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只」的語義功能
1.3 範圍副詞
在詞類分類方面,各家對於副詞應屬於虛詞還是實詞,眾說紛紜。但若 不顧副詞自身功能的特點,硬是將它歸入實詞或虛詞的一方,對於副詞的認 識、句法功能的掌握,並不會有多大的意義(林慧敏,1999)。Li & Thompson
(1981)把漢語的副詞分為兩大類,一是移動性副詞,另一類是非移動性副
詞。「只」屬於後者的一小類「非情狀性副詞」(Li & Thompson,1981、黃 宣範譯,2007〆268-271)。而許多學者是將「只」歸入副詞中的「範圍副詞」
的小類(趙元任,1980々朱德熙,1998々張誼生,2000々張亞軍,2002々太 田辰夫,1987々盧英順,1995々丁后銀,2003)。又由於限制副詞主要表示 限制、評注、連接等,語法功能突出,因此本文採張誼生(2000)的歸類方 式,將之歸入功能(function)詞。其特性在於搭配範圍廣泛,表義功能多 樣,在功能上同一般意義上的虛詞比較接近。
1.3.1「範圍副詞」之定義
「範圍副詞」顧名思義就是「表示範圍跟數量」的副詞(趙元任,1980〆 387)。朱德熙(1998)進一步將表範圍的副詞分成兩類〆a.標舉它前邊的詞 語範圍。如「都」,見例句(38)々b.標舉它後邊的詞語範圍,表限制,如果 從反面說,就是排除(朱德熙,1998〆195-196)。如例句(39)至(42)。
(38) 這些地方我們都去過。
(39) 光北京就有兩千人參加。
(40) 就廠長沒走。
(41) 單撿好吃的吃。
(42) 他只懂英語。
張誼生(2000)則根據不同的標準對現代漢語範圍副詞進行多角度的 分類。首先,根據表義功能,分為 a.統括性範圍副詞、b.唯一性範圍副詞、
c.限制性範圍副詞三類々第二,根據句法功能,分為附體性範圍副詞與附謂 性範圍副詞々第三,依語義指向分為前指範圍副詞與後指範圍副詞、單指 範圍副詞與多指範圍副詞、實指範圍副詞與虛指範圍副詞。
從意義功能來看,「只」被歸類為唯一性範圍副詞。唯一性範圍副詞是 排除式,從反面限制事物的量、強調事物的類。可以修飾充當主語的,需 要突出類別義的名詞或名詞性短語。限制名詞後面的或隱或顯的數量結 構,如〆
(43) 他們到來用不著再說話,只那默默的目光,在火線上就會變成為巨大的 力量。(劉白羽《火光在前》)。
張亞軍(2002) 基本上同意張誼生(2000)的分類方式,認為範圍副 詞的典型用法是出現於謂詞性成分前作狀語,可以用來限制與動詞相關的 名詞性成分所指稱對象的範圍,也可以限制動詞性成分本身。張亞軍(2002)
更清楚指出,範圍副詞除了與範圍表達有關外,它重在揭示某一範圍的事 物的共性或某一範圍中個別成員與其他成員相異的個性(張亞軍,2002〆 62-67)。如下例句(44)中的「只」用於限定其後成分,表示「包括李老 師在內」的某一範圍成員中,「李老師」是小王認識的唯一個體。
(44) 小王只認識李老師。 (張亞軍,2002:63)
也就是說,所謂的範圍限定功能,主要作用是限定對象的範圍,而其 範圍的確認主要就體現在數量特徵上,可以就某類事物劃定其外延,也可 以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對象之數量多寡。
綜上所述,範圍副詞的界定主要是從語義層面來看,表示具有限制功 能的副詞。而「只」被歸類在與限定數量有關的唯一性範圍副詞,是具有 排他性的緣故。
1.3.2 語義限制範圍
範圍副詞作為副詞的一個次類,從語義上看,範圍副詞有的用來標舉 出現於它前面的詞語的範圍,有的用來限定其後成分的範圍,也有的既可 前指也可後指(張亞軍,2002)。而「只」屬於後指性的範圍副詞(張亞軍,
2002々張誼生,2001々陳偉琳,1998々盧英順,1995),其後的整個謂詞性 短語結構為「只」的語義範距(scope),即「只」語義影響所及的部分。
劉月華等(2001)於《實用現代漢語語法》中對「只」所限定的語義 範圍以句法成分來分,共分成六類(劉月華等,2001〆218-222),本文整 理成以下表格(見下頁)〆
表 二-2 「只」的語義限定範圍
2001〆209),Li & Thompson(1981)指出「只」是一個只修飾謂語的副詞,
不可以修飾名詞片語(Li & Thompson,1981、黃宣範譯,2007〆272-273),
如例句(45)〆
(45) a. Only passengers can board the ship.
b.*只坐船的可以上船。
b‟.只有坐船的可以上船。
但是呂叔湘(1980、1999)認為「只」直接放在名詞前面,是中間隱含一 個動詞如「有、是、要」等(呂叔湘,1980、1999)。劉月華等(2001)也 認為「只」是可以直接用在名詞短語前,修飾限制其名詞短語,只是前提 是該名詞短語只能是句子的謂語,不能是賓語。
而張誼生(2000)提到,強調類別義的名詞可以直接接受範圍副詞的 修飾,例如〆
(46) 他們到來用不著再說話,只那默默的目送,在火線上就會變成為巨大的 力量。(劉白羽《火光在前》)
(47) 現在在林外,賣大煙、弄情報,光我交給他大煙,也有三百斤。(曲波《林 海雪園》)
(48) 內容多半是,惟才子能憐這些風塵淪落的佳人,惟佳人能識坎坷不遇的 才子,受盡千辛萬苦之後,終於成了佳偶,或者是都成了神仙。(魯迅《二 心集‧上海文藝之一瞥》)
他認為,從語義帄面看,「只」、「光」、「惟」等,如上面例句中的副詞 所修飾和限制的是對名詞所表示的人、物、現象從數量上加以限制。由於 這些表示唯一性的副詞都是排他性的,加之名詞的出現,本身已提供了數 量的確定性,所以這些範圍副詞實際所要限制的表示類別的數量名短語,
只有在需要強調的情況下,才與名詞一起同現。比較下列(49)組的 a、b、
c 三句〆
(49) a. 僅一個項目,就節約了十多萬元。
b. 僅包裝一個項目,就節約了十多萬元。
c. 僅包裝,就節約了十多萬元。
「包裝」一詞既表示了事物的類,又順帶顯示了事物的量。由於副詞只是 對名詞後面所隱含的數量義進行限制,並不直接修飾名詞本身所具有的詞 彙意義,所以這類以名詞的類別義為基礎的副名結構,其內部的語義關係
是相當鬆散的 (張誼生,2000)。
由張誼生(2000)提出的句(46)可知「只」直接加上名詞的用法是 存在的,這樣的語料證據等於反駁了 Li & Thompson(1981)所謂「『只』
不能直接修飾名詞片語」(Li & Thompson,1981、黃宣範譯, 2007〆272-273)
的說法。然而,句(45b‟)的確是較符合筆者的語言習慣,按照呂叔湘(1980、
1999)認為「『只』後直接加上名詞組的形式是「只」後的動詞省略」的說 法,句(45b)是省略了「只」後的動詞「有」々倘若將(49)組的三個句 子用「只」來替換「儘」,為(50)組句 a、b、c。(50b)的動詞「包裝」
能夠省略嗎〇(50a)、(50c)的「只」後又是省略了什麼動詞呢〇首先,(50b)
省略動詞「包裝」後,就是(50a)。接著,筆者分別代入呂叔湘(1980、
1999)提出可能被省略的動詞「有、是、要」,發現只有代入「是」,才能 不更動原先的句義々而在劉月華等(2001)所舉的例句(51)、(52)中,
筆者認為「只」後省略的應該是「有」。
(50) a. 只(是)一個項目,就節約了十多萬元。
b. 只包裝一個項目,就節約了十多萬元。
c. 只(是)包裝,就節約了十多萬元。
(51) 今天家裡只(有)我一個人,你們來玩ㄦ吧。(《實用現代漢語語法》(劉月華 等,2001:221))
(52) 這次的午餐會,只(有)王太太沒來參加,她身體不好。(同上出處)
筆者使用代入法,將「只」與名詞組之間代入動詞「有、是、要」來 看,初步發現「只+有」與「只+是」的情況下省略了「有」或「是」較不 影響語義,因此本文同意呂叔湘(1980、1999)提出的「動詞省略」的看 法,但是其中所謂的「動詞」並非任何動詞皆可,如果省略會造成語義改 變,應該不能省略。也就是說「只」與「只+有」、「只+是」可能在語義上 有所重疊或語義相近,所以當其後直接接續名詞組時才有可能將「有」或
「是」省略。據此,筆者認為有必要進一步醭清「只」與「只+有」、「只+
是」三者的差異,將於第三章加以討論。又由於「只」後直接接上名詞組 的形式與筆者自身的語言習慣並不相符,因此期待能從語料分析中了解這 樣的形式是否常見。
此外,否定詞的範距通常也是其後的謂語,與「只」的關係如何呢〇 Li & Thompson (1981)提到一般非移動性副詞與否定詞「不」、「沒」詞 序 不 同 , 語 義 也 就 不 同 , 範 距 大 的 詞 序 在 前 , 小 的 詞 序 在 後 ( Li &
Thompson,1981、黃宣範譯,2007〆277、280)。但這個規則是用於一般中 性的會話場合,當要對比一個肯定命題及一個否定命題時,或強烈否認他 人先前說過的話時,都使用「不是」此否定詞置於謂語前面,包含任何的 副詞,如〆
(53) 他不是還在海邊,他是還在學校。
另一種是當說話者發出一種修辭問句,不指望聽者回答的問句時,否定詞 也可以在副詞前面(Li & Thompson,1981、黃宣範譯, 2007〆281)〆
(54) 他不就來嗎?
總的來說,「只」的語義轄域範圍為其後的謂語。在謂語中的成分都可 能是被「只」限制的部分。但 Li & Thompson(1981)所說的否定詞與副詞 的範距關係是否適用於「只」,尚頇由語料來分析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