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日治時期臺灣國民守法意識養成
第二節 《教育敕語》作為最高指導原則
二、 內容概述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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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儒教>一文中,井上毅肯定傳統儒教的「倫理名教」,同時強調日本 固有的國體典故,因此呼籲學校實行的國體教育,務必要以日本「古典國籍為父、
儒教為師」。將日本的古典國籍與傳統中國的孔孟的倫理名教熔冶於學校國民教 育之中,這成為數年後,井上毅與元田永孚共同草擬《教育敕語》的核心共識,
也是日本道德教育的最大公約數183。
元田永孚同樣出身熊本藩,對儒教義理研究有術,早年負有國家統一的高遠 志向,希望能實現王道政治;但在 1877 年西南戰爭、1878 年大久保利通暗殺事 件後,日本社會隨即面臨自由民權運動等社會情勢變動,相繼的歷史契機,讓元 田憂心國民將產生分裂的傾向,體認到必須盡速樹立教育的根本方針。1879 年 擬出<教學大旨>,主張天皇應是制定教育根本精神之人,內文中指責文明開化 以來,全國教育風氣的破碎,遺忘仁義忠孝等根本大義,最後主張應在小學時期 教導仁義忠孝之道,並列示教學之方法,當中展示自己的儒教道德主義184。
井上毅和元田永孚皆崇尚傳統儒家,但井上毅兼採西方思想中的現代國家架 構理論,講究立憲國家的法制要求185。1890 年(明治 23 年),內閣總理大臣山 縣有朋下令起草之後,元田和井上數次的來回意見修正,得出最後決定版的《教 育敕語》,過程中最大的主導者仍屬井上毅186。
二、 內容概述及意義
「敕語」(勅語)是展示天皇意志的言語,「敕諭」(勅諭)是天皇對民眾教 誨的言語,此二者有所區別,在草擬教育敕語之際曾為名稱有所論爭,但有鑑於 教育敕語如同「教學聖旨」,是總體教育的基本方針,為了凸顯此特殊性,便以
「敕語」冠名之。187教育敕語被尊為日本道德思想的最高標準,內容僅短短三百 餘字,但卻成為國民教育的核心宗旨。全文漢文翻譯如下188:
183 江玉林,參前註 30,頁 62。
184 梅渓昇,參前註 179,頁 8。
185 江玉林,參前註 30,頁 63。
186 梅渓昇,參前註 179,頁 120。
187 加藤地三、中野新之祐著,參前註 177,頁 155-156。
188 臺灣總督府官定漢譯教育勅語(參照 1897 年 2 月 18 日以訓令第十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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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
世濟厥美。此我國體之精華,而教育之淵源,亦實存乎此。爾臣民,孝 于父母,友于兄弟,夫婦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眾,修學 習業,以啟發智能,成就德器。進廣公益,開世務,常重國憲,遵國法,
一旦緩急,則義勇奉公,以扶翼天壤無窮之皇運。如是,不獨為朕之忠 良臣民,亦足以顯彰爾祖先之遺風矣。
斯道也,實我皇祖皇宗之遺訓,而子孫臣民,所宜俱遵守焉。通之古今 不謬,施之中外不悖。朕與爾臣民,拳拳服膺,庶幾咸一其德。
明治二十三年十月三十日 御名御璽
對日本國民而言,《教育敕語》訴求的是萬世一系國體,忠君愛國、重國憲、
遵國法等法律政治上的規範要領,更是道德、宗教上的精神皈依,成為製作新臣 民的修身範本189。當中提到的相關道德細目,除了忠、孝、仁、義等大方向以外,
還有許多儒教的倫常禮教,包含忠義、勤王、孝親、夫妻兄弟相愛、朋友信義、
友愛、禮節、解約、謙遜、正直、溫和、謹慎、寬大、清廉、博愛、立志、學問 勤勉、德行、公益、慈善、進取……等,這些細目也成為日本小學的修身課程的 各課主題190。
在臺灣,《教育敕語》也是統治過程的要角。早在 1896 年(明治 29 年),乃 木希典總督接任臺灣總督之職時,便曾上書建議拓務大臣鞆之助,應將《教育敕 語》翻譯成中文讓臺灣人民閱讀,翌年便以訓令第 15 號,明令臺灣人民應讀誦
《教育敕語》191。兒玉源太郎除了強調教育的必要性,時任民政長官的後藤新平 也力主教育的大方針包含因時制宜、不改變國語教學、推行國語乃是同化的捷徑 等,積極推展教育的行動昭然可知192。
到第七任臺灣總督明石元二郎任內時,《教育敕語》的重要性更加提升,1919 年(大正 8 年)以第 1 號諭告<關於臺灣教育施行諭告>宣告《教育敕語》是台
189 江玉林,參前註 30,頁 44-45。
190 加藤地三、中野新之祐著,參前註 177,頁 63-65。
191 井出季和太著,郭輝編譯,參前註 166,頁 258、276。
192 井出季和太著,郭輝編譯,同上註,頁 3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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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教育的最高準則193:
惟恭 先帝夙昔授以鄉黨庠序之教,最終宣布教育敕語,以此為帝國學 政之根本要義。此實是千古不窮之典謨、乾坤之柱礎,復此不可別有他 者。於此施行台灣教育令,理當自然以此為唯一之憲章奉體,自不待 論……
要言之,台灣之教育在乎觀察現實世界人文發達成度,使島民啟發其順 應此時事之知能,涵養德性、普及國語,藉以具備日本國民之資質和品 性。在此,台灣民眾實應體此精神,各隨其分,令子弟就學,庶追隨日 本國運,沐浴浩蕩聖恩,作為光榮之日本國民,永享太平之樂,其遵行 無違。
在<關於臺灣教育令施行訓令>中,則再強調194:
新發布台灣之教育令,茲明定學治之方針,設施之綱要亦始定之……我 邦之教育敕語乃千古不滅之大訓,貫乾坤而通古今,燦亮如日星,苟若 成帝國之臣民,自應悉數服膺,特別是從事教育者更須如此……
臺灣沐浴於我等之皇化雖尚未常久,然至教育之本義、即復先帝之教育 敕語妥為憲章,使島民堪為表率,嚴以不敢渝之。只須沐浴於民度適宜 之所,不失緩急之序,獎學勵業,廣博啟發島民知識,共具渾然融合於 母國文明。本令發布之趣旨不復曠日,期勉諸官克己為之。
1919 年(大正 8 年)1 月 4 日,臺灣總督府頒布的《臺灣教育令》,第一章 總則規定如下195:
第一條 在臺灣的臺灣人教育依本令。
第二條 教育乃基於教育敕語之旨趣,以育成忠良國民為目的。
第三條 教育應適合時勢及民意。
第四條 教育分為普通教育、實業教育、專門教育及師範教育。
193 《詔敕‧令旨‧諭告‧訓達類纂(一)》,參前註 165,頁 274-275。
194 《詔敕‧令旨‧諭告‧訓達類纂(一)》,同上註,頁 275。
195 《明治以降教育制度發達史》第 12 卷,東京:教育資料調査会,1964-1965 年,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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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的詔令和《臺灣教育令》綜合觀察,除了確立明石元二郎任職時,確 立「同化」為統治方針,另外在教育面向也有幾項重點:(1)尊奉《教育敕語》
為教育的唯一憲章;(2)教育系統分為四類,除了普通教育,尚含實業、專門和 師範教育;(3)教育將促使臺灣人民具備與日本相同的資質和品性,最後目標將 成為日本國民。
由此可知,《教育敕語》的影響範圍,不再僅是在臺日本人,而是明確擴展 到殖民地臺灣,讓臺灣人透過教育學習,能具備《教育敕語》中的人民特質,在 吸收新知識、開發智能外,更能擁有守法、孝順、博愛……等等各種道德涵養。
讓殖民地人民接受這套理論思想,不只是為了統治者的便利,同時也是殖民母國 將「日本人」的理想型態套用到「臺灣人」身上,讓臺灣人民也能對日本帝國、
天皇服膺尊崇,成為日本的「新臣民」。
三、 國民的守法意識
《教育敕語》被認為可分為前、中、後三段,前段係從「朕惟我皇祖皇宗」
起,至「亦實存乎此」;中段則從「爾臣民」起,至「亦足以顯彰祖先之遺風矣」; 最後從「斯道也」到文末,屬於後段196。前段是總論,闡述國體、萬世一系的天 皇制度和君臣之間的道德關係,是通篇的理念基礎;中段是作為「臣民」應具備 的道德項目,從孝順父母到遵國法、重國憲,總共列舉出十四項,範圍涵蓋個人、
家庭、社會、國家等各領域,同時也最能展現儒教主義精神,而中段最末又再強 調天皇中心的國體型態,並以「奉公義勇」目標,期許人民將國家的重要性更勝 於自己197。
關於《教育敕語》中段的各項德目解說,自《教育敕語》頒布後,相關的釋 義、圖解、衍義等解釋文書不斷刊行,目的不外乎為短短三百餘字的敕語做衍生 註釋、補充說明,舉凡天皇萬世一系的來由、各項德目的代表典故,或是對文字 的詳細說明,讓抽象的道德具體化。如帝國文科大學(東京大學文學部前身)的 內藤耻叟教授與其門生奧山千代松於 1890 年(明治 23 年)11 月,合著《教育
196 加藤地三、中野新之祐著,參前註 177,頁 208。
197 加藤地三、中野新之祐著,同上註,頁 2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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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敕語釋義》,編寫共計十八回課程解釋說明198;北村禮藏和北村包直為了讓 兒童也能瞭解《教育敕語》的思想,於 1891 年(明治 24 年)發表《童蒙敕語圖 解》,圖文並茂的內容講述天皇制度的歷史和諸多道德品行的歷史故事,包含中 國歷史的諸多典故,整體的內容編排依舊是依循《教育敕語》的內文199。
再細看《教育敕語》本文,中段談及的道德項目包含:孝順父母、友愛兄弟、
夫妻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眾、修學習業、啟發智能、成就德器、
廣開公益、開世務、重國憲、遵國法、義勇奉公等十四項。對日本這樣一個外來 統治者而言,要讓殖民地的統治過程順利,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是,如何使被殖 民者瞭解法律規範,又要如何使被殖民者主動、願意遵守法律,而非以嚴刑竣罰 威嚇才得奏效。因此,培養出「守法」性格的殖民地人民,是統治者的目標之一。
在《教育敕語》中,重國憲、遵國法的概念是如何被闡釋,以下以井上哲次郎編 著的《敕語衍義》,簡述「常重國憲、遵國法」的內涵200:
我邦人今日所遵奉之國憲,乃今上天皇陛下於明治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 發布者,遂於我邦施行之,君主專制一變為立憲政治,臣民自可參與國 政,有疑之事可公議輿論決定之,臣民之權利頓伸舒暢,國內勃興自由 精神,古來未曾有此文化構成基礎,於此為開為緒端,實值我日本人民
我邦人今日所遵奉之國憲,乃今上天皇陛下於明治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 發布者,遂於我邦施行之,君主專制一變為立憲政治,臣民自可參與國 政,有疑之事可公議輿論決定之,臣民之權利頓伸舒暢,國內勃興自由 精神,古來未曾有此文化構成基礎,於此為開為緒端,實值我日本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