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保育野生動物之規範

4. 臺灣管制輸入外來入侵種之規範

4.2 輸入許可

4.2.2 保育野生動物之規範

(一)野生動物保育法

(二)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野保法第56 條)

(三)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

(四)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野保法第55 條)

(五)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

(六)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野保法第22 條第 3 項)

(七)國際公約: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國際貿易公約

4.2.2.1 規範概述

按《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第1 條,為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 多樣性,與自然生態之平衡,而特別制定本法。野保法與外來生物輸入管制相 關之規範為野生動物進出口管制,主要由本法第三章規範之,適用對象為野保 法第3 條第 1 款所稱之野生動物,即「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哺 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以及本法第

輸出入行為或其他必要措施。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限制輸出入貨品之規定。四、違反第十 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輸出或未經取得出口國之許可文件輸入。五、違反第十五條第 一項規定,未依輸出入許可證內容辦理輸出入。六、有第十七條各款所定禁止行為之一。七、

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拒絕提供文件、資料或檢查。八、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妨害商業利 益。II 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情形之一,其情節重大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除得依前項規 定處罰外,並得廢止其出進口廠商登記。III 第二十條之二第二項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或農 會、漁會、省級以上之農業合作社及省級以上之農產品產銷協會違反同條第三項規定者,經濟 部國際貿易局得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停止 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簽發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IV 違反第二十條之三第二項及第四項 規定者,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處貨 價三倍之罰鍰,並得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簽具原產地聲明書之資格。」

55 條所公告《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124。本法 第4 條將野生動物在區分為「一般類」和「保育類」,同條第二項授權制定《野 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125,作為分類適用不同保護密度的依據,其法律效 果之差異會反應在其輸入限制的寬嚴程度,和違反之罰款金額的數額多寡等。

大致上「保育類活體動物」之輸入會受最大限制,輸入「海洋哺乳動物活體及 產製品」例外因人道考量亦有受限,「保育類動物產製品」和「一般類野生動 物」相對限制較少,惟縱屬野保法列管之保育類物種,會因是否為人工繁殖個 體或野外繁殖個體,在法適用上會有所差異,而造成爭議。

4.2.2.2 野生動物與其製產品之一般輸入

本法第24 條第一項針對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同條第三項針對海洋哺乳動物 的輸出入限制。本法第24 條第一項規定於 1994 年合併原先僅限制保育類野生 動物進出口、需特定人士方得進出口野生動物的第22、23 條,修正成現行第 24 條第一、二項: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者,不再限制身份別皆可辦理「野生 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之輪入,而一般類野生動物因衍 生的產製品過多,若全部納管不僅在鑑定上和人力上都有所困難,因此排除於 本條之外;「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輸入,仍需具備特定身份,僅限學術研究 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方能進口,並限制輸入目的專 供教育、研究之用。126又,立法者因認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的商業性狩獵之圍

12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農林務字第 0981700721 號。

12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7)農林務字第 0971701041 號。

126 野保法第 24 條修正成現行內容前,因動物福利的考量,在 2007 年刪除「馬戲團供展演 用」;於2012 年增訂關於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之進出口限制。現行野保法第 24 條:「I 野生動 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II 保育類 野生動物之活體,其輸入或輸出,以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 供教育、學術研究之用為限。III 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捕,或宰殺方式殘忍、不人道,故2012 年增訂關於「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 及產製品」之進出口限制於本法第24 條第三項。

另外,本法1994 年新增第 26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為文化、衛生、生 態保護或政策需要,委託貿易主管機關依貿易法之規定,公告禁止野生動物或 其產製品輸入,理由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製品雖非本法第24 條的管制對象,但輸 入其中若干動物或其產製品,卻可能破壞國家形象或危害生態,如海狗肉、福 壽螺等,故中央主管機關應採取必要之限制或補救措施。127

為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 條第一項、第三項,有關「野生動物活 體」、「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及「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產製品」輸入 或輸出申請案件之審核,特訂定《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

128,並配合《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三章辦理之。129欲輸入前述三種野 生動物及製產品,按施行細則第26 條和第 27 條,須填妥《野生動物活體及保 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輸出入同意文件申請書》;欲輸入「一般類水產動物活體貨 品」,則需填妥一般類水產動物活體之《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並檢附同條 所列之證明文件,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初審,並轉請中央主管 機關同意後,始得依有關規定辦理輸入。欲輸入之一般類野生動物為審核要點

不得輸入或輸出。VI 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之輸入或輸出,以產地國原住民族傳統 領域內住民因生存所需獵捕者為限。V 輸入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須提出前項證 明文件。VI 未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輸入、輸出、買賣、陳列、展示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 物活體及產製品者,準用本法一般類野生動物之管理與處罰規定,並得沒入之。」

127 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立法院第二屆第三次會期第十二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 540 號、政府提案第 4871 號,頁 22-14。

128 最初名稱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字第 4119065A 號公告為《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審核要 點》,後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31700050 號令修正為《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 入審核要點》,最新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61701833 號令。

129 參農委會(94)農授林務字第 0940136560 號。

附表《准許輸入一般類野生動物名錄》所列物種,業經農委會審查評估無礙國 內自然生態平衡,得逕行輸入,免個案申請。130

輸出入審查業務分工按本要點第3 條,由野保法之主關機關農委會轄下的 各單位分擔協力:畜牧處負責家禽、家畜、寵物及其他涉經濟目的之陸生物種 活體;漁業署負責除哺乳類動物、海龜以外,涉經濟目的之水生物野生動物活 體;林務局負責前兩者外之其他類野生動物活體、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或 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負責野生動物疫病風險 評估。惟海洋委員會於2018 年 4 月 28 日正式成立,海洋生態保育、海洋汙染 防治與海洋資源管理等事務,將由其轄下之海洋保育署(下稱海保署)管理,

致前述分工將有變動:原由野保法授權為林務局管理之水生哺乳類、海龜與海 洋保育類動物產製品業務,及原由漁業署審查之水產動物首次輸入申請,都將 移交海保署管理。

4.2.2.3 野生動物首次輸入

針對欲首次輸入非臺灣地區原產之野生動物物種者,野保法第27 條第一項 規定應檢附有關資料,並提出對國內動植物影響評估報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 准後,始得輸入。1994 年野保法全文修正時,本條的立法理由表示外來種對本 土生物可能造成不利影響,即使是經人工飼養或繁殖之動物,亦可能於逸失野 外後,適應環境而大量繁生,造成生態上之破壞,甚至傳播外來疾病而影響其 他野生動物,故擴大規定凡是首次輸入非臺灣地區原產之動物,均應提出動植 物影響評估報告,131從立法理由和法條用語為「野生動物物種」而非野生動物 推知,立法者預設本條適用範圍並不限於野生動物,而是包含經人工飼養或繁

130 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第 2 條。

131 立法院公報處(1994),《立法院公報》,69 卷 83 期,頁 132,台北:立法院。

殖之野生動物。

在輸入程序方面,野保法施行細則第26、28 及 30 條,要求檢附和一般輸 入相同之文件並不得分批輸入外,另需附上《野生動物首次輸入評估審查表》, 其內容包含:擬輸入之野生動物在其原產地食物種類、棲息環境、繁殖速率、

天敵、氣候條件及國內有無現存相近種類等之生態習性資料,及對本國動、植 物生育環境可能產生之影響及預防措施。水產動物首次輸入方面,農委會漁業 署依野保法第27 條第一項規定,設首次輸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審查小組,132根 據申請人所提出之《申請首次輸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對國內動植物影響評估 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後提出首次輸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對國內動植物 影響評估報告。另外,由於海洋委員會於2018 年 4 月成立,未來相關事務或將

天敵、氣候條件及國內有無現存相近種類等之生態習性資料,及對本國動、植 物生育環境可能產生之影響及預防措施。水產動物首次輸入方面,農委會漁業 署依野保法第27 條第一項規定,設首次輸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審查小組,132根 據申請人所提出之《申請首次輸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對國內動植物影響評估 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後提出首次輸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對國內動植物 影響評估報告。另外,由於海洋委員會於2018 年 4 月成立,未來相關事務或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