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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內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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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所述咒詛案例與其對咒詛之看法。訪問是於民國一百零五年(2016)進行,包 括於二月十七日、四月十五日訪新莊地藏庵,於十一月十八日、十一月二十三日 訪彰化某城隍廟,77在七月十八日、十一月二十三日訪嘉邑城隍廟。

史料常有立場問題,使用時必須留意。就本文所用史料而言,官方檔案、受 官方委託所作之研究、官辦或有官股之報刊、公職人員之著作通常會站在官方立 場,如《中央日報》對黨外或民進黨之民意代表不依法行公職宣誓之行為即持批 判態度。再者,某些報刊、專書、回憶錄及政府公報所載會議發言紀錄,其經營 者、作者、發言者各有政治傾向,例如戰後台灣有許多黨外或民進黨之刊物如《新 觀點週刊》、《民進報周刊》等,即係基於其政治立場發表言論。又宗教團體間有 因競爭或教義差異而起爭執之情形,他們的言論遂常各為其教,戰後台灣之一貫 道與其他宗教對入道儀式之誓愿的觀點即是如此,例如佛教便視一貫道為「外道」,

而誓愿即其批判對象之一。另外,本文因所用立誓相關史料多數出自官方或知識 分子之手,故反映他們的看法較多;從其他史料包括古文書、諺語、民間歌謠、

訪談紀錄中較能直接看到其他階層之觀點。

第四節、 內容介紹

除緒論與結論外,筆者將本文分為五章,茲逐一介紹。

第二章係探討近代台灣漢人社會之立誓的種類、概況、功能與中國大陸源流。

在種類上,除了咒詛、結盟、誓愿、公職宣誓外,至少尚有婚誓、軍誓、民間財 產書契之誓、改過自新之誓、效忠宣誓。它們絕大部分都源於中國大陸,而因台 灣之近代化過程,既有承繼,亦有變化;除此之外,亦有受日本與西方直接或間 接影響者。整體而言,立誓之功能可先粗分為:強化互助、防止背誓、找出真相、

排解糾紛、取信於人、確立行使權力之資格五樣,其中取信於人一類可再細分為:

表達清白、表達決心、強化合法性三樣;而每一種立誓都具備多樣功能。

77由於廟方表示若要談及咒詛,不希望本文提其廟名,故茲隱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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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乃探究清治時期至戰後之咒詛。先就儀式內容分析其時間方面之特徵、

對空間與神明之選擇及其原因、誓詞中背誓懲罰的內容,並初探解誓之可能條件。

接著依序自清治到戰後,討論個人或群體如何看待咒詛,包括其與司法之關係。

在清代台灣,咒詛已是人們處理糾紛的方法之一,官員亦有藉咒詛查案者,而信 與不信者皆有之。於日治時期,日人公務員、知識分子大部分視咒詛為迷信,並 基於統治台灣之需要加以利用,台灣人則有信而用之、不信而用之、不信而棄之 三種態度。至戰後,許多政治人物利用咒詛打選戰與問政,而除少數例外,知識 分子多予以負面評價。咒詛中之斬雞頭尤值得注意,不少人因宗教信仰或「文明」

觀念而反對或加以變化。儘管如此,法律一直未有明文禁止之。整體而言,雖然 由清治至今,咒詛均有受到官方利用,但其自身及結果未曾成為直接的、法律所 承認的證據,甚至在戰後,司法人員利用咒詛時一般是較為低調的。惟不論司法 界之態度如何,清代以來台灣始終有人遇糾紛時訴諸咒詛,並有與審判、調解先 後或同時進行者;對他們而言,能夠處理問題與否才是關鍵。

第四章主要針對清代至戰後台灣的結盟而探究之。第一步是剖析其儀式之舉 行時間、空間、擺設與盟誓方式,其中盟誓方式的部分係選擇誓詞與歃血飲酒加 以討論。大致上儀式多於夜間舉行,少在特定日期;地點常有選在僻靜處、廟宇 者,至今仍然;近代台灣之例中的擺設多較單純,以供品、香燭為主,神位或神 像多奉關帝;誓詞中多要求互助與保守團體秘密,背誓之懲罰常是死亡;歃血飲 酒常見但非必要,其中歃血並因不「文明」或不合素食之要求,而有變通的情形。

接下來分別探討清治到戰後官方對結盟之態度,以及戰後報界、幫會如何看待 結盟。清代官方會關注儀式中有否歃血盟誓焚表、是否年少居首、結拜人數多寡,

藉此判斷結拜者是否惡意、有無可能侵害百姓與朝廷,同時為了司法之「平允」,

並慮及是否為單純結拜兄弟、結拜者之身分與意願。至日治時期與戰後,雖法律 已無關於結拜之明文規定,警方卻對之一直保持注意。至於對結盟者而言,最晚 自清代以來這種立誓即常為糾眾互助之工具。然於戰後,某些幫會或不再採用結 拜儀式,或淡化、減輕背誓之實際懲罰,呈現出一種較不重視的態度。戰後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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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似承襲傳統朋友之道,認為結拜應基於情投意合,結拜者間應以義相待。

第五章是就戰後台灣一貫道之入道儀式的誓愿及其與先天道進道科儀之誓 愿的關聯加以探討。首先將簡要說明與一貫道淵源深厚之先天道的進道科儀及當 中之誓愿。此科儀分為皈依、拈准、採取、火候四個階段,誓愿是在第二、三階 段,分別強調持戒與煉功。接著探討一貫道入道儀式之點道禮及其中之誓愿,分 析其愿文。基本上其步驟包括:引保師立愿、點傳師傳道義並傳合同、新求道人 兩次靜聽禮囑、新求道人立愿且第三次靜聽禮囑、點傳師點玄關並傳口訣、謝恩 叩首;當中引保師之愿文是在擔保一貫道之正派,新求道人之愿文則係要求得道 後要信心堅定,真心悔過,遵守佛規,修道渡人,常懷師祖、前人之恩德,尊 之敬之。再者乃探究戰後官方、報界、佛教界、基督教界與一貫道本身各自對此 入道儀式之誓愿的看法。基本上除了一貫道外,均對之持負面評價,而道親則或 試圖就誓愿帶來之恐懼問題作善解,或強調其恐怖以防止信徒偏離修道之路,或 賦予內丹修煉之意義,未見一致。最後並比較先天道、一貫道之進道、入道儀式 的誓愿,以探其間之傳承與發展趨向。簡言之,兩者均強調不可欺師滅祖與洩漏 大道,而在背誓之懲罰上嚴重程度逐漸降低。

第六章乃探究戰後之公職宣誓。首先剖析對公職宣誓有所影響的中國國民黨 之入黨宣誓,特別是舉右手與誓詞中之背誓後果兩點,前者或與基督教有關,後 者則承自會黨。其次探究公職宣誓之儀式及其與上述政黨、入黨宣誓之關係。舉 凡儀式中之舉右手、孫中山遺像、黨旗、誓詞裡的「三民主義」、背誓後果等,

甚至是對儀式意義之詮釋,公職宣誓都受到該黨及其入黨儀式影響。最後探討戰 後政界人士(包括公職候選人)如何看待此種立誓。戰後台灣有不少人同意公職 宣誓應是公職人員基於其道德良心,鄭重表示願忠國守法、克盡職守之行為,惟 政界人士中部分不甚看重依法宣誓,另有部分則盼望公職宣誓發揮功能,並試圖 改良其制度或使其實踐合法。此外似有公職候選人與民眾自華人民間信仰之角度 看待公職宣誓,蓋他們視孫中山為神明,如此則向孫氏遺像宣誓無異於向神明宣 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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