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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 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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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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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李玉芬 博士

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 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研 究 生:邱孚山 撰

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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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 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研究生:邱孚山 撰 指導教授:李玉芬 博士

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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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邂逅娥媽,是菊島夢幻沙灘中,最美好的回憶,感恩娥媽這些年來辛苦的栽 培孩子們,幸好公婆、岳父母假日也幫忙顧。「芒種」流行的那年,來到女中,首 遇的校慶,妻兒參訪我在北町建築群的新宿舍,都曾來我服務的學校走訪~瑞工 進修學校、商水實習旅館,都寫進孩子成長過程,東女、東大 2 年間渡過教官兼 學生的進修生活結束,週末能多點時間陪伴家人了,巧合日本有東女(東京女子 大學)、東大(東京大學),就像人生旅途中總是有許多熟悉感~

初任教官在北部,遷調時沒有屏東,而選填東部,經歷過職校再來到書香氣 息的女校,一切是最好的安排,才德主教、蘇勻組長、雅傳姊及處室同仁也很幫 忙,仉年適逢疫情升溫,國中會考後,全國停課到暑假,身為家長兼授課教官,

返家異地辦公並陪孩子收視課程,彷徂與外界斷訊,感謝角落小夥伴雅媗在防疫 停課期間熱心幫忙,順利彙整 256 位同學的線上作業;東女做為「中等以下學校 及帅兒園教師資格考詴」詴務考場,身為教職員,在施打疫苗後隨即赴論文口詴,

同一天的我和威志、品澤、信文都順利畢業。

2 年間的校外觀摩參訪電光部落、成功旗橙祭(巧遇商水的婷予)、土坂部落、

愛國蒲永久屋,安朔交控中心、大武站的畢業旅行…雖然總是沒到齊;想念坐在 窗邊看列車經過的教室,一起扯淡、講幹話紓壓的日子,凱琳、立芳、龍翔、識 殷、貞汝、阿艮伊悠、堅毅、念祖、信宏、彥廷、其佩、世宏、最優的總務淑華…

前年當國中教育會考監考委員適逢課堂報告,所幸坤山協助,操作 SPSS 時也還好 有秀華及雙穎協助,碩一期末在和婉慈、欣怡、玳琪觀賞難得的日環食之餘結束 了;公餘進修本來身心疲憊程度就高人一等,曾經使我萌生休學念頭不是課業壓 力,是被指派一年訂取咖啡,徒增我工作上的疲憊,幸好幾位同學蠻幫忙的!

讀預校時曾留級,為了準時畢業,暑假到國家圖書館蒐集資料,同時帶妻小 到兒童新樂園、動物園開心一夏,計畫書也順利送審,碩二上那位認真的「客座 助教」,激勵著我決定準時畢業;碩二下報告「臺 26 線環島網絡、臺鐵恆春支線」

議題,原本是碩論想定,可惜終因為工作領域不同,難以執筆,只能感慨屏東恆 春半島、臺東南迴地區民眾納一樣的稅,長期不被尊重,享不到應有權益,總是 像清領時期還未納入版圖的後山「化外之民」,唯有期待兩縣賢達能達成共識,推 翻環評謬論,使「瑯嶠卑南道」重新連繫兩地族群的感情。

感恩班導志昌教授、高師大的育臻教授細心指教,論文口詴時幫學生發現疏 漏的細節、概念,期以碩論更臻完善,防疫期間開車往返屏東頻繁,論文不免延 遲,感念玉芬院長耐心指導,每當瀕臨靈魂出竅前,順著最近一次的 meeting,同 組的榮卲、耀倉、最幫忙各種事務的健明,總在院長輕鬆詼諧的方式下被鼓勵,

互相激勵;感謝每位任課老師 2 年的指導,助理程小姐及系團隊幕後,研究所順 利畢業是難得的經驗,疫情剝奪了 2021 年全國畢業生的畢業典禮,淪為視訊無法 出席,因此額外感謝大學剛畢業的旻芸及許多老友捎來畢業祝福。

感念匪類好夥伴霖哥和申哥協助翻譯英摘,陪我從瑞芳搭末班車去 NY Bagels

(屬於我們的金色三麥)的頭城家商聰哥,軍旅生涯給予協助的同袍們,及參與 研究的夥伴撥冗受訪,軍旅遭遇許多扯後腿的奇葩,也讓我時時提醒自己轉念,

才能體驗箇中樂趣,深信自己不是最差的,謝謝奇葩們努力成為我的作品靈感,

期望奇葩多累積福報,並祝福曾經邂逅的貴人們帄安喜樂~

走訪國家圖書館 1 年後~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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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 生涯轉換規劃之研究

作者:邱守山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摘 要

為落實軍人退出校園政策,並使國防教育正常化,立法院於民國 102 年

(2013)三讀《高級中等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人員 師資仍由軍訓教官擔任,而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將民國 112 年

(2023)8 月 1 日訂為落日條款,對高中職學校及教官都造成影響。本研究以臺 東縣高中職為例,探討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轉換與規劃,研究目的有三:

一、探討臺東縣高中職教官即將退離校園的影響。

二、探討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規劃和轉型。

三、研擬因應教官退離校園的建議方案。

本研究以質性方法訪談臺東縣八所高中職校及聯絡處十七位現役教官,瞭解 教官退離校園對學校及教官的影響、退離校園教官的生涯規劃和轉型,並研議因 應教官退離校園的建議方案。

研究發現,教官離校園對教官的影響包括業務負荷加重、授課更不受重視。

對學校的影響包括必須著手規劃處室承接業務、國防師資必須展開招聘或代理。

退離教官的生涯規劃和轉型,尚未退伍者,依權責單位規劃回歸聯絡處、或極少 數有意回歸國防部,可退伍者多數擬轉任或轉業。

對於教官退離校園的因應建議,建議學校:由校方執行校外巡查相關工作、

儘速由未離退校園之教官傳承經驗、妥慎及規劃學務創新人力的招聘條件;建議 可退伍教官轉任學務創新人力及全民國防教育師資的教官要調整心態,增強本職 學能;建議未退伍教官回歸聯絡處者應持續充實與提升,回歸國防部者須儘快重 新適應;建議聯絡處留優汰劣,善待盡職幹部;對於政策的建議有:合理調升校 安值勤費、政策推動應確立配套措施。

關鍵詞:軍訓教官、校園安全、全民國防教育、學務創新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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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Career Conversion Planning after Taitung County High School Military Training Instructor leaving

campus

Shou-Shan Qiu

Abstract

To implement the policy that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withdraw from campus and to put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on track, the Legislative Yuan passed the third reading of an attached resolution

of

the Senior High School Education Act in 2013, and the resolution is that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are still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teachers at all levels of schools. If the students’ safety and campus safety are ensured, the sunset clause will come into effect on August 1st, 2023, which will influence senior high schools, senior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and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This study uses the examples of high school staff in Taitung County to explore the career transition and career planning of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after they withdraw from campus. There are three purposes of this study:

I.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the upcoming withdrawal of high school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in Taitung County.

II. To investigate the career planning and career transition of high school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after they withdraw from campus.

III. To develop suggestions on high school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withdrawal from campus.

This study used qualitative interviews with 17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from eight high schools and Taitung Liaison Office to understand the influence of drillmasters’ withdrawal from campus on both schools and drillmasters, to get to know the career planning and transition of drillmasters withdrawing from campus, and to provide suggestions on drillmasters’ withdrawal from campus.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 influence on drillmasters withdrawing from campus included increased workload and less attention on their teaching rights. The influence on high schools included the need to start planning for offices to take over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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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the need to recruit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teachers or to hire substitute all-out education defense teachers. Their career planning and career transition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as well. For those who have not yet been discharged from the military, the government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rrangement. They will return to the Liaison Office, or in the case of a few, they will return to the Ministry of Defense.

Most of drillmasters who can be discharged from the military will be transferred to another position or change their careers.

In response to drillmasters’ withdrawal from campus, there are suggestions for schools. High schools should implement off-campus inspections and other relevant tasks. Drillmasters who have not yet left campus should pass on their experience as soon as possible. High schools should carefully and properly set the recruitment requirements for the innovation manpower in student affairs. The suggestions for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are that the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s who can retire and work as innovative manpower in academic affairs or those who serve as teachers of all-out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should adjust their mentality and strengthen their abilities. The suggestion for those who have not yet returned to the Liaison Office is that they should continue to keep bettering themselves. The suggestion for those who have returned to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should be readjusted as soon as possible. The suggestion for the Liaison Office is that it should retain the best and eliminate the worst, and treat the dedicated cadres well. It is recommended that the Liaison Office should retain the best, eliminate the worst, and treat the responsible cadres well. The policy suggestions include the reasonable salary raise for school securities, and when the government promote a policy, there should be schemes to support the policy.

Keywords: Military education instructor, the Campus safety, 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the Innovation manpower in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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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一章 緒論………11

第一節 研究背景………1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2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名詞釋義………14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17

第一節 軍訓教官設置的歷史發展………17

第二節 軍訓教官的工作型態與任務………11

第三節 學務創新人力的轉型………21

第四節 軍訓教官退離校園的相關研究………22

第三章 研究設計………27

第一節 研究範圍、方法與架構………27

第二節 研究工具與訪談提綱………27

第三節 研究流程與效度………30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31

第一節 臺東縣高中職教官即將退離校園的影響………31

第二節 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規劃和轉型………39

第三節 教官退離校園的因應建議………46

第五章 結論………53

第一節 研究發現………53

第二節 研究建議………56

參考文獻………57

附錄 1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課程…………66

附錄 2 國軍現役官士兵階級示意圖………67

附錄 3 研究參與者相關軍事院校、兵科略表………68

附錄 4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人讀訓………71

附錄 5 國軍教戰總則………72

附錄 6 守則摘錄略表………74

附錄 7 臺灣抗日事件─火燒庄戰役有聲書簡介………75

附錄 8 旗圖幟略表………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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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次

表 1 國民政府遷臺後外國軍事顧問團簡表………19

表 2 軍訓教育發展簡表………10

表 3 高中職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12

表 4 校安通報事件類別等級、屬性、通報時限簡表………13

表 5 臺東縣聯絡處/校外會分會編組表………...15

表 6 校外聯合巡查執行單位………16

表 7 軍訓教官退離校園相關論文、期刊研究摘要………23

表 8 規劃受訪對象及編碼表………28

表 9 訪談大綱………29

圖目次

圖 1 軍訓徽………11

圖 2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輔導服務網絡架構圖………17

圖 3 研究流程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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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大專院校及高中職軍訓教官(簡稱教官),隨政治民主化發展,即將走入歷 史,本研究欲探討臺東地區高中職校教官面臨退離校園之際,教官們個人生涯規 劃,與面臨職涯轉換之窒礙,以及因應規劃所進行之學習歷程,期以提供現職軍 訓教官參考運用。本章分三節,第一節研究背景、第二節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三 節研究限制與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軍訓教官制度自國民政府偕國民革命軍,於民國 17 年(1928)北伐戰爭取 得政權後創始,黃埔嫡系作為國軍正統,軍人核心價值觀為「主義、領袖、國家、

責任、榮譽」五大信念,民國 38 年(1949)國民政府遷臺,在臺澎金馬進入政 治民主化,為符合現代民主國家的規範,貫徹落實「軍隊國家化」原則,國軍依

《憲法》第 138 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 家,愛護人民。」、第 139 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工具」,貫 徹國軍「軍隊國家化」與「行政中立」立場(國民政府,1947),國防部自民國 96 年(2007)修訂為「國家、責任、榮譽」三大信念,一改黨國時期「主義、

領袖」凌駕國家之上的造神運動,保持行政中立,是民主化的重要歷程。

軍訓徽的青天白日為國魂,紅條為三民主義立國精神,綠底象徵青年學生充 滿活力和希望,毛筆及槍桿喻為文武合一教育,梅花為國花且代表青年愛國的情 操,金色嘉禾旨在透過成功的教育使國家茁壯發展。民國 41 年(1952)中國青 年反共救國團成立,接辦學校軍訓工作,試辦成效卓著,翌年起自高級中等學校 自普遍實施軍訓,每週實施 3 小時軍訓課程,越明年始於專科以上學校實施,在 推動反共思想教育的校園,三根旗杆分別中間是國旗、左邊為救國團旗、右邊才 是校旗。

圖 1 軍訓徽(原圖、銅質胸章)

資料來源:研究者,2021。

「青天白日滿地紅」在民國元年(1912)已制定為海軍軍旗暨今,北伐戰爭 後取代「五色旗」成為國旗,青天白日旗則制定為海軍艦艏旗及中國國民黨旗。

坊間經常詬病國徽、黨徽的設計是黨國不分,認為國旗的青天白日比例根本是「黨 徽」,立委更批判軍訓徽「內鑲黨徽」,是救國團作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最好證據,

黨國符號的餘毒數十年來仍存於校園,教官不應再配戴內鑲黨徽的軍訓徽(陳鈺 馥、林曉雲、吳柏軒,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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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國防教育正常化,落實軍人退出校園之政策目標,立法院於民國 102 年

(2013)三讀《高級中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立委要求將《各級學校全民 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教育部,2000a)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修改「明 文禁止教官進入中小學教授全民國防課程,並於 1 個月內就高中職以上全民國防 教育課程於 8 年內逐步改由專業合格教師擔任之政策規劃」(鄭麗君、陳亭妃、

何欣純、邱志偉,2013)。通過附帶決議「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 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並與國 防部會商於 8 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

復於民國 103 年(2014)立法院審議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略以:「教官 應否退離校園,要求教育部應審慎評估,以校園安定、學生安全為優先,不可率 然處置,造成學校人員浮動,致影響校園安定、學生安全」。教育部表示以校園 安定及學生安全為優先考量,均予尊重,並將持續與國防部進行會商評估,研擬 相關辦法,在學校安全無虞前提下,原計劃於民國 110 年(2021)達成軍訓教官 全面退離校園之政策目標(郭憲鐘,2016),每個國家的歷史背景,不能用同一 個標準去看待,軍訓教官雖是「臺灣校園特色」的時代產物,早已不再對校園進 行思想控制,更不干涉學生事務,執行校園安全維護等任務,教官並非無可取代,

校方需提前規劃補強教官工作(陳薇涵,2018)。

《全民國防教育法》第 7 條「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

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國防部,2005),教育部未與全民國防教育 主管機關國防部取得共識,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可以想見該措施勢必嚴重影響全 民國防教育之施行進程及成效。國防部於民國 106 年(2017)修正《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軍官最大服役年限延長 2 年,教育部民國 107 年(2018)1 月修正《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 8 條(教育部,2010a),

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師資不足時,得由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培訓合格之軍訓 教官擔任,因此賦予了教官進入校園的依據,將民國 112 年(2023)8 月 1 日訂 為日落條款,比起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的 8 年晚了 2 年(林朝億,2018)。

國軍自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勇固案乃至組織調整(孟繁宇、邱新訓、

曾孟傑,2021),整併、縮編、降編,軍人扮演政策犧牲者,又要面對「有事國 軍幹,沒事幹國軍」的社會氛圍,讓熱情一再被澆熄,作為保留工作權的生涯規 劃之一,便是轉任教官。經歷中正預校、各軍官學校養成教育,歷練部隊 8~10 年以上,轉任教官仍擔任許多非制度面的角色,在即將退離校園,面對職涯的不 穩定,顧及社會觀感任勞任怨,自媒體(self-media)尤以「退伍軍人」做為報 導以吸引點閱率的行徑,經由以偏概全的社會觀感,往往只看「軍人」2 字,少 數「將蝦釣鱉,剔蠍撩蜂」的不肖同仁,更將塑造不易的形象毀掉。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教官遵循「全國教官服務全國學生、學生所到之處即是校園」理念,建構「共 知、共識、共享、共成、共創」的奮鬥目標,並養成「有心、用心、愛心、耐心、

細心」的教育人員(余成浩,2015);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 心」(簡稱校安中心),更負責整合全國救災資源,協助建立各級學校與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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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之校安通報系統,即時提供適切之支援及協助(教育部,2000b)。

研究者自民國 104 年(2015)轉任教官,期間所遇事件協處或直接參與,如 人為災害「八仙塵爆」(劉子維、董樂,2015),傷亡人員集中在北北基,其聯絡 處編組進駐汐止國泰醫院及鄰近醫療機構駐點服務,協處在籍學生傷員;天災事 件如民國 105 年(2016)高雄美濃地震引發臺南維冠大樓倒塌、107 年(2018)

發生花蓮地震的統帥飯店倒塌(莊楚雯,2021),兩起地震均發生在 2 月 6 日,

適逢學生集體出遊率高的寒假及春節前夕;大型交通事件則有民國 107 年(2018)

10 月宜蘭臺鐵「1021 普悠瑪鐵路事件」(鄭仲嵐,2018),造成 18 人死亡,215 人輕重傷、民國 110 年(2021)4 月清明連續假期花蓮臺鐵「太魯閣號列車出軌 事故」(王思慧,2021),造成 49 人死亡,216 人輕重傷,車禍均有教師、學生 及其家屬不同類別傷亡,當地聯絡處盡速掌握在籍師生身份,致贈傷亡學生家屬

「教育部急難慰問金」及代表出席追悼會或公祭(方式依信仰不同)。

民國 108 年(2019)暑假期間參與以下事件協處:「桃園學生暑假返籍於大 武鄉大鳥海灘遊憩溺斃慰問」(邱立雅、楊漢聲、陳科廷,2019)、「臺北醫學大 學學生於臺東縣成功鎮義診過失撞人致死」(僅研究者協處,接送該校軍訓室出 席公祭,無報導,2019)、「輔仁大學馬來西亞僑生暑假期間於蘭嶼打工不慎落水 昏迷」(王秀亭,2019)…僑生事件經海巡署自蘭嶼送往富岡伽藍安檢所已是晚 間 11 點,立即轉馬偕醫院,研究者與鄰近責任區高中主任教官偕同前往醫院關 注,家屬直到子夜到達醫院,我們待命到隔天清晨,由輔仁大學教官及學務人員 到達交接後離開。

研究者自新訓連長任內轉任教官僅 6 年資歷,服務新北及臺東 2 縣市 3 所高 中職,上述所經歷事件僅是工作經驗,教官長期壓力是多元性的,面臨民主自由 輿論批評及未來重大政策變革,影響士氣低落,無奈及怨懟,本研究邀集教官同 仁參與研究,經驗分享,如研究者與多數現役教官雖取得學務創新人力資格,具 備退伍後轉業選擇條件,在瞭解政策轉變對於同仁個人及家庭深遠的影響之際,

探討生涯轉換的心中腹案。

二、研究目的

軍訓制度是世界罕見且獨特,在民主社會中,軍人在校園顯得突兀,如轉型 回歸正常教育機制,培育更多國防教育通識師資,或許更能達到全民國防的目的

(黃坤山,2009)。寺田近雄(1999)所著「軍隊用語集」認為一個國家的軍隊 興衰反映出的不只是歷史,軍隊用語更反映國家的文化,軍訓制度與教育發展、

政治民主化歷程息息相關,《高級中學法》第 13 條「高級中學設教務、學生事務、

總務 3 處,各置主任 1 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秉承校長,主持全校教 務、學生事務、總務事項」(教育部,1979)。因應十二項教改行動方案之一,在

「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建立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最佳互動模式與內涵,

訓導處於民國 88 年(1999)更名學生事務處(簡稱學務處),訓導處時代,導師 扮白臉,教官扮黑臉,更名學務處後,包括教官都很有愛心,即使處分記過,到 輔導室申請遷善銷過,機會隨時能給,但學生學到什麼(舒一,2009)。

國中、小多由教師兼任行政職(如生教組長),大專院校、高中職長期由教 官辦理多項工作,主任教官、生輔組長(或簡稱主教、生輔)為兼代行政職,非 行政職教官優先授課及辦理軍訓業務,除了主教一職,行政職務應回歸教師兼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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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工作由學務處主導,輔導學生則回歸輔導室,教務處調查現職教師意願或招 聘師資講授全民國防教育,陸續將規劃更多人力投入。家長和教師憂心學務創新 人力無法取代軍訓教官功能,認為教官可以 24 小時待命,但學務創新人力比照 勞工的工時限制,教育部都沒有和家長、校長、教師溝通,「最會溝通的政府在 哪裡?」(余祥,2016),修法應該不溯及既往,但政府卻沒有遵守,並且針對被 溯及既往到的軍公教族群,政府也沒有用謙卑或尊重的心態面對,反而操作社會 氛圍來造成族群對立,才會導致社會紛亂(丁上程,2019)。

立法院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質詢曾經強調,部分的教官不是從部隊來的,穿 上軍服授階第一天起就在校園當教官,從來沒有待過部隊一天,更多久任一職、

久居一校,少數更惡化成為單位「毒瘤」,這些教官離開校園更不可能回部隊,

服務年資、退撫需要妥善的安排,對於目前在高中服務的現職人員的退伍,未來 應有一定的保障。至於替代人員預算編製與籌編,教育部應該持續納入辦理,重 要的是,受到影響的人之工作權,應該趕快研議方式,讓他們可以安心,在全面 離開之前,能夠持續在校園裡做好他們應該做的工作(鍾佳濱,2016)。

社會研究的解釋目的是以因果關係模式對社會現象提供理由,探索性社會研 究若能處理得宜,可以澄清一些誤解,並且有助於進一步研究的聚焦(林秀雲,

2019),流水不腐,戶樞不蠹,軍訓教官遷調作業未因即將退出校園而停辦(教 育部,2005),在一個單位歷練 2 年(含)以上可報請遷調,區分大專院校、縣

(市)內、外縣市等 3 個階段作業。綜上所述,僅僅只是家長或學校單方面擔憂,

並未顧慮教官的工作及兼顧家庭壓力,故本研究目的有三:

(一)探討臺東縣高中職教官即將退離校園的影響。

(二)探討高中職教官退離校園後的生涯規劃和轉型。

(三)研擬因應教官退離校園的建議方案。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名詞釋義

一、研究限制

影響個人職涯轉換阻礙變項包括個人、家庭、環境變化(陳敏信,2018),

民主化及意識型態加速教官退離校園,多數教官可能面臨中年失業,本研究以臺 東縣高中職抽樣進行訪談,藉由瞭解軍訓教官工作環境不同的型態差異,壓力與 逆境,及退場後的規劃,以供相關單位及研究參考。

二、名詞釋義

(一)軍訓教官(Military Training Instructor)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1 條置軍訓主任教官、軍訓教官,受訓分 發於高中職或大專院校,維護校園安全、學生之軍事訓練等。主管單位 為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由學校(公立學校教官)、教育部(私 立學校教官)編列預算依職等對照發放,公立學校員額依班級數計算,

私立學校員額依學生數計算,均未領有國防部發放的薪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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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65~95 年(1976~2016)期間招考女軍訓教官班(以下簡稱女 官班),原為彌補國軍女軍官轉任的不足(楊櫻華、游美惠,2006),其 軍事養成教育短暫,無部隊歷練經驗,僅受陸軍官校入伍、政治作戰學 校(今國防大學政戰學院)兩階段訓期共約 26 週,結業後授階分發學校 服務;民國 81~84 年(1992~1995)亦曾招考男軍訓教官。兩類型教官 屬社會青年,雖結訓授階政戰官科,與以下所述政戰幹部無關聯,亦無 該官科應有的本職學能,僅服役權益比照志願役軍官。

(二)教育部縣市聯絡處/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County and City Liaison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 Off Campus Life Counseling For High School Instructor)

高中職軍訓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設 軍訓室督導兼代主任、副督導、督學、股長,助理;一般縣市為「教育 部○○聯絡處」,設軍訓督導、副督導、助理;各縣市副督導、助理人數 編制依轄區學校數、業務量不同。直轄市除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軍訓 室」,縣市合併後的新 5 都在「軍訓室」名詞增添諸多花樣,如新北市政 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室」,臺中市政 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臺南有「教育部臺南市『第一』、『第二』聯絡 處」;高雄則是「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事務室』」及「教育部高 雄市聯絡處」,「一國多制」之餘還有「一市兩制」(呂素麗,2011)。

臺灣省教育廳時期,鍳於軍訓教官僅能服務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遂在教育廳召集下,民國 74 年(1985)成立「學生校外生活指導委員會」,

初期在維持學生上放學之安全維護,隨著時代演進,聯絡處服務內容多 元化,賦予教官輔導學生之工作向下至國中、小。為維護各級校外生活 安全,促進身心健全發展,頒布設置要點,更名為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 員會(簡稱校外會),以強化其功能,擴大其職掌,區分部本部、直轄市 及縣(市),陸續增加教育替代役男管理及中輟生輔導,協助藥物濫用防 制等相關工作,各層級校外會、成員均為無給職(教育部,2010b)。聯 絡處與校外會為不同屬性,實際狀況是「一組人馬,兩塊招牌」,由聯絡 處直接兼任校外會執行秘書,本文以下優先以「聯絡處」表示。

(三)學務創新人力(Innovation manpower in student affairs)

國教署為持續推動學務工作,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 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因應軍訓教官遇缺未補之缺額,以學 務創新人力遞補及充實學務工作,適用於各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院校,

依學校教官離退,並至少遞補 1 人為原則(教育部,2017)。

(四)志願役軍官(Intention of Military Service Officer)

依《兵役法》(國民政府,193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 行細則》(國防部,1981)等法令志願服現役者(師建暉,2014),國軍 以軍事學校、志願役預官、指職軍官、專業軍官、ROTC 大學儲備軍官訓 練團等類型的基層幹部培訓來源,區分為:

1.常備軍官:以適齡男子及現役或後備役之士官、士兵,依志願考選,受 規定之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者服之;或視軍事需要,以服現役滿一 定期間之績優預備軍官,依志願轉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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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預備軍官:依志願考選受 1 年以內之預備軍官基礎教育,並視必要分發 軍事機關、部隊見習 6 個月以內,期滿成績合格者服之,轉服常備役需 近 6 年須為甲等以上,且近 3 年考績及分項評鑑品德在甲等以上,經權 責單位考核保薦。

(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罫(K-12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Ministry Of Education)

簡稱國教署,前身為「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民國 88 年(1999)進 行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更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民國 102 年(2013)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以及將要實施的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而設立,置署 長 1 人,副署長 2 人,置主任秘書,辦理校園安全及學校全民國防教育 業務人員,得就官階相當之軍職人員派充之(教育部,2012)。

(六)全民國防教育(All-out Defense Education)

以軍民一體、文武合一的形式,不分前後方、平時戰時,將有形武 力、民間可用資源與精神意志合而為一的總體國防力量,民國 85 年(1996

)臺海危機之後更受各界重視;國防部公布《全民國防教育法》(國防部,

2005)並於隔年施行,民國 96 年(2007)起展開,並透過網頁宣導(教 育部,2006),依據國家安全報告及《108 年國防報告書》(國防部,2019)

揭示之國家總體戰略與國家安全威脅。

(七)政治作戰(Political Warfare)

北洋政府時期,國民黨為對抗軍閥,聯俄容共,與蘇聯共產黨(КПСС)

結盟,於民國 13 年(1924)黃埔建軍時,師法蘇聯(СССР)的政工體 系,組建國民革命軍,於軍中設置「黨代表」,北伐後,國民革命軍基層 營、連之黨代表稱「政工指導員」、「指導員」,擁有黨政監督體系的權力。

另外如中共解放軍、前蘇聯紅軍的「政委(Комиссар)」、納粹德國的「國 家社會主義督導軍官(Nationalsozialistischer Führungsoffizier)」,極權國 家的「秘密警察」,我國大陸時期的中統局(法務部調查局前身)、軍統 局(國防部軍情局前身)、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後改制為海岸巡防司令部 和軍管區司令部),均為鉗制行為思想的機構。

國共兩黨藉塑造黨地位遠高於國家,而做為統治手段的極權如出一 輒,民國 58 年(1969)改為「政戰工作」,指導員更名政戰輔導長(簡 稱輔導長),是跨軍種的官科,軍隊區分軍事、政戰幹部,解嚴前,國軍 幹部可說都曾被政戰主管要求入黨,軍中表面看階級,實則看黨資歷,

士兵的黨資歷亦可能高於低階軍士官,民國 89 年(2000)政黨輪替前的 軍校生,亦曾透過連隊輔導長無條件要求填具申請入黨。

解嚴後民主化,已去除黨代表的角色,任部隊文宣、服務、心理輔 導、申訴、監察及保防工作,相關職務有營連輔導長、政戰官、心輔官、

監察官、保防官等,對外以「文宣」、「服務」及對敵「心理作戰」為重 點;對內則以強化「心理輔導」、「心戰訓練」、「軍事新聞處理」及「蓄 養國軍精神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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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本章探討軍訓教官的歷史發展,國民政府遷臺後,隨著政治民主化,坊間要 求軍訓教官退離校園,在現職教官面臨職涯發展轉換規劃及其考量因素,藉由相 關文獻說明其特性及內涵。本章分四節,第一節軍訓教官設置的歷史發展、第二 節軍訓教官在學校的工作型態與任務、第三節學務創新人力的轉型、第四節軍訓 教官退離校園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軍訓教官設置的歷史發展

一、遠因:日本佔領山東青島

民國 3 年(1914)適逢第一次世界大戰(WW I),大日本帝國在山東省發動 青島戰役(青島の戦い,Belagerung von Tsingtau),搶奪德意志帝國(第二帝國,

Deutsches Kaiserreich)位於亞洲的最大軍港「青島膠澳租借地(Kiautschou, Deutsches Schutzgebiet)」,並驅逐德國在華勢力,日本是歐洲以外首個參戰的國 家,此役也是遠東戰區唯一的戰役。德國於戰後與國民政府簽訂和約,恢復外交

,派遣「德國駐華軍事顧問團」為國軍培養精銳師,中央軍機械師在抗戰初期,

佈署作戰成效顯著,松滬會戰被西方媒體喻為「德國戰爭(The German War)」,

二戰期間德日義同盟,中德再次敵對,對日抗戰第 2 年,納粹德國(第三帝國,

Deutsches Reich)更嚴令飭顧問團返國,否則視同叛國(滕昕雲,2020)。 北洋政府(民國 2~17 年,1913~1928)於民國 6 年(1917)參戰,戰爭於 2 年後結束,勝利的協約國陣營舉行巴黎和會(Conférence de paix de Paris),中 國是戰勝方卻被犧牲利益,被迫將膠澳租借地轉讓日本,國內爆發抗議並引發五 四運動、新文化運動,迫使北洋政府未在凡爾賽和約(Traité de Versailles)簽字,

並對全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思想啟蒙期間,知識分子反思及批判華夏傳統文化 之餘,民國 10 年(1921)中國共產黨成立,傳播馬列主義(Маркси́зм-Ленини́зм)

蠱惑民心,國民黨為創建武力,國父孫中山先生聯俄容共,引入蘇聯政治訓練、

軍事及財務的外援,由軍事及政治顧問鮑羅廷(Михаи́л Ма́ркович Бороди́н)協 助,民國 13 年(1924)成立黃埔軍校;國民革命軍北伐期間,日本軍國主義於 山東省濟南製造「五三慘案」,內憂外患迫使男子必須接受軍事訓練,致使國民 政府於北伐戰爭結束後,建立學校軍訓教官制度。

二、國民陏命軍北伐後設置

民國 17 年(1928)以江蘇省的軍事訓練教育為藍本,發布《中等以上學校 軍事教育方案》(程運,2000),創建軍訓制度,軍事教官任用章程、軍訓教官服 務條例、軍訓教育查閱章程、軍事教則、軍訓教育編訂、軍訓實施方式、軍事教 育管轄系統,強制全國所屬高中以上學校應以軍事科為必修,女生應習護理學,

教授軍事地理及地圖判讀、民族競爭史、國恥史、軍用機械軍事工程、個人勇氣 薰陶。中共早在北伐戰爭期間製造南昌暴動,其武裝叛亂組織為日後的解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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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20 年(1931)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1931~1937)是為分裂國家的肇 始,日本軍國主義亦於東北製造九一八事變後,扶植滿洲國(1932~1945)成立,

並持續製造軍事、政治衝突,近代領導改革的領袖人物多為日本留學生,使日本 有更多管道操縱中國內政,為侵略中國鋪路(董炯明、王敬翔,2019)。

軍訓制度在內憂外患之際,隨著黨化教育進入國民教育體系必要性也愈發凸 顯,教官也承擔「思想政治教育」職能,加強對大學及高級中學、專門學校、大 學預科及其他高中以上學校的控制,女生修習看護外,均應必修軍事教育科目 2 年,平時每星期 3 小時,每年暑假實施連續 3 星期之軍事訓練,訂定軍事教官任 用簡章及服務條例等,作為軍事教官選訓、任用之依據。軍訓教育之內容,除授 予軍事基本知能外,還包括生活、人格及精神教育,對於青年強健體魄之鍛鍊,

健全人格之發展,愛國精神之激勵頗具成效,在「一寸河山一寸血、十萬青年十 萬軍」號召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WW II)貢獻重大(陳壽觥,2000)。

中共為達到爭奪校園學生支持目的,宣傳軍訓制度乃國民政府為了徵兵、進 行黨化教育、抵制中共滲透、鉗制學生思想的幫凶,無所不反,如「反對校長、

反對訓導、反對教授、反對會考、反美帝、反壓迫、反征兵、反內戰」。民國 35 年(1946)雲南省昆明的左派報紙《學生報》即大聲呼籲「集訓是陰謀:『集訓,

是反動派破壞民主運動的又一花樣…反動派藉政府的命令、教育軍令軍訓三部的 入帽子,以集訓為幌子,不准我們進大學…集訓即受特務訓練,要我們每個同學 編為黨棍,至少是黨尾巴…把我們集訓一年,然後調到內戰前線去作兇手,去殺 自己的同胞,讓同胞的血染在我們的手上…』」(澎湃,2016)。

民國 35 年(1946)3 月起國共內戰全面爆發,僅次於太平天國時期最大規 模內戰,中共仍持續在校園方面製造事端,如民國 35 年(1946)北平沈崇案,

民國 36 年(1947)南京五二 O 運動、武漢六一慘案,民國 37 年(1948)杭州、

上海、北平、天津等地,均陸續發生國民政府查封中共地下黨組織及逮捕學聯學 生等傷亡事件發生,爾後三大會戰失利,民國 38 年(1949)10 月中共於北平建 立「共和國」,國民政府於 12 月遷臺,軍訓制度終未能在大陸實施。

三、隨兩岸關係轉變的軍訓教育發展

民國 34 年(1945)發表《抗戰勝利告全國軍民及世界人士書》,前總統蔣中 正主張「不念舊惡,與人為善」,阻止列強瓜分日本,使日本戰後復甦,日軍將 領更組織軍事顧問團助華,蔣逝世後,日本國內興建「中正神社」以為悼念(野 郎,2019)。早先於日軍投降後,國民政府為藉助日軍對華作戰經驗反共,秘密 締結共同防共的芷江協定,國民政府遷臺後,逐恢復學生軍訓,除日本軍事顧問 團,另有美國及西德顧問團,對於創建臺灣現行兵役制度、後備動員制度、指揮 參謀訓練等貢獻甚鉅,制度亦與軍訓教育息息相關(表 1)。

高中以上各級學校施以軍事訓練之教育,源自國民政府「文武合一教育」、「軍 國民教育」 之思想,行政院先於民國 40 年(1951)令飭教育部與國防部會頒「臺 灣省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計畫」,於 8 所師範學校試辦,再全面推行至所 有高中以上學校,民國 42 年(1953)初,行政院組成學生軍訓專案審查小組,

作為決策機構;另由國防部、教育部、臺灣省政府、聯勤總部及救國團等,組成 學生軍訓設計督導委員會,作為專案小組決策之執行單位,民國 43 年(1954)

10 月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主管學生軍訓事務。行政院頒布〈學校學生軍 訓實施辦法〉,救國團依據是項辦法,先後協調國防部、教育部、臺灣省政府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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銜公布高中以上學校〈軍訓人員服務規程〉、〈軍訓課程基準〉等多種有關規章,

確定學校軍訓人員的職責,設計軍訓課程的內容,包括軍事學科講授、術科訓練,

以及生活輔導、體能訓練等,高級中等學校普遍實施軍訓,女生實施護理及軍事 輔助勤務訓練(伍振鷟,2000)。

表 1 國民政府遷臺後外國軍事顧問團簡表

國籍 始末

日本 JPN

民國 38~58 年

(1949~1969)

白團 ぱいだん

舊日本陸軍核心精英富田直亮(化名白鴻亮)等人移 植作戰經驗,實施國軍義務役徵兵制、預官制度、金 馬地下碉堡防衛作戰、設置成功嶺大專訓,新兵訓練 及刺槍術、單兵戰鬥教練,軍中樂園、國光計劃、後 備動員制度的前身《總動員法》等。

1958 年亦赴金門前線指導八二三砲戰,期間確立臺澎 金馬現行兵役,影響近 60 年,訓練國軍數十萬,返 國後傳承自衛隊(じえいたい)反共作戰經驗。舊日 本陸軍駐蒙軍司令根本博(化名林保源)曾參與 1949 年金門古寧頭戰役,後因臺灣募兵問題受「駐日盟軍 總司令部(GHQ)」關注,秘密渡航臺灣遭日本國會 查問,故白團不接受其加入。

美國 USA

民國 40~68 年

(1951~1979)

美軍顧問團 Military Assistance- Advisory Group

二戰因美國參戰而提早結束,基於防共及亞太利益考 量,加以重視日、韓、臺戰略地位,1950 年韓戰爆發 後,美方根據「中美共同互助協定草案」派遣蔡斯

(William Curtis Chase)團長成立。

在國軍陸、海、空、聯勤任何營級以上編制單位,派 遣常駐美軍士官予以督導,1955 年一江山戰役、大陳 撤退,1958 年八二三砲戰期間均提供大量協助諮詢。

西德 BRD

民國 52~64 年

(1963~1975)

明德小組 Ming-teh-Gruppe

聘用歷經兩次大戰,參與西德聯邦國防軍建軍經驗的 孟澤爾(Oskar Munzel)將軍等人,我國由曾經留德 的蔣緯國中將綜辦,進行軍官教育培養,在明德專案 外,「培德案」更派軍官赴德培訓共計 25 位。

為規避霸權美國,白團與明德小組以秘密顧問團形式存在,後期美方知悉尤其 排斥日方,白團於民國 41 年(1952)後縮編,辦「高級兵學研究班」,轉移臺 北石牌進行地下化秘密訓練,以「實踐學社」對高階將領進行訓練,其地位如

「黃埔」嫡系至高。

資料來源:王玉麒(2007)、鄧克雄(2008)、蘆荻(2015)。

民國 47 年(1958)起實施大專男生暑期集訓,民國 49 年(1960)7 月學校 軍訓移歸教育部主管並設學生軍訓處,成為教育體系一部,民國 51 年(1962)

教育部以行政命令公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作為實施軍訓 之依據,此一規定直到《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國防部,2001)制定後,始取 得法源之依據。民國 66 年(1977)修正為女生一律實施護理及部分軍事教育訓 練,民國 87 年(1998)起「高中課程暫行綱要」也將軍訓課程調整為「國防通 識」與「健康與護理」,民國 96 年(2007)年改為「全民國防教育」(表 2)。

兩岸過去在思想鉗制方面不遑多讓,教官的年度授課提報、教學方式長期遭 限制,國民黨長期以「共匪、匪諜、中共」稱之,凸顯敵人是中共不是中國,兩

(20)

10

岸分治七十多年,早已是兩個國家政權,「中國大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 是通俗用語,解嚴、民主化使經濟與民間交流頻繁,而政治、軍事仍屬敵對。如 國民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顏雪雪,2016),遷臺數十載卻以秋海棠地圖長期誤 導國民,與中共「中國臺灣」、「臺灣省」混淆國際視聽異曲同工,國際間以往也 將 R.O.C.和 P.R.C.混淆,現今以 Taiwan 及 China 區別,而「漢賊不兩立」無法 戰勝國際間的利益,斷送重新立足世界的機會,遭中共打壓多時。

表 2 軍訓教育發展簡表

兩岸關係發展 全民國防教育進展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軍訓教育

民國 17

~86 年

(1928

~1997)

灌輸國防知識 鍛鍊學生體格 鼓勵投筆從戎 振興民族意識 北伐戰爭

抗日戰爭 國共內戰

民國 17~38 年

(1928~1949)

中華民國臺澎金馬 軍事對峙

民間交流 兩岸協商 關係倒退

民國 38~76 年

(1949~1987)

民國 76~81 年

(1987~1992)

民國 81~88 年

(1992~1999)

民國 88~97 年

(1999~2008)

國防通識 課程教育

民國 87

~94 年

(1998

~2005)

陶冶學生高尚品格 鍛鍊學生健全體魄 灌輸現代軍事常識 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培養文武兼備人才

恢復對話 中止對話

民國 97~105 年

(2008~2016)

民國 105 年~

(2016~)

全民 國防教育

民國 96 年

(2007)

完成學校教育規範 推展在職巡迴教育宣教 辦理寒暑期戰鬥營

獎勵傑出貢獻單位與個人 配合動員演習教育訓練 推廣國防文務宣導與維護 運用傳媒推展文宣活動 資料來源:歐陽德林等,2021。

國民黨在大陸時期內部派系林立,蔣中正高度依賴軍權、軍治維持地方行政,

讓黨內重軍輕黨,造成軍人與軍權過度膨脹,黨組織卻無法有效節制軍人及武力,

國民黨無法管控特務系統、派系鬥爭和軍人本身,國民政府的弱勢獨裁,使臺灣 社會對於國民黨軍隊的印象,從中日戰爭中的乞丐兵、二二八的鎮壓軍,後來的 敗退臺灣的逃亡兵(孫瑩,2019),對於國軍、黨軍負面印象加重,而今國民黨 卻普遍「舔共」,國人逐漸對於威權及黨造神感到厭惡,在臺灣人均國民總所得 已超過中國,中共開歷史倒車的政策,及道德幾近淪喪,打著「全面脫貧」與「武 統」的旗號欺騙中國人民,更使國人對於「中國」日增厭惡。

民進黨及其他黨派更認定民國 81 年(1992)的九二香港會談僅是一段歷史 事件,乃國共兩黨私下達成的共識,不代表臺灣整體,故不承認「九二共識」, 臺灣地處世界最危險的地方(張詠晴,2021),民國 105 年(2016)第 2 次政黨 輪替以來,兩岸進入中止對話階段,當前海峽兩岸仍持續處在不戰、不和、不統、

不獨、不敵、不友,考驗了執政者是否只有「井蛙不可以語於海,夏蟲不可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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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於冰」的程度,也驗證國民對於國防政策支持度是否能跳脫黨派控制的框架。

四、預定於民國

112

(2023)

退場

民國 70 年(1981)教育部訂定「高級中學規程」,使軍訓教官的地位明確化,

除了主任教官為學校教務會議的當然代表外,規定全體軍訓教官均為訓導會議的 成員,使軍訓教官在教育體制上對於訓導工作的發言權大增,(周志宏,2009),

「釋字第 450 號」解釋文(司法院,1998)曾經指出:「大學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6 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9 條第 3 項明定大學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負責軍訓 及護理課程之規劃與教學,此一強制性規定,有違憲法保障大學自治之意旨。」

此後,設置軍訓室及配置教官,屬於大學組織自主權之範圍,而多數大學仍然維 持軍訓室及教官之設置。

民國 76 年(1987)政府宣布解嚴後,社會與政治環境起了巨大變化,大眾 媒體對於教官負面渲染的影響下,軍訓教育也遭受到若干批判。部分政治、人權 團體及教育學界認為軍訓制度係屬威權時代的產物,代表著「控制思想」、「監控 學校與學生」等角色,故「軍人退出校園」之聲音不斷出現,指出反共抗俄時期 的階段性任務已結束,早該全面退出校園,不能因為沒人想承擔學校工作,而教 官確實好用,退出校園可能會發生教官工作權爭議的副作用,就繼續維持這項不 合時宜的制度(鄭羿菲,2016)。民國 82 年(1993)《大學法》(教育部,2019a)

修正前,大學基本上是由總教官擔任副訓導長,而生活輔導組主任亦常由教官兼 任,同年 12 月學生在立法院外靜坐抗議,反對議場內正在審議的《大學法》修 訂條文,校園內將設置軍訓室,學生們要求大學法人化、教官退出校園,並找上 了教育部長表達抗議,行政院於民國 107 年(2018)1 月公布「各級學校全民國 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 8 條修正草案」,明確教官將於民國 112 年(2023)

退出校園。

第二節 軍訓教官的工作型態與任務

學生軍訓淵源於傳統文武合一的優良教育制度,是我國教育文化重要的一環,

因之教育部明定學生軍訓為高級中等以上學生必修課目,其目的在:

(一)振奮民族精神、激勵學生愛國情操。

(二)充實學生軍事知識、實現文武合一教育。

(三)陶鑄學生武德武藝、強種強國。

(四)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陶冶高尚品德。

(五)保持校園安寧、維護學生安全。

軍訓教官秉持任勞任怨,犧牲奉獻的精神,藉軍訓教學、發揚民族精神、激 勵愛國情操、充實軍事知識、傳授武德武藝、培養團隊精神;藉生活輔導,陶冶 學生高尚品德,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幫助學生發揮自主精神,平衡身心、手腦並 用、健全成長;藉軍訓教官之身教及忠勇負責精神,以身示範、去影響學生,習 得軍人的情操、膽識,氣概,培養允文允武之青年,並以 24 小時值勤掌握動態,

保持校園安寧,維護學生安全,使學生能在安寧、祥和的環境中學習、充實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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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護校園安全

教官編制依設置基準賦予(表 3),主要在維護校園安全及秩序、執行校規 輔教學生、宿舍執勤、校外聯巡、交通安全、防制藥物濫用、全民國防教育教學 等,如住宿生夜間送醫、校外交通事故,常於第一時間到達,以下為常態性事項:

(一)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國家防災日」防震防災、人為災害實地演練,防災 教育演練觀摩、宣導、校安模擬演練。

(二)友善校園:開學辦理友善校園週,持續執行反黑、反毒、防制霸凌,加強 法治、品德、人權及生命教育。

(三)性別帄等教育:尊重多元性別,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實質平等,防制 語言、肢體或對於他人性別特徵、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

攻擊、威脅之行為(教育部,2018a)。

(四)交通安全宣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69-1 條,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 動自行車個別注意事項及相關刑責(交通部,2021),維護校園週邊上、

放學時,交通頻繁路段,交叉路口等處所,學生交通安全與秩序。

(五)依學校教官人數區分值勤方式:

1.甲類值勤:6 人以上,在校內 24 小時值勤待命。

2.乙類值勤:5 人以下,配合學校作息值勤,下班後(假日)專線轉接至個 人聯絡電話,並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繫,遇重大事件需於 1 小時內返校處 理;如遇天然災害依令提升甲類值勤。

教育部因應各縣市招聘學務創新人力的學校逐漸增加,民國 108 年(2019)

修正「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軍訓人員值勤規定」為「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執行校 園安全人員值勤規定」:

(一)國、私立學校經校長核定後,檢附校園安全事件處理作業流程(機制), 由聯絡處彙整,統一函報國教署核備。

(二)縣立學校同時函文聯絡處及縣政府教育處業管單位備查。

表 3 高中職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

公立

國立 市立 縣立

30 班以內 6 班以下置 1 人,7~12 班增置 1 人,13 班以上,

每增加 6 班增置 1 人。

31 班以上 6 班置 1 人計算,達置 5 人後,每增加 8 班增置 1 人。

澎湖、金門、

連江、臺東、

花蓮等縣立

6 班以下置 1 人,7~12 班增置 1 人,13 班以上,

每增加 6 班增置 1 人。

直轄 市立

42 班以內 6 班以下置 1 人,7~12 班增置 1 人,13 班以上,

每增加 6 班增置 1 人。

43 班以上 6 班置 1 人計算,達置 7 人後,每增加 8 班增置 1 人。

設有其他學制者,得視學生生活輔導工作需要,以最需投入人力之學 制班級數為優先,每 50 班置一人,採四捨五入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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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私立

2450 人 以內

學生數 350 人以下置 1 人,超過 350 人者,每增加 350 人 增置 1 人。

2451 人 以上

學生數每 350 人置 1 人計算,達置 7 人後,每增加 500 人 增置 1 人。

軍訓主任教官設置包括於教官員額數內,學校教官員額數達 4 人以上者,得設 中校階軍訓主任教官。3 人以下學校設生輔組長為主管及教官 1-2 人,或僅有 獨立生輔組長之 1 人 1 校編制。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5。

武漢肺炎(新冠肺炎,以下稱 COVID-19)蔓延全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配 合防疫延後開學(蔡宜靜,2020),開學後教官均提早到班協助前置作業,消毒

(林欣郁,2020),普查出入境或涉足疫情警戒地區,民國 110 年(2021)5 月 疫情擴大影響全國停課,以居家視訊實施教學評量,全國指考、新生報到均受波 及(教育部,2021),幸而歷年有賴於教官協助,降低風險,責任通報可避免校 方相關人員遭受議處或罰款,尤以性別平等區分成年與否、疑似霸凌、藥物濫用 等需成立調查小組確立成案並管制續報(表 4):

表 4 校安通報事件類別等級、屬性、通報時限簡表 屬性

類別 法定通報事件分級 一般校安事件

1、

意外事件

甲 ◎交通意外事件

◎中毒事件

◎自傷、自殺事件

◎溺水事件

◎運動、休閒事件

◎實驗、實習及環境設施事件

◎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乙 ◎中毒事件

2、

安全維護事 件

甲 ◎火警

◎人為破壞事件

◎校園失竊事件

◎糾紛事件

◎校屬人員遭侵害事件

◎資訊安全

◎詐騙事件

◎其他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乙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家庭暴力事件

◎身心障礙事件 丙

3、

暴力與偏差 行為事件

◎霸凌事件

(知悉霸凌事件達嚴重影響身 心之確認事件)

◎暴力偏差行為

◎疑涉違法事件

◎藥物濫用事件

◎干擾校園安全及事務

◎其他校園暴力或偏差行為 乙

◎霸凌事件

(知悉霸凌事件達嚴重影響身 心之事件)

丙 4、

管教衝突事 件

甲 ◎親師生衝突事件

◎校務行政管教衝突事件

◎其他有關管教衝突事件 乙

(24)

14 5、

兒童少年保 護事件(未 滿18歲,兒 少)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藥物濫用事件

◎強迫引誘自殺行為

◎其他兒少保護事件 丙 ◎其他兒少保護事件 6、

重大災害事 件

◎環境災害 乙

丙 ◎天然災害

◎其他重大災害 7、

疾病事件

◎一般傳染病 乙 ◎法定傳染病

丙 8、

其它校園事 件

◎校務相關問題 乙

通報時限

緊急

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 傷、中毒、失蹤、受到侵害等,且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 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之事件。

2、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及時知悉或各級學校自行宣布停課者。

3、逾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能力及範圍,急需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4、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立即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 負面事件,於 2 小時內通報。

甲級 知悉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確定事 件,24 小時內通報。

乙級 知悉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事件,或 非屬甲級之其他確定事件,24 小時內通報。

丙級 知悉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之其他事件。法有明文規定者,依各 該法通報,72 小時內通報。

一般 非屬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但應報主管機關知悉之校安通 報事件。

※校安通報事件計8大類148種。

※歷年發生頻率前3名為1、3、7類較高,2、5類次之,4、6、8類再次之。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9b。

民主化逐步影響約束學生的權責,教職員逐漸產生寒蟬效應,逐漸對於管教

(25)

15

冷淡(黃玲娜,2018),教育部於民國 101 年(2012)函示學校,希望不要用記 過處分方式對待學生,採輔導、規勸方式,尤其髮禁和服儀方面,爾後更明定「學 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將服裝儀容與記過懲處切割(教育 部,2016),規定校內重大集會及活動、體育課、實習及實驗課程等需穿著正式 服裝,學生得選擇合宜混合著校服及學校認可之班服、社團服裝(教育部,2020),

在學生下課時間之管教措施,亦引發教育現場反彈,教育部回應「在下課時間,

學生若有違反常規行為,教師仍可適度實施管教措施」(蔡沁縈,2020)。

教官早已非威權象徵,更無權威,僅僅掮負「神聖使命」守護校園安全,輕 則輿論不斷,重則威脅生命,創造被利用的價值後遭犧牲,猶如爛尾連續劇,默 默走入歷史長河。環顧媒體報導,學生與家人爭執,情緒不穩,隔天於走廊休息,

教官勸其進班級反遭刺傷(洪翌恒,2017);或教官遭素行不良學生誣衊(劉文 淵、黃鈺婷、陳逸琦,2013),而若干學生替教官感到不平而聲援。學生涉世未 深,脫序行為尚待管教,而家長對孩子不瞭解,媒體常不經求證的傳播,穩操勝 算的毀掉當事人事業和家庭。

研究者過往共事的部隊同僚,及同梯次轉任教官的軍校同學,民國 105 年

(2016)某日晨間導護值勤時段,遇若干名校外人士與該校學生有衝突,持有刀 具挑釁,勸離未果更遭砍傷手臂,外傷能癒,內心受到的打擊,造成的是意志更 多的動搖,生命直接遭受威脅時,其執行任務的合理性及保障在哪,而校方及聯 絡處也僅能表示慰問。

二、維護學生校外生活安全

聯絡處編制督導及助理,分別寄缺鄰近大專院校及縣內部分高中職,聯絡處 被質疑為「黑機關」,教育部推動教官退出校園的同時,教育部本部、國教署至 少借調了數十位教官(李昭安,2018),在「一組人馬,兩塊招牌」的體制下,

推動多重任務,陶醉在「創造被利用的價值」,藉著「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

的神聖使命進行「道德綁架」,內政部以往分配教育替代役役男至各縣市聯絡處、

隸屬分會學校,協助推展業務,亦有定期指派教官支援內政部替代役訓練班養成 教育,該役已於民國 107 年(2018)終止。

大專院校(臺東大學、臺東專科學校)直屬教育部,與聯絡處無隸屬關係,

如「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均未納入,僅 辦理年度校園安全相關會議研習、實彈射擊多元教育推廣、軍服製補、年度體檢 時納入管制,國中、小則隸屬縣政府教育處,僅任務協調及配合聯絡處推展校外 生活輔導工作(表 5)。

表 5 臺東縣聯絡處/校外會分會編組表

高中職

(10 校)

國中

(21 校)

國小

(87 校)

一 分 會

臺東高中 臺東體中 成功商水 蘭嶼中學 均一中學 育仁中學

長濱、新港 泰源、都蘭 豐田、大武 大王、賓茂 知本、綠島

蘭嶼、東清、朗島、椰油、綠島、公館、安朔、

土坂、臺坂、嘉蘭、新興、介達、賓茂、長濱、

竹湖、樟原、三間、寧埔、成功、信義、三民、

三仙、忠孝、香蘭、尚武、大武、大鳥、東河、

興隆、北源、都蘭、泰源、富山、溫泉、利嘉、

大南、太平、大王、大溪、三和、美和、大南、

(26)

16 二

分 會

臺東高商 臺東女中 公東高工 關山工商

海端、池上 關山、初鹿 鹿野、瑞源 桃源、新生 東海、寶桑 卑南

霧鹿、初來、崁頂、廣原、錦屏、加拿、賓朗、

初鹿、東成、瑞豐、瑞源、鹿野、龍田、永安、

月眉、電光、德高、關山、大坡、福原、萬安、

桃源、紅葉、鸞山、武陵、康樂、豐年、卑南、

岩灣、南王、豐田、知本、建和、東海、復興、

豐里、豐榮、豐源、富岡、新園、馬蘭、仁愛、

光明、寶桑、新生、仁愛、東大附小仁、仁愛、

資料來源:臺東縣聯絡處,2021。

教育單位與警政單位相互建立溝通及通報機制,對於危害學生及校園之相關 情資,均能盡速透過校安通報機制共同處置,常態性任務如下:

(一)駐站輔導:高中職各校教官輪序,學期上、放學期間於轄區指定鐵、公路 轉運站及週邊巡查。

(二)校外聯合巡查:簡稱校外聯巡或聯巡,高中職教官、警勤單位、國中生教 組長於課後共同執行。平日及寒暑假實施,民俗或連續假期不實施。

(三)賃居處所安全評核:聯合警勤、消防、縣府建設處科員評核輔導,賃居生 本人由所屬學校教官陪同,於賃居處所實施,並要求屋主進行適當改善。

(四)春風專案:教官偕同警勤分局於指定日期 19~23 時實施,防範深夜遊蕩

、無照騎乘、飆車,加強臨檢聚集滋事場所,維護少年身心健康。

(五)暑期青春專案:縣警察局年度 6~8 月期間執行,確保青少年暑期安全,

淨化青少年成長環境,擴大犯罪預防宣導,預防偏差行為。

新北瑞芳(章世政,2011)及臺東地區同屬觀光性質,學生素行反映教育水 準,行為約束相對重要,聯巡著重防範藥物濫用、疑似涉入不良組織、出入不當 場所、危險駕駛、深夜逗留遊樂場所、深夜在外群聚遊蕩、涉暴力或違法事件、

攜帶違禁品、中輟生等。校外聯巡於校園週邊,學生經常聚集熱點實施,加強巡 視,以研究者經驗為例,新北市依校外分會所屬區域實施,如瑞芳高工上、放學 時段,於臺鐵瑞芳站月台及出口處執行駐站;臺東轉運站僅放學時段,編組市區 高中職輪值實施,另成功商水及關山工商 2 校因地緣關係未納入駐站,蘭嶼中學 均無實施聯巡及駐站(表 6)。

表 6 校外聯合巡查執行單位

權責單位 執行單位 備註

聯絡處 高中職

臺東高中、臺東女中、臺東高商、臺東體中、

關山工商、成功商水、公東高工、育仁中學、

均一中學

蘭 嶼 中 學 未 編組

教育處 國中

長濱、新港、都蘭、關山、池上、卑南、大 武、賓茂、大王、知本、豐田、寶桑、東海、

新生

依 值 勤 區 域 編組,非所有 國中

警察局 警勤區

直屬隊、少年隊;成功分局(長濱、新豐、

都蘭);關山分局(關山、池上);大武分局

(大武、金崙、太麻里);臺東分局(中興、

知本、利嘉、寶桑、馬蘭、南王)。

依 值 勤 區 域 編組,非所有 警勤單位 資料來源:臺東縣聯絡處,2021。

(27)

17

三、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張文賢(2018)探究基宜花東地區高中職教官經驗,認為個案對新興毒品認 知不足,對特定人員有適法性的疑慮,沒有時間做反毒宣教準備,缺乏防制藥物 濫用的相關認知,學校機關則因缺乏種子師資推動反毒,學校勤務太多無法配合 宣導,社區單位無法提供相關支援,聯絡處沒有提供足夠資源,校方未積極推動 防制工作;學生家長則因學生對防制宣導教學沒有興趣,對特定人員的配合度低,

不支持防制藥物濫用活動。學校強化宣導師生識毒拒毒知能,實施不定期尿液篩 檢送驗,《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定義,教育部所屬學校型態之「特定人員」

如下(法務部,2018):

(一)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者)。

(二)各級學校休學、中輟或中途離校後申請復學之學生,有事實足認有施用毒 品嫌疑者。

(三)有事實足認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四)前三款以外之未成年學生,各級學校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並取得其 法定代理人同意者。

(五)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聯絡處與教育處、警察局少年隊每季召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疑似涉入不 良幫派組織聯繫會議」(或稱二級聯繫),定期探討個案與檢警資料庫,勾稽篩檢 分析向上溯源查察藥頭,以降低黑數因子,如元宵節請假,參與藝陣活動宮廟或 團體的學生(臺東縣警察局,2020),建立教育衛政合作(毒防中心、心衛中心、

醫療院所)對學校個案評估,有轉介專業機構提供服務者,透過聯絡處提供到校 諮商服務或轉介心衛中心或毒防中心,結合縣市衛生單位現有機制送醫療院所戒 治,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輔導服務網絡架構如圖 2:

圖 2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輔導服務網絡架構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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