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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時代東西之間的意識形態對抗

第二章 轉型正義在全球政經變遷中的歷史結構定位

第一節 冷戰時代東西之間的意識形態對抗

二次大戰之後,國際舞台上已經展開兩大超級強國的鬥爭局面,美國和蘇聯 成為操縱半個地球命運的兩個國家,特別在韓戰之後更是如此;傳統的多極世界 現在已經變成兩極世界,無論從戰略上或政治上看都是這樣,因為意識形態在冷 戰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Kennedy, 1998: 483, 491)。杜魯門在 1947 年 3 月發 表「杜魯門主義」(the Truman Doctrine)演說,描繪了世界面臨兩種不同的意識形 態抉擇:「一種生活方式是以大多數人的意志為基礎的,它的特點是……免於政治 迫害的自由。另一種生活方式是以少數人的意志強加於多數人為基礎,這種方式 依靠的是……壓制個人自由」。美蘇雙方都祭出意識形態的招牌,由於自由主義和 共產主義都是全球性的思想體系,雙方都把全世界視為一個權力鬥爭的舞台,不 是屬於美國陣營,就是屬於蘇聯陣營。自此之後的世界局勢,用艾森豪的話來說,

就是一場「正義與邪惡勢力」的「武裝對峙」(Kennedy, 1998: 492-493)。

壹、 美、蘇建立兩極的意識形態集團

二次大戰之後,美、蘇兩大強權循著政經意識形態和地緣政治的差異,而展 開東、西兩大陣營之間的冷戰對峙。1944 年布列敦森林(the Bretton Woods)會議 的召開與 1947 年關稅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f Tariffs and Trade, GATT)

的簽署,使西方陣營確立以國際貨幣基金會(IMF)、世界銀行(World Bank)和

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為主軸的國際經濟秩序;這對絕大部分的社會主義國家 產生排擠作用。1947 年,隨著蘇聯對西歐和南歐的擴張,美國發表杜魯門主義,

其蘇聯問題專家肯南(George Kennan)提出「圍堵策略」(strategy of containment),

打算從軍事、經濟及文化等面向全方位圍堵蘇聯。從長期來看,圍堵政策最重要 的內容是美國大規模提供經濟援助,使得歐洲和日本能夠重建滿目瘡痍的工業、

農業和城市,如此歐洲和日本受共產主義階級鬥爭和革命理論誘惑的可能性就會 降低,同時也有助於減輕美國的防衛負擔,讓世界局勢朝有利美國的方向發展;

在歐洲,這就是所謂的「馬歇爾計劃」(Marshall Plan)。在美國的協助下,曾被盟 軍佔領的西德、義大利、奧地利、日本及南韓,建立起民主政治體制,雖然南韓 在 1950 年代末逐漸走向軍人統治。另一方面,美國陸續與拉丁美洲諸國簽署美洲 共同防禦條約;並在 1949 年與大西洋周邊盟邦合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其在軍事上所發揮的功效,就如同馬歇爾計劃在經濟上一樣,全歐洲只剩下瑞士、

瑞典等傳統中立國、佛朗哥的西班牙,以及芬蘭、奧地利和南斯拉夫等情況特殊 的國家,沒有加入任何一方(Kennedy, 1998: 497-498, 501);1950 年 6 月,韓戰爆 發後,美國又先後與日、韓、菲、澳、台等太平洋國家,簽署雙邊共同防禦條約。

除此之外,圍堵策略並非靜態的軍事主義,事實上,肯南大力支持文化接觸和文 化交流,從內部促進蘇聯集團的轉變,雖然這需要好幾十年的時間才能見效(Nye, 2006: 231)。

相對地,蘇聯也成立東方集團,在軍事、經濟方面提出相對應的抗衡計畫。

一方面為了阻止敵對的西方政權以軍隊入侵,另一方面,為了以優惠條件取得東 歐的原料和資本設備,用來重建戰後的蘇聯及促進其經濟發展。蘇聯透過戰時外 交、軍事佔領以及政變,扶植東歐國家成為其衛星政權,並迫使東歐各國(南斯 拉夫除外)在 1949 年加入「經濟互助理事會」(Comecon),作為對馬歇爾計劃的 回應(Spero, 1994: 330-331),但這組織其實是「搾取衛星國資源的一台新機器」

(Kennedy, 1998: 499)。同樣地,針對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蘇聯亦於 1955 年成立

了「華沙公約組織」(Warsaw Pact)。除了軍事實力之外,冷戰之初,蘇聯也因為 是二次大戰的戰勝國,而使共產主義意識形態成為其重要權力來源(Nye, 2006: 39, 96),冷戰時期,蘇聯便經常基於意識形態考量而對他國採取武力干涉行動。所謂 的「布里茲涅夫主義」(the Brezhnev doctrine),意指東方集團各國擁有「有限主權」, 不得脫離華沙公約組織,亦不得挑戰在國內權力獨大的共產黨,否則蘇聯有權加 以干涉;例如,蘇聯在 1968 年派兵至捷克斯洛伐克鎮壓「布拉格之春」,即是以 此作為立論根據。

貳、 東、西各自推銷意識形態至全球

東西之間的爭端不會侷限在歐洲範圍,美蘇各自向世界各地推銷自己的全球 理論,以拉攏那些試圖從戰後廢墟上重建自信的國家,或至少阻止第三世界國家 倒向對方陣營(Kennedy, 1998: 502-503, 514-516)。早在二次大戰法西斯主義的威 脅之下,歐美民主國家就深感 1919 年「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盟約不足 以約束締約國不得從事戰爭,並且尊重人性尊嚴的道德原則,因此從 1942 年的「聯 合國宣言」、1945 年的「聯合國憲章」,到 1948 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等等,美、

英、法等自由民主國家不斷致力於建立國際人權保護體系,將國內憲法保護人權 的原則,轉化為世界性的規範(劉文彬,2005:207-215)。1950 年代和 1960 年代,

美國曾提供軍事、經濟及政治上的援助,給某些實施威權統治的發展中國家,其 目的在 1950 年代是為了圍堵共產主義擴張,在 1960 年代則是為了重構國際分工 體系,並確保經濟穩定發展以維護美國跨國公司及其國民的利益,援助對象包括 南韓、台灣、菲律賓,和一些拉丁美洲國家的軍人政權(蕭全政,1995:16-17)。

另一方面,趁著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都急於擺脫「新殖民主義」的影響,蘇聯 外交政策也向外擴張,希望扶植更多信仰馬克思主義的附庸國,使其戰略和政治 地位有所提升。1950 年代蘇聯與印度、埃及、數個中東國家,以及一些宣稱反帝

國主義的非洲國家建立了良好關係;1960 年代蘇聯在拉丁美洲也有所突破,除了 和任何反殖民化的新興國家簽訂「友好條約」,提供貿易貸款,派遣軍事顧問之外,

還以民族解放運動的堅強後盾自居。在蘇聯的鼓勵下,第三世界輿論帶有明顯的 反西方色彩,從蘇伊士運河危機、越南問題、中東戰爭、拉丁美洲問題,一直到 南非問題都是如此(Kennedy, 1998: 517-518,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