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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富國強兵、開放通商、設關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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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式中國海關向朝鮮的擴大(1882-1894) .53.

身職責又能認真執行。21

從赫德所稱可知新式「中國海關」的成立目的,不僅是為消極確保關稅的 徵收,更重要的是透過有效、良好的運作,以維護商人的利益,使商人願意遵 守稅則與通商條約,穩定商貿秩序,一旦商貿更加繁榮發展,也會達到積極創 造關稅收入增加的作用。

三、富國強兵、開放通商、設關徵稅

本節試圖從李鴻章著眼新式「中國海關」徵稅的實效,審視將新式「中國 海關」制度、規章、職員引進朝鮮海關的作法。

一般對於清朝引導朝鮮向歐美各國開放通商的政策,多聚焦於丁日昌

(1823-1882)所稱「泰西無滅絕人國之例,將來倘倭、高啟衅,凡有約之國皆得起而議

其非,庶幾日本不至悍然無所忌憚」22的牽制用意。丁日昌的牽制說,廣為普 遍。李鴻章本人亦稱「與英、法、德、美諸邦逐漸立約,借以牽制日本,即可 備御俄羅斯」23。然而,人們卻往往忽略李鴻章的另一構想,此即:「若與各國 開口通商,重立稅則,歲入必可倍加」24。李鴻章著眼「開口通商,重立稅則」, 以增加朝鮮收入的理由,在於當時清朝已感「兵餉兩絀,中國沿海各口尚未能 處處周防,斷無餘力兼顧藩服」,但考量到「朝鮮與我國實有唇齒相依之勢,不

       

21 Circular No. 8 of 1864 (First Series), 1864.6.21, in Documents Illustrative of the Origin, Development, and Activities of the Chinese Customs Service, vol.1 (Shanghai: Statistical Department of Inspectorate General of Customs, 1937), 41; 中譯見:黃勝強(主編),《舊中國海 關總稅務司署通令選編》(北京:中國海關出版社,2003),31。

22 趙春晨(編),《丁日昌集》,上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211。

23 李鴻章,「妥籌朝鮮武備折」,光緒6 年 9 月 4 日(1880.10.7),收於:顧廷龍、戴逸(主編),

《李鴻章全集》,第9 冊,171。

24 編號:353-2,「與朝鮮委員李容肅問答節略」,光緒 7 年 1 月 28 日(1881.2.26),收於:郭廷 以、李毓澍(等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469/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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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無休戚相關之情」25。更重要的是俄國的軍事威脅已經直逼清朝與朝鮮。1880 年10 月,李鴻章奏稱:

蓋俄人所據之海蔘威、綏芬河、圖們江各境,皆與朝鮮東北接 壤。彼既占東海口岸為巢穴,自必漸圖開拓。若吞併朝鮮,即 拊我東三省之背,使中國岌岌不能自安。26

考量清朝國力與俄國的軍事威脅,李鴻章表示「似只能就其力所逮者而利 導之。萬一俄事稍紓,俾朝鮮得於數年內力擴新機,整軍經武,保衛東隅」27。 簡言之,李鴻章以為朝鮮若能自強,不僅免除清朝在「兵餉兩絀」時還須保護 朝鮮的負擔,而且還能使朝鮮成為清朝東北國防上的屏障。

但李鴻章清楚以當時朝鮮「軍額極虛,餉力極絀」28的情況,實缺少推行 自強之經費。朝鮮國家財政的具體困境,可從1881 年 2 月李鴻章與來訪的朝 鮮官員李容肅(1818-?)的對談中略窺一二。據稱:

[筆者按:李鴻章]問:國用每歲若干?稅入若干?

[筆者按:容肅]對:國稅每歲所入,以銅錢計之僅為五百萬吊。

所用之外,別無羨餘。每萬僅合中國制錢一千文。

[筆者按:李鴻章]問:稅入太少,無怪如此艱難。29

既然李鴻章已提出「若與各國開口通商,重立稅則,歲入必可倍加」

       

25 李鴻章,「妥籌朝鮮武備折」,光緒6 年 9 月 4 日(1880.10.7),收於:顧廷龍、戴逸(主編),

《李鴻章全集》,第9 冊,171。

26 李鴻章,「妥籌朝鮮武備折」,光緒6 年 9 月 4 日(1880.10.7),收於:顧廷龍、戴逸(主編),

《李鴻章全集》,第9 冊,171。

27 李鴻章,「妥籌朝鮮武備折」,光緒6 年 9 月 4 日(1880.10.7),收於:顧廷龍、戴逸(主編),

《李鴻章全集》,第9 冊,171。

28 李鴻章,「答復朝鮮所問事宜折」,光緒7 年 2 月 2 日(1881.3.1),收於:顧廷龍、戴逸(主編),

《李鴻章全集》,第9 冊,303。

29 編號:353-2,「與朝鮮委員李容肅問答節略」,光緒 7 年 1 月 28 日(1881.2.26),收於:郭廷 以、李毓澍(等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469/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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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式中國海關向朝鮮的擴大(1882-1894) .55.

的構想30,因此接下來的關鍵便是設關徵稅。此時李鴻章當然也考量到要 朝鮮設關徵稅的難處,此即:始終未與歐美各國展開正式通商、外交關係 的朝鮮,自然缺少知曉通商條約與西方稅則的人才,因此要如何建立海關、

管理海關業務?對此,李鴻章在回覆李容肅帶來朝鮮政府詢問國政方針的意見 書中,一面以新式「中國海關」為例,一面以防範日本為戒,提出建議如下:

至中國各口稅關,或設監督專管,或飭巡道兼管。從前初開通 商口岸,華人罕諳洋文洋語,收稅事件僱用洋人司理,仍歸監 督、巡道節制。今朝鮮擬與各國通商,日本窺知朝鮮未諳西洋 語言文字及稅務事宜,難保不以管稅一職自荐充當。但日本朝 鮮僅隔一水,往來商貿必多,且聞通商五年尚未收稅,喫虧已 甚。倘僱日人司理稅務,尤恐滋弊。祇有暫僱西人之明白稅務 兼通漢文者,令其隨同朝鮮所派管關官員料理收稅,較為妥當,

並一面速選聰穎子弟,從所僱西人學習語言文字稅務事宜,學 成之後,自無容再用西人矣。31

對於上引李鴻章的建議,陳詩啟側重李鴻章顧慮「倘僱日人司理稅務,尤 恐滋弊」。據此,陳詩啟稱李鴻章「向朝鮮兜售引用洋人管理稅務的海關制度」,

「企圖利用西方外籍稅務司抵制日本侵奪朝鮮海關權力」,正是李鴻章「“以夷 制夷”政策的體現」32。李鴻章出於防範日本之心建議聘僱西方人士固理所當然,

但也不能忽視朝鮮願意接受「僱用洋人司理」。誠如鄭明浩、韓順蘭在〈試析 19 世紀 80 年代中朝間關於朝鮮聘僱西方人的交涉――以天津海關為例〉一文 中所指,1882 年 1-11 月朝鮮領選使金允植(1835-1922)在天津期間,便於1882 年

       

30 編號:353-2,「與朝鮮委員李容肅問答節略」,光緒 7 年 1 月 28 日(1881.2.26),收於:郭廷 以、李毓澍(等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469/上。

31 編號:353-6,「酌覆朝鮮詢問各條」,光緒 7 年 1 月 28 日(1881.2.26),收於:郭廷以、李毓 澍(等編),《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476/下-477/上。

32 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晚清部分)》,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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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6 日(光緒 8 年 4 月 21 日)向時任南局會辦徐建寅(1845-1901)33表達「不贊成僱聘西 方人」34。金允植稱:

敝邦通洋,出於不得已,非大同之民情也,斷不可遽募洋人,

易致滋事,惟擇聘華人為宜。

我民初見人,但見其外不知其中,華人雖不及洋人,我民之所 熟稔,故不如延致華人。35

此外,也不能忽視「以夷制夷」之外聘僱西方人士的其他理由。就在金允 植向徐建寅表達不願聘用外國人士的當天,徐建寅也向金允植指出西方人辦事 用心、懂得應付外國商人等好處如下:

聘得一公正洋人,凡係交際、通商,倚以辦事,必得其益。……

此人等,每應聘看他國事,其用心與己國毫無異同。現今中國 亦倚洋人辦事,未嘗受欺,各國人於港口事,亦不能欺,所以 不致吃虧也。36

筆者以為,若從李鴻章欲朝鮮開放通商、設關徵稅、以及獲取自強經費來 看,則前引李鴻章建議中,「收稅事件僱用洋人司理,仍歸監督、巡道節制」

這一清朝創設的新式「中國海關」的二元制度顯非單純的「以夷制夷」。就掌 握確實關稅收入的意義而言,新式「中國海關」的二元制度37的最主要作用,

       

33 徐建寅,江蘇無錫人。一名寅,字仲虎。徐壽之子。早年跟隨其父在安慶軍械所謀事。又到 上海江南制造局與李善蘭、華蘅芬等翻譯西方自然科學書籍。後供職天津機器局;任山東 機器局總辦、福州船政局提調。李盛平,《中國近現代人名大辭典》(北京:中國國際廣播出 版社,1989),573。

34 鄭明浩、韓順蘭,〈試析19 世紀 80 年代中朝間關於朝鮮聘僱西方人的交涉――以天津海關 為例〉,《延邊黨校學報》30:2 (2014):90。

35 金允植,《天津談草》,收於:林基中(編),《燕行錄全集》,第 93 冊(서울市:東國大學校出 版部,2001),335-336。

36 金允植,《天津談草》,收於:林基中(編),《燕行錄全集》,第 93 冊,335。

37 新式「中國海關」二元制度的精髓,誠如任智勇所述是:外籍稅務司掌握估稅權(依據稅則 估稅),而中國籍海關監督掌握關稅的收繳、保管、分配權。對晚清海關二元制度運作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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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式中國海關向朝鮮的擴大(1882-1894) .57.

是清朝中央(總理衙門、戶部)藉外籍稅務司與中國籍海關監督(或兼任監督的道員)各自 報告新式「中國海關」關稅收入的核對機制,確保掌握新式「中國海關」關稅 的正確徵收數額,避免發生始終無法對常關關稅或各省釐金稅收進行核實的弊 病。這種使關稅收入涓滴歸公的成效,正是極需自強經費的朝鮮所需要的。換 言之,李鴻章的建議也是包含汲取清朝經營新式「中國海關」的成功經驗的用 意。此外,根據李鴻章的指示,於1882 年 6 月前往朝鮮的馬建忠(1845-1900)更向 朝鮮官員趙寧夏(1845-1884)強調:「吾國初設關,歲入不過七八百萬,今已加至千 六百萬矣」38

現有史料雖未見有朝鮮最後放棄反對聘僱西方人士的明確原因,但可以確 定的是,朝鮮是接受汲取新式「中國海關」成功經驗的考量。趙寧夏表示:

中國設立海關,已及二十餘年,辦理實有成效;今朝鮮設關榷 稅,自應仿照中國一切章程。擬請稟懇中堂,劄飭[筆者按:中 國]總稅務司將所有現行印本洋文關章,各發兩分,以為設關 收稅之圭臬。39

就這樣在仿照新式「中國海關」建立有效徵稅之海關的共識下,1882 年 11 月由李鴻章主導而擬訂朝鮮聘僱前新式「中國海關」職員穆麟德的契約中,

便載明穆麟德曾任職新式「中國海關」的經驗,要他「務須博採中外海關章 程」,辦理海關事務40。實際上,穆麟德前往朝鮮建立海關,其「屬下亦募有中

       

例分析的專論,可見:任智勇,《晚清海關再研究――以二元體制為中心》。此外,新式「中 國海關」職員魏爾特早於民國時期便著書論及此二元制度。Stanley F. Wright, China’s Customs Revenue Since the Revolution of 1911, 1-2.

38 王夢珂(點校),《馬建忠集》(北京:中華書局,2013),170。

39 編號:1352,光緒 14 年 6 月 4 日(1888.7.12),收於:郭廷以、李毓澍(等編),《清季中日韓 關係史料》,2483/上。

40 編號:627,光緒 8 年 10 月 13 日(1882.11.23),收於:郭廷以、李毓澍(等編),《清季中日韓 關係史料》,1045/下。選任穆麟德的理由,在於李鴻章與趙寧夏著眼於穆麟德能起到的反日 作用。岡本隆司,《属国と自主のあいだ》,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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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司衙門之外班幾人,用為內班人員;其各關章程,亦仿中國稅司之章」41, 可見朝鮮海關也仿照新式「中國海關」任用外籍稅務司的制度。

雖然穆麟德引進新式「中國海關」制度、規章、前職員,奠定朝鮮海關運 行的基礎,但他任內朝鮮海關並非沒有問題。就以最初設想欲藉設關徵稅,提 供朝鮮自強經費的關稅情況為例,李鴻章便稱:

雖然穆麟德引進新式「中國海關」制度、規章、前職員,奠定朝鮮海關運 行的基礎,但他任內朝鮮海關並非沒有問題。就以最初設想欲藉設關徵稅,提 供朝鮮自強經費的關稅情況為例,李鴻章便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