之存有」之探尋——之充分探索後, 我們不但可以得到一解決傳統本質形上學問題之嶄新的形上學原理,也可以得 到黑格爾本質邏輯之運作的動態原理。此原理即是所謂「絕對的否定」(die absolute Negation),而此亦是「啟始」一語所欲表達的另一涵意,即古希臘形上 學中之「原理」(ἀρχή / Prinzip)。如此,在經由對黑格爾這幾個段落的細膩且盡 可能不帶某種對黑格爾全幅系統之前設理解的閱讀後,我們不但足以充分闡明 本質邏輯首章之形上學主題,更可以得到作為本質邏輯首章中另一更為令人難 以理解的段落——即黑格爾之「反映/反思」(Reflexion)——之研究對象所必 需的前景 (Vordergrund)。也就是說,筆者將盡力直接面對黑格爾的文字,探索 黑格爾在本質論首章所面對的形上學主題,並由此能只約略觸及黑格爾整體系. 政 治 大 主要是第六章中之「絕對否定性」之揭示。 立. 統之面貌——主要是第四章中之「知識架構」,以及系統運作之形上學原理——. ‧ 國. 學. 在論文的第二章開始,筆者將首先談論 Henrich 對於本質論首章進行注解 的詮釋進路,乃至於他何以突出對方法問題的側重,藉此引導出本質論首章的. ‧. 研究價值與筆者進行研究的問題意識。本文將主要集中在 “Neue Fassung” 這篇. Nat. sit. y. 文獻前半部對邏輯的主題與方法的談論,並指出儘管他並非完全沒有意識到這. er. io. 個他所謂黑格爾對邏輯學之「解釋工具」進行發展的篇章,同時亦具有形上學. al. 意義的可能性,但他側重於這個篇章之純粹邏輯形式開展,如此以作為「邏輯. n. v i n Ch 學」的方法,以致於我們未能從中看到本質論首章的形上學意義。其次我們亦 engchi U 將約略對 Theunissen 的詮釋主題予以談論,並針對在他的詮釋架構中所先行賦 予的理論,即他依據馬克思 (Karl Marx) 對辯證方法的理解而以「形上學之批 判/表現」的觀點來對客體性邏輯進行詮釋。進一步,我們將指出這種詮釋與 黑格爾系統難以符合之處,以及他對黑格爾之「映象」所產生的誤解。在這個 要求之下,筆者將進一步以所謂存有邏輯與本質邏輯乃至於概念邏輯之間黑格 爾自己所表示的辯證法的差異 (本文集中於前二者的差異)來談論本質論的首 章黑格爾可能觸及的形上學議題,即古希臘乃至於中世紀哲學的 οὐσία 與 συµβεβηκός 問題,並以「分離問題」(the problem of χωρισµός) 此一古代形上學 疑難的詮釋視角來對之進行理解的可能嘗試。本文僅在前人研究的視野下簡略 談論此一自柏拉圖 (Plato) 的《巴門尼德斯》篇 (Parmenides) 所顯題化的基本 8.
(24) 問題,並藉由黑格爾在本質論首章所使用的一些隱晦文字,進一步預示在本質 邏輯首章所處理的議題與此相合之處,從而期望證成該論題作為理解本質邏輯 首篇之詮釋視角的合法性。. 然而,為何會具有存有邏輯與本質邏輯乃至於概念邏輯之間黑格爾自己所 表示的辯證法的差異,則是黑格爾從未清楚說明的。對此問題,特別是針對前 二者的轉換,筆者嘗試以形上學問題的轉變來對之解釋,也就是說因著形上學 問題視域的轉換──這個轉換意味著在存有論、本質論與概念論三者並非可各 自獨立互不相干的研究領域,而是在一思辨系統之中相互依存者──,使得 「過渡到它者的辯證」不再適合於對本質問題的探討,從而在哲思中依據問題. 政 治 大 於真理的要求,從原初對存有之作為直接者的探問 (Fragestellung),進一步轉 立. 的特性慢慢顯現出適合本質論的辯證型態。形上學問題的轉換,意味著哲思基. 換為在這個存有之上對存有之在己且為己之所是進行探問,從而由存有的領域. ‧ 國. 學. 「過渡」到本質的領域。因此,被探問的東西是出現了何種狀況使得對本質的 探問得以出現、探問本質首先是以何種方式──探問者的位置,以及其與被探. ‧. 問者的關係──進行探問、以致於這樣的探問是否能符合探問的目標,如若不. Nat. sit. y. 行是否需修正探問的方式,使得存有邏輯到本質邏輯的過渡得以可能,乃是我. n. al. er. io. 們應於探究的事情。7. Ch. i n U. v. 因而,從第三章開始,筆者將先處理被探問的對象。在存有邏輯最後一個. engchi. 環節「絕對無差異」(die absolute Indefferenz) 之中,所有的存有規定將如何全 數收攝在此一具有否定特徵的統一性之中,從而為本質的探問提供了事理性的 地基 (sachlicher Boden),乃是本章的主題。筆者首先將簡述絕對無差異的邏輯 環節,如何在存有邏輯發展中得以形成為存有諸環節之統一性,並且基於其概 念本身所含蘊的矛盾,預示存有整體在本質邏輯之中的形上學特徵。我們將發 現,存有邏輯中所謂的「過渡辯證」在此已然不再呈現,反倒是因著絕對無差. 7. 以上對「探問」的分析,不可諱言,乃得益於 Heidegger 在《存有與時間》的導論第二節中 「向存有提問的形式結構」(Die formale Struktur der Frage nach dem Sein) 提出的問題的形式結 構,即所有問題所包含的「被問及的東西」(Gefragte)、「被探問的對象」(Befragte) 以及「所要 問的東西」(Erfragte) 這三者,以下即以這三個向度展開本質的探問。參 Heidegger (1967), 5。 9.
(25) 異之「與自身的否定的關連」(negative Beziehung auf sich) 乃作為本質論所揭示 之「自身關連於自身的否定」(die sich auf sich beziehende Negativität) 的「絕對 否定性」之前形式 (Vorform) 或原型 (Urbild),從而作為本質邏輯的運作特徵 的預像 (Typos)。基此,對於真理進行探問的哲思在這個整體的否定性中必須 另尋新的對象,從而形上學問題需要轉換。但在仔細詮釋黑格爾對存有邏輯最 後階段的談論時,我們卻將發現作為存有整體的絕對無差異並未基於其自身之 否定性而「過渡」到本質,而追溯其究,黑格爾卻是隱誨地導入所謂的「外在 的反映/反思」的缺失:在絕對無差異環節中呈現的東西僅是作為存有整體之 獨有規定的外在反映,而作為思想著的、主觀意識的外在反思並未參與運作。 因而,筆者將在此對「外在的反映/反思」於存有邏輯之中的作用予以考查,. 政 治 大 邏輯發展的認知 (Erkennen) 立 與內在於存有事理自身的知識 (Wissen) 此一探問 並進而指出黑格爾必需於正式進入本質邏輯前,先行闡述一能兼容外在於存有. ‧ 國. 學. 本質的知識架構,以致於能在此架構對上述缺失加以修正。. ‧. 在第四章中,筆者將對黑格爾 1813 年出版的《本質論》開頭未予命名的 「導論」的前半部給予詮釋。在這個仔細閱讀黑格爾的這篇文字,我們可以發. Nat. sit. y. 現上述對於探問本質所需要的這個知識架構。在其中,黑格爾以一般知識進展. er. io. 對於本質予以探問的視野出發,隱含地透露出「外在於存有中的認知」與「內. al. 在於存有中的知識」二種探問本質的主體位置,並更進一步藉由他的技術用語. n. v i n Ch Erinnerung 將這二種知識統合於一知識架構之中。筆者將對此知識架構予以揭 engchi U 示,並藉由古希臘哲學與基督宗教神學的觀點,對 Erinnerung 予以解析,進而 揭示這二種知識在其中相互地「承認」(Anerkennung) 的可能。在這個知識架. 構上,黑格爾進一步將前述的「外在反映/反思」在邏輯形上學之中的運作給 予接合,並提出了在邏輯形上學的進展中,介於存有與本質之間認知有所停滯 (stehenbleibt) 的狀況。藉由隱含地追溯傳統哲學中以「所有屬物性的綜攝」 (Inbegriff aller Realität)8 作為本質的認知,黑格爾歸結其乃基於前述的「外在於 存有中的認知」以「抽象反思」(die abstrahierende Reflexion) 予以實行所致。. 8. 按拉丁文構詞法,realis / realis / reale 三者乃 res(物)與形容詞後綴 -al(屬於……的)之結 合,是以將德語 real 譯作「屬物的」,Realität 譯作屬物性。 10.
(26) 然而黑格爾之「抽象反思」一語卻不僅指涉傳統哲學對本質的認知而已,筆者 將更進一步揭示此語在黑格爾的文脈中另暗指費希特 (Johann Gottlieb Fichte) 早期「知識學」(die Wissenschaftlehre) 所採行的方法,並其因此所招致的「虛 無主義」(Nichilismus) 批判。在黑格爾耶拿早年〈信仰與知識〉(Glauben und Wissen) 一文中,我們可以發現黑格爾將這個來自雅可比 (Friedrich Heinrich Jacobi) 的批評直接亦擴及於雅可比自己,並從回應中亦可看到前文之邏輯形上 學的知識架構已然隱含其中。誠然,在黑格爾的闡述中,認知以抽象反思對本 質予以建構所導致的「虛無主義」事實上只是雅可比立場分判的議論,對黑格 爾而言「虛無主義」不僅不造成問題,反而基於抽象反思所造就的虛無主義並 不徹底,因而只是「片面的虛無」。因此,在這章對知識架構的分析之中,外在. 政 治 大 正過渡到本質,以致能對本質展開實際探問。 立. 反思於本質探問所肇生的真正問題尚未顯露,而我們也還未見到存有如何能真. ‧ 國. 學. 經由上述詮釋,我們不但看到黑格爾隱含地對邏輯知識學的知識架構的揭 示,在他藉由外在於存有的認知與哲學史的理論之互動中,我們也看到了邏輯. ‧. 形上學在系統進展中的二個平行 (parallel) 且和諧 (harmonisch) 的層次,且每. Nat. sit. y. 個層次各有二種理論視角之相互建構:邏輯事理之自行開展/對邏輯進展之觀. er. io. 看,以及形上學之歷史發展/認知一般對形上學問題之觀看。而一旦實際進入. al. 黑格爾對本質邏輯的論述,我們便看到對邏輯進展觀看的外在反思以及對形上. n. v i n Ch 學問題觀看之外在於存有的認知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在第五章,筆者即對本質 engchi U 邏輯開首的形上學意義展開詮釋。黑格爾以上述存有邏輯結尾所顯示的存有規 定之否定性特徵為地基,顯示外在反思以及平行的外在於存有的認知另尋一在 己且為己者的意欲。儘管這一探尋自然地以存有邏輯中的「被規定的否定」(die bestimmt Negation) 為運作原理,進而使本質與存有只分別作為「本質者」(das Wesentliche) 與「非本質者」(das Unwesentliche) 這樣的「存在」(Dasein),導 致二者產生筆者於第二章中所揭示的「分離問題」,然而邏輯形上學卻在這種對 於外在反思缺失有所修正的情況下,順利的從存有領域過渡至本質領域。在 此,筆者將著重於聯結柏拉圖《巴門尼德斯》篇中所談論的「分離問題」與此 處邏輯形上學問題,期能以此顯示邏輯形上學在進入本質邏輯之後首先欲解決 的形上學問題。面對此一難題 (aporia),黑格爾只得翻轉上述知識探問的位 11.
(27) 置,向內探尋存有在本質之中將具有的形上學意義,以期之後能更進一步顯示 它的否定性的運動原理。在本章的後半部,我們看到黑格爾以「映象」(Schein) 對這個在本質中的存有加以詮釋,筆者在此將藉由概念史的追溯,探索「映 象」在德語哲學上與古希臘哲學的 δόξα(光輝、意見)相合之處,由此進一步 顯示出「映象」在古典形上學中的角色,即黑格爾於其《哲學史講演錄》中所 一再提出,在柏拉圖《智術師》(Sophistes) 篇中企圖解決智術師派對巴門尼德 斯傳統的繼承,進而予以證成的「『非存有』存有」(τὸ µὴ ὂν εἶναι)。筆者相 信,在這個形上學意義的背景之下,我們再看到黑格爾將「映象」連結於古典 懷疑論的 Phänomen 與現代的主體觀念論的 Erscheinung,將更能呈現出這些哲 學背後的形上學問題根源。. 政 治 大 在上述的形上學背景的闡述下,我們可以對黑格爾進一步論述在本質中的 立. 存有——亦即「映象」——的構成環節,以及其如何在本質之中為本質所建. ‧ 國. 學. 構,不致於單純以形式方法來加以理解。在第六章中,筆者將先行對映象與本 質這種「有所區別但不相分離」的關係以及映象作為「存有著的非存有」如何. ‧. 依附於本質,予以追溯西方早期基督宗教哲學的理論背景。在這個背景,我們. Nat. sit. y. 方能較為生動的觀看黑格爾對映象的動態環節分析:其延續存有邏輯結尾而具. er. io. 備否定性,並且作為非存有,只在其否定之中才存有,進而正是在這否定性之. al. 中其區別於本質,而這個區別於本質的存有亦具有一直接性,使得外在於存有. n. v i n Ch 的認知可以視之為獨立者從而引發其分離於本質的誤解。而黑格爾的這個分析 engchi U 亦即是在映象與本質的緊密關係之中的分析,由此,我們看到黑格爾徹底地揭 示那個由存有邏輯結尾處就一直出現的存有整體的否定性特徵的來源:本質即 是此一否定活動。不但如此,在映象與本質的緊密關係中,根本而言乃是本質 對自身的否定,使映象得以區別於本質的運動。基此,我們將看到黑格爾如何 闡述這個動態的否定過程,他所稱之為「絕對否定性」的運動。在這裏,筆者 將對此一具有自我指涉性格的「絕對否定性」與存有邏輯之中亦同樣具有自我 指涉性的「它者」環節加以比對,筆者將指出,在存有邏輯中的「與自己本身 相關連的它者」,如同「絕對無差異」環節中的「與自身的否定的關連」一般, 都只是此處「絕對否定性」的預像,而並不能說絕對否定性即運作於存有邏輯 之中。而在最後,黑格爾將藉由「絕對否定性」的思辨運動,談論上述映象的 12.
(28) 否定性與直接性的「同一的統一性」,以此解釋映象的直接性如何不同於存有邏 輯之中的直接性,並進一步確認映象在古代的形上學角色:即「共行者/偶 性」。. 筆者深信,如若這個詮釋是具說服力的,對本質邏輯首章的形上學意義之 揭示,必能使人們從形上學的實質問題中重新看待黑格爾在邏輯學中的抽象思 辨。儘管這個研究尚無能力揭示黑格爾系統之全幅面貌,並且尚未能進入邏輯 學首章後半部「反映/反思」之邏輯,進而對後康德的先驗哲學觀點予以回應 黑格爾的邏輯形上學系統將如何面對康德的形上學批判。然而如若筆者所揭示 出的形上學意義,就形上學問題的進展而言並非一可有可無的探究,那麼本質. 政 治 大 插曲,從而可在理論上被視為一可有可無的多餘段落。並且,如若在這個所揭 立 邏輯首章將亦不會是一種黑格爾為滿足三元環節的進展秩序而在寫作上安排的. 示出的形上學主題中,能直接看到黑格爾如何以嶄新的原理來對古代形上學問. ‧ 國. 學. 題予以回應,同時亦能將古代形上學系統涵攝於其中,那麼客體性邏輯之對以 前形上學的「取代」,將不會是一種系統立場的選擇。更進一步,如若我們從中. ‧. 所揭示的形上學問題,與黑格爾所設想的「絕對否定性」之運作原理乃緊密相. Nat. sit. y. 關,並且我們無法在存有邏輯之中看到此一原理參與在實際邏輯環節的進展之. er. io. 中,那麼本質邏輯首章中這一最具抽象性的動態原理將不能被視為「邏輯學」. al. 的形式方法,而只能被正確地理解為「邏輯形上學」在本質環節上的邏輯形上. n. v i n Ch 學原理。黑格爾的哲學系統中最具動態性的「絕對否定性」 ,應以原理論 engchi U (Prinziplehre) 加以詮釋,而不是方法論 (Methodologie)。. 13.
(29) 第二章 邏輯學的方法問題或形上學問題. 在晚近一篇對本質邏輯首章導論性地談論其當代議題的文章中,德語學者. 政 治 大 輯範疇的順序符合於一種可認知的並且可檢測的方法嗎?」他認為這樣的提問 立 並不能簡單被反駁為不適切的外部議論,「如若仍應對這本劃時代的著作要求系 Thomas M. Schmidt 開頭便這麼問道:「《邏輯學》表現了一種科學的邏輯嗎?邏. ‧ 國. 學. 統哲學的意義,而不只是思想史的意義。」簡言之,他認為對邏輯學的方法予 以提問,將使邏輯範疇與運作的探討成為一種科學性的探討,並且本質邏輯的. ‧. 首章即是這樣的篇章:在其中,黑格爾清楚闡述出他對於造就一門科學的邏輯. sit. y. Nat. 所應適切的方法。(Schmidt 2002, 99) 對於這樣的提問,在我們今日這個對「科. io. er. 學主義」有所疑慮,對「科學方法論」感到厭惡,甚至倡議要「反對方法」的 後現代處境中,的確顯得格外刺耳。然而,事實上 Schmidt 的提問其來有自,. n. al. Ch. i n U. v. 他僅只不過是延續著我們在導論中已提及的,Dieter Henrich 於上個世紀 70 年 代的觀點。. engchi. 誠然,如同 Henrich,Schmidt 並非沒有考慮過黑格爾曾對現代哲學的「方 法論」曾予以嚴厲的批判,以致於他立即如此澄清黑格爾所遵循的方法格律: 「對方法加以反思,不能是外部的推論 (Räsonnement) 或任意的設定 (Setzung),並不能是『我們的附加』(unsere Zutat),而必須是事理自身的顯象 (Erscheinung)。」然而,對我們來說,在一個自期以形上學為其研究對象的 「邏輯學」,在它對以往形上學中的 Ens 為研究對象的「客觀邏輯」部分,是否 真的只需要「一種」一貫並且規律的程序或進展方式,方能使得此一學說成為 Wissenschaft(知識)?在一個以思辨 (Spekulation) 為開展哲學系統之原理的. 14.
(30) 哲學家眼中,是否認定思辨具有一種儘管是由思想內容所展現,但卻可與思想 內容分離的規律程序?黑格爾是否曾經討論過「邏輯學」需要或具備著方法 呢?另一方面,在這種科學方法論的要求下,自十九世紀以來黑格爾研究一直 或多或少地影響著社會主義左翼思潮對所謂的「辯證法」(Dialektische Methode) 的觀點,而亦在這種觀點下又回返對黑格爾有各種各樣的詮釋。另一著名的德 語學者 Michael Theunissen 在面對黑格爾客體性邏輯時,即以馬克思 (Karl Marx) 對辯證法的觀點,認為客體性邏輯黑格爾對以往形上學的批判 (Kritik), 同時也是一種對真理的表現 (Dartsellung)。在此,Theunissen 以本質邏輯中的 「映象」(Schein) 為其核心,依照批判哲學對此語以「幻相」的方式理解,將 黑格爾所涉及的以往形上學系統視之為是對這些幻相之批判。然而,這種「批. 政 治 大 這樣對黑格爾的「辯證」的理解是否又重落回康德的「先驗辯證論」?面對這 立 判」的理解是否意味著「映象」對黑格爾系統而言不具積極並且有效的意義?. ‧ 國. 的理解,並由此再行展開我們的問題。. 學. 些疑問,我們或許需要進一步對這二個至今仍產生重大影響的詮釋有更進一步. ‧. 基此,本文將以下列章節展開討論:首先談論 Henrich 對於本質論首章的. sit. y. Nat. 「詮釋進路」,以及他對方法問題之所側重的原因。本文將主要集中在 “Neue. er. io. Fassung” 這篇文獻前半部對邏輯的主題與方法的談論,並將指出,由於他以純. al. 粹邏輯形式的進展來看待這個作為邏輯學之「解釋工具」的篇章,並以此作為. n. v i n Ch 「邏輯學」的方法,以致於我們未能從他的詮釋之中看到本質論首章的形上學 engchi U 意義。其次我們亦將約略談論 Theunissen 的詮釋主題,指出在他的理解之中所 存在著的先設理論,即他以形上學之批判/表現的觀點來對客體性邏輯之談 論,並進一步指出這種詮釋與黑格爾系統難以相符之處,並且他由此所產生的 對黑格爾之「映象」所產生的誤解。在形上學意義的要求之下,筆者將引用黑 格爾自己所談論的辯證法的差異,進一步談論本質論的首章黑格爾可能觸及的 形上學議題,即古希臘乃至於中世紀哲學的 οὐσία 與 συµβεβηκός 問題,並以 「分離問題」(the problem of χωρισµός) 此一古代形上學疑難的詮釋視角來對之 進行理解的可能嘗試。最後,本文將在前人研究的視野下,簡述自柏拉圖 (Plato) 的《巴門尼德斯》篇 (Parmenides) 所顯題化的「分離問題」,並藉由黑 格爾在本質論首章所使用的一些隱晦文字,進一步預示在本質邏輯首章所處理 15.
(31) 的議題與此相合之處,從而期望證成該論題作為理解本質邏輯首篇之詮釋視角 的合法性。. 第一節. Dieter Henrich 的形式方法論詮釋. 在這篇著名的長文之中,Henrich 開頭即指明作為黑格爾整體哲學系統原理 的著名命題:「實體同時應被思想為主體。」所謂原理者,乃對其系統特徵所命. 政 治 大. 題之諸多公式中最為精要抽象之解釋,因而,此語能夠——依黑格爾用語——. 立. 表達作為絕對者的精神乃符合於所有實在之最終定義的思想,亦即,作為所有. ‧ 國. 學. 事物的奠基之「一」(實體)乃是本質性的認知並且特別是對自身的認知之行動 (主體),是透過它認知的自我關係而被建構的實在。(1978a, 205) 在此一觀照. ‧. 之下,他在此文開首便花了許多的篇幅,在黑格爾系統中分析實體與主體概念 的哲學意涵,並進一步分別確認這二者的統一性的意蘊。在這篇文章的修改過. y. Nat. sit. 程可說是增加幅度最多,並且理論的修改幅度最大的起首段落之中,他將上述. er. io. 實體與主體的統一性分析並回溯性地還原為「相同性與對反性的統一性」(die. al. n. v i n Ch Sachverhalt),並且進一步將自我相同性歸屬為實體性邏輯,而與它者的對反 engchi U. Einheit von Gleichheit und Gegensätzlichkeit) 這個邏輯關係的形式事況 (formaler. 性、從而在其中運作的自我區分或否定性,則歸屬於主體性邏輯,而此二者的 統一即是此原理所具有的邏輯基本意義。9「如若顯示出,實體與主體概念的許 多意義成素以及它們不可分離性的主題最終圍繞一個這樣的形式事況,如同圍 繞它們的理論核心而組織,那麼也就確定,這個形式事況總的而言必須被視為 黑格爾系統的基本問題。」(205–6). 9. 在本文的前一個版本之中,尚未能看到 Henrich 如此明顯的將這二種邏輯關係分別歸屬於這 二個以往的形上學對象。而或是出於修辭的理由,或是依下文所謂的「應於不同方式中被思 想」,Henrich 在此文中以許多不同的辭語來表達這裏的相同性與對反性,在本文將隨引文做出 指示。 16.
(32) 本文限於篇幅無法細究 Henrich 分別對實體之為主體與主體之為實體的分 析性追溯,然而在此或許值得從他這一段的結論來更多談談他對這二種邏輯關 係的統一所建構的黑格爾整體系統的觀點。他表示,黑格爾早期所主張的一些 主體性概念,諸如在自身中自由變化的自我之本質,或是法權的普遍性,以及 國家的理性本性,在晚期於他對位格的自我性 (die Ichheit der Person) 的思想加 以分析的方式下盡皆保存下來:「自我性即是個體與它者的差異性與無差異性的 統一性:不完全從世界的全部被給予性中抽離出來的東西並非主體;但是,在 剛才這樣的思想中不建構自身為一種與它者相異並且因此肯認它的規定性為可 區別的單一本質的主體的,亦非主體。」(218) 對此我們明顯看到,早在耶拿 時期便為黑格爾描述為絕對者的這個「統一性與對反性的統一性」公式,(220). 政 治 大 (konkrete Allgemeinheit)之根據。 立 「因此相同性與對反性的統一性就建構了自我意 如何作用於他後來的主體性理論,而此亦是後世探究其主體性的具體普遍性. ‧ 國. 學. 識位格性的思想。」對黑格爾而言,這個主體性乃是所有存有者的唯一原理, 並因而可在斯賓諾沙 (Spinoza) 的實體形上學基礎上再更進一步。「它的自身等. ‧. 同性即是在所有作為否定性的規定性中的通常的統一性。如同位格的概念一. Nat. er. io. sit. 一形式事況的存有論之中來加以思考。」(218)10. y. 樣,它只能在一種將自我關聯與規定性關聯,或同一性與否定性解釋為一種唯. al. 然而,如若我們以為「實體同時應被思想為主體」此一命題首先出現在作. n. v i n Ch 為黑格爾系統之「導論」的《精神現象學》的前言中 (PhG, 14) ——那個據說 engchi U 是站在絕對精神的高度上的談論,並因而認為此一原理在邏輯的領域中為一靜 態的、無發展過程的基礎式原理,進而以之作為理解《邏輯學》的前提,那麼 我們將嚴重的誤解 Henrich 的觀點,並且如此也將無法擺脫《邏輯學》可能產 生的循環論證問題——明顯的,「邏輯學」最終即是要建構此一實體與主體之統 一性,我們隨後也將看到 Henrich 如此主張。如若我們要理解黑格爾所構想的 這個原理,那麼我們「必須在形上學與知識論的諸多意蘊 (Implikationen) 之間. 10. 明顯的,此處所談論黑格爾之主體性論理,即收攝主體與實體之統一性的主體,其意義不同 於那個在哲學史中出現,為黑格爾(或者 Henrich)談論其能將對反性或自我區分歸於其中的概 念。Henrich 在文中亦提及黑格爾在使用哲學術語時無意、亦無能於去迴避哲學史上具有的慣常 意義之纏繞。參 Schmidt (2002), 99–100。 17.
(33) 建立一個它所明顯含有的連續性,而且建立那些在黑格爾《邏輯學》中所展開 的形式存有論的諸多概念。」(205) 也就是說,對他而言,實體與主體的統一 性問題,並其中所包含的既是知識論的同時也是形上學的哲學問題,乃是《邏 輯學》一書所要開展的主題之一。「實體與主體的統一性論題的首要意義即是一 種在黑格爾邏輯的意義中的邏輯與形式存有論的關係」(219)。. 在此,Henrich 似乎認為,實體與主體的統一性在《邏輯學》中乃是逐步的 從簡單的思想開始,經過一些以不同方式對此原理的理解中所得到的一些解釋 工具,而最終在完滿的規定中呈現出這個統一性的關係所包含的諸多思想。「如 若相同性與對反性的統一關連應於不同方式中被思想,在實體與主體的統一性. 政 治 大 必須是定義性的(關聯)。」(219–20) 也就是說,相同性與對反性的統一性從 立. 論題中所涉的那種關聯則並非一簡單與暫時的,而是最豐富與最大的發展,它. 「邏輯學」的開始,在探討有與無的統一(變)便己開始運作,僅管在此它只. ‧ 國. 學. 是自我關聯與對反性的「形式存有論的初階關係」(formalontologische. ‧. Elementarverhältnisse),是統一性的一種最為初步的形式,然而,達到這個最大 發展的目標的興趣業已隨之進入。「當黑格爾在實體與主體的統一性議題中表達. Nat. sit. y. 他的整個系統的運理,並且說明這個統一性作為否定性與自身等同性的變化完. er. io. 全的統一體時,也可以確定,邏輯發展的全部階段只能夠是那個統一性的諸多. al. 構想。」(227) 在此,我們特別要注意的是,Henrich 似乎主張,《邏輯學》中. n. v i n Ch 許多不同的邏輯環節的運動,皆是相同性與對反性的統一性的不同型態(Typen) engchi U 或變異 (Veriante)。因而,他明確的主張,「對《邏輯學》的一種詮釋的最重要 任務,乃是要去解釋,對於統一與對反的統一的一個掌握之根本不同的型態如 何得以彼此相襯而突顯出來,並且它如何在概念的概念之中處理它們的特殊統 一形式——人們或可名之為『和諧』——的思想。」(221–2). 明顯的,Henrich 認為,相同性與對反性的統一這一個動態的進展結構遍在 於整個「邏輯學」的形式存有論的開展中,「一個統一形式在每個邏輯階段上被 分析,在其中,對反性與對反者的自我等同性能同時被掌握」,(227) 而最終亦 建構出統攝之前所有發展的系統原理——實體與主體的統一性。因而,這一個 所謂二階段統一的動態邏輯程序 (Verfahren) 事實上足以作為在鳥瞰與回溯的. 18.
(34) 視野中所具有的形式——那種我們可名之為方法的東西,藉由它,邏輯的發展 得以自我展現乃至於自我理解,而非僅僅只是在《邏輯學》的文本中看黑格爾 直接地獲得那些形式存有論的概念。那麼,如若有這麼一個篇章,能夠從中直 接發見整個邏輯以之為據、並且在其所有發展階段亦立基於之的「自身相同性 與對反性的統一性問題」,並且其是以對於邏輯具有總體意義的方式來加以處 理,那麼,顯然這一篇章便具有《邏輯學》的方法意味。對 Henrich 而言,本 質邏輯的「反映/反思」(Reflexion),就是這樣的一個篇章:儘管這個篇章也 如同其他篇章一般作為邏輯發展的一個階段,但它卻是唯一一個將相同性與對 反性的統一性的關係「直接且抽象地,並且無所顧慮於其他的形式存有論的基 本概念而建立為主題」的獨特階段。. 政 治 大 對 Henrich 而言,「反映/反思」這一篇章之所以獨特,就在於它不如其他 立. 章節那樣,除了這個作為邏輯進展結構的統一性外,有更多其他形式存有論的. ‧ 國. 學. 疑難、概念狀況需要去承擔。也就是說,它直接地對這個統一性在「最抽象的 掌握之中」來談論,並且直接以在其他篇章中所使用的許多最重要的解釋工具. ‧. (Explikationsmittel) 來當作主題。因而,他如此斷言:「如若人們因此理解黑格. Nat. sit. y. 爾對「反映/反思」的分析,那麼將得到至少兩件事:關於那些對邏輯的最重. er. io. 要的解釋工具的意思以及關於黑格爾方法的限定意涵的一個定向 (Orientierung)。」(228) 甚至,若論及對其他篇章乃至於整體系統的詮釋,他亦. al. n. v i n Ch 主張對「反映/反思」邏輯的清楚掌握乃是最小條件 (Minimalbedingung):「反 engchi U 映/反思邏輯指出一個剩餘 (Überschuß)。如若黑格爾的議程透過主體與實體的 統一性公式來描述並且這個議程以概念邏輯為其目標,那麼作為如此的統一性 與差異的統一性在其中直接成為主題的「反映/反思」邏輯,至少展開了這個 統一性的概念,而概念邏輯使自身連接於這個概念。」(229). 然而,即便在這個先行的導論段落中,我們亦可以看出,這個方法決非那 種先於探究對象的內容、從而與之分離的那種程序規則。他十分清楚地表明, 「自由地跟從事理的內在一致性 (die immanente Konsequenz) 並且完整地對它 清楚表達,對黑格爾而言,似乎是關於於這個新學科的進程與命運的唯一方法 論設準,並因而也是最終去克服那些(出於他所探究的對象並內容之範圍的). 19.
(35) 困難的唯一可遵循的指示。」(223) 也就是說,至少此處所言明之方法,與 《精神現象學》〈導論〉中對近代哲學傳統的方法論意識之批判無涉。他明確表 示,那種常見的、作為先行查驗並在思想規定的實際進展中只得予以「應用」 (Anwendung)的程序規則的方法,明顯與黑格爾的觀點亳無關係,「方法亦不在 其他任何意義上可抽象的對立於理念擴展的通道。它完全就只是這個通道的動 力 (Dynamik)。」(224) 儘管如此,這個方法的真正意義仍有待我們進一步探 索。11 讓我們再回到 Henrich 對「反映/反思」的觀照。儘管這一篇章對於呈現 在每一階段中的相同性與對反性的同一性動態形式有直接性的發展,然而他並. 政 治 大 《邏輯》的一章」。黑格爾並非「在一方法論的按語 (Exkursion) 或超結構 立. 未忽略,「反映/反思」也只是這樣的一個階段,「它如同其它篇章那樣的是. (Superstruktur) 中」去說明那些在每個形式存有論的概念階段的分析中作為解. ‧ 國. 學. 釋工具的術語以及它們所具有的形式結構,而是在邏輯進程之中去發展它。. ‧. Henrich 清楚地表示,《邏輯學》的任務,乃是「在一個綜結活動 (Komplexion) 中去掌握那些在長久傳統中被建構出來的形式存有論的概念——這個綜結活動. Nat. sit. y. 真實而言為它們所獨具,並且在它們出現的錯綜複雜的動力中去正確地規定它. er. io. 們的地位。」(226) 因而,在這個觀點下,我們便可以提問:在本質邏輯的開. al. 端,「反映/反思」邏輯本身所具有的傳統的形式存有論概念為何?或許這個問. n. v i n Ch 題對 Henrich 而言非他所關注,因而他可以如此略過不去探討。然而,我們可 engchi U 以再問,何以對思想進展具有方法意義的相同性與對反性的統一性形式,以及 在其他地方之發展所需的解釋工具,會直接且以最抽象的方式在「反映/反 思」之中被掌握,而非在其他篇章之中?筆者以為這個關鍵的問題 Henrich 似. 11. 關於這部分的探討歷來是爭論的焦點,關於黑格爾的方法並非近代哲學傳統中的那種先行於 研究對象的「方法」,參 Houlgate (2006), 32–35。明顯的,Henrich 對抗的乃是一直以來將黑格 爾辯證法乃至於《邏輯學》的方法粗暴的表達為「一些遠離於文本並且思想疲弱的形式主 義。」然而,這些形式主義除了文中提及的那種分離於探究對象因而可任意運用於其他領域 (例如恩格思那般對自然與歷史的應用)之外,尚還包括許多黑格爾自己在《精神現象學》〈導 論〉中,在批判一般之近代方法論意識後提出現象學闡述的方法:即以「被規定的否定」 (bestimmte Negation)為核心所展開的意識活動,乃至於所謂的「純然觀看」(Zusehen)。(225–6) 由於 Henrich 的寫作始終秉持著隱晦批評的傳統風格,筆者在對黑格爾研究的有限理解中較難 確認是那一個解釋傳統將現象學中的描述方法移入黑格爾系統之中——當然,此處又涉及現象 學和哲學系統之關係問題,故不再延伸。 20.
(36) 乎並沒有明確的闡述。他僅僅說明,在邏輯學的開端乃至於整個存有邏輯中, 這個統一體的思想以一種「最不清晰的變異,可以說是規定性(即對反性)與 自我關連(即相同性)的統一性前形式 (Vorform)」的方式呈現。(228) 然而, 黑格爾事實上卻一再的表述,存有邏輯與本質邏輯的辯證法,有根本的差異。 而這些問題,筆者以為,只能在進一步細膩地解析本質邏輯首章的文字,並進 一步比對存有邏輯中那些與「反映/反思」一段看似有相同運作之處,乃至於 它們所具有的形上學意義,才能予以解明。. 學. ‧ 國. 第二節. 治 政 大 Michael Theunissen 的批判/表現論詮釋 立. 自 Henrich 以來,對「映象」一章的詮釋也還有一值得關注的學者,即. ‧. Michael Theunissen 的 Sein und Schein (1980) 一書之詮釋進路。就此著作的副標 題所示,Theunissen 的詮釋旨在揭示黑格爾邏輯的「批判機能」(die kritische. y. Nat. sit. Funktion),並且此「批判」乃摘取自馬克思 (Karl Marx) 將其後期學說名之為. er. io. 「政治經濟學批判」之意。按 Theunissen 於本書導言中所闡示,不論是對馬克. al. n. v i n Ch (Kritik) ,並且同樣也是一種「表現」(Darstellung),或者如他所言,乃是「表 engchi U. 思,或對其所傳承的黑格爾,所謂的「辯證的」方法即是這樣的一種「批判」. 現與批判的……實行的 (verwirklichte) 統一」。(13–14) 誠然,Theunissen 不斷 地引用黑格爾的主要著作,如《精神現象學》的序言,試圖去證成,對黑格爾 而言,哲學真理即是在於系統自身如此既是批判又是表現的開展,並且認為黑 格爾即是在這樣的要求之下提出《邏輯學》;更有甚者,他認為黑格爾堅信這種 哲學所致力追求的表現與批判的統一,將「邏輯」不僅特徵化為一門立基的哲 學科學,更將之特徵化為「在方法式的觀點中所獨特標示出」的「邏輯」。(14) 在 Theunissen 所徵引的黑格爾文字中,對我而言最具說服力的應是《圜全教 養》中的一段為 Heinrich Gustav Hotho 於黑格爾講課中所記載授課談話,後被 收錄於所謂的「附注」(Zusatz) 之中:「必須如此……思想形式的活動 (Thätigkeit) 與它的批判是合一的 (vereinigt)。」Theunissen 對此解釋,「思想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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