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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影響與後續調查

第四章 哲學系事件後續發展與分析

第三節 事件的影響與後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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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並以其主觀思維介入其中,所產生的結果。尤其是孫智燊、閻振興 2 位 主事者的個人因素,所造成的影響最為關鍵,孫智燊以其職權之便,任意對 哲學系教師提出不續聘建議,在閻振興未加阻擋,甚至還多所配合的情況 下,終於導致多位教師被迫離開的結果。

第三節 事件的影響與後續調查

雖然臺大哲學系事件,一般以 1975 年 6 月,最後一批教師被迫離開哲 學系為止。102但其實這些教師被迫離開後,事件對他們的影響,卻仍持續 發酵,沒有停止。為完整掌握整起臺大哲學系事件的始末,本節擬追蹤不被 續聘的教師們在離開哲學系之後的境遇,進而分析事件的影響。並說明事件 發生多年後,臺大校方與監察院所進行的調查,以及臺大校方針對受害教師 的補償與平反工作。

不被續聘的教師在離開哲學系之後,境遇都不太理想,哲學系事件的陰 影似乎仍一路緊隨。陳鼓應在離開哲學系之後,雖然經閻振興介紹到政大國 際關係中心,但被限制不准寫作、不准演講,也不准開課,朋友也不敢與他 往來。陳鼓應在高度鬱悶之下,參加了 1978 年的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

在失利落選後,被國際關係中心解聘,並離開了臺灣。但沒想到就此被列入 黑名單,陳鼓應於 14 年間申請回臺 16 次,卻一再被拒絕入境,直到 1993 年 4 月 21 日才終於獲准返臺。103

王曉波情況也與陳鼓應相似,雖然經閻振興介紹到「中國大陸問題研究 中心」擔任研究員,但十年內沒有寫過任何一篇報告。而且國民黨新聞黨部 還通令所有媒體,不得刊載王曉波和陳鼓應的文章。104王曉波到世界新專 擔任兼任講師時,也多次被情治單位「關照」,甚至被誣告他在課堂公開表

102 薛化元、陳翠蓮、吳鯤魯、李福鐘、楊秀菁,《戰後臺灣人權史》,頁 157。

103 劉新等整理,〈為台灣社會所有受迫害的人討公道〉,《海峽評論》30 期(1993 年 6 月),頁 92-97。《中國時報》1993 年 2 月 15 日。《中國時報》1995 年 5 月 29 日。

104 王曉波表示:「我們讀書人,除了唸書、教書、寫書之外,還有什麼本事?國民黨搞三 民主義,我們搞『三書』主義也不 行,既不能教書,又不能寫書,又無地方唸書,在如此 情況下,幾乎是走投無路」。劉新等整理,〈為台灣社會所有受迫害的人討公道〉,《海峽評 論》30 期(1993 年 6 月),頁 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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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要為馬克思主義而犧牲的人致最高敬意」,王曉波為了自清,居然必須 帶著錄音機上課。105

趙天儀離開哲學系後,閻振興本來安排他到成大任教,但最後沒能成 行,失業一年多。這段期間只能依靠朋友接濟過日子,除了經濟困窘之外,

精神層面更是煎熬,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106後來是國民黨組工會主任 李煥出面,並經由蔣彥士安排,趙天儀才得以進入國立編譯館人文組,擔任 編纂工作,並一直在國立編譯館待到 1990 年退休為止。107在這段期間,趙 天儀為了反駁問學出版社《揭穿陳鼓應-臺大哲學系春秋》,對哲學系事件 的曲解,所以在 1979 年編著了《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 學生」事件談起》一書。趙天儀在前言中表示:「願就個人所知及存留文件 提供一些資料,請讀者來作公平的判斷」,108趙天儀除詳細敘述哲學系事件 發生的始末,並附上相關資料文件。此書也因此成為研究臺大哲學系事件的 重要文本。趙天儀退休之後,在靜宜大學中文系主任鄭邦鎮的邀請下,於 1991 年到靜宜大學中文系任教,終於得以返回學術界。109

而李日章在離開哲學系之後,更是自比為「文化界的流浪漢」,有 5、6 年期間都是靠翻譯維生,最後才得以到世界新專兼課,之後再轉到靜宜大學 任教。李日章曾指出:「陳、王二人在離開哲學系後,政府都為他們的工作 做了安排,真正受害最大的反而是其他受到牽連的無辜朋友」。而胡基峻、

黃天成的遭遇也都很不理想,在哲學系事件之後,都無法再進入學術圈,分 別轉行從事新聞及運輸工作,人生整個改觀。110

更令人難過的是,任教於靜宜大學的趙天儀、李日章在 1992 年時,居 然還受到了哲學系事件的第二次的傷害。事情的發生,起因於《中國時報》

在 1992 年 5 月 30 日,報導了哲學系事件部分當事人的近況,使趙天儀、

105 王曉波曾在很多場合公開感謝世界新專的校長成舍我,並表示「只有他有這個肩膀,可 以扛起這個責任」。《中國時報》1993 年 2 月 15 日。劉新等整理,〈為台灣社會所有受迫害 的人討公道〉,《海峽評論》30 期(1993 年 6 月),頁 96-97。

106 《中國時報》1993 年 2 月 15 日。

107 陳素華,〈趙天儀現代詩創作與評論的研究〉(臺中: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

2006 年),頁 20。

108 趙天儀,〈臺大哲學系〉,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 學生」事件談起》,頁 15。

109 陳素華,〈趙天儀現代詩創作與評論的研究〉(臺中: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

2006 年),頁 21-22。

110 《中國時報》199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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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日章與哲學系事件的牽連曝了光。111根據李日章所述,靜宜大學校長徐 熙光得知消息後,指責中文系主任鄭邦鎮不該用「有案底、有問題」的人,

並不斷排斥 2 人,前後態度有很大的不同。身為專任教授的趙天儀自此備受 小報告的困擾,李日章則是在改聘為專任教授時,受到阻礙。李日章指出:

「在系務、院務會議通過了,但校長一看到我的名字便拿筆劃掉,討論都不 討論就否決掉。此後又否決了兩次。我經過全系、全院通過排名第一,仍然 將我名字劃掉,擺明不讓我過關」。112哲學系事件對於這些教師的傷害,竟 然在 20 年後仍然持續著。113

除了對於教師的影響之外,哲學系本身也因為師資的更換,使得教學及 學術發展方向受到極大的改變,趙天儀即指出:114

它使臺大哲學系,甚至整個臺灣哲學界,其後的學術研究方向發生 了重大的改變。譬如:邏輯和方法論的研究受歧視,比較富有現實意識 和實證精神的現代歐美哲學之研究遭到壓抑。中國哲學的研究,觀點也 傾向保守,只敢站在歷來所謂的「正統」的立場發言,甚至沈溺於卜 相、方術等枝末。

趙天儀並指出:115

整個學風,因此由開放、自由、活潑、進取,轉為拘謹、呆滯、死 氣沈沈。討論、批評的風氣式微了,懷疑、革新的態度受到拒斥;而專 橫、獨斷的精神和權威、偶像的陰影,籠罩著校園。

也因為臺大哲學系事件的過程,處處可見政治力介入的跡象,多位哲學 系教師的被迫離開,又非基於學術考量。為避免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不 論是哲學系本身,抑或其他系教師,無不「謹言慎行,明哲保身,不敢招惹

111 《中國時報》1992 年 5 月 30 日。

112 劉新等整理,〈為台灣社會所有受迫害的人討公道〉,《海峽評論》,30 期,1993 年 6 月,頁 93-94。

113 針對趙天儀、李日章指控學校行政體系干預學術自由之事,靜宜大學校方發出緊急聲 明,表示「與事實頗有出入」,指李日章改聘專任之事,正在作業中,並無特意打壓之事。

《中國時報》1993 年 5 月 22 日。

114 趙天儀,〈說明〉,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

事件談起》,頁 115-116。

115 趙天儀,〈說明〉,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

事件談起》,頁 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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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116臺大校園因而充斥著一種恐怖的氛圍,117除了臺大的自由學風轉 趨保守,甚至也影響了整個學術環境。118「臺大哲學系調查小組」甚至認 為,臺大哲學系事件間接壓抑了哲學界的發展。對「臺灣各大學校園自主與 大學自治理念的實踐,有一定程度的妨礙」,並導致「學術思想缺乏創意,

國家與社會的發展缺乏反省,造成社會守舊勢力的延續,以及進步發展原動 力的枯竭」。119

1993 年 2 月,在事件發生 20 年之後,隨著陳鼓應的獲准返臺,終於 有媒體重新揭露了這個事件。《中國時報》在 2 月 15 日報導了臺大哲學系 事件的始末,並追蹤了當事人的後續發展;該篇報導以「臺灣校園史上,最 嚴重的一次『政治干預學術事件』」來形容臺大哲學系事件,並提出「追求 校園民主化,政治力量須全面退出」的呼籲。120

由於媒體報導,社會各界開始注意到臺大哲學系事件。1993 年 5 月 16 日,澄社特別在臺大舉辦了「臺大哲學系事件二十週年討論會」,邀請陳鼓 應、王曉波、趙天儀、李日章、胡基峻等事件當事人,以及瞿海源、楊國 樞、李鴻禧、葉啟政、錢永祥等學者與會。121在討論會中,當事人除「公 開向社會說明事件的真相」之外,並要求能討回公道。122參與討論的臺大 心理系教授楊國樞,即建議臺大應成立委員會調查此事。123

討論會後,引發各界對於政治力介入校園的譴責。124而臺大校方則終 於在 1993 年 9 月決定著手調查,125在 10 月經由校務會議通過,並推選文 學院長林耀福、歷史系吳密察、李永熾、中文系何慶明、數學系楊維哲、法

116 趙天儀,〈說明〉,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

事件談起》,頁 115-116。

117 林仁傑,〈一段跨時代的故事:臺灣學生運動史研究(1920-1994)〉(臺北:臺灣師範 大學教育學系碩士論文,2004 年),頁 124。

118 趙天儀,〈說明〉,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

事件談起》,頁 115。

119 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頁 132。

120 《中國時報》1993 年 2 月 15 日。

121 錢永祥似乎身兼當事人的身份。《中國時報》1993 年 5 月 15 日。

122 劉新等整理,〈為台灣社會所有受迫害的人討公道〉,《海峽評論》30 期(1993 年 6 月),頁 91-105。

123 《中國時報》1993 年 5 月 17 日。

124 包括民進黨立院黨團發表聲明,要求行政當局公佈事件真相,以洗刷當事人的罪名。也

124 包括民進黨立院黨團發表聲明,要求行政當局公佈事件真相,以洗刷當事人的罪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