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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轉型政經挑戰與台灣實踐轉型正義的結構困境

第五章 轉型正義在台灣政經發展中的角色定位

第一節 威權轉型政經挑戰與台灣實踐轉型正義的結構困境

壹、 國際政經壓力抑制台灣主體性

台灣威權轉型的最大弊病,在於本質上屬外導型的(external-induced)經濟自 由化與政治民主化,使整體政經體制喪失其主體性,並割裂其整體性(蕭全政,

1995:23)。除美國新保護主義壓力外,新的國際政經局勢更進一步壓縮台灣的政 經生存空間,而影響整體政經體制的順利運作與發展。

首先,後冷戰時代經濟全球化和經濟區域化的趨勢,迫使台灣走向經濟自由 化和市場開放,不僅造成資金和技術的不當外流,也增加經貿和產業上的壓力。

1990 年代初,國際局勢正式邁入後冷戰年代,國際政經關係與潮流,由政治、軍 事對抗轉變成經濟合作與安全諮商,並以區域主義方式進行。區域主義原是已開 發國家為因應全球化、推動全球化的一種權宜措施,但也提供加盟的南方國家一 種緩和全球化潮流衝擊的場域(Cohn, 2000: 238-273)。1991 年,台灣與香港、中 共一起參加 APEC,這對台灣經濟有兩層意義:一是國際社會承認台灣為獨立自主 的關稅地區,使台灣能在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中立足,二是台灣必須承擔「投資 與貿易自由化」的義務,並為此付出代價(凃照彥,2001:417-420)。1997 年亞 洲爆發金融危機,台灣雖然安然度過,但該危機促使東協主義者(東南亞十國)

和兩種東亞主義者(日、中、南韓)的整合,透過 1999 年「東協+3」系統共同面 對 APEC 亞太主義者。2007 年底更有擴大為「東協+6」(中、日、韓、紐、澳、印)

的計畫。當東亞經濟整合規模愈大,台灣若受限於中共打壓等政治因素而無法參 與,將阻礙外貿拓展的競爭力,並影響總體經濟的表現。另外,經濟全球化之下,

台灣於 2002 年加入 WTO,除大幅提高農業與傳統產業的經貿競爭壓力外,更使

台灣直接面對國際經濟景氣循環的波動,而遭受世界性不景氣的衝擊。

其次,台灣對中國大陸市場的依賴逐漸加深,對外經貿與投資的經濟國際化 亦轉而以中共為主要對象,使台灣經濟比起從前更受到身不由主的限制。1988 年 8 月起,政府陸續准許中國大陸原料經由第三國(地區)進口。1990 年 10 月起,

政府更進一步開放對中國大陸間接性(經由香港等第三管道)的直接投資。台灣 從出超的維持、對外投資的延續,到外匯準備的累積,逐漸依賴中國大陸市場。

從前台灣的外匯取得方式是引進日本資本、設備、原料,加工後直接出口美國的

「三角國際結構」。但 1990 年代轉變為到中國大陸加工出口的「四角國際結構」。

這使台灣的外匯取得被中共的管道替代了(凃照彥,2001:414-417;421-423)。

中共的磁吸效應,不但影響台灣的貨幣政策和資本形成,也使六年國家建設計畫 大打折扣,更使亞太營運中心的構想幾乎癱瘓。「戒急用忍」政策確實有其道理,

但事實上卻也擋不住這種趨勢的發展(蕭全政,2004:19-20)。

第三,延續「一個中國」原則所帶來的外交困境,加上中共長期的政治打壓,

都使台灣在國際上更形孤立,而且增加競爭壓力。自 1990 年代初起,中共便積極 展開外交攻勢,以封鎖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1990 年 7 月,台灣與沙烏地阿拉伯 斷交,中共隨後與沙烏地阿拉伯、印尼、新加坡建交。1992 年,南韓改善與北韓、

中共間關係,8 月與台灣斷交。1998 年 1 月,台灣與南非斷交。目前為止,台灣 邦交國剩餘二十三個。除邦交國流失外,台灣至今仍被排除在許多正式國際組織 之外。另一方面,中共不僅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僵化的「一國兩制」,更不願 放棄武力犯台政策,依此強行壓制台灣的主體性和國際化。例如,1993 年 6 月,

中共出版「台灣問題白皮書」,對國際社會重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以反對 台灣加入聯合國。1996 年 3 月,中共衝著台灣首屆總統直選而發動飛彈演習。2005 年 3 月,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首次明確提出可武力犯台的三種情況。

貳、 國內政經混沌割裂社會整體性

1987 年解除戒嚴後,相關的政經問題不但沒解決,反而更形複雜化。當政府 權威不再被視為具有正當性,各種標榜不同歷史傳承、政治利益、經濟目標、社 會訴求與文化理想的政經社文勢力紛紛出籠,台灣社會充滿活力,卻也展現錯亂 的諸神競賽局面(蕭全政,1995:Ⅷ-Ⅹ)。由於台灣威權轉型涉及「一個中國」原 則的調整,政治民主化過程因而涉及與「一個中國」原則相關的不同政黨、不同 流派及社會上不同政經勢力或選民間的聯合或衝突。因此,各種政經社文問題的 論辯,都難脫以「一個中國」原則為核心的攻防,從而割裂社會的整體性。

在政治經濟場域,不同政黨流派間的分合,以及各種政經政策主張的歧異,

顯然都圍繞著與「一個中國」原則相扣的省籍或統獨鬥爭而展現。省籍和統獨的 社會分歧,是導致台灣民主化後政黨體系形成和演變的重要因素之一(劉義周,

2001)。例如,從 1980 年代末國民黨內權力繼承鬥爭、行政院長幾度易人等事件,

到主流與非主流之爭,再到 1993 年部份外省籍黨員出走成立新黨,乃至於 1995 年起新黨走向衰微,整個過程反映的正是泛藍陣營內部省籍、統獨立場的攻防,

以及台灣整體「一個中國」原則鬆解的客觀情勢。此種把「一個中國」原則當作 權力鬥爭標的或藉口的情況,直到現在也未曾冷卻。近年民進黨內部派系鬥爭,

保守派不管是 2006 年 7 月推動解散派系案以打壓新潮流系,或是從 2007 年起全 面動員媒體圍剿所謂「十一寇」,都是把改革派貼上「中國」、「統派」標籤以為鬥 爭手段。此外更關鍵的是,關於全社會性的政策目標、公共利益、價值規範、運 作程序等,台灣社會至今仍缺乏共識性的內容。政治民主化不僅讓代表外來政經 利益的團體取得合法地位,甚至送進國會;選舉盛行也使本地政治人物以選票邏 輯思考公共政策,甚至把省籍或統獨議題當成選票動員工具,公共政策的理性與 公益性因而遭到扭曲,導致有助國家競爭力的經濟發展計畫,無法得到民眾的普 遍支持(丘昌泰,2000:225-226)。就連最影響台灣生存發展的大陸政策,也出現

「人民內部的矛盾勝於敵我」的異常現象(蕭全政,1995:ⅩⅣ)。

就社會文化的範疇而言,無論是社會大眾、媒體圈、文化思想界,甚至於學 術領域,在某種程度上,似乎也都依「一個中國」原則而呈現分野。首先,民間 社會的族群衝突表現在政治認同上。由於民主化後台灣認同獲得勃興的機會,而 正統中國認同又是其意圖對抗並取代的對象,加上堅持中國民族認同的中共是台 灣當前最大的敵人,因此,懷抱台灣認同的本省族群普遍對具有中國認同的外省 族群,存有政治上的不信任感。此即台灣民主化後族群衝突的主要來源(吳乃德,

2002)。其次,媒體與政論節目有統獨之分。依照族群政治認同沿線,為滿足特定 消費需求、穩定收視群眾,媒體、政論節目紛紛泛政治化,並結合選舉動員,回 過頭來激化社會分歧,製造更嚴重的族群對立。第三,學術界出現如何實踐「學 術本土化」,並體現「學術主體性」的爭辯。以社會科學為例,1987 年解嚴之後,

隨著國內威權轉型和統獨議題的浮現,社會科學研究的「中國化」,逐漸被「本土 化」取代,甚至轉向「台灣化」、「反中國化」、「去中國化」的潮流,而浮現各種 爭辯(羊憶蓉,1995:186-188)。最後,文化思想界則充滿後現代式的虛無與迷亂。

這種解放是台灣面臨內外政經結構的斷裂所致,但也顯示台灣社會對一切是非、

好壞的分寸拿捏出現錯亂:我們缺乏共同的關心,也沒有共同的發展方向。

參、 轉型正義的實踐:政府主導與社會分裂

一、 國民黨政府對轉型正義的實踐,1988~2000

1988 年 1 月 13 日李登輝即任總統,開啟長達十二年的總統任期,同時台灣展 開政治民主化的改革。在此期間,政府對轉型正義握有主導權,雖然選擇實踐,

但卻以妥協、和解作為主軸,結果表現「有受害者,無加害者」的特徵,社會並 沒真正達到和解。首先,有關二二八事件的部份。1989 年,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 念碑成立於嘉義市,其後絕大部分縣市紛紛跟進。1990 年,行政院邀請國內學者

專家,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由陳重光與葉明勳擔任召集人,賴澤涵擔任 總主筆,負責蒐集有關檔案資料並展開調查研究。1992 年,行政院《二二八事件 研究報告》公諸於世,它自我定位在「旨在說明事實之真相,並無判別責任所在 之意圖,然對數位關鍵人物之所作所為,不能不加以檢討」。該報告所陳述事實真 相的客觀性,大致為各界所肯定;但對加害者責任歸屬的檢討,則被認為不夠充 分。責任歸屬未能釐清,使加害者無由受到司法起訴或政治整肅,也促使民間積 極投入責任歸屬的研究。1995 年 2 月 28 日,李登輝總統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 件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同年 4 月 7 日,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 例」,並由行政院成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受理補償申請並核發補償金。

審查成立案件目前為止共計 2,264 件,其中死亡 680 件、失蹤 179 件、羈押或徒刑 1,405 件(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8)。1996 年,行政院訂定 2 月 28 日為國定 假日。

其次,為了白色恐怖政治迫害案件的平反,政府在 1998 年訂定「戒嚴時期不 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並成立基金會負責處理補償事宜。審查成立案 件目前為止共有 6,792 件,包括死刑 772 件、無期徒刑 77 件、有期徒刑 3,531 件、

感化(訓)教育 1,557 件、其他 855 件(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 金會,2008)。

第三,關於國民黨黨產和黨營事業的問題,儘管部分民間團體從 1980 年代末 就提出國民黨應將黨產「還財於民」的訴求,但國民黨並未對此有正面回應與積

第三,關於國民黨黨產和黨營事業的問題,儘管部分民間團體從 1980 年代末 就提出國民黨應將黨產「還財於民」的訴求,但國民黨並未對此有正面回應與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