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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修《汾州府志》和《汾阳县志》

自从清初顾炎武力倡“理学即经学”,学风开始大变,连史学、地学研 究也崇尚考据。阎若璩著《古文尚书疏证》、《四书释地》等,都用考据,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阎的《古文尚书疏证》是“有据之言,先立于不可 败也”。胡渭和阎若璩曾同在清一统志局修史,胡的《禹贡锥指》用考古的 方法研究地理,广泛搜集实证,专就某一问题作窄而深的研究,形成了专门 研究历史地理,即研究古今地理沿革的学问。戴震的史地学说,一仍顾、阎、

胡,他校注《水经注》,正是视《水经注》为历史地理之作,考释精博,完 全凭文献和实证梳释原著,他参修地方志,自有其独到的见解。地方志,梁 启超曾认为是最古的历史书,如《孟子》所称“晋乘楚梼杌鲁春秋”,《墨 子》所称“周之春秋宋之

春秋燕之春秋”,《庄子》所 称“百二十国宝书”

。清康熙十一年(1672)

曾下诏各郡县分辑志书,雍正七年(1729)因修大清一统志又严谕如期成书,

这都促进了地方志的修撰。著名学者也都有独撰或参修地方志的

。在这一风 尚影响下,戴震主修了《汾州府志》和《汾阳县志》。那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

的事情。这一年夏天,戴震与朱筠的弟弟朱珪友善。朱珪当时为山西布政使,

戴震和段玉裁曾一同应招前往,段玉裁主讲寿阳书院,戴震为朱硅署中幕僚。

这一年,也正是戴震第三次考进士不第,但他似乎并不介意。修汾州志,困 难极大,虽然明万历年间修过,但多半散失不能用。乾隆年间,汾州府太守 孙越薪(和相)刚由滇南调任至此,便有感于距明万历年间的汾州知府王道 一纂修府志已历一百六十多年,一直无赓续重修者,便招集一批人重修,但 汾州的历史沿革极为复杂,所辖地区前后往往不一,这样连修史的对象的基 本范围也发生了问题,纂修汾州府志,真是谈何容易!以汾州的地名而言,

其分野始自禹贡,属冀州,后来因沿革不一,或称西河,或称南朔,或称介 州,或称汾阳。就其辖境而言,西魏之汾州在乾隆年间的宜川(今陕西山西 交界处),北周的汾州在吉州(今山西吉县),隋代的汾州在霍州(今山西 霍县)。北魏时霍州曾为西河郡治,而西河郡是汉代元朔四年(公元前 119 年)设置的,本在河西,永和五年(140 年)南徙五百余里,治所在离石。

如果依河表目,则文献中同一地名又不实指一地,以属县中都为例,《左传・昭 公二年》的中都在乾隆时的河内(今河南沁阳),《魏书》的中都在榆次。

以永安县为例,汉晋的永安在霍州,北魏孝昌(525—527)的永安和介休,

都曾侨置平阳(今临汾),而介休又曾侨置汲郡(今河南东北部)。以汾阳 县为例,《国语》中的汾阳在平阳,汉代的汾阳在静乐,晋代的汾阳在河东 郡(今山西永济一带),隋代的汾阳到唐武德七年(624)改为阳曲,此后郡 县无汾阳之名。唐代郭子仪封为汾阳郡王,镇守的是绛州。以地名山泽而言,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书店 1985 年影印本 298 页。

例如顾炎武参修了《康熙邹平县志》和《康熙德州志》,钱大昕参修了《乾隆鄞县志》,戴震的好友王 昶独撰《乾隆太仓志》,段玉裁独撰《乾隆富顺县志》,章学诚独撰《乾隆和州志》、《永清县志》、《毫 州志》,参修了《天门县志》,《石首县志》、《广济县志》、《常德府志》、《荆州府志》。

梁山、吕梁,《春秋》、《尔雅》中的梁山在少梁(今陕西韩城南),《孟 子》的梁山在乾州(今陕西),《尸子》、《吕氏春秋》、《淮南子》中的 梁山在保德(今山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十分复杂多变,如考之经史,

眩若棼纷,同名异地,已难证实,如系之人事,岂不成了大笑话。对此种种 复杂问题,孙越薪并不糊涂,“孙君重其事,不以所知自多,复质诸休宁戴 东原氏,勒成一书,于旧志既无仍袭,遂综博古今,严整义例,用补阙典”,

使全书地名山川,读后能周知全脉,“终条贯,不失地阞,无纷纠傅合也,

记载官政,以及田赋、征谣、尔雅,明划远于胥吏案牍”

。应该说,修地方 志,与周代已有的览观民风民俗的采风活动极相似,汉应劭《风俗通》序中 就曾说过,周代每年秋季朝廷都要派一些使臣,乘坐轻便的车子“輶轩车”,

摇着木铎,到全国各地去采风民俗民谣、方言俗语(朱珪序谓“尔雅”之类 也)等均在采摭之列,采集到的资料逐级上报,最后集中到周天子那里,以 制定治天下之策,所谓“不出户牖,尽知天下”。秦代中断此事,至两汉重 新恢复,《汉书》中常有派遣大臣巡行天下,以观民风的记载。修地方志,

实在与周代和两汉的采风有异曲同工之妙,朱珪的序已说明这一点。孙和相 的《汾州府志》自序也指出这一点,序云:“朝廷询风土,征典籍,而当事 者问民间疾苦,责其官守、职司……乃复征询八州县,务陈细目,都举统观。”

李文起的《汾阳县志序》也说:“邑志实为前鉴,时复披阅之,由是纠弊之 故,因革之宜,稍稍措施,识端绪。”周代和两汉的采风,后世修地方志,

可谓以儒学俾补时政的一种方法,修地方志与儒家经国济世的主张恒相一 致。有清一代经学大昌,修地方志成风,固然与康熙、雍正的提倡有关,但 与经国济世的儒家学术思想的盛行也是密不可分的。即令康、雍的提倡,也 是以官方儒学思想作指导,以儒学治天下的一个途径。学人们纷纷独撰或参 修地方志,正是士林儒学以方志补益时政的济世之途。而在纂修地方志这一 项目上,官方儒学与士林儒学往往是一致并携手合作的。戴震参修《汾州府 志》和《汾阳县志》,当作如是观。

戴震参修《汾州府志》,又是怎样贯彻乾嘉学派考释精审的学术主张的 呢?这主要表现在辨明沿革,考证史实上。辨《元和志》“汾州”条,集中 体现了戴震的这一主张。今本《戴震集》中《答曹给事书》(1770)、《应 州续志序》(1769)都是集中体现戴震考核精审的史地学观点和方志学思想 的。《元和志》即《元和郡县志》,是唐代地理总志,李吉甫撰,今存三十 四卷,元和八年(813)成书。作者久任宰相,熟悉当时图籍,记载详备,较 为可据。戴震评为“其书之可宝贵,自孟坚《地理志》、道元《水经注》而 外,无有上之者矣”

。故戴震在修《汾州府志》时,曾引据入志,但《元和 志》中关于“汾州”一条,戴震考出其有六大错误,都是关于地理的历史沿 革方面的。

一是《元和志》叙汾州沿革云:“后属魏,谓之西河,子夏居西河,吴 起为西河守,皆谓此也。”。对此,戴震考之《魏书》,太和八年(484)置 西河郡,治所在兹氏城。郦道元注《水经》时,西河郡新治所仍在此地。兹 氏城在谒泉山及文水、汶水,与子夏设教西河(在黄河的龙门西河)无任何 联系。戴震不无幽默他说:“以此地(按:兹氏城的西河郡)近汾远河(按:

《汾州府志・朱珪序》。

《答曹给事书》,见《戴震集》,上海占籍出版 1980 年版 133 页。

黄河),西河(按:龙门西河)之上不得移而虚加之汾上耳。”

至于史载魏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谓吴起曰“美哉乎山河之固”,戴震说,那是在黄 河里漂浮,不是在汾水中漂浮,故郦道元以浮河之事系之夏阳,子夏卜商陵 及庙室系之 阳(今陕西合阳),皆离战国魏都安邑不远

。再说古代称西 河,未以名郡,吴起为西河守,决不是后世之郡守。

二是《元和志》云”武帝(汉武帝)置西河郡,理富昌县”。对此,戴 震考之传为汉代班固、刘珍等著《东观汉记》云:“西河郡治平定县,离石 在郡南五百九里。”《元和志》言西河郡治富昌县,纯系不明《汉书・地理 志》未固定的体例致误。《后汉书》凡县名按“郡治所十郡治县名”体例言 之,如汝南郡先书平舆而治上蔡(平舆十上蔡),但班固著《汉书》时未有 此例,对此,阎若璩曾深论之。因《汉书・地理志》首列富昌,故李吉甫以 为西河郡治县为富昌县,误甚。

三是《元和志》云“黄初二年(221 年)乃于汉兹氏县置西河郡,即今 州理”。对此,戴震指出,《元和志》因《水经注》误而致误。《水经》云:

“原公水出兹氏县西羊头山。”郦道元注云:“魏黄初二年,西河恭王司马 子盛(按:司马斌)庙碑文云……”以司马斌的庙碑系之黄初二年。实际情 形是黄初二年魏开始重新置西河郡,因在此以前建安十八年(213)曾省州并 郡,废汉已始置的西河郡入太原,至黄初二年又重新分太原之四县置西河郡,

故郦道元注“魏黄初二年”下应另有下文云重新置郡的记载。从黄初二年算 起,越二百六十四年,到北魏太和八年(484),西河郡始治兹氏城(按:戴 震驳正《元和志》第一条错误时已指出这一点),才有司马斌葬于兹氏城的 事,故有庙碑在此。戴震说:“吉甫因《水经注》‘西河王庙碑’系之兹氏,

系之黄初,遂以为是时即置郡兹氏,殊疏。”戴震所言极是,从黄初二年到 郡治设于兹氏城,相隔二百六十多年,《元和志》却误作同时。

四是《元和志》云“高齐又于此城(按:汾州)置南朔州”。对此,戴 震指出,这是《元和志》杂集群书,不加辨别,尤以《隋书》之误而致误。

《隋书》以南朔州为北齐(按:又称高齐)所置,并与介州同在西河郡下言 之。《元和志》“介休”条下云:“后魏明帝时〔按:指北魏孝明帝(515

—517)〕为贼所破,至孝静帝〔按:东魏孝静帝(534—537)〕更修筑,迁 朔州,军人镇之,因立为南朔州,但领军人,不领郡县。”这是正确的。南 朔州、介州都在介休,《元和志》却又在汾州下误称高齐于此城置南朔州。

戴震说:“凡以南朔州,系之高齐,系之汾州者谬也。”

五是《元和志》云“周宣帝于此置汾州”。六是说“大业三年废汾州”。

有关此二者,戴震据《魏书・地形志》考述:延和三年(434)置吐京镇,太 和十二年((488)改镇为汾州,治蒲子城,其地在乾隆时的隰州(今山西隰

有关此二者,戴震据《魏书・地形志》考述:延和三年(434)置吐京镇,太 和十二年((488)改镇为汾州,治蒲子城,其地在乾隆时的隰州(今山西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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