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國大陸旅遊主管部門之主要內容分析
第一節 中國大陸旅遊主管部門之基本概念
第一項 中央旅遊主管部門
中國大陸中央層級的旅遊行政主管機關為「國家旅遊局」,是國務院的直屬單 位,成立於 1964 年 12 月,當時稱為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行使行政管理和 業務經營雙重職能。當時旅遊管理體制主要是政企合一,亦即中國旅行遊覽事業 管理局和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其實是由同一個組職經營運作,只是掛上不同的兩 個招牌。1978 年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改直屬於國務院,並改稱為中國旅行遊 覽事業管理總局,1982 年並與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分離,不再承接組團與接待任 務,同年 8 月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關於批准國務院直屬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 決議》,將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總局正式更名為國家旅遊局,統一管理全國旅遊 工作(李瑞:2013,165)。目前國家旅遊局的主要職權有統籌協調與制定旅遊發 展政策規劃、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旅遊資源的規劃與開發、規範旅遊 市場秩序與監督管理旅遊服務品質、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對港澳臺旅 遊市場推廣工作、旅遊人才規劃與培訓以及國務院的交辦事務。
國家旅遊局內設有 9 個內部單位、1 個駐局單位、6 個直屬單位以及 8 個主管 的社團,列於下表:
39
國家旅遊局內部組織
內部單位 辦公室(綜合協調司)、政策法規司、旅遊促進與國際合作司、規劃 財務司(全國紅色旅遊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監督管理司、港澳臺 旅遊事務司、人事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駐局單位 監察局
直屬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資訊中心、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中國旅遊報社、
中國旅遊出版社、中國旅遊研究院
主管社團 中國旅遊協會、中國旅行社協會、中國旅遊飯店業協會、中國旅遊 車船協會、中國旅遊景區協會、中國旅遊協會旅遊教育分會、中國 旅遊協會旅遊溫泉分會
表格 1:國家旅遊局組織表
作者自行繪製。資料來源:國家旅遊局網站
(http://www.cnta.gov.cn/html/common/AbountUs/Intro.aspx)檢索日期:2014/2/1。
40
41
計 畫 單 列 市 旅遊局
大連市旅遊局、青島市旅遊局、廈門市旅遊局、寧波市旅遊局、
深圳市旅遊局 副省級市
旅遊局
廣州市旅遊局、武漢市旅遊局、哈爾濱市旅遊局、瀋陽市旅遊局、
成都市旅遊局、南京市旅遊局、西安市旅遊局、長春市旅遊局、
濟南市旅遊局、杭州市旅遊委員會
地級市 蘇州市旅遊局、桂林市旅遊局、黃山市旅遊局
表格 2:地方政府旅遊局分佈表
作者自行繪製。資料來源:國家旅遊局
(http://www.cnta.gov.cn/html/common/AbountUs/AdministrationSet.aspx)檢索日期:2014/2/2。
地方旅遊局的存在有兩個任務,其一是做為各地區政府行銷旅遊活動的單位,
其二是做為國家旅遊局與地方人民政府之間溝通的橋樑。因此地方人民政府旅遊 局在中國大陸的旅遊產業發展上佔有極重要地位,除了將國家旅遊局的政策措施 加以落實執行,且須配合各地方不同的獨特環境,研擬適合該地區旅遊推廣的旅 遊規劃。特別是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及其他市的旅遊局,由於他們皆是一省中 旅遊重點發展的城市,雖然行政層級仍須依循各省政府旅遊局的管理,然而大部 分時間仍直接受國家旅遊局的指揮管轄(吳武忠、范世平:20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