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理則學免修申請與理則學零分案

第三章 從民族主義座談會到不續聘案的提出

第二節 理則學免修申請與理則學零分案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於是閻振興再度致函教育部,表示哲學系師資不致缺乏,希望教育部考 慮核准恢復招生。66教育部高教司收文後,簽請核示如何處理。但教育部長 官們仍維持原先的態度。梁尚勇次長指出:「一、臺大哲學研究所今年暫停 招生本部既已函知該校,在中央日報亦連續刊載公告三天。二、事關政令威 信,今年不能准其招生」。67朱匯森次長亦簽註:「擬復仍照前令核示本年暫 不招生」的意見。蔣彥士部長最後核示:「仍照本部前函核示,本年暫不招 生」。68並於 6 月 2 日覆函臺大不准哲研所招生。69

經過一番努力,哲研所 62 學年度最後仍被迫暫停招生,臺大也於校刊 上刊載公告,停招成為定局:70

關於本校文學院哲學研究所碩士班招生一案,經呈奉教育部本年 6 月 2 日臺(62)高字第 13919 號函:「62 學年度仍應照本部臺(62)

高字第 9386 號函核示暫不招生」。

哲研所被迫停招的過程,處處充斥著政治力作用的痕跡。教育部在已核 定准予繼續招生的情況之下,仍以師資不足之理由,改變前令,暫停哲學研 究所招生。即使在臺大校方說明師資不虞缺乏之後,教育部仍以已公告、事 關政令威信等政治性理由,不准其招生。政治因素凌駕於學術之上,甚至以 學術性的理由,做為政治力的干預藉口。在臺大哲學系之後接連發生的紛爭 中,類似情形仍不斷上演。

第二節 理則學免修申請與理則學零分案

正當哲學系極力爭取哲研所繼續招生的同時,在民族主義座談會中與陳 鼓應意見相左的馮滬祥,也於此時向系上提出了「理則學」免修申請。其申 請被系主任趙天儀駁回之後,馮滬祥開始向校方進行一連串積極、但異常的

66 1973 年 5 月 19 日,臺灣大學致教育部函,(62)校教字 3454 號,檔案管理局藏,檔 號 0085/032400/00286/1/040。

67 由此可知,教育部不但不准哲研所招生,並將此事公告於社會大眾知道。

68 1973 年 5 月 22 日 , 教 育 部 高 教 司 簡 簽 , 檔 案 管 理 局 藏 , 檔 號 0085/032400/00286/1/040。

69 1973 年 6 月 2 日,教育部覆函臺灣大學,(62)高 13919 號,檔案管理局藏,檔號 0085/032400/00286/1/040。

70 臺灣大學,〈第 1072 次行政會議紀錄〉,《國立臺灣大學校刊》1027 期(1973 年 7 月 21 日),版 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申訴行動;由於校方最後仍未接受其免修申請,馮滬祥只好參加「理則學」

的期末考試,但其期末考試卷被評定為零分,馮滬祥於是展開另一波抗議迫 害的行動,並透露哲學系「整飭在即」的訊息。71

將馮滬祥「整飭在即」的預告,比對哲學系之後發生的事情,居然相當 一致,因而引發各界對於政治力介入臺大哲學系事件的質疑。為探究政治力 介入的可能性,本節擬藉由釐清「理則學」免修申請與「理則學」零分案的 原委,並分析馮滬祥的言論與舉動、及校方的處理態度,討論政治力介入的 可能,及介入的情況。

根據當年哲學系〈研究所補充章程〉規定:「凡大學部非哲學系畢業之 本所研究生,須補修本系大學部課程」。72因此畢業於東海大學化學系的馮 滬祥,依規定必須補修大學部課程。而馮滬祥於 60 學年度入學後,即補修

「西洋哲學史」通過。並於 61 學年開始補修大學部一年級上、下兩學期的

「理則學」。73 61 學年上學期時,馮滬祥以準備研究所學科考試、趕寫碩 士論文為由,向「理則學」任課教師楊樹同要求以讀書報告代替考試,得到 楊樹同的同意。馮滬祥於期末繳交讀書報告〈蒯因本體論與中國易經哲學之 比較〉,楊樹同批閱後,認為此讀書報告討論內容與「理則學」關連性不 大,雖然不太滿意,但仍給予期末分數 80 分。待馮滬祥第 2 學期繼續選修

「理則學」時,楊樹同即告知馮滬祥必須參加全部課程考試,不得再以報告 替代。在馮滬祥極力爭取之後,最後雙方以只參加期末考達成共識,馮滬祥 繼續補修「理則學」。74

但期末考前(1973 年 5 月 4 日)馮滬祥忽然向哲學系主任趙天儀提出

「理則學」免修申請,希望以其在大學時所修的「微積分」、「微分方程」抵 免「理則學」。馮滬祥認為「理則學」為研究所入學考試學科(考科稱為

「基本邏輯」,但就是「理則學」),而其已通過考試錄取入學,故不應再重

71 1973 年 7 月 2 日,馮滬祥致楊樹同信件,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 調查報告附冊》,頁 91。

72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研究所補充章程〉第 1 項第 5 條規定:「凡大學部非哲學系畢業之 本所研究生,須補修本系大學部課程。其學分不計算在應修三十學分內。所須補修之大學 部課程如下:a、基本邏輯(即理則學)b、形上學或知識論(擇一)c、西洋哲學史或中國 哲學史(擇一)d、近代專題哲學或專家哲學(擇一)」。〈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研究所補充章 程〉,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附冊》,頁 38。

73 馮滬祥研究所成績單,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附冊》,頁 99。

74 楊樹同,〈馮滬祥同學理則學成績案說明書〉,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

-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事件談起》,頁 93-9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修。且所上亦准許通過「數理邏輯」者可以免修「理則學」,因此馮滬祥認 為:「凡修過較高深之相通課程可以取代基本課程」,而「內行專家皆知『微 積分』更深於『數理邏輯』,『微分方程』又深於『微積分』」。馮滬祥希望以 其曾修過之較深學科「微積分」、「微分方程」取代初等的「理則學」。馮滬 祥將申請書呈給趙天儀,並要求轉呈校長。75

趙天儀收到馮滬祥的申請書後,請哲學系「邏輯教學委員會」負責人林 正弘,與數學系副教授洪成完表示意見。林正弘與洪成完皆不同意馮滬祥的 申請,林正弘指出:哲學研究所的免修規定,並非僅以學科艱深與否來決 定,「數理邏輯」可以取代「理則學」的主要原因,是「理則學」與「數理 邏輯」屬同領域內的課程。「微積分」、「微分方程」不但屬不同領域課程,

而且「微積分」也未更深於「數理邏輯」。「數理邏輯」証明之複雜度與抽象 層次皆高於「微積分」。林正弘還認為「理則學」演算內容雖然不比「微積 分」複雜,但抽象層次較高。不過,林正弘倒是表示,如果研究所入學考試

「基本邏輯」得 60 分以上者,即可証明學生「理則學」能力已達標準,應 不必再補修。76

趙天儀在課程部分的想法與林正弘一致,他認為「理則學」為哲學系大 學部必修課程,「微積分」、「微分方程」則非必修,也非必選課程,學科內 容、性質,與「理則學」都屬不同領域。而且研究所補充章程在馮滬祥入學 前即公佈實施,馮滬祥入學後,也依規定補修通過上學期的「理則學」,並 選修了下學期的課程,雖然無法再以報告代替考試,但任課教師事先已經要 求馮滬祥參加學期考試在案,馮滬祥也同意辦理,在此時間點提出免修申請 似乎不太適宜。77此外,對於林正弘所提,依入學考試成績判別「理則學」

能力的建議,趙天儀則不能認同。他認為如果以入學考試成績抵免課程,將 形成特例,故反對以研究所入學考試成績做為免修標準。趙天儀將自己的意 見書,連同林正弘、洪成完的意見書,以及其他相關文件,78呈朱立民及閻 振興,表示不能同意馮滬祥的申請。

75 1973 年 5 月 4 日,馮滬祥呈趙天儀之理則學免修申請書,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

《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附冊》,頁 42-44。

76 1973 年 5 月 9 日,林正弘之意見書,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 報告附冊》,頁 45-46。

77 1973 年 5 月 16 日,趙天儀呈朱立民、閻振興意見書,臺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臺 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報告附冊》,頁 46-47。

78 檔案中只見林正弘的意見書,並未發現洪成完的意見書。趙天儀,〈臺大哲學系事件〉,

收入趙天儀編著,《臺大哲學系事件真相-從陳鼓應與「職業學生」事件談起》,頁 3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正當哲學系與文學院仍在處理免修申請時,馮滬祥不願繼續等待哲學系 給予回覆,便先行在 5 月 17 日向校長另呈陳情書。馮滬祥向閻振興申訴,

因為他不願同流合污,趙天儀因而故意刁難,不讓其畢業。馮滬祥並指控趙 天儀公然在系辦公室如此宣稱,講師楊政河可以為證。馮滬祥並指出,因其 碩士論文由方東美、鄔昆如指導,趙天儀無法插手介入,所以在研究所學科 考試時,故意要陳鼓應命題其選考之科目,但因學科考試分別由方東美、鄔 昆如負責出題,而未能得逞。趙天儀於是在補修課程上留難,授意楊樹同一 定要堅持馮滬祥參加考試。而且趙天儀因為事先知道馮滬祥研究所入學考試

「基本邏輯」成績為 59 分,未達林正弘所提的免修標準,「故把話說得很 漂亮,說只要 60 即可」。馮滬祥還特別說明,研究所補修規定雖為系務會 議通過,但是系務會議早就被少數人把持。陳情書最後奮慨地表示:「能否 畢業尚是其次,然公道亦不宜一再被抹煞也,否則實不得已,生亦只有得罪 到底,將系中一切黑暗之事和盤托出,向社會公開」。79馮滬祥將其私人免 修之事,擴大為揭發系中黑幕,又表示要向社會公開,似有脅迫校長的意 圖,以研究生身份,對校長做出如此之發言,實在是非比尋常,也再次凸顯 了馮滬祥的特殊性。

朱立民收到趙天儀送過來的免修申請及意見書後,在 5 月 19 日批示馮 滬祥應遵照楊樹同指示,參加考試修畢「理則學」。朱立民並指出:「若馮同 學認為處理不公,讓他去見教務長,有關教務事不必立刻去麻煩校長」。80 言猶在耳,朱立民沒想到隨後又收到由閻振興轉過來的馮滬祥陳情書。朱立 民於是再批示要求馮滬祥必須繼續補修,並表示:「馮同學又以威脅口吻作

朱立民收到趙天儀送過來的免修申請及意見書後,在 5 月 19 日批示馮 滬祥應遵照楊樹同指示,參加考試修畢「理則學」。朱立民並指出:「若馮同 學認為處理不公,讓他去見教務長,有關教務事不必立刻去麻煩校長」。80 言猶在耳,朱立民沒想到隨後又收到由閻振興轉過來的馮滬祥陳情書。朱立 民於是再批示要求馮滬祥必須繼續補修,並表示:「馮同學又以威脅口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