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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從民族主義座談會到不續聘案的提出

第一節 從民族主義座談會到哲研所停招

一、 民族主義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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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聘孫智燊不續聘名單中的專任講師黃天成與郭實渝,3被外界認為是完成 了孫智燊的不續聘工作。

由於整起事件牽涉層面複雜,因此本章擬依照時間先後順序,探討各事 件的發生過程,除試圖釐清臺大哲學系事件中所有紛爭,並還原各事件的原 貌之外,也藉以剖析政治力介入臺大哲學系的可能。

第一節 從民族主義座談會到哲研所停招

本節擬針對哲學系 61 學年度下學期的紛爭進行討論。包括「民族主義 座談會」、「警總約談行動」、與「哲學研究所停招」三個部分,分別討論陳 鼓應與馮滬祥在座談會中的爭執,以及陳鼓應、王曉波被警備總部拘留約 談,哲研所又被教育部要求停止招生的經過。

一、民族主義座談會

1972 年 12 月 4 日,臺大學生社團「大學論壇社」為探討「民族主義 的意義」,舉辦第一次「民族主義座談會」,4邀請國民黨海工會主任陳裕 清、國民黨籍省議員許信良、醒吾工專教授韋政通、臺大外文系講師王文 興、哲學系副教授陳鼓應,及哲學系講師王曉波參加與會。5座談會分為 2 個子題:「現階段民族主義之內涵意義和展望」、與「民族主義和中國之命 運」。6沒想到這場座談會的焦點,不在民族主義的討論,而落在陳鼓應與馮 滬祥的爭執之上。在馮滬祥的刻意運作之下,最後導致陳鼓應失去了導師資

3 1975 年 5 月 15 日,黃振華不擬續聘說明,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 調查報告附冊》,頁 237-238。黃振華還未將鐘友聯、黃慶明 2 位兼任講師列入續聘名單之 中,使 2 人失去教職,被迫離開哲學系。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哲學系教師異動-58 至 68 學年度〉,《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頁 vi-vii。

4 「民族主義座談會」共舉辦 2 次,1972 年 12 月 4 日為第 1 次,第 2 次的民族主義座談 會則在 12 月 11 日舉辦。2 次座談會皆由「大學論壇社」主辦,第 2 次座談會討論主題,

是「從社會學及人文科學的立場,來衡定民族主義的現代意義及其發展」。洪三雄,《烽火 杜鵑城:七○年代臺大學生運動》,頁 375、380。

5 根據〈哲學系教師異動-58 至 68 學年度〉,陳鼓應於 61 學年度由講師升等為副教授,

王曉波由助教升等為講師。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哲學系教師異動-58 至 68 學年 度〉,《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頁 vi-vii。

6 洪三雄,《烽火杜鵑城:七○年代臺大學生運動》,頁 375。鄭鴻生,《青春之歌-追憶 1970 年代臺灣左翼青年的一段如火年華》,頁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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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並使大學部學生錢永祥被記了大過,連趙天儀都受到波及,被撤換掉系 主任的職務。

雙方的爭執的起因,是陳鼓應在「民族主義座談會」中,除本其一貫主 張,建議開放言論廣場之外,7並提及:「我們應該把大陸學人的成就(如資 料的整理和古物的發掘)跟中共政權分開」。此時,哲研所學生馮滬祥發言 反駁:「大陸學人的成就,並不意味說中共政權應被歌頌」。又說:「陳先生 專門攻擊政府的黑暗面」。8陳鼓應認為這些話嚴重曲解他的本意,又因馮滬 祥於先前 4 月 21 日、5 月 2 日的演講會及座談會中,都曾提出被陳鼓應認 為與講題無關的騷擾,陳鼓應無法忍受馮滬祥一再誣陷,於是回應:「大家 都知道你是職業學生,有意見向你上級報告好了」。9哲學系學生錢永祥也起 立附和,要大家不要聽職業學生所說的話。10

之後雙方未再繼續有爭執,但座談會一週後的 12 月 12 日,馮滬祥跳 過哲學系主任,並捨棄層層教務、訓導體系,直接向閻振興提出報告,指陳 鼓應、錢永祥公然譭謗。閻振興將報告轉交訓導處處理,訓導處立即分別發 函給錢永祥、陳鼓應,要求合理之說明解釋。11在民風保守的 1970 年代,

學生狀告與之發生爭執的副教授,實為少見,而且馮滬祥、陳鼓應同為哲學 系成員,馮滬祥也未尋求系主任協助,居然直陳學校最高層級單位校長,更 顯特殊。如果將馮滬祥的舉動視為積極保護自我名譽,抑或不信任校長之外 的各級單位來合理化其行為,暫不討論其個人處理模式;僅就校方對於此事 回應的迅速來討論,似乎也可以看出馮滬祥的確有異於一般學生的地方。

7 陳鼓應表示:「我們缺乏傳統知識分子對社會的批判。…知識分子的批評是和執政者最好 的合作」。〈第一次民族主義座談會紀要〉,《大學新聞》383 期(1972 年 12 月 11 日)。洪 三雄,《烽火杜鵑城:七○年代臺大學生運動》,頁 379。

8 1972 年 12 月 25 日,陳鼓應對訓導處的回函,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 事件調查報告附冊》,頁 1-2。

9 趙天儀,〈臺大哲學系事件〉,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 業學生」事件談起》,頁 16。1972 年 12 月 25 日,陳鼓應對訓導處的回函,臺大哲學系事 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附冊》,頁 1-2。根據馮滬祥的說法,陳鼓應的發 言是:「你沒有資格講話,你是職業學生」。馮滬祥並提及會場立刻譁然,充滿噓聲,並指 責陳鼓應。馮滬祥,〈「陳鼓應真相」答客問〉,問學出版社選輯《揭穿陳鼓應》,頁 24。

10 趙天儀,〈臺大哲學系事件〉,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

「職業學生」事件談起》,頁 23。

11 1973 年 12 月 13 日,訓導處致陳鼓應函,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 調查報告附冊》,頁 1。趙天儀,〈臺大哲學系事件〉,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 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事件談起》,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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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滬祥,畢業於東海大學化學系,60 學年度時進入臺大哲學研究所就 讀。12就學期間,被認為隸屬於國防部心戰工作組(對外簡稱「心廬」),並 非單純的學生。但馮滬祥對此提出反駁,馮滬祥表示,他是 1973 年 11 月 之後才加入「心廬」,13也沒有結合校外力量介入哲學系的情形,馮滬祥指 出如果他真的是職業學生,必「力求隱秘唯恐不及,怎會挺身而出,公開與 他辯論?」,14並認為自己才是哲學系事件的「被害者」。15

其實由訓導處處理馮滬祥陳情案的態度,即可明顯感受到馮滬祥的與眾 不同。訓導處除立即要求陳鼓應、錢永祥解釋之外;函件中的遣詞用句,也 明確表達出維護馮滬祥的立意。訓導處給陳鼓應的函件指出:16

查『職業學生』一詞要有二義,一為慣指共匪潛伏學校之匪幹,其 任務在以學生身份為掩護,破壞學校秩序,擾亂社會安寧,而間接打擊 政府,其惡德敗行,早為國人所痛恨;一為匪黨惡意陷害對我政府忠貞 學生之套用語,亦為人所熟知。臺端今公開指馮生為『職業學生』,未 悉所指為何?

一般對於「職業學生」的認知應該是:以學生身份做為掩護,專門為政 府從事情報收集工作者。但訓導處對於職業學生的定義,似乎不太相同。而 且訓導處也有使陳鼓應左右為難的意圖,依訓導處的定義,陳鼓應不是陷入 指馮滬祥為「匪幹」,就是使其自身成為「匪黨」的兩難。而且函件又指 出:「事關政府與學校之信譽與安全及馮生個人之素行,備受多方關注」,特 意擴大事情的嚴重性。並刻意指責陳鼓應,表示:「臺端身為教授,出言必 有所本,特請作合理之說明」。17

12 馮滬祥研究所成績單,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附冊》,頁 99。馮滬祥,〈「陳鼓應真相」答客問〉,問學出版社選輯《揭穿陳鼓應》,頁 8。

13 馮滬祥自稱是於「理則學」零分事件之後,才由總政戰部顧問曹敏聘請為兼任心廬研究 員,工作內容為撰寫軍心的心戰文稿。馮滬祥,〈追憶蔣經國與王昇〉,《傳記文學》90 卷 4 期(2007 年 4 月),頁 107。

14 馮滬祥,「陳鼓應真相」答客問〉,問學出版社選輯《揭穿陳鼓應》,頁 25。

15 國是評論資料室,〈論「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專題〉,《國是評論》16 期(1993 年 10 月 15 日),頁 63-64。此篇文章作者雖為《國是評論》雜誌資料室,但雜誌社社長為馮滬 祥,文章中大部分以第三人稱稱呼馮滬祥,但文中又出現「馮本人」一詞,似為馮滬祥所 作,抑或其授意為之。

16 1973 年 12 月 13 日,訓導處致陳鼓應函,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 調查報告附冊》,頁 1。趙天儀,〈臺大哲學系事件〉,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 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事件談起》,頁 16。

17 1973 年 12 月 13 日,訓導處致陳鼓應函,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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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鼓應對於訓導處要求說明的函件,並沒有馬上給予回覆。訓導處在未 收到陳鼓應回應的情況之下,於 12 月 21 日發函給哲學系主任趙天儀,要 求調整陳鼓應的導師資格,函件指出:18

查原聘導師哲學系副教授陳鼓應先生於多次學生座談會中言論失 當,上峰曾令本校查報,業經本校簽報在案,茲奉校長批示,洽請臺端 調整該導師人選以憑報部。

校方所謂「調整導師人選」,意即希望陳鼓應卸下導師職務。函件中,

明白出現「上峰曾令本校查報」,校方亦「簽報在案」,顯示校外力量已長期 注意諸如陳鼓應等特定人士,而臺大校方也配合調查,提供相關的資料給對 方,政治力量的介入,不言可喻。閻振興在事件之後,也間接證實校方所承 受的壓力,透露出校方對於陳鼓應屢次於演講、座談會上提倡學生運動,非 常頭痛。閻振興是這麼說的:19

只要是正當的活動,不管是那方面的,學校一定支持你,維護你,

可是假定說這個課外活動變成一個『學運』的話,學校就沒有辦法保障 你,維護你。

趙天儀收到訓導室要求調整導師的公文後,將公文轉給陳鼓應,請其說 明。20陳鼓應終於正視這個問題,於 12 月 25 日向訓導處提出有關「職業學 生」的說明,他小心謹慎轉移焦點指出:21

趙天儀收到訓導室要求調整導師的公文後,將公文轉給陳鼓應,請其說 明。20陳鼓應終於正視這個問題,於 12 月 25 日向訓導處提出有關「職業學 生」的說明,他小心謹慎轉移焦點指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