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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子女復原歷程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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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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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Human Development and Family Studies College of Education.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Master’s Thesis. 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子女 復原歷程之研究 A Study on Resilience of Parentified Adolescents in Grandparent-Headed Families. 宋采臻 Song, Cai-Zhen. 指導教授 Advisor:林如萍 博士 Ph.D.. 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January 2020.

(2) 謝辭 「因為上帝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 摩太後書一章七節)」 驀然回首,三年就這樣過去了,念碩士班的日子彷彿經歷了一場奇妙 的旅程,這是一條不容易的路,感謝許多人的幫助,才能讓我堅持下去走 完這趟旅途。 很謝謝如萍老師願意接納非本科系的我,在論文撰寫的過程中,給了 我許多指導與鼓勵,而老師對於專業的視野與熱情也成為我的典範,很感 恩能夠成為老師的學生。也很謝謝口試委員鄭淑子老師與吳志文老師,老 師們的提問與建議,讓我有更多的思考,也這份論文能夠更臻完善。 接著,非常謝謝願意與我分享故事的四名研究參與者,若非您們的分 享,這本論文不可能完成,而您們的故事也成為我這條路上的幫助,增加 了我的視野,讓我看見隔代教養家庭的祝福與樣貌,由衷的感謝獻給您們。 而在師大學習過程中遇見的人們,也是完成論文背後很重要的推手。 謝謝佳玟學姊、晏菽學姊、家容、寅真、子喬、芷晴,無論是口試場上或 是論文卡關時,因為有妳們的引導與協助,讓我無後顧之憂的能夠向前邁 進;也很謝謝一起寫論文的夥伴:郁涵、宜君、淑嫻、孔娣、簡耀,與你 們的彼此學習與督促,讓我可以按部就班地完成進度。 最後,謝謝中壢高榮禮拜堂、台北公舘教會以及四散世界各地的主內 家人,用關心、行動與禱告支持我,成為我的力量。謝謝家恩,雖然我們 分隔兩地,但從面對師大的入學甄試到能夠畢業,這段路上若不是你一直 以來的鼓勵與陪伴,我一個人真的難以完成。 謝謝這段路途中所見的風景與旅人,願榮耀歸給上帝。 采臻 2020 年 1 月於師大. I.

(3)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隔代教養家庭中親職化子女的生活經歷,並分析對其成長 與發展中使其有正向發展的保護機制。本研究以深度訪談法進行,訪談四 位年齡介於 18 至 28 歲、於兒少期間隔代教養的親職化子女。研究結果顯 示:隔代教養家庭因不同的經濟狀況、同住家庭成員、祖父母身心健康狀 況等,影響孫子女承擔不同的親職化任務。親職化任務包含了:經濟支持、 家務協助、個人化照顧協助、回應需求的情感性任務等。復原歷程的保護 機制則來自:個人、家庭、學校三方面,個人層面包含正向的自我調節、面 對未來抱持實際的態度以及自我效能作用;家庭層面包含:家中楷模對象、 家庭支持與關懷;學校層面包含:學校老師的信任與關心、同儕支持。最 後,本研究依據研究結果對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與未來研究提出建議。. 關鍵字: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子女、保護機制、復原歷程. II.

(4) Abstract This study aims to examine the life experience of parentified adolescents in grandparent-headed families, and analysis the protective mechanisms of their resilience process. Data were collected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 method. Four parentified adolescents, ranging from 18 to 28 years, living in grandparentheaded families in childhood were interviewed. The result are as follows: First, because of different economic conditions, family member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f grandparents, grandparent-headed families lead to parentified adolescents providing different types of caregiving. The former of caregiving refer to earning income, doing household chores, providing person-centred care, and respond to the emotional needs. Second, the three aspects of protective mechanisms of the resilience process in this study are in terms of individual, family, and school. The individual factors include positive self-regulation, being practical towards the future, and self-efficacy. The influence from family include: role models, family support and care. The influence from school include: trust and concern of school teachers, peer support. This study provides suggestions for family education, school education, and future study based on the findings. keywords:grandparent-headed families, parentified adolescents, protective mechanisms, resilience process. III.

(5)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隔代教養家庭中兒童與青少年的處境 ..................................... 7. 第二節. 隔代教養家庭中的親職化子女 ............................................... 15. 第三節. 隔代教養家庭中親職化子女的復原 ....................................... 27.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37. 第一節. 研究取向 ................................................................................... 37.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 38.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41. 第四節. 研究過程 ................................................................................... 43. 第五節. 研究信賴度與倫理 ................................................................... 46. 第四章. 研究結果 ........................................................................................... 49. 第一節. 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子女的生活歷程 ................................... 49. 第二節. 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經歷與風險機制 ................................... 64. 第三節. 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子女的保護機制與復原歷程 ............... 7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91.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91.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96. 參考文獻 ......................................................................................................... 100. IV.

(6) 附錄 ................................................................................................................. 108 附錄一:訪談大綱 ................................................................................. 108 附錄二:訪談說明與同意書 .................................................................. 111 附錄三:兒少時期具隔代教養家庭與親職化歷程受訪者條件確認 ..113 附錄四:訪談筆記 ..................................................................................115. V.

(7) 表目錄 表 2-1-1. 隔代教養者之角色……………………………………………......9. 表 2-3-1. 國內兒童與青少年復原力的相關研究…………………………32. 表 3-2-1. 研究者參與者描述表……………………………………………40. 表 3-4-1. 編碼說明…………………………………………………………44. 表 4-2-1. 研究參與者親職化任務整理……………………………………65. 表 4-2-2. 研究參與者:親職化成因與任務………………………………67. VI.

(8) 圖目錄 圖 2-3-1. Richardson 的復原力運作模型…………………………………32. 圖 3-4-1. 研究流程圖……………………………………………………...43. 圖 4-1-1. M1 家庭圖………………………………………………………49. 圖 4-1-2. M1 生命歷程圖…………………………………………………50. 圖 4-1-3. F2 家庭圖……………………………………………………….53. 圖 4-1-4. F2 生命歷程圖………………………………………………….53. 圖 4-1-5. F3 家庭圖……………………………………………………….57. 圖 4-1-6. F3 生命歷程圖………………………………………………….57. 圖 4-1-7. F4 家庭圖……………………………………………………….60. 圖 4-1-8. F4 生命歷程圖………………………………………………….61. 圖 4-3-1. M1 復原歷程圖…………………………………………………82. 圖 4-3-2. F2 復原歷程圖………………………………………………….84. 圖 4-3-3. F3 復原歷程圖………………………………………………….86. 圖 4-3-4. F4 復原歷程圖………………………………………………….88. VII.

(9) VIII.

(10)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緣起. 壹、隔代教養家庭的現況與處境 台灣在 107 年 3 月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內政部,2018) ,再者,依據國 發會(2016)105 年至 150 年之中推估結果,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率 將由 13.2%增加為 38.9%,再加上出生率不斷下降,台灣人口結構逐漸老 化的改變。在許多人的心目中「含飴弄孫」是老後生活的美好圖像,然而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調查(2016) ,2016 年祖孫兩代家庭共計 95,904 戶, 相較二十年前(2001)的 75,175 戶增加了 20,728 戶,由祖孫組成的隔代教 養家庭自 2001 年以來一直占總戶數 1%以上,隔代家庭中由老人承擔起主 要照顧者角色的議題值得關注。. 貳、隔代教養家庭中親職化(Parentification)子女的重擔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3)之「102 年低收入戶及中生活狀況調 查」中顯示,由「祖父母與未婚孫子女」所組成的隔代家庭分別佔低收入 戶與中低收入戶的 1.8%與 1.2%;而在經濟弱勢的家庭中,除經濟風險以 外,往往也出現家庭功能失衡之情況,影響了家中子女的成長(Minuchin, Colapinto, & Minuchin, 2007)。 另一方面,根據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委託家扶基金會、兒福聯盟進行 的「2011 臺灣弱勢兒童親職化現況調查」 ,臺灣有八成以上的弱勢家庭兒 童與青少年,除一般家務以外也須協助家人的照顧工作或任務,提供家人 情感支持與陪伴(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012)。許雅惠 1.

(11) (2016)則在「105 年度隔代教養家庭生活需求及福利服務研究調查成果 報告」指出隔代教養家庭成長之青少年,在看見家中經濟困難與祖父母照 養他們的辛苦後,會產生希望自己快點長大以分擔家中壓力的期待;而在 隔代教養家庭中成長的孩子,可運用的資源又比一般家庭學童來得更少, 包括在經濟層面、祖父母與自身的健康照顧層面,以及來自其他親屬與家 人的關懷等(侯玫杏,2012;轉引自許雅惠,2016) ,當資源不足而家中的 需要又如此之大時,在隔代教養家庭中成長的子女,常需負擔起「小大人」 的職責,包含了主責家中家事、分配經濟資源、賺錢養家等工具性職責, 抑或是成為祖父母在情感需求上主要的支持與提供者等情感性職責。 Jurkovic 於 1997 年提出,親職化影響的關鍵因素是「關係裡的對等與 平衡」 ,若是子女在負擔親職化任務時能獲得足夠的支持與關注,對子女而 言未必是負面的影響(引自石芳萌、吳麗娟、林世華,2010) ;然而,身處 在強調孝道文化的台灣社會中,回應父母情緒上的需求,滿足父母的情緒 上的需求與期待往往被認為是「孝順」的一種表徵,在此種情境脈絡下無 論是父母或是子女,可能因此而不易覺察「不對等關係」是如何影響子女 的自我評價與自尊建構(康韶珊,2012) ,在隔代教養家庭中,聽從與回應 身為長輩的祖父母也同樣被視為孝順的表現之一。 Boszormenyi-Nagy 和 Spark(1973)以家庭系統的觀點切入,認為親 職化子女被父母賦予家庭中的權力、角色與責任,其實隱含著某種規範上 的缺陷,子女被父母指定承擔或被迫放棄某個角色,家庭藉由被犧牲的子 女來維繫家庭的正常功能,最終,可能除了親職化子女以外的家庭成員都 得到滿足與照顧(引自 Hooper, 2011) ,而在隔代教養家庭中成長的親職化 子女也面臨相似的處境,藉由替補與滿足家庭中無法提供的角色需求,以 維繫自身與家中的平衡、和諧。. 2.

(12) 參、突破逆境的發展 根據 Luthar、Cicchetti 和 Becker(2000)的復原力理論,隔代教養家 庭中成長的親職化兒童與青少年所面臨的處境即為所謂的「逆境 (adversity)」,指的是不利兒童與青少年發展之處境;而 Werner(2005) 則在復原力的長期研究中發現,身處酒精成癮、父母離異、父母有精神疾 病家庭中成長的兒童,之中有三分之一卻擁有好的發展,甚至有部分兒童 的教育或職業成就等同或超過其他生長在穩定環境中的孩子,雖然環境對 人的影響很大,但逆境並不絕對等同於一個人未來的發展。 研究者關心成長於隔代教養家庭且有親職化情況之兒童與青少年,欲 了解其超越逆境、發展出復原力的歷程,考量到研究參與者所在處境或有 不可選擇與決定之際,為避免對未成年兒童與青少年的影響,聚焦在十八 歲以上之青年為研究參與者;再者衡量研究參與者須具備陳述生命經歷之 能力,根據 Levinson(1978)的週期理論,定義二十二歲至二十八歲的青 年為初入成年階段,處於建構個人主要生命階段,與家庭成員關係正適轉 變的時期,於此階段探究過往經歷對其而言是一種回顧與展望,故本研究 將研究參與者設定在十八歲至二十八歲之青年,期望以回溯的方式,從他 們的眼光檢視與詮釋成長於隔代教養家庭且有親職化情況之生命逆境。. 3.

(13)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本研究期待能夠了解親職化子女過往的生活歷程,在保護研究參與者 以及其能述說清楚自身經歷兩項考量之下,以成年初期階段(十八歲至二 十八歲)的親職化子女作為研究參與者。研究目的與問題如下:. 壹、研究目的 一、探討隔代教養家庭中親職化子女的生活經歷。 二、分析隔代教養家庭中親職化子女的保護機制。 三、提出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子女之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建議。. 貳、研究問題 一、隔代教養家庭中子女如何詮釋其親職化的經歷? 二、親職化的經歷對隔代教養家庭子女有何影響? 三、隔代教養家庭中親職化子女的復原歷程如何發展?保護機制為何?. 4.

(1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隔代教養家庭(Grandparent-Headed Families) 「隔代教養家庭」最常見的定義為:由祖父母為主要照顧孫子女的家. 庭型態(Baugh, Taylor, & Bates, 2016) ;根據國內行政院主計處(2007)之 定義:隔代教養家庭由祖父母及至少一位未婚孫子女所組成。本研究更聚 焦將「隔代教養家庭」定義為:由祖父母與未成年之孫子女同住,且中間 世代(父母)無論是否於戶口中,但因離婚、棄養、死亡、藥物成癮等原 因無法盡照顧子女之責,由祖父母成為孫子女之長期共同管教者或長期代 理父母者,為本研究之隔代教養家庭定義。. 貳、親職化(Parentification) 親職化一詞由家庭系統學派的 Minuchin 與同事(1967)提出,其定義 為:因家庭出現經濟或社會狀況,承擔起父母職責的子女(引自 Hooper, 2011) 。Hooper 進一步提出更完整的定義: 「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一 種角色轉換、界線失衡和階級倒轉,使青少年在原生家庭中承擔對其發展 不適當的責任」 。在本研究中所指:與子女角色互換的對象,不一定要是中 間世代,也含括了隔代教養家庭中的祖父母;而子女所承擔之任務則如同 兒童、少年照顧者般,成為家中的主要照顧者。綜前所述,本研究將親職 化定義為「在兒童或少年時期經歷角色轉換,負擔原先應由親代所承擔且 對兒少發展不適當的任務。」. 參、親職化子女(Parentified Children) 承前述定義,本研究將親職化子女定義為:在兒童與青少年期間(六 5.

(15) 至十八歲)曾承擔過親職化任務者,依照任務類型可分成工具性與情感性 兩大類。工具性親職化任務又包含了家務照顧、個人化的照顧、手足照顧 與經濟協助四個內涵;情感性親職化任務則可能包含需仔細觀察家人的情 感、承擔其情感需求並回應、協助其建立與維持情緒層面的健康、在必要 時擔任監督的角色,實際上可能是專注的陪伴,包含單純坐在身旁、為其 朗讀、與其說話互動的方式等。. 肆、復原歷程(Resilience) 本文採用 Luthar 等人(2000)的觀點,認為復原力是一個歷程,指的 是個體在重大逆境中仍有正向適應的一個動態過程。本研究聚焦於以親職 化子女之角度,述說長於隔代教養家庭且親職化的生活歷程,並詮釋這段 經歷帶來之影響與意義,此生活歷程即復原力定義中的「逆境」 。並且,本 研究與主要照顧者之關係為指標評估其正向適應之結果。進一步,探討在 逆境中經歷的內外在力量或資源如何支持個體度過困難,據以探討復原過 程中的保護機制發展。. 6.

(1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隔代教養家庭中兒童與青少年的處境 隔代教養家庭(Grandparent-Headed Families)最常見的定義為:以祖 父母為主要照顧孫子女的家庭型態(Baugh, Taylor, & Bates, 2016) ;在台灣,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調查(2016) ,由祖父母與至少一位未婚孫子女同住, 且不與孫子女父母同住的家庭稱之為祖孫家庭,而 2016 年祖孫家庭共計 95,904 戶,相較二十年前(2001)的 75,175 戶增加了 20,728 戶,這樣的家 庭型態自 2001 年以來一直占總戶數 1%以上,而這還不包括「祖父母、父 母及未婚子女」的家戶型態中,中間世代因各種原因而將孫子女託付予祖 父母的潛在隔代教養家庭型態;而 2017 年的家庭收支報告中, 「祖孫家庭」 的家庭戶數共有 94,670 戶,顯示社會中始終存在著隔代教養的家庭,當中 間世代的父母不能或不願承擔照養子女的責任時,祖父母便須成為孫子女 的主要照顧者。. 壹、隔代教養家庭成因 在美國,隔代教養家庭出現的成因大多數是父母親染上毒癮,其他原 因包含了:母親未成年懷孕、父母離婚、婚姻暴力、精神或生理疾病、愛 滋病、兒虐、忽視兒童、犯罪入獄、死亡,而藥物濫用致使隔代教養家庭 的比例也在逐漸上升中(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 AARP, 1998;引自 Brophy, 2013) ;而 Yorkey 在 1993 年提出隔代教養的四項成因 「4Ds」的名稱,其中包含了父母親的藥癮(Drugs) 、離婚(Divorce) 、棄 養(Desertion)與死亡(The death of a parents)(引自 DeToldeo & Brown, 1995) 。 7.

(17) 在台灣,陳麗欣、翁福元、許維素、林志忠(2000)曾針對國中小學 童進行調查,屬於由祖父母偶爾分攤照顧責任的廣義隔代教養佔了 5.38%, 而屬於狹義隔代教養,由祖父母負擔所有照顧責任者佔 2.87%;而隔代成 因的部分,研究整理出主要的原因有雙親離異或工作、父母喪偶、父母雙 亡、父母不願照顧、未婚生子,大致與父母工作與婚姻狀態有關,進一步 以年級作為分類標準探討隔代成因,則發現:國小學童處於隔代教養家庭 的成因以「父母工作」為主因, 「父母離異」為其次;國中生則相反,以「父 母離異」為主,其次則為「父母工作」 ,然而這篇研究在進行關於成因的探 究時,卻將廣義與狹義的隔代教養混為一談,未細部將廣義的隔代教養成 因與狹義隔代教養成因做區隔。而郭李宗文、吳佩芳在 2011 年則針對 10 位原住民族的隔代教養主要照顧者進行質性訪談,發現在原鄉,中間世代 因經濟考量到外地工作是主要的隔代教養成因,同時也是這 10 位受訪者 成為代位父母的原因。 當中間世代因各樣原因無力負擔子女的教養之職成為「空缺的父母」 , 因而促使本來提供支持性、補充性照顧職責的祖父母出手相援成為「代理 父母」 ,身負孫子女主要照顧之責,「祖孫關係」取代本來「親職關係」成 為被關注的主題之一。 而不同成因下的隔代教養家庭會有不同的關係影響,鄭凱芸(2010) 發現,中間世代無法照顧子女的不同原因會影響祖父母與他們的關係,再 進而影響祖父母在身為代理父母角色時所承擔的壓力,相較於中間世代因 吸毒或酒癮而失功能,死亡、身心障礙或身心症狀等無法照顧子女的原因 比較能夠被祖父母接受,換言之,祖父母與後者成因的中間世代的關係會 比較好,進而影響祖父母替中間世代照顧子女的關係。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隔代教養的成因中,中間世代的死亡相較於藥 物成癮、離異、棄養等原因較不影響祖父母身為代理父母時與孫子女的關 8.

(18) 係經營,並且在關係經營上減少了中間世代對祖父母與孫子女的持續影 響,因此,本研究將鎖定因中間世代「藥物成癮、離異、棄養」所致的隔 代教養家庭,以此做為選取研究對象的依據。. 貳、祖父母的照顧角色與樣貌 一、祖父母的照顧角色 國內學者以照顧孫子女的時間與負責程度來區分祖父母的照顧角色, 以負責程度來看,若祖父母只需負擔孫子女有限度的照顧責任則屬於協助 者;若祖父母與成年子女各負責孫子女一半左右的照顧與管教權,則屬於 共同管教者;而第三種以代理身分負責照顧孫子女的祖父母,基本上由祖 父母代替消失或失功能的成年子女負擔孫子女所有的教養與照顧責任(梁 雅舒,2003) 。 表 2-1-1 隔代教養者之角色 負責程度 照顧時間. 協助者. 共同管教者. 代理父母. 臨時性. 1.臨時協助者. 4.臨時性共同管教者. 7.臨時性代理父母. 短 期. 2.短期協助者. 5.短期共同管教者. 8.短期代理父母. 長 期. 3.長期協助者. 6.長期共同管教者. 9.長期代理父母. 資料來源:梁雅舒(2003)。「祖父母的孩子-隔代教養家庭輔導」。學生輔導, 88,35。. 王舒芸(2015)則將依據不同原因形成之隔代教養分成三種類型:代 位父母(父母亡故或離家、失蹤、入獄、患精神疾病、父母離異各自另組 家庭、外籍配偶母親離家等原因,綜整為父母亡故,或父母在世但長期離 家) 、補位父母(無論父母同不同住,但親職功能皆薄弱,僅能維持部分親 9.

(19) 職功能)及接棒父母(父母可發揮親職功能,但過多角色衝突,需外部支 援) 。根據隔代教養者涉入的照顧責任,可分成:擁有孫子女監護權、基本 上負責全部照顧責任的隔代教養者(custodial grandparent) 、沒有監護權但 與孫子女同住的隔代教養者(living-with grandparent),以及提供日間照顧 的隔代教養者(day-care grandparent)三類(鄭凱芸,2011)。 綜前所述,父母無論同住與否並非重點,本研究著重在祖父母承擔 起孫子女主要照顧責任者,所欲討論之隔代教養型態係為祖父母擁有孫 子女監護權,以及祖父母沒有監護權但與孫子女同住,亦即:祖父母擔 負長期代理父母與長期共同管教等兩個角色者。 二、祖父母的樣貌 (一)祖父母的年齡 隨著衛生與健康水準提高,許多祖父母的年齡比起以往來得更年輕 (Yoshinirori ,1995) ,根據 Gist 和 Hetzel(2004)於 2000 年的人口普查報 告指出,美國大部分的祖父母年齡都在 65 歲以下;同年度的普查報告中, 發現與 18 歲以下孫子女同住的祖父母之中,有 42%同時身兼孫子女的主 要照顧者,這些身為主要照顧者的祖父母有 6.7%為 30 至 39 歲,29.2%為 40 至 49 歲,35.1%為 50 至 59 歲,21%為 60 至 69 歲,7.1%為 70 至 79 歲,1%為 80 歲以上,根據數據,有超過一半的祖父母年紀落在 40 歲到 59 歲之間(Simmons & Dye, 2003) ;台灣的部份,林如萍(2019)研究指出, 台灣祖父母的年齡平均為至 54.5 歲,對應當年度平均 80 歲的壽命,顯示 在台灣為人祖父母的身分可能長達 25 年以上。 上述的資料顯示,無論是在國外或台灣,祖父母的年齡皆未及 65 歲, 仍屬於青壯年人口,可能仍有工作,生理機能方面也未必屬於欠佳的狀態。. 10.

(20) (二)經濟狀況 在美國,約有 18.5%身兼孫子女照顧責任的隔代教養家庭屬於經濟貧 困的狀態(Simmons & Dye, 2003)。 而在台灣,並沒有根據隔代教養家庭的經濟狀況進行推估的資料,目 前僅能根據衛福部所統計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 (2013)中窺見隔代教養家庭的經濟狀況,報告指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 入戶總戶數為 242,275 戶,共佔了全國總戶數的 2.9%,在所有低收與中低 收入戶家庭中,由祖父母及未婚孫子女組成之隔代教養家庭共佔 1.6%,約 有 3,876 戶,而可能形成隔代教養家庭的由祖父母、父母及未婚子女組成 之三代家庭則共佔了 14.2%,約有 34,403 戶。. 參、隔代教養家庭中兒童與青少年之處境 一、隔代教養家庭的困境 祖父母隨著年紀老去,生理機能逐漸退化,而其罹患疾病的風險也逐 漸增加,或可能曾患重大疾病復原、有復健需求等;當生理層面漸不如從 前、且變化急遽時,並非每位長者的心理調適都是良好的,再加上除祖父 母自身以外,亦須照顧到孫子女生活與心理層面所需,除不得不離開本有 的工作崗位或與社交圈疏離以外,也需要以孫子女的需求為先(王舒芸, 2015) 。 在心理層面,Dolbin-MacNab 和 Keiley(2009)整理過往研究發現, 若隔代教養中身為主要照顧者的祖父母在心理上有憂鬱的情況、身體狀況 不佳或是不合適的教養方式,都可能導致祖孫關係處在一個負面的狀態 中,而良好的祖孫關係與孫子女的福祉有很大的關聯,也就是說,祖父母 的身心狀況與教養方式是影響孫子女極大的原因。而當失功能的中間世代 無法提供各種支持,而隔代教養的型態又屬於「代理/代位父母」時,祖父 11.

(21) 母成為家中主要的經濟來源與教養者,整個家庭所面臨到的挑戰便值得關 注,下就將隔代教養家庭可能遇到的困境分成幾個層面來探討: (一)經濟困境 過往研究發現,屬於親職化一類的兒少照顧者中,其生活的家庭環境 容易經歷貧窮、不利的逆境與社會排除(Dearden & Becker, 2000) 。而祖父 母多半已屆退休年歲成為依賴人口,卻需為照顧孫子女造成經濟上的額外 負擔(張耐,2002;邱珍琬,2010) ,而沒有中間世代的經濟支持之下,更 是使隔代教養家庭陷入經濟困境的原因之一。 (二)教養困境 親職本身是一個具有長期且連續性質的工作,邱珍琬(2010)探討隔 代教養家庭中的國中生,認為面對處於生理機能發展良好、正尋求獨立自 主的孫子女,對於生理機能逐漸退化、無法承擔過多責任的祖父母而言是 一個負擔,且身處不同世代的祖孫之間存在著價值觀的差異,祖父母的教 養方式與孫子女的生活情境無法相互呼應,對祖父母而言本身即是個挑 戰;而祖孫關係會因祖父母身為照顧者的角色不同而有所差異,面臨角色 與權威界線模糊的他們在不易管教之下與孫子女產生衝突(張耐,2002) 。 (三)親職化 Minuchi 在其家族治療理論觀點中提到,家庭結構影響著家庭成員間 的互動方式,個人的自我認同與互動技巧係由運作良好、界線分明的家庭 而來(劉瓊英,2007;引自蔡宜臻,2016) ,當父或母親因酗酒、入獄或物 質濫用等原因在家中缺席造成親職功能不彰時,家庭的結構便產生失衡, 子女勢必需要填補起家中缺失的親職角色,分擔家中的工具性或情感性的 親職任務(Burnett, Jones, Bliwise, & Ross, 2006) 。 而對於隔代教養家庭而言,身兼照顧者與經濟支持者的長者,與正處 於而兒少時期的孫子女之間有極大的年齡差距,又,祖父母可能因工作、 12.

(22) 經濟困難,或是與中間世代的關係壓力、未預期的替代親職壓力等,使其 未必能成為合宜的親職角色;在這樣的處境底下,對於孫子女而言,當生 活在替代親職的隔代教養家庭中,卻仍然存在著親職角色的空缺時,承擔 起家中無論是工具性或是情感性的親職化任務似乎是無可避免的情況,成 為家中小大人的處境則是對其發展階段不利的困境之一。 二、隔代教養家庭對兒童與青少年的影響 Brophy(2013)將隔代教養家庭子女的困境分成個人、人際、經濟問 題幾項層面探討;經濟困境的問題是整個家庭的處境,同時也是造成個人 與人際問題的原因之一,因此下就影響兒童與青少年的個人層面與人際層 面分別探討,前者限縮為個人身心發展,後者含括其活動的範圍,也就是 學校的學業展現及社會交際行為。 (一)兒童與青少年的身心發展 過往的研究發現,生長在隔代教養或與其他親屬同住之孩子相較於於 生長核心家庭的孩子,較可能產生行為與情緒層面的問題(Dubowitz, Feigleman, Harrington, Starr, Zuravin & Sawyer, 1994);而 Edwards(1998) 整理過往文獻,發現青少年在個人衛生保健上缺乏適當的照顧,患有貧血、 氣喘與牙齒的問題;這些家庭的孩子患呼吸系統疾病、過動,以及懷孕期 間使用藥物與酒精的機率都很高(Dowdell, 1995; Minkler&Roe, 1996,引 自 Edwards & Mumford, 2005)。 而隔代教養家庭的形成,往往帶給祖父母與孫子女雙方壓力,兩方都 有可能會遇到極大的情緒調節與生活適應等問題;對於孫子女而言,其造 成的情緒是混合、難以單一說明的(Edwards & Mumford, 2005) ,當孫子女 從父母親轉由祖父母照顧時,會產生失落、被背叛的情緒,即便知道祖父 母對他們的犧牲,仍難免落入情緒的深淵之中(張耐,2002)。 但也有研究(Soloman&Marx, 1995)針對美國研究發現,與傳統核心 13.

(23) 家庭所撫養長大的孩子相比,隔代教養家庭中的孫子女在健康和學業表現 方面和他們幾乎沒有差異。而林如萍、黃秋華(2013)則根據一項全國性 調查,針對高中階段學生探究:國中時期處於隔代教養家庭者,對其身心 發展的影響。研究發現:家庭的經濟條件較佳,主要照顧者祖父母以「民 主式」的方式管教,則孫子女對家庭功能的知覺程度較高,且家庭功能與 學校老師的正向支持有助於學業的表現及國中生生活適應良好,整體來 說,隔代教養家庭的型態並非主因,家庭經濟與祖父母的角色對青少年的 發展十分關鍵。 (二)兒童與青少年的學校與人際適應 Edwards(1998)的研究發現,隔代教養家庭的青少年在認知、閱讀與 數學各方面存在著較薄弱的問題;在學校適應上,可能會有人際關係與學 業方面成就低落的困難,由於主要照顧者祖父母的年紀與青少年的差距極 大,可能會因為無法觸及青少年的內心世界,影響他們的學習適應與學業 成就,進而導致其人際關係較差,使他們成為被學校或同儕拒絕的一群人 (吳佳蓉、張德勝,2003) 。但也有一些研究顯示,隔代教養家庭中成長的 孩子在學業與人際方面有正常的適應(引自 Edwards & Mumford, 2005)。 而林如萍、黃秋華(2013)也發現,學校老師的支持顯著影響青少年的學 業表現,可見學校及教師角色對於隔代教養家庭的青少年來說,具有相當 的重要性。 隔代教養家庭的兒童與青少年佔學校行為問題轉介系統的七成左右, 因為在學習上缺乏動機而擾亂課堂秩序,顯示出在學校環境表現不佳 (Edwards, 1996b),而老師與主要照顧者祖父母之間對於隔代教養子女的 認知落差也是導致其學校生活適應不良的原因之一(Edwards, 1998)。. 14.

(24) 第二節. 隔代教養家庭中的親職化子女. 根據上述文獻,本節聚焦於隔代教養家庭中面臨親職化困境的子女, 將從親職化之定義、任務內涵與正負向影響來討論之。. 壹、親職化的定義與內涵 一、親職化的定義 (一)親職化意義的演變 「親職化(parentification)」一詞由家庭系統學派的 Minuchin 與他的 同事們(1967)所提出,他們定義它為:因家庭出現經濟或社會狀況,承 擔起父母職責的子女(引自 Hooper, 2011);而 Boszormenyi-Nagy 和 Spark (1973)則更聚焦於關係模式、家庭動力以及角色任務的層面,定義了所 謂親職化即為:子女在家庭系統中履行父母的角色;Jurkovic(1997)則將 親職化定義為一種具有適應性照顧的過程,取決於對子女貢獻的認識,以 及照顧的程度和持續時間(引自 Early & Cushway, 2002) 。 後續有學者繼續針對親職化角色身分的議題延伸探討。Chase 進一步 將親職化子女的角色扮演身分定義為:當家庭中的世代邊界被改變或混淆 時,親職化子女將以「子女作為父母(child-as-parent) 」或是「子女作為伴 侶(child-as-mate)」的角色扮演在家庭中出現(Chase, 1998) 。簡言之,就 是子女犧牲自己被關注、被滿足的需求來調解、滿足父母在工具性與情感 性 方 面 的 需 要 ( Chase, 1999 )。 2011 年 , Hooper 於 青 少 年 百 科 全 書 (Encyclopedia of Adolescence)中引用自身於 2007 年之著作,提及對親職 化的定義為: 「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一種角色轉換、界線失衡和階級 倒轉,使青少年在原生家庭中承擔對其發展不適當的責任」 ,而此種滿足父 母需求的角色轉換損害了兒女自主個體化的過程,及他們與父母之間健康 15.

(25) 的依附關係(Hoope & Marotta, 2008)。國內的相關研究吳嘉瑜(2005)則 將親職化定義為:「兒童或少年被指定負擔原先應當由父母所提供與負責 的角色任務。」;石芳萌等人(2010)則採用 Jurkovic 的定義,認為:「父 母過度倚賴孩子提供的照顧,將之視為孩子的職責,使孩子負擔過多的家 庭照顧責任,且其照顧責任所涵蓋的範圍較大、持續時間較長,並感受到 不公平」 ;簡匯育(2011)認為親職化是:兒童或青少年犧牲個體需求,且 於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的階段,在家庭系統中過早涉入成人角色責任,承擔 照顧家人功能性或情感性需求任務,產生負向情緒感受,進而影響個體身 心狀態者。 與親職化(parentification)相近的概念用詞包含了「父母化兒童 (parental child)」 、 「成人化(adultification) 」 、 「配偶化(spousification) 」 、 「角色反轉(role reversal)」、「負重擔的孩子(burdened child) 」、 「小大人 (little parent)」、「兒童少年照顧者(young caregiver)」等(引自 Hooper, 2011) 。在台灣,吳書昀(2010) 、陳昱均(2014)則特別關注屬於親職化 群體中的「兒童少年照顧者」 ,並定義其為「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卻負 擔起家中主要照顧者的角色,承擔家中主要責任及照顧身患疾病的親人」 。 與子女角色互換的對象不一定要是中間世代的父母輩,也可能是隔代 教養家庭中的祖父母,因此,本研究將「親職化」中「親輩」的意涵擴大; 而子女所承擔之任務則如同兒童少年照顧者般成為家中的主要照顧者。 故,本研究將親職化定義為「在兒童或少年時期經歷角色轉換,負擔原先 應由親代所承擔、且對兒少發展不適當的任務」。 二、親職化的任務類型與內涵 Minuchin 等人(1967)以任務、角色與責任將親職化子女分成工具性 親 職 化 ( instrumental parentification ) 及 情 感 性 親 職 化 ( emotional parentification) 兩種類型(引自 Hooper, 2011);Chase(1998)研究酗酒 16.

(26) 家長與親職化子女學業成就的研究中將親職化子女的行為表現分成二類: 一類子女負擔的任務稱為後勤親職任務(logistical parenting tasks) ,透過如 父母的生理照顧、烹調家中飲食、照顧及訓練更年幼的手足、家務勞動、 賺錢或管理家庭預算等方式;另一類則被稱為情感性親職任務(emotional parenting tasks),提供與回應父母或家庭的情感或自尊需求,透過情感安 慰、保護父母,甚至作為父母的父母、知己、家中的調解者的方式承擔親 職責任。Chase 的分類法大致上與 Minuchin 相同,都將子女所負擔的親職 任務依照功能分成工具性以及情感性兩類型。吳書昀(2011)根據 Joseph、 Becker、Becker 和 Regel(2009)所進行的量化研究之分類,將兒童少年照 顧者的照顧工作內容分成:個人化照顧、家務料理、心理支持、家戶管理、 手足照料以及經濟協助等六種類別。將親職化任務主要的兩項任務類型加 入兒童少年照顧者的任務細項做分類後,可使我們更能清楚窺探兩大任務 類型的內涵面貌。 (一)工具性親職化 1. 家務照顧 吳書昀(2010a)指出擔負照顧責任的兒少經常必須同時主責多項 的家務工作,例如:準備家中主要餐食及飯後收拾、負責家中物品與 食材採購、整理衣服等,包含了兒少照顧者工作內容的家務料理、家 戶管理與手足照料的部分,而相較於他們平日負責的家務,個人所屬 空間與物品的整理反而顯得較為次要;此外 Warren(2007)研究指出 有家庭照顧責任的兒少每週花費超過六個小時打理家務,而非負擔家 庭照顧責任的同儕則每週在家務上付出的時間不超過兩個小時。 從上述研究中可看出,當我們在判定是否為在家務上有親職化傾 向的現象時,除負擔多項家務的工作內容以外,親職化子女在家務上 所花費的時間長度也是需考量的向度之一。吳書昀(2010b)提及三項 17.

(27) 關於兒少照顧者負擔家庭任務的區辨條件,分別是強度(intensity)、 頻率(frequency)與所花費時間(occupancy) ,親職化子女因需負擔家 中事務,因此打理個人房間的任務較顯得次要,研究者將以「負擔家 中或家庭其他成員的家務,而非整理個人空間或物品」作為強度的評 斷條件;時間長度則以 Warren(2007)的研究發現中一般兒少在一週 中所需負擔的最低家務時間兩小時為底限。 2. 個人化的照顧 Warren(2007)以研究指出,最能夠區分兒少家庭照顧者與一般不 需負擔照顧工作同儕差別的家庭任務,即為家庭成員提供個人化與私 密性的照顧的任務。任務內容包含了一般起居照顧、協助使用藥物、 協助洗澡與如廁、協助移動與翻身、幫忙餵食與飲水等,而在上述任 務中,又以洗澡、協助如廁兩項最具區辨力(吳書昀,2010a;吳書昀, 2010b) 。 3. 經濟協助 Hooper、Doehler、Wallace 和 Hannah(2011)等人的研究指出, 有些親職化子女的角色任務包含了維持生計和家庭物質上的需求;而 Chase 等人(1998)也指出,當家中其他成員無力負擔經濟或是需要照 顧家中患病的成員時,親職化子女便需從事全職或兼職的工作來負擔 家中經濟,並成為規劃與管理家庭財務的角色。 (二)情感性親職化 承擔情感性親職化任務的子女,在與被照顧的家庭成員相處的過程 中,需要仔細觀察他們的情感狀態,承擔他們在情感上的需求並給予回應, 協助他們建立與維持情緒層面的健康,並在必要時擔任監督的角色 (Warren, 2007),家庭成員可能包含了父母或手足(Hooper, 2011)。任務 內涵實際上可能包含了陪伴他們,也許是單純坐在身旁的陪伴,或是以為 18.

(28) 其朗讀、和其說話的方式與他們互動;也需要隨時注意他們的舉動,確保 他們的情況是穩定的;同時,也協助他們進行社交活動,如出外訪友、拜 訪親戚等等(Warren, 2007) 。 就角色而言,情感性親職化子女有時需擔任父或母親的「知己」 ,或是 家中有衝突產生時的「協調者」與「和平製造者」(Chase,1998; Hooper, 2011) ,而研究發現,與工具性親職化相較起來,情感性親職化的任務類型 對親職化子女的心理健康更具有威脅性(Hooper, 2011;吳嘉瑜,2005) 。 Warren(2007)發現其研究對象中,不須承擔親職化任務的子女大概佔了 84%,而他們一週花費在家人情感支持任務的時間低於兩個小時,在本質 上幾乎沒有、或是很少需要提供家人在情感上的需求;相反的,情感性親 職化任務的子女每個星期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在面對與陪伴家人情緒 上,少至三小時以上,有些甚至超過二十六個小時,而大多數子女需要完 全的負責陪伴某個家庭成員或是關注他們,只有三分之一的子女任務內涵 包括陪同家庭成員訪友、探親,或帶他們外出散步。 綜前所述,情感性親職化的任務內涵比起工具性親職化較不容易被區 辨,實際上提供情感支持的方式可能並不限於上述的研究發現,因此在任 務內涵上可能有其他情感支持的形式存在,值得進一步討論。. 貳、親職化的成因與影響因素 一、親職化的成因 (一)心理動力與代間傳遞 在 Boszormenyi-Nagy 和 Spark(1973)所關注的親職化代間傳遞議題 中,他們發現某些父母會鼓勵、要求他們的子女承擔起他們自身在兒時缺 乏的父母角色,當子女承擔親職化任務以後,便滿足了父母自身過去所缺 乏的工具性或情感性上的缺口,形成多世代的親子界線混淆,且石芳萌等 19.

(29) 人(2010)認為,親職化的成因是親子之間的付出與獲得不對等以及子女 過度負擔家庭責任所導致的。 (二)父母婚姻問題 石芳萌等人(2010)認為親職化的出現可能來自於家庭中的父母婚姻 問題,根據 Bowen(1976)從家庭系統理論中提出「三角關係(triangulation)」 的概念,親職化是子女積極介入父母婚姻關係,也就是父母次系統的衝突 中,並且將化解父母衝突視為己任(引自黃宗堅、李佳儒、張勻銘,2010) ; 而 Brotherton(1989)從父母角度切入,認為當父母想要緩減夫妻關係間的 焦慮時,即便子女尚未成熟到可以負擔家人的情緒需求,父母仍會將責任 加諸子女身上,造成子女親職化的傾向(引自石芳萌等人,2010)。 (三)家庭結構 吳嘉瑜(2005)提到有一部分的親職化子女來自酗酒與物質濫用的家 庭,這可以說是一種家庭功能與結構的失衡;Minuchin 在其家族治療理論 觀點中有提到,家庭結構影響著家庭成員間的互動方式,個人的自我認同 與互動技巧係由運作良好、界線分明的家庭而來(劉瓊英,2007;引自蔡 宜臻,2016) ,當父或母親因酗酒、入獄或物質濫用等原因在家中缺席造成 親職功能不彰時,家庭的結構便產生失衡,子女勢必需要填補起家中缺失 的親職角色,分擔家中的工具性或情感性的親職任務(Burnett, Jones, Bliwise, & Ross, 2006) 。 (四)社會文化 台灣社會受華人傳統文化影響極深,重視群體的價值觀。過往有研究 指出,相較於西方社會的個人主義(individual orientation) ,中國傳統文化 更加強調社會取向(social orientation) ,重視個人與生活環境建立、維持和 諧的生活方式,且在家族主義的取向之下(楊國樞,2005) ,康韶珊(2012) 進一步補充這是一種「相依性」的自我建構,指的是個人為融入社會網絡 20.

(30) 而以家族或家庭為重,且也以人與環境是否相處融洽作為社會評價個人的 最高準則。在華人傳統文化中,子女為父母在家務與情感分擔上的犧牲付 出被視為美德,相較於西方人代間界線清晰,華人社會更重視親子之間的 倫理規範,特別是子女報答父母生養的反哺之舉(莊慧美,2008) 。葉光輝 (2009)整理華人對孝道的意義,發現展現孝道常與家族延續與文化有關 係,孝道的權威取向通常經由社會與家庭組織形塑,而家庭中的親子互動 關係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不對等的權力與資源條件之下,因此子女應尊重 與順服父母的文化規範便逐漸被華人內化。 在華人對孝道看重的脈絡底下,親職化子女為家庭犧牲付出的行為被 合理化,親職化子女在華人「共依賴」關係的文化架構中,大多是受到讚 許的,特別是家中若有出現變故時,親職化子女會被賦予扛起家庭責任、 協助家庭功能順利的期望(黃宗堅、李佳儒、張勻銘,2010;康韶珊,2012) , 由此可見,因華人文化視子女親職化為孝行的表現,更加強化了社會中親 職化子女之角色存在。 二、影響親職化的因素 (一)性別 過往在親職化的研究中,性別對親職化現象是否產生差異有兩極的研 究結果。Hetherington(1999)研究父母離婚與子女親職化的影響,發現在 單親家庭中無論子女性別都承擔較多的工具性任務,情感性任務的部分, 女孩在高衝突的單親家庭中被發現承擔程度最高,而單親家庭比起非單親 家庭的男孩承擔更多情感性任務(引自 Jurkovic 等人,2001) ;鄭淑君、郭 麗安(2008)以獨生子女為研究對象,發現在親職化現象上沒有性別的差 異,他們認為係因親職化行為與孝道文化所規範的期望相符合,當家中有 需要卻又無其他手足可互相分擔時,為家中分攤責任的態度是無論男女皆 有的;而石芳萌等人(2010)的研究結果相類似,他們以高中職學生為研 21.

(31) 究對象,收取 429 位樣本後發現親職化現象中性別沒有顯著差異,研究者 們認為是性別教育普及、少子女化無手足可分攤家中責任與華人文化對親 職化行為給予讚許的影響。 然而,也有研究發現親職化現象較易發生在女性身上,因著華人社會 對於性別角色的期待,女性成長過程中,在家庭責任上被賦予較多的期望, 親職化的傾向比男性明顯,特別是在面對父母親婚姻衝突時,女兒比兒子 更易捲入父母的紛爭之中,感到較多的焦慮與憂鬱(郭孟瑜,2003;吳嘉 瑜,2005;侯季吟、蔡麗芳,2013) 。根據黃宗堅、李佳儒、張勻銘(2010) 等人認為,除了女性在家庭中的性別角色期待以外,女性在發展自我機制 時強調的關係取向,使得她們面對父母衝突時顯然會產生不同於男性的經 驗。過去研究有發現,女性的自我發展常與關係的維持有關,在自我概念 的形成歷程上與男性有極大的不同(Gilligan, 1986;引自黃宗堅等人, 2010) ,另外,女性從小被鼓勵與訓練「照顧他人」 ,當女孩展現出照顧與 同理他人的行為時,通常會獲得鼓勵,進而強化了照顧的行為表現(Jordan, 1991) 。 (二)出生序 出 生 序 會 影 響 親 職 化 差 異 的 觀 點 係 受 Adler 所 提 出 的 家 庭 星 座 (family constellation)理論影響,此項理論指出,父母通常對長子、長女 寄有肩負家庭照顧責任的期望(Kerr & Bowen, 1988);而在華人文化中本 就存在「長兄如父,長姐如母」的觀念,當家中資源不足時,年長的手足 往往成為家中弟妹的照顧者。李美枝(2001)的研究就指出,在華人社會 中,年長的手足被認為要協助或替父母扮演主動照顧弟妹的角色。而石芳 萌等人(2010)研究結果發現,老大與中間子女的確比老么與獨生子女具 有較多照顧手足、做家事等工具性照顧,但在情感性照顧與不公平性方面, 不同的出生序則沒有差異,研究者們推論這項結果或與父母面臨初婚與事 22.

(32) 業起飛的狀態,自身仍在之中適應與學習,因此需要老大與中間子女協助 分攤家務與照顧更年幼的手足,因而親職化表現較高,此與 Jurkovic 於 1997 年的論點一致。然而,郭孟瑜(2003)以國高中生為研究對象,發現獨生 子女的親職化表現顯著高於老大、中間子女及老么,研究者認為獨生子女 雖集家中關愛於一身,但也體認到只有自己能承擔未來父母親的照養責 任,因而在親職化表現上較非獨生子女程度更大。. 參、親職化對兒童與青少年的影響 一、負面影響 (一)身心層面 Jurkovic(1997)整理過往親職化的研究,歸納出親職化子女常苦於對 父母焦慮、過度有罪惡感、低自我評價、憂鬱、欲自盡,與其他如身心症 狀等的內在症狀,在人際方面可能會與人保持距離形成社會疏離,也有可 能產生外在症狀如行為失常等(引自石芳萌,2010)。 在身心症狀方面,康韶珊(2010)有類似的發現,她的研究指出,親 職化子女會過度內化父母期待導致個人內在羞愧感,而當親職化子女的需 求無法獲得父母回應時會產生負向自我評價,且視行為表現為衡量自我價 值之標準;而石芳萌(2007)則發現導致親職化子女身心症狀增多的原因 有:分擔越多家人情緒責任以及有越多不公平感受,她認為親職化負面的 影響較多發生在親子關係中,特別是在付出與回應之際需取得一個平衡。 黃宗堅、李佳儒、張勻銘(2010)訪問成年初期的女性,發現她們在過度 有功能或過度認同照顧者角色之後,傾向忽略自我需求、過度順從他人, 與上述內在產生負面影響的發現相似;而在無法獲得與付出同等的回饋、 看見其他手足不需承擔責任就能受父母親關注與給予時,受訪者會產生不 公平、感到委屈與被虧待的感覺,嚴重一點者甚至會陷入無助、焦慮及憤 23.

(33) 怒的情緒循環裡面,亦與上述所謂「不公平感」導致更多身心症狀的發現 有關連。 在隔代教養家庭中成長的親職化子女雖認知到祖父母扮演的親職角 色或「不合時宜」 ,但他們盡量讓自己不成為祖父母的負擔,亦會關照祖父 母的健康狀況(Dolbin-MacNab, & Keiley, 2009)。 (二)人際與生涯發展 青少年因缺乏安全感與個人認同,而從同儕身上尋求這些事物,在青 少年建立友誼的過程中,也幫助他們學習建立個人界限(Rice, F. P., & Dolgin, K. G., 2004/2009),而親職化子女在兒少時期習慣過度有功能,促 使他們發展出慣於照顧他人、高度控制與渴望得到他人肯定的人際相處模 式(吳嘉瑜,2005b);Hooper(2011)認為親職化子女的家庭照顧任務會 與其發展任務衝突,例如學業成就、同儕關係、提升的個人主權等,青少 年可能會因為缺乏認知或社交技巧而無法成為一個有效能的照顧者,且無 法勝任照顧者的角色。 對於親職化子女而言,在預備離家與即將離家的階段,他們產生了對 未來生活方式的矛盾與離家的困難,親職化任務所帶來的拉扯與矛盾可能 導致親職化的子女比他們原先選擇的更早或更晚離家(Dearden & Becker, 2000) ,Earley 及 Cushway(2002)整理過往研究也發現,親職化子女的自 我發展和人格、人際關係以及他們與自己子女的關係可能會受到影響,若 父母持續依賴子女所提供的情緒支持與指導,當子女到了成人時期需發展 個人的支持網絡—即離家—時,將會使子女的獨立發展受干擾,造成子女 的壓力與低自尊的發展(吳嘉瑜,2005a),換句話說,也就是他們無法如 己所願的決定自身離家的時間,需衡量家人的狀況,做出一個「合宜」的 判斷。. 24.

(34) 二、正面影響 但在過往的研究中,也發現親職化可能有正面的影響。 Boszormenyi-Nagy 和 Spark(1973)提出親職化對個體的影響不全然 是負面的,親職化的程度若適當可增進個體的照顧能力,同時亦可避免父 母耗盡情緒(引自石芳萌,2010) ;而如果子女在過程中體認到家庭事務的 必要性並感到被父母支持,子女對於被期望更多承擔事務的經驗和感受會 比較正向(Goodnow, 1988;引自石芳萌,2010) Hooper(2011)整理了過往研究,發現親職化與問題解決、合作技巧、 個人成長、能力、正向的心理健康適應之間有關聯。黃宗堅、周玉慧(2009) 發現,親職化的大學生若知覺到自己的付出與家庭之間是平衡互惠的,且 付出得心甘情願時,則親職化的特質對他們自身的親密關係則有可能帶來 正面的效應,讓他們在自己的親密關係中有更多彈性與自主的適應技能; 而黃宗堅、李佳儒、張勻銘(2010)訪問成年初期的女性,也發現在她們 詮釋中,認為親職化的經驗使她們自認為更有同理、照顧他人與獨立承擔 的能力,也會在協助父母親之後獲得肯定與稱讚,有時能夠掌握子代少見 的權力。. 肆、成為「代理父母/替代照顧者」的替代者 在隔代教養家庭中,身為孫子女主要照顧者的祖父母已屬於替代親職 的代理者,他們取代失功能的中間世代,成為孫子女在兒少時期的幫助, 然而當祖父母面臨到經濟困境、與孫子女的教養問題時,不見得能夠提供 孫子女合宜的替代性照顧,在家庭結構本身失衡以及與孝道文化鼓勵順從 與犧牲的文化影響之下,親職化子女便在隔代教養的家庭中承擔起「替代 照顧者的替代責任」 ,他們可能以提供家務照顧、個人化照顧、管教手足、 經濟協助、情感性支持的形式代替身為替代照顧者的祖父母。 25.

(35) 而在過往的研究中發現,承擔父母親職缺陷的親職化子女可能在身心 層面、人際相處與生涯規劃上產生負面狀況或是受到限制,然而,當親職 化子女所承擔的是「替代親職」之親職任務時,是否會和過往的發現有所 不同?會因為家庭結構與成因的複雜狀況帶來與過往發現不同的影響 嗎?這是本研究所想釐清的議題之一。. 26.

(36) 第三節. 隔代教養家庭中親職化子女的復原. 壹、復原力(Resilience)的定義 Resilience 和 Resiliency 二字皆為 Resilient 的名詞,二者皆可被譯作復 原力或韌性、韌力等詞,對於這兩個詞彙,Luthar 等人(2000)認為: 「Resilience」指的是一個個體處於逆境中,動態發展的歷程,而「Resiliency」 則是指個體適應環境的個人特質,而個體不一定需要處於逆境中也有此特 質。另外,發展出復原力模型(The Resiliency Modle)的學者 Richarson 雖 以「Resiliency」作為其理論的字源,然而他認為:Resiliency 指的是個體和 環境的整合,是個體面對失序的過程中卻能成長、發展和建立技能的契機, 因此其發展出描述個人經驗的復原模型。而研究者將以動態歷程的觀點來 看待處於逆境中所展現之復原力,故以 Resilience 一詞作為翻譯「復原力」 的字源。 Luthar 等人(2000)提出,復原力是一個歷程,指的是個體或群體在 重大逆境中仍有正向適應的一個動態過程;而根據美國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 2014)對復原力的定義,指的是個體面臨逆 境、創傷、悲劇、威脅或重大壓力時,例如家庭與關係問題、嚴重的健康 問題、工作職場的壓力與財務來源的壓力等,經過調整而適應的歷程,也 就是說個體能夠從一個艱難的經歷中反彈、力抗逆境而生活;Bolton 等人 (2017)也說明,復原力是一個過程,發生在個體面臨或暴露在某種風險 因素或逆境之中,簡而言之,此歷程包含了: 「遇到某種逆境」 、 「保護或脆 弱因素的積極運作與相互作用」及「正向適應之結果」。. 27.

(37) 貳、復原力的起源與發展 一、復原力之起源 復原力研究起源於精神病理學,而對於思覺失調症患者的相關研究成 為復原力研究的基石,其中,針對女性思覺失調症患者之子女的研究,是 童年時期復原力最關鍵且主要的實證研究,許多證據證明,儘管有些兒童 生長於高風險狀態,但他們中的許多人仍然有正向的成長與發展,這致使 了之後越來越多的實證努力了解不同個體在面對逆境時所展現出來的差 異(Luthar et al., 2000)。 過去的研究傾向認為生長於劣勢環境的孩子,如遭受巨大創傷、父母 有酒癮等,無可避免地會複製環境給他的不良發展,然而,Anthony 於 1974 年的研究發現,有些成長於父母患有精神疾病家庭中的兒童,他們的發展 卻不受家庭的劣勢所影響而能正向的發展,Anthony 將他們稱作「不易受 傷(invulnerable)的兒童」 ,認為這類兒童擁有某種特質,就像「鐵製的娃 娃」一般,使得他們能在逆境中仍有正向發展(Anthony, 1987) ,但這樣的 說法其實忽略了逃避劣勢的可能與改變性(Luthar et al., 2000)。 直到 1980 至 1990 年,Werner(2005)在夏威夷 Kauai 島上分別追蹤 同一批人在 1 歲、2 歲、10 歲、18 歲、32 歲與 40 歲的狀態,這群人之中 有三分之二生長於不利的環境中,如父母有酗酒行為、精神狀況不佳等, 但其中卻有三分之一的兒童擁有正向的發展,他們在兒童與青少年時期並 沒有問題行為,無論在學校、家庭經營或是社交生活等都適應良好,到了 他們 40 歲時,之中沒有一人失業、犯法或是倚賴社會福利生活,當中有些 人的成就甚至超越生長於安全、穩定環境的孩子。Werner 的長期研究正式 應建構了「復原力」 ,其突破性的研究使復原力擴展到其他更多的層面,而 接續其後興起的研究關注到不同的逆勢處境,進而促使在各處境中能夠展 現正向適應的人得到更明確的關注,讓復原力的研究更推進一層(Luthar et 28.

(38) al., 2000)。 二、復原力之概念發展 (一)復原力研究觀點的演變 Bolton 等人(2017)歸納了 Richardson 和 Masten 分別於 2002 年與 2007 年整理的復原力研究趨勢,整理出在四個主要的復原力研究波次: 首先以研究復原力的個人特質為主,以 Richardson(2002)為代表, 此波次的研究在探究保護因子時,主要聚焦在展現復原力者的個人特質 上,在研究設計上雖沒有直接測量復原力的過程,但已經發現保護因子 (protective factor)可以緩解逆境中帶來的傷害;第二波歷程則開始注意到 到復原力的發展歷程,研究者開始將復原力概念化為是「風險機制(risk mechanisms)」、「保護機制(protective mechanisms)」和「風險環境(risk setting)」之間,不斷演變的動態和互動過程,以 Luthar、Cicchetti 和 Becker (2002)為代表;第三波研究建立在第一波與第二波的知識基礎上,試圖 透過強調個體內部的動力,以及探究個體如何利用內部動力在逆境中仍能 成長的經驗,繼續延續第二波研究浪潮,這一波研究強調復原力是一種機 制,能幫助個體改變或維持其正向適應的發展軌跡,而研究者也開始開發 與測試介入或預防的工具,期望透過提升個體的保護過程,以及利用外部 資源來增進復原力,根據 Richardson(2002)的描述,此波研究的應用為 促使個體發現與使用內部的動力實現自我,並從失序狀態中邁向復原力重 整;第四波研究則聚焦在於多層次的分析上,開始以遺傳基因學的角度探 討復原力發展的生物機制。 綜而言之,第一波研究趨勢發現了保護因子的作用,但只將復原力發 展聚焦在個人特質上,有其侷限性;第三波研究延續歷程的觀點,但更注 重如何使個體發現自我內在的力量並使用之,研究者認為其研究焦點雖言 為歷程觀點的發展,但其強調個體內在力量的焦點仍只將目光聚焦在個體 29.

(39) 身上,而忽略了外部環境對其的影響;第四波則顯示復原力探討的跨領域 開展,唯發展領域與社會科學性質不同,作為觀點沿用並不適切。因此, 本研究採用第二波研究的歷程觀點,注重復原力發展過程中個體生命歷程 中, 「風險機制」、「保護機制」和「風險環境(即逆境) 」之間相互作用的 過程。. (二)歷程觀點之復原力內涵 Werner 的研究引導早期復原力研究的觀點,著重於討論個人特質對復 原力展現的影響,以及關注到三項建構復原力的因子:「風險因子(risk factor) 、保護因子(protective factor)與脆弱因子(vulnerability)」 (王智弘、 劉淑慧、孫頌賢、夏允中,2017) ;但逐漸有學者關注到外在條件對於復原 力展現之影響,因此,對於復原力保護因子之研究逐漸轉向理解基本的保 護歷程(Luthar et al., 2000) 。直到 2000 年,Luthar 等人將復原力視為在逆 境中所展現的調適歷程,將前期復原力研究中的「脆弱因子、保護因子和 風險因子」與復原歷程結合,加入動態的歷程觀點,討論在一個風險環境 中,個體如何經過「保護機制(protective mechanisms) 」與「風險機制」的 動態調整而產生重整的過程與結果(Rutter,1987;王智弘等人,2017)。 其中,風險環境指的就是個體所面對的逆境,保護機制指的是能使個體在 逆境中適應良好的個人特質或環境資源,而風險機制則在概念上與保護機 制相反,是指導致個體在逆境中能發生整合失衡的個人特質或環境資源 (Smith-Osborne, 2007) 。 在保護機制的討論中,Werner(2005)根據其長期的追蹤研究整理出 來自個人、家庭、社區三方面的保護機制,在個人層面,根據追蹤參與者 年齡分成不同的正向個人特質,如十歲時展現出的問題解決與閱讀能力得 分較高、樂於助人,青少年後期則展現出對未來較有期望等;在家庭保護 30.

(40) 機制方面包含:和至少一位家庭成員建立起情感連結,或是家庭有宗教信 念能夠賦予個體生活的意義;社區保護機制則是在個體遇到危機時,社區 的長者或同儕給予其情感上的支持,對象包含了老師、鄰居、輔導、父母 的伴侶、牧師或教會成員等。 陳若喬、鄭麗珍(2003)整理出能夠幫助父母離異的青少年度過適應 壓力的因素,包含:受訪者的內在性格特質、家庭中的親子關係、家庭外 的支持資源三個主要面向。常欣怡、宋麗玉(2007)則將國內外關於青少 年復原力的文獻整理,在國內文獻部分整理出的個人保護機制包含:正向 自我價值、紓解情緒能力、社交能力、獨立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及同理心; 外在支持層次包含:家庭支持與期待、同儕支持、老師鼓勵、學校協助及 宗教支持等。陳雅玲(2007)則發現促使個案轉為正向調適的因素包含個 人、家庭、社區三個層面。 而根據 Walsh 在家庭韌力(Resilience)的相關研究中也發現,不單只 是個體的能力,穩固的關係也能促使於逆境中的個人有更有的適應力,不 論這個關係是與家庭成員或是社會群體中人建立的,只要能夠感受到一個 人對他的關心與愛護,當個體在面臨逆境時的復原力會比較好(Walsh, 1996;Walsh, 2003/2008) 。 因此,綜整上述提及的保護機制,本研究以系統性的觀點來區分各層 次的機制,分別是個人、家庭以及社群三個層次。其中,來自於內在的保 護屬於個人層次,強調個體的能力與特質,例如:個人對父母產生的感恩、 自己面對外界批評的主控性與獨立性、正向的自我價值感、具有認為自己 能夠面對挑戰的信心與信念、能夠透過自己的行動解決問題、成功應對生 活中的挑戰等。其次,家庭層次則強調來自家庭中的力量,如家庭經濟狀 況與教育投資、其他親戚的關懷等。最後則是社群層次,如來自師長關懷、 社區團體、宗教群體關懷等幾類(陳若喬、鄭麗珍,2003;Rutter, 1987; 31.

(41) Werner, 2005)。 (三)復原力之發展模型 Richardson 在 2002 年提出復原力的後設理論,將復原力重整的概念繪 製成模型(如圖 2-3-1)說明復原力運作過程,當個體面對逆境,也就是暴 露在風險環境中時,其身心平衡被破壞而陷入失序狀態,藉由保護機制調 整後,使個體進入重整狀態,依據重整結果可分成:展現復原力、回到原 先的平衡狀態、不適應的重整與失功能的重整(Richardson, 2002) ,而其中, 展現復原力與恢復平衡狀態兩者即為良好的動態平衡(Bolton et., 2017)。. 圖 2-3-1 Richardson 的復原力運作模型 資料來源:Glenn E. Richardson(2002)The metatheory of resilience and resiliency.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58(3), 307-321.. 參、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復原的相關研究 一、兒童與青少年復原力研究 台灣近年來有許多關於兒童與青少年復原力的相關研究,整理數篇以 「復原力為歷程」觀點之研究如表 2-3-1。在當中風險環境包含了:貧窮、 經濟弱勢(陳雅玲,2007;蔡宜臻,2016) ;家暴(沈瓊桃,2010;吳沛妤、 譚子文、董旭英,2012) ;父母離異(陳若喬、鄭麗珍,2003;蔡宜臻,2016) ; 32.

(42) 挫折、壓力(郭芳君、譚子文、董旭英,2011) ;創傷事件(曾文志,2017) 等。. 表 2-3-1 國內兒童與青少年復原力的相關研究 作者(年代). 研究對象. 陳若喬、鄭麗珍 十位青少年時期 (2003). 風險環境. 保護機制. 父母離異. 個人內在優勢性格:主控. 成為單親的大學生. 性與動機驅使的學業成就 取向 體會單親父母的付出 感受到父母雙方的愛 父母可以提供的經濟資源 學校師長關懷、經濟支助 父母雙方親戚關懷與相聚 宗教信仰力量. 陳雅玲(2007). 九位家貧國中、. 貧窮. 高中及大學生. 個人信念與特質 家人關係緊密 家庭重視教育、教養方式 家庭善用資源 社區成人與團體關懷 經濟社會支持. 沈瓊桃(2010). 六位在兒少時期曾 父母婚姻 個人能力 受婚暴與受虐青年. 暴力. 正向自我概念. 兒童虐待. 未施暴家人的照顧與保護 宗教信仰. 33.

(43) 作者(年代). 研究對象. 風險環境. 保護機制 重要他人支持 正向的學校社會經驗 正向的人際關係 適時的社會資源介入. 蔡宜臻(2016). 六位經濟弱勢單親 經濟弱勢. 正向信念. 家庭的原住民青少 父母離異. 互惠利他行為. 年. 自我效能 家人關懷與支持 家庭凝聚力 師長與同儕的正向支持 部落凝聚與信仰的啟發. 二、隔代教養家庭與親職化的復原力探究 對於隔代教養家庭、親職化兩者處境探究的復原力僅有數篇。首先是 隔代教養家庭的復原力探究。吳淑賀(2009)以台東縣公立國小五年級至 國中二年級的學生共 662 人為全體樣本,用來與其中生長於隔代教養家庭 的 221 人比較復原力保護因子的差異,作者以個人自編問卷收集資料,最 後發現隔代教養家庭學童的保護因子在家庭層面較全體樣本微弱,但在個 人層面、學校層面及社區層面並無顯著差異。郭李宗文(2011)針對十位 在青少年時期經歷至少有五年是父母不常在身邊,由祖父母教養的原住 民,其以半結構訪談法蒐集資料,在過程中邀請參與者以回溯的方式分享 其生命經驗、個人感受與轉化的歷程,其研究發現,個人願意面對困境及 挑戰、祖父母的照顧與支持、學校教師主動關懷、同儕的正向影響等原因 34.

(44) 是促使研究參與者正向發展的保護機制。 與親職化相關的復原力探究,簡匯育(2011)則以高中生為研究對象, 將親職化發展成量表,並擴展親職化向度區分出角色行為與情緒感受兩大 主軸,用以討論不同程度的親職化狀態下高中生的身心健康與復原力發 展;曾珮瑜(2013)則以北、中、南及東部地區十二所高中職餐飲群共 517 位學生為研究對象,以自編「家庭經驗、復原力與生活適應量表」研究工 具,將親職化與復原力擬為變項用以預測學生的生活適應情境,上述兩篇 文獻皆將復原力化作變項,並沒有深入探討復原力的保護機制。 三、隔代教養家庭兒童與青少年親職化的復原歷程 因本研究關心的議題為復原歷程,根據過往研究對負面歷程的觀點及 定義,認為隔代教養家庭中的親職化經歷是一個長遠的影響,且親職化任 務並非兒童與青少年成長歷程中一項合於其發展任務的事件,因此將隔代 教養家庭親職化的經歷視為一負面經歷。而 Lazarus 和 Folkman(1984)他 們認為,每個人都能決定某個事件或環境對其而言的意義,經由他們對事 件與環境的定義,將影響他們如何應對、什麼資源對他們而言是可用的, 以及關聯到之後對個體的影響,根據此論點,可能有兩個人都在相同的年 齡階段經歷親職化歷程,但仍導向不同的結果(引自 Hooper, 2007)。 從過往文獻與親職化相近詞彙中,可看見關於親職化的研究源於關心 子女與父母之間角色轉換與界線失衡的現象,而探討非核心家庭組成的親 職化子女則屬少數,本研究聚焦在「隔代教養家庭」 ,深入了解,當主要照 顧者為祖輩時,親職化子女需負擔的工具性與情感性角色與過往親職化研 究結果異同,因祖父母生理狀況不如過往研究探討的青壯年親代,親職化 子女是否在工具性角色上承擔更多的責任,如負擔二種以上的工具性任 務,這是研究者欲於研究中加以探討的議題。. 35.

(45) 36.

(46)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為了解隔代教養家庭中成長之親職化子女的復原歷程,本研究採用質 性研究為研究取向,以深度訪談法為研究方法,從復原歷程的觀點探討其 生命歷程中個人與環境的互動,並分析復原歷程如何發展使其得突破逆境, 產生正向適應。. 第一節. 研究取向. 社會科學研究依照研究派典可分成量化和質性研究(鈕文英,2017) , 研究者需根據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來選擇合適的研究方法(潘淑滿, 2003) 。本研究之目的在了解與分析個體對生命經驗的感受與詮釋,並梳理 在特定情境下所展現之復原力歷程,需讓研究參與者於自然的情境中敘說 個人的生命經驗與歷程,因此,本研究以深度訪談法進行,在訪談之前設 計半結構訪談大綱,藉由與參與者面對面的訪談,使參與者藉由研究者所 設計之問題作為引導起頭,能夠敘說個人生命歷程中之事件與情節,藉由 傾聽參與者內在的感受與想法,使研究者可深入了解與分析參與者對過往 際遇意義的詮釋。. 3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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