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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國首次由中國人以官民聯合方式參加1906年米蘭世界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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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目錄以英文印製,隨展販賣,可供日後買貨參考。然而,日本專為博覽會參展 設置之協會擔負與潛在買主日後連絡之責,中國沒有這樣的措施。 (參見王正華,

2003:431,446-447,455-458,460)

在1904年聖路易士世博會這個時間點,滿清末期的中國無法面對現代情境,反 身觀照自己對中華文化傳統的定義,以及與之相關聯的「國族論述」。同樣的,當 時的中國不願意面對班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謂的「現代複合性展示設施」博覽 會,又在米契爾(Timothy Mitchell)所說的「現代再現秩序」(modern representational order)之下,無法理解 學習西方創造出來的「再現新裝置」(new apprataus of representation)世博會的操作技巧,從此中日兩國的博覽會事業發展差距就更加明 顯。(Mitchell,1992:290)

五、中國首次由中國人以官民聯合方式參加1906年米蘭世界博覽會

1904年3月滿清政府外務部接到比利時政府擬於1905年召開列日世界博覽會的 邀請,任命楊兆鋆為中國駐列日世博會欽差大臣兼監督,同時依慣例命海關總稅 務司赫德負責所有參展事宜,並由預定回國渡假的比利時籍廈門海關稅務司阿裡 嗣幫同料理會務。楊兆鋆通令各省徵集展品,結果國內反應冷淡,最後仍需仰賴 海關總稅務司透過各通商口岸的海關稅務司就地徵集具有特色產品,基本上仍是 官方展品為主。(上海圖書館,2002:72-78) 列日世界博覽會展示期間,發生參展 華商聯名上訴,有關海關代表阿裡嗣僭充監督、損失國體、濫耗公帑、淩辱商人 等罪狀,要求撤換該員。賽會進行中的5月25日,周懋功等參會華商向外務部、商 部發出電稟:「稅司阿里嗣充監督、欺淩商人、遇事阻梗,請即撤退。蘇商困,崇 國體。商等不願再歸洋員節制,情急電稟,伏乞恩准。」第二天周懋功等人向駐 列日世博會欽差大臣兼監督楊兆鋆呈送稟文:「自開會以來, 諸多困難, 就中情節, 早在大人洞鑒之中。推原其故, 皆由洋員阿裡嗣措置不善所致。彼既不能相助,近 又遇事梗阻,種種苦狀,商等萬難再忍。昨曾發電稟請外部、商部撤退該員以蘇 商困…。」正是由於楊兆鋆的正確認識,不僅及時地向滿清政府反映,個人也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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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支持華商撤換阿里嗣的要求,且適時提出改革建議。在上給光緒皇帝的奏摺中,

力陳以後政府參與賽會,應派員監督:「賽會關係商務,向由總稅務司領辦,以西 人置華貨,所擇未必精,陳所不應陳,每貽笑柄。嗣後應由商部奏派熟悉業務丞 參充當監督,會同駐紮該國使臣辦理。」在致商部的諮呈中,建議妥定賽會章程:

「賽會宗旨,專為改良工藝。非精緻華麗之品,不足爭衡。現當貴部整飭商務,

無美弗臻。擬請妥定賽會章程,使商業挽回利權,獲益匪淺。」商部在接到楊兆 鋆的諮呈後,參照各國賽會情形擬定《出洋賽會通行簡章》共20條,徵詢外務部 的意見後,於光緒31年十月初五日(1905年11月1日),經核准頒行各省。其中第一 條即確定賽會參加事宜由商部負責承辦:「外國遇有賽會,由商部諮行各省督撫,

曉示商人,有願赴賽者務於期限內呈報本省商務局、商會,轉報督撫,匯諮商部 辦理。」第二條確定由中國官員負責的總事務所是經理參會的機構:「外國會場應 設立總事務所經理華商賽會事宜。屆時或奏派監督,或出使大臣就近照料,或派 員監理,由外務部、商部酌核辦理。」從此改變海關洋員把持賽會操辦情況,結 束30餘年由海關外籍稅務司承辦賽會參展的歷史。(尹淑梅、屈春海,2006:93-95)

1905年滿清政府核准《出洋賽會通行簡章》頒行各省的同時,在義大利西北部 與瑞士南部的交界處,當時歐洲最長的辛普朗鐵路隧道建成。為慶祝此鐵路隧道 通車及該地區商業的發展,義大利政府決定在工業城市米蘭,舉辦以運輸為主題、

涵蓋經貿交流與漁業發展方面的世博會。依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所刊布的<光 緒三十二年中國參加義大利米蘭賽會史料>,光緒31年2月20日(1905年3月25日),

義大利駐華公使巴樂禮為設立賽會內有漁業分會,曾照會清政府邀請中國派員參 加米蘭國際博覽會漁業賽會事宜。該照會寫道:「本國於一千九百零六年擬在秘拉 諾(米蘭)地方設立賽會,該會內極關重要中特有漁業分會,今接得本國政府之諭,

應請貴部轉達商部並海關總稅務司,俾得通知各省及通水路各地方官員,令其出 示勸囑,或漁業公司,或漁業之人,均行預備賽會。並希見復,以便稟覆本國政 府為盼。」(轉引自郭慧,2006a:37) 商部接到外務部轉送的照會之後,發函與南 北洋大臣相商如何辦理。結果在南洋大臣周馥的舉薦下,由時任商部頭等顧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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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張謇出馬策劃參與此次漁業賽會。(馬敏,2001:16) 滿清政府於20世紀初期已 看出世博會利於邦交,更益於商務,時值清末推動憲改與發展商業的新政時期,

決定參加米蘭世博會倒也合理。清駐義大利大臣許玨為米蘭賽會中國應派員參加 事致外務部函更提及參會有助於國內鐵路建設,「知該會所包甚廣, 漁業特其一 端。查此會原起系為慶賀義大利、瑞士兩國交界地方所鑿新潑龍山洞鐵道告成而 設。……故會中章程以陸運、海運、河運三項居首。中國各省現正議開鐵路,如 派員前來考察,似于講求路政有裨。」(轉引自郭慧,2006a:38)

南洋大臣周馥的舉薦由時任商部頭等顧問官的張謇策劃參與此次米蘭世博會 (含漁業賽會),張謇據其1903年考察日本大阪第五屆內國勸業博覽會所得經驗,並 研究了歷次漁業賽會的情況後,對此次中國參賽提出了兩點至關重要的建議,在 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清政府賽會政策的轉變。首先,建議成立七省漁業公司,由中 國官方和民間合作自籌展品赴會,以整合夙不往來的七省漁業,使不分南北相互 保護各安其業。同時可以參加博覽會的機會,學習世界各國漁業方面的先進經驗。

其次,張謇提請滿清政府一定要注意此次漁業賽會所暗含的領海主權問題,建議 以英國繪製的中國海海圖為基礎,編繪漁界全圖在博覽會展出,將領海主權附於 漁界,順勢為中國海權正名發聲。商部接受張謇的建議,以鄭孝胥為總理,籌組 七省漁業公司。同時商部、南洋大臣周馥命令陳壽彭縣令、邱寶仁海軍副將,設 局編繪漁界全圖,1906年2月完成中國海總圖二幅、沿海七省分圖七幅,不僅附有 經緯線,且詳譯中英文。(謝輝,2002:44;馬敏、艾險峰:1 )

在此次博覽會上,中國共獲得獎憑、獎牌百有餘張。其中張謇創辦的鹽業公司 呂四鹽場得頭等獎,釀造公司的酒、頤生公司的罐頭得金牌獎。更為重要的是達 到了表明中國領海主權的預期目的,以海產品物,中國漁具漁史,媵我東南海漁 界圖而去,彰我古昔領海之權。清政府以前參加的國際博覽會因為是由海關總稅務 司洋員把持,「以西人置華貨,所擇已未必精,陳所不應陳,每貽笑柄」。在米蘭 博覽會上,首次依照商部訂立的《出洋賽會通行簡章》規定,由政府和民間合作 籌辦參加國際博覽會,中國終於擺脫了海關洋員的把持,使得籌辦博覽會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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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方向發展。(馬敏,2001:17;謝輝,2002:44-45) 其中有一段鮮為人知的插曲:

這次米蘭博覽會,義大利駐天津代辦達菲祿任期已滿即將回國,他表示願意隨往 充當中國此次博覽會監督隨員,中國駐意大使黃誥也正在考慮選派監督隨員一事。

意駐華公使巴樂禮為推薦達斐祿充任賽會隨員事致外務部函(光緒32年正月28日) 敬啟者:日前與貴中堂面晤時,本大臣曾保薦本國人達斐祿可稱賽會隨員之選。當承 貴中堂面許代作介紹,轉薦於駐羅馬之黃欽使,俾其充中國賽會隨員之任。今將該達 斐祿名片附送,以便請貴中堂便中函達黃欽使。一俟達斐祿到羅馬前往拜謁時,即可 與黃欽使當面商訂也……。專此,順頌日祉。

不料赴意參展的中國商民聽到欲派洋人達菲祿充當展會監督隨員的消息十分不 滿,紛紛表示「如派洋人充當中國監督隨員,商等情願罷會歸國」。中國商人林毓、

林子屏、羅誠等人聯名呈遞稟文:「近聞有西人欲來米郎充華商賽會監督處隨員,

商等不勝憂甚。緣商等出洋賽會,不過特以自由考求商務進步,以我之弱就彼之 強,取彼之所有,益我之所無。賽會假手西人,非徒商等不能考求商務實學,而 且西人往往趁賽會之機徒圖利營私,置我國體於不顧,動則魚肉商人」。他們認為:

「我華人現自知賽會,言語精通,愛國之心尤切,我國人辦我國事,理所當然,

權得自由,賽會之利益亦歸我。」 並列舉了法國巴黎展會洋人隨員華必樂、美國 聖路易展會洋人隨員伽爾、比利時列日城展會洋人隨員柯立司等,對中國商民欺 詐、辱虐的種種事實。指出: 洋人隨員將我國小腳女鞋、偶像木主等物陳列高處,

令人觀看,而凡中國美產,如絲、茶等件,則棄之於地,任人踐踏,虐商吞款,

全無忌憚。駐意大使顧及到商民抵制洋人隨員的情緒,又得知赴會商民中有漁業 分會會長羅誠,精通英、法、意多國文字,而其他商民也曾數次出國參加展會,

夙諳規矩,最終作出這次展會不再任用洋人為監督隨員,而改由國人擔任的決定。

(郭慧,2006c:pp.126-127)

因此,中國終於擺脫了海關洋員的把持,使得籌辦博覽會朝制度化方向發展。

而張謇在參賽人員臨行前反複叮囑他們「各用所長,以華洋文各記所見,賽畢而 歸,作增進中國漁業之根底」。會後郭鳳鳴寫成《義大利萬國博覽會紀略》、《調查 歐西實業紀要》二書,張謇在為這二本書作序中寫道:「夫賽會云者,各競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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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短者取人之長而自益。今以我視同列于會場之國,未暇論長短,而當論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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