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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勾股割圆记》的主要成就

《勾股割圆记》及其托名吴思孝的注是戴震最完整、篇幅最长的数学著 作,清秦蕙田《五礼通考》全载其上中下三篇,乾隆三十八年(1773)曲阜 孔继涵刻《算经十书》时,亦收入《策算》和《勾股割圆记》

。恩格斯曾说:

“天文学只有借助于数学才能发展,因此也开始了数学的研究。”

从科学史 的发展看确实如此,有趣的是,王锡阐、梅文鼎、戴震的数学研究都是为农 业生产“绝对需要它”

的天文学服务,为解决天文学问题而系统研究数学的。

托名吴思孝的戴震自序说:“《勾股割圆》之书三卷,余友戴君东原所撰,

戴君之于经,分数大端,各究洞源委,步算其一也……今夏初,戴君以所为

《勾股割圆记》示余,读其文辞,始非秦汉已后书,其于古今步算之大全,

约以二千言而尽,可谓奇矣。”

可见《割圆记》的写作目的和内容都与古代 天文研究有关。

数学是在世代系列的人类社会实践中逐渐累积和发展起来的,它始终体 现了运动的最普遍的本质:“吸引和排斥这一古老的两极对立。”

数学研究,

当然能涉及“普遍联系”的辩证关系。戴震的《勾股割圆记》比相同的数学 对象的其他研究还多了一层,除了勾股定理在种种较为简单的和最为复杂的 等式和不等式关系中的运用以外,还有中法表达和西法表达的相同和不同含 义的处理,戴震的这一名著,十分正确、贴切地处理了这些有“普遍联系”

的关系,形成了一个和谐的整体。从“普遍联系”去看全书内容,有两个大 的方面,一是有关勾股弦关系的基本概念的解释,二是勾股应用割圆术。

(一)基本概念的解释要点

1、《记》上:“割圆之法,中其圆而觚分之,截圆周为弧背, (按:

gèng 连接两端)弧背之两端曰弦,值弧与弦之半曰矢。”按:这里给弧、弦、

矢下了定义。其含义为:圆内两直径相交,截成两两相等的弧,连接弧的两 端就是弦,过弦作垂直平分线交于弧叫矢。如任取圆周之一弧而连接其两端 成一弦,原理同。

《勾股割圆记》有种种版本,《五礼通考》本分上中下三篇共 2417 字,有图注和托名吴思孝的补注。段 玉裁经韵楼本三篇共 2268 字(四部丛刊本《戴东原集》依此)。孔继涵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刊《戴氏 遗书》,将《割圆记》四篇作为《原象》的五、六、七、八(《原象》的一至四为“璇玑玉衡”、“中星”、

“土圭”、“五纪”,段玉裁曾谓此四篇合《割圆记》三篇,再加《迎日推策记》为《原象》,但经韵楼 本又将《割圆记》三篇另列,不与《原象》四篇同卷,这与《戴氏遗书》本大不同),共 2785 字(《昭代 丛书续篇补》依此)。微波谢本三卷,共 2735 字,为安徽丛书第六期《戴东原先生全集》所本,有吴思孝 注和图注,本书对《勾股割圆记》的研究以安徽丛书本为据。

《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 162 页。

《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 55 页。

《安徽丛书》第六期戴震《勾股割圆记》托名吴思孝序。

《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 55 页。

《安徽丛书》第六期戴震《勾股割圆记》,本节有关戴震数学资料未注出处的皆见该书。并将《勾股割 圆记》简称为《记》。

2、《记》上:“弧矢之内成相等之勾股二,半弧弦为勾,减矢于圆半径,

余为股。 勾股之两端曰径隅,亦谓之弦,勾股之弦得圆半径也。”

按:径隅为《周髀算径》的旧名。承 1,将弦的中垂线交于圆之两端,

形成以圆心为顶点的两全等直角三角形,该直角三角形的弦等于圆半径,戴 称之为径隅。戴震认为,此原理对求解天球黄道赤道夹角等极有用,由弧长 求勾股,由勾股求弧长和矢(按:均可,因半径为定值),由弧、矢而承勾 股求出整个圆面,“步算之能事毕矣”。天文推步在勾股割圆中得到说明。3、

在注释本中,戴震详细介绍了圆周率的计算方法和历史。

4、《记》上:“勾股弦三矩方之,合勾与股三方适如弦之大方。”

按:戴震在注文中详细介绍了溯自《周髀算经》中的勾股定理,今之表 达甚简:设勾股弦为 abc,则 c

=a

+b

以上由勾股割圆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名称)、定义的确定、圆周率和勾 股定理的介绍,明确了戴震研究勾股割圆术的基本点。所谓“勾股割圆”实 际上是指直角三角形与圆面(即过圆直径的圆内接直角三角形)的同一性关 系的处理。以上基本点无疑是处理这一同一性关系的数学基础。应该说,把 这种带有自然辨证哲学特点的同一性关系放到门类科学中去看,它将是十分 复杂的,戴震研究的勾股术就是这种同一性在数学上的复杂的具体表现,透 过数学研究,我们看到的正是著作者的科学头脑,辩证思路和逻辑方法。

(二)勾股割圆术的应用要点的分析

1、《记》上:“有勾有股求其弦:勾自乘、股自乘,并之开方得弦。”

按:此即用公式:c=

a 2 + b 2

2、即用公式:b=

c 2 − a 2

3、即用公式:a=

c 2 − b 2

对此,戴震还看到与第二术的联系。《记》上 云:“凡曰勾曰股者其名可互易,故与第二术同。”

在第三术中,戴震又说:“减矢于圆经,余为股,弦和矢恒为股弦较(凡 两数相并为和,相减余为较),和、较相乘为勾之方。

按:设:圆内以圆心为顶点的直角三角形勾、股、弦为 a、b、c,矢为 S,

半径为 R,则:b=R 一 S,S(矢,又称股弦较)=c 一 b=R 一 b,(R+b)

(R 一 b)=a

亦即 a

=(c+b)(c-b)。其实,此定理还可推广成:圆内两任意 直线相交,各直线被圆和交点切成的两线段之积相等。戴震其时尚未识此。

在第三术中,戴震说:“减勾于圆半径,余为次弧背之矢。倍股为次弧 弦。减次弧背之矢于圆径,余为勾。弦和其矢为勾弦较,和,较相乘为股之 方。”

按:如图,戴震意谓 为次弧背,GF 为次弧背之矢。则:①GF=OF-

OG=OF-CB②BE=2BG=2OC③CB=OG=OF-GF④OC

=BG・GE=GF・GH 戴震的这一勾股

术,实际上将过圆心的直角三角形推广到圆内接长方形观察之。戴说甚确。

4、《记》上:“有半弧弦(又名内矩分),有矢,求其圆径,半弧弦自 乘,矢除之,加矢,为圆径。”

按:戴震术语中的内矩即弦,内矩分即弦之半。此处的圆径指直径而言,

如图:已知 a、s,求 2R,则据圆内直线相交定理:a

=s(R-s+R)

=2Rs-s

   2R=a s

2

+s。

5、《记》上:“有矢,有圆径,求半弧弦,以矢为股弦较,于圆径减矢 余为股勾和,和、较相乘,开方得勾,勾即半弧弦,倍之为全弦。”

按:用上图,设 6 为直径,则据圆内直线相交定理 a

s(d-s)  a=

sd − s 2

6、《记》上:“有半弧弦,有圆径,有矢。以半弧弦与圆半径相减得次 弧背之矢,为勾弦较,相并为勾弦和,和较相乘,开方得股,股即次半弧弦

(又名次内矩分),以减圆半径得矢”。

按:此题可按§4 图解之,已知 a、d,求 s,则 s(d-s)=a

-sd+a

=0 需解一元二次方程得 s,戴震当时尚未识此。戴解此题的思 路是用另§3 图解得的。设:DC 为 s,勾 BC 为 a,OB 为 R,则 GF=R-a,GH=R+a OC

=BG・GE=GF・GH=(R-a)(R+a)  OC= (R

+

a R)(

a)  OC=BG,即戴震所谓 次内矩分、次半弧弦。S=R-OC=R-BG=R- (R

+

a R)(

a)

十分清楚,戴震的勾股第四、五、六术联系十分紧密,如从代数学角度 看,是同一代数式设不同未知数解方程。戴震是从几何学去寻觅不同联系的。

第六术中戴震还说:“方圆相函之体,用截圆之周径而函勾股和、较之 率,四分圆周之一如之。规方之四隅而函圆之周,凡四觚(按:gū角)如之。

因方以为勾股,函圆之半周,凡三觚如之。”

按:为解释此说,戴震共画了五个图,意思是说在正方形,任意四边形、

直角三角形、锐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端点画圆截弧,前两者弧之和均为 360

°,后两者均为 180°。这实际上是把多边形与圆联系起来探讨两者的关系,

结论是,任意四边形内角和总是等于一个圆,任意三角形内角和总是等于半 个圆。这无疑是正确的。

此外,在第六术中,戴震还举出了勾股术在工程上的应用,如测水平、

测高度、测深度、测距离等。戴震十分讲究技术应用,基础理论和技术应用 之间没有鸿沟,虽然它们的前提都挂上为解经服务,但科学和技术实际上都 成了独立研究的对象。

7、《记》上:“有次矩分,求矩分,以积矩为实,次矩分为法,除之得 矩分。”又说:“有矩分求次矩分,以积矩为实,矩分为法,除之得次矩分。”

按:这实际上是戴震把长方形和圆联系起来考察,视长方形为圆内接长 方形,矩分为边长,积矩为矩分和次矩分之积,实际上是长方形面积,“实”

为被除数,“法”为除数。戴说甚明。戴震明确指出:“右即广袤互求之法”。

“广”即宽度,“袤”即长度。

8、仍是工程测量问题,所谓“有矩分(边长)求径引数(工程测量中垂 线随处所指引起大于圆半径的伸长部分)”。此外,戴震还讨论了圆内接正 六边形边长等于圆半径,圆内接正十边形边长为:以该圆半径为股,该圆半 径之半为勾,求其弦,然后得弦与勾之差即为正十边形边长。戴氏甚确。

9、实际上是将两相似直角三角形作比较,用比例法解勾股问题,以解决 工程测量中的求远处高度之类的问题(本来可以直接用三角函数,如 H=

Csina,戴震化为勾股比例问题,原理同,但稍烦,戴震表彰中法,故有此算 法)。《记》上:“凡勾股弦大小大互求,必得其三,则可以知其四,以原 有之两矩定其率,今有之一矩,合而权之,异乘同除,得所求之一矩。”按:

此话甚费解,试设两直角三角形相似,勾股弦分别为 A、B、C 和 a、b、c① 戴云:“小股与大勾相乘,小勾除之,得大股。”解:如图 则 (式 中小股与大勾相乘,戴谓之“异乘”,大勾与小勾相除,戴谓之“同除”,

以下同此类推之。)

②戴云:“小勾与大股相乘,小股除之,得大勾”。解:如图:

③戴云:“大股与小勾相乘,大勾除之,得小股”。解:如图:

④戴云:“大勾与小股相乘,大股除之,得小勾”。解:如图:

⑤戴云:“小弦与大勾相乘,小勾除之,得大勾”。解:如图:

⑥戴云:“小勾与大弦相乘,小弦除之,得大勾”。解:如图:

⑦戴云:“大弦与小勾相乘,大勾除之,得小弦”。解:如图:

⑧戴云:“大勾与小弦相乘,大弦除之,得小勾”。解:如图:

</PGN0213.TXT/PGN>⑨戴云:“小弦与大股相乘,小股除之,得大弦”。

解:如图:

⑩戴云:“小股与大弦相乘,小弦除之,得大股”。解:

如图: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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