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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只」的語義功能

1.2 共時語義及詞類

「只」在古代漢語中作為副詞,用於謂語前,表示僅限的語義及用法,

此仍保留到現代漢語中。但其語氣詞的用法則已消失,為其他語氣詞「啊、

呀」等所取代。有學者認為,這一類的副詞3的來源大多較早,不少在漢魏,

甚至在先秦已經基本形成了。而且,許多這樣的副詞在古代漢語和現代漢 語中的意義基本一致(張誼生,2000)。

現代漢語方面,參考呂叔湘(1980、1999)的《現代漢語八百詞》、劉 月華等(2001)的《實用現代漢語語法》及其他辭典,了解「只」在現代 漢語中主要詞類為副詞,表示「除此以外沒有別的」,意同「僅」。根據呂 叔湘(1980、1999),主要可分為下列四種語義〆

a) 限制與動作有關的事物。並常常跟「不∕沒」對舉。

(18) 我只學過英語。

b) 限制與動作有關的事物的數量。

3 張誼生(2000)副詞主要分為兩大類,其表示詞彙意義的稱為「描摹性副詞」,其餘表 語法意義的稱為「限制性副詞」。其中「只」「只有」「只是」均屬於「限制性副詞」中 限量範圍的範圍副詞,具有「排他」義。

(19) 教室裡只有三、四個人。

c) 限制動作本身以及動作的可能性等。

(20) 這本書我只翻了翻,還沒詳細看。

(21) 這件工作只能慢慢地做,不能操之過急。

d) 直接放在名詞前面,限制事物的數量。可說是中間隱含一個動詞(「有、

是、要」等)4

(22) 房子裡只老王一個人。

(23) 只你一個人去行嗎?

在呂叔湘等人的分法下,「只」從其詞彙義上的「表示僅限,除此之外沒有 別的」延伸至具有限定的功能的語法意義。

劉月華等(2001)指出當「只」限定謂語動詞或動詞短語,有下列三 種情況(劉月華等,2001〆219-220)〆

1. 在謂語動詞前,後邊通常有一個語意相關的否定句,對前一分句的意思 進行補充。

(24) 我問她哭什麼,她只哭,什麼也不說。

意思是「她」只是「哭」,不回答,「什麼也不說」補充「只哭」,意思也是

「不回答」。

2. 句中有能願動詞,「只」用在能願動詞前,限定能願動詞及其後邊詞語。

(25) 他懂一點漢語,可是只會說,不會寫。

3. 有時,前一分句用否定形式,後一分句的「只」限定一個範圍,對前一 分句進行補充。

(26) 這壺酒不夠兩個人喝,只夠一個人喝。

當「只」與數量詞連用時,表示數量少,但「只」仍要用在動詞或動詞短

4 將於本文 2.3.2 與其他學者的說法綜合討論。

語前,不能與數量詞直接連用(劉月華等,2001〆220)。如〆 (27) 這本書只有二百頁。 *這本書只二百頁。

(28) 我們只見過一次面。 *我們見過只一次面。

周剛(1998)則認為「只」的原義表示單一,引申為限定範圍,有排 他性々又引申為限定數量和程度,表示數量少,程度輕。如例句(29)「只」

限定動作行為的對象,可以用表示單一的「單」來替換,句子原義不變。

句(30)限定人數,表示數量少,可用表示數量少的「才」代換「只」,句 子原義不變。

(29) 感覺只解決現象問題,理論才解決本質問題。

感覺單解決現象問題,理論才解決本質問題。

(30) 他們只三個人,人手太少了。

他們才三個人,人手太少了。

但是周剛也指出例句(31)中的「只」既可以限定動作對象範圍,表示他什 麼都沒給,只給了「錢」々也可以限定數量,表示他給了十元,沒多給。因 此有兩種語義指向,容易產生歧義(周剛,1998〆14)。

(31) 他只給了十元錢。

上述三位學者對於「只」的語義分析有一共通點就是他們都認同「只」

有「限定」的語義,然而對於所謂的「限定」究竟限定何物,在何種情況下 能夠限定,似乎都只是從「只」後接的成分來判斷。因此當「只」後接的成 分為動詞,「只」的語義就描述為「限制動作本身」々當「只」後接續動詞與 賓語,就描述為「限制與動作有關的事物」等,如此一來,就只是從「只」

後的成分為動詞或動詞加上賓語等語法成分的組合不同來解釋「只」。另一 方面劉月華等(2001)與周剛(1998)也提到當「只」後有數量詞時,表示

「數量少」之義,這同樣是從「只」後所接續的成分來推斷「只」的語義。

如此只是因地制宜的語義解釋方式,筆者想要了解是否能有更核心的語義功 能來解釋這些差異。

郭銳(2008)認為虛詞語義分析常因觀察不細而流於粗疏,因而提出「語

義結構分析法」,就是把虛詞語義分爲語義要素和要素間關係兩個部分,這 兩個部分構成了一個語義結構,虛詞的一個義項可看作一個語義結構。語義 結構不變則義項不變,語義結構變則義項變。而無論是語義要素還是要素間 關係任何一方的改變,都會改變語義結構。以例句(32)、(33)為例,這兩 句中的「也」在呂叔湘(1980、1999)的《現代漢語八百詞》中都歸爲第一 義項「表示兩事相同」。

(32) 你去北京參觀訪問,我們也去北京參觀訪問。

(33) 有人看著認真幹,沒人看著也認真幹。 (引自郭銳,2008)

若根據語義結構分析法,例(32)的語義結構爲〆 語義要素〆{{事物y,事物x},{狀况P}}

關係〆y具有狀况P,x具有狀况P(x具有與y相同的狀况)。 表示不同事物具有相同狀况,就是過去研究中所說的「類同」義。

例(33)的語義結構分析如下〆

語義要素〆{{條件y,條件x},{狀况P}}

關係〆條件x有P的狀况,條件y有P的狀况(在條件x下出現的狀况與條 件y下出現的狀况相同)

在例(33)中,與「也」發生聯繫的不是某個事物,而是某種條件,表示在

「沒人看著」的條件下出現的狀况與「有人看著」條件下出現的狀况是相同 的。即表示不同條件具有相同狀况,可以叫「條件」義。這樣一來,例句(32)、

(33)的語義要素不同,造成了語義結構改變,因而兩者的義項應該分立。

再如下面例句(34)、(35),呂叔湘(1980、1999)歸爲同一義項,「表 示除此以外沒有別的」。

(34) 他只會講漢語。

(35) 教室裏只有三四個人。 《現代漢語八百詞》(呂叔湘,1980、1999))

但透過語義結構分析我們得出〆 例(34)的語義結構爲〆

語義要素〆{{a,x,b……},{狀况P}}

(x是「只」約束的焦點成分,如「漢語」,a、b等是與x形成對比的其 他對象,如「英語、日語」)

關係〆選擇x,排除非x (x具有狀况P,非x不具有狀况P)

這個義項可以叫「完全排除其他」。 而例(35)的語義結構爲〆

語義要素〆{a,x,b,……}

(x是「只」約束的焦點成分,如「三四個」,a、b等是與x形成對比的 其他對象或行爲,如「兩個、五個」)

關係〆選擇x,排除高于x的成員

例(35)中的「只」只是排除了高於x的成分,如「五個、六個」,但並不排 除低於x的成分,如「一個、兩個」,因此不能歸爲「完全排除其他」義項,

郭銳(2008)將此義項可以叫「未達到更高量級」。如果對比「只」與「光」,

就可以看出把上述兩個義項分開的必要,如例句(36)、(37)〆 (36) a. 他只吃蘋果。 b.他光吃蘋果。

(37) a. 他只有十塊錢。 b.*他光有十塊錢。

「光」只有「完全排除其他」義項,而無「未達到更高量級」義,因而(25)

b不成立。(郭銳,2008)

郭銳(2008)提出的語義結構分析法將語義分析規則化,使得語義分析 不會過於空泛而流於抽象化,因此本文在語料分析上,也將採此方式來討論

「只」的語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