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轉型正義在第三波民主化國家中的角色定位

第二節 阿根廷

壹、 軍事獨裁威權體制,1976~1983

一、 經濟危機、貝隆主義與短暫軍人干政,1929~1966

十九世紀末葉開始,由於工礦農牧業的出口帶來了經濟繁榮,政治上傾向穩 定的民粹政權,也有漸往民主化發展的趨勢。但 1929 年拉丁美洲爆發出口市場危 機,出口需求停滯、外貿收入銳減、失業率升高、政府財源驟降。這些失序現象 毀壞了出口導向發展計畫,也導致傳統民粹政權的垮台。因此,從 1930 年代開始,

一直到 1960 年代中期,阿根廷的政治體制不斷擺盪在民粹政權和短暫軍人干政之

間(Cammack, 2003: 194-204),軍人干政雖然頻繁,但大部份持續不久便由新民粹 政權所取代。不穩定的狀態一直持續到 1966 年軍人開始長期干政為止。

這段期間內,貝隆(Juan Domingo Peron)自 1946 年起領導長達十年的民粹 統治。由於阿根廷在二次大戰時保持中立,美國遂在戰後對其實施經濟制裁和外 交孤立,即使 1947 年阿、美關係已正常化,美國的經濟干擾仍秘密持續著。「貝 隆主義」(Peronismo)即是戰後民族主義高漲下的產物,強調政治主權、經濟獨立 和社會正義,對拉美地區有一定影響力。由國家主導的工業化發展計畫,透過基 礎建設、限制進口、保護國內生產、擴張國內市場等措施,繼續發展輕工業,促 進國民所得分配較為平均,以鞏固政權的社會基礎。由於過分偏重工會及群眾,

中產階級以及作為政權支柱的教會和軍隊開始感到不滿,加上執政後期經濟惡 化,1955 年貝隆因軍人政變而下台(何國世,2007:159-174)。

二、 冷戰白熱化與長期軍人干政,1966~1976

受到 1959 年古巴革命後,冷戰衝突在拉丁美洲白熱化的影響,蘇聯以民族解 放運動的後盾自居,美國則援助非民主政權以壓制革命(Kennedy, 1998: 520, 539)。冷戰國際局勢的制約,有助於阿根廷的軍事獨裁政權,在 1966 年起的十七 年期間,一共取得十四年的執政地位。

其中,最後七年的軍事獨裁政權,也就是 1976 至 1983 年間取得執政的政府 當局,其對民間社會的高壓統治,被視為是史無前例的。

三、 骯髒戰爭與經濟改革,1976~1979

1976 年起陸軍首領出身的魏迪拉(Jorge Videla)在近五年總統任期內,一面 進行所謂「骯髒戰爭」(dirty war),一面實施自由主義經濟改革。骯髒戰爭是為了 消滅被指為共產主義的顛覆活動,但鎮壓對象不限於游擊隊,還包括各種持反對 意見者。暴力措施從綁架、審訊、拷打到殺害。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受害人數在 15,000 至 20,000 之間,亦有認為高達 30,000 者(Rigby, 2003: 70)。

另一方面,為了應付急劇通貨膨漲的經濟危機,政府實施自由主義經濟改革,

減少公共支出,取消進出口限制,鼓勵生產和出口,並開放外資。這些措施在很 短時間內就減少了財政赤字,改善國際收支,增加外匯儲備,並降低了通貨膨脹

(何國世,2007:194-201)。軍事政權於 1977 至 1979 年間,在經濟方面取得了短 暫成功(Little, 2003: 224)。

四、 經濟惡化、馬島戰敗與民主化,1979~1983

然而好景不常,阿根廷經濟從 1978 年就逐漸失去恢復的態勢,1980 年以後更 陷入嚴重危機,國際收支逆差、財政赤字和通貨膨漲開始回升。軍事支出是導致 財政惡化和外債增加的主要原因。起因在於 1977 年阿根廷與智利對比格爾海峽

(Canal de Beagel)主權問題陷入長期爭執,1978 年甚至陷入戰爭邊緣,軍事支出 在 1979、1980 和 1981 達到前所未有的水準,不斷向國外購買武器也使外債增加。

經濟危機不但使政權無法繼續獲得民間社會的支持,也使其領悟到與資產階級聯 盟的統治模式已不可行。此外 1980 至 1981 年間政府成功消滅蒙特尼羅

(Montonero)的武裝游擊隊,反而消除民間社會支持軍事政權的一個主要動機。

1981 年 12 月開始,加爾鐵里(Leopoldo Galtieri)將軍在美國支持下實施獨裁 專政。雷根入主白宮初期暫時擱置卡特的人權外交政策,加爾鐵里兩度赴美得到 共和黨政府的同情,為了取得美國對阿根廷天然氣和石油工業的投資,加爾鐵里 允許美國在巴塔哥尼亞建立軍事基地,並答應提供美國在中美洲作戰時的軍事支 援。但由於經濟危機和政治困境,軍事政權的合法統治權威在 1982 年達到了谷底。

於是加爾鐵里向英國發動馬爾維納斯群島(Islas Malvinas)戰爭,試圖藉由挑起國 外衝突、訴諸民族主義,以重新爭取民間社會的支持(Hungtington, 1994: 59-60)。

然而,加爾鐵里錯估國際形勢,原以為美國至少會保持中立,但最後卻連同歐洲 共同體也對阿根廷實施經濟制裁和武器禁運,終於導致軍事政權戰敗。戰爭使經 濟更為困難,反而加速軍事政權的垮台(何國世,2007:194-201)。

1976 至 1983 年的阿根廷軍事獨裁政權,由於社會經濟政策不成功,而無法有 效紓解資本積累危機;另一方面,也由於完成人民預期目標、嚴重的歷史挫敗,

及大量的人權弊病,而逐漸失去了統治正當性。在國際譴責軍事體制、歐美支持 民主運動的氛圍下,1983 年阿根廷不得不舉行民主選舉,結束軍事統治。

貳、 轉型正義與改造軍民關係

一、 改造軍民關係的政經涵義

不論從傳統來看,或是從民主化後及冷戰後國內外政經局勢的轉變來看,改 造軍民關係都是阿根廷整體最合理的發展方向。阿根廷是一個擁有長期軍人干政 歷史的國家,軍隊總是等待政經危機的加深,以便合法地進行干預,承擔起國家 的領導權(何國世,2007:194)。這和拉丁美洲的國家形成過程息息相關,冷戰 政治和弱勢的中產階級,形塑了軍事獨裁體制及其政府與社會關係(Pereira &

Ungar, 2004: 295-296)。阿方辛就認為,軍人干政在阿根廷傳統上「幾乎總是具有 軍民共謀的特徵」,阻止政變的關鍵在於打破軍方和民間團體之間的聯繫

(Hungtington, 1994: 259)。因此,想讓新興民主體制得到鞏固,就得替軍民關係 建立更穩固的立足處,也就是要促進軍隊在政治角色上轉型,甚至轉而服從憲法。

1980 年代民主化初期,國家正面臨沉重的經濟與財政危機,軍民關係有必要 謹慎地斟酌和處理。一方面是因為國家困難的解決有賴全體的團結,包括各政黨 間,及政府、企業和工會間,都要進行合作,因此處理前軍事政權的人權問題時,

應該避免軍方與民間社會的裂痕加深,以免發生衝突而阻礙改革。另一方面,外 債問題和財政危機,很大成分是源於戰爭及軍費支出浮濫,加上前政權垮台後軍 隊形象和正當性嚴重低落,軍隊內部又發生分裂,使得軍隊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到了 1980 年代後期,由於拉美債務危機和經濟危機的加劇,國際貨幣基金和 世界銀行要求拉美各國開放經濟,美國也要求拉美債務國實施貿易自由化、國有 企業私有化、經濟體制市場化以及區域經貿整合,作為債務談判的條件(何國世,

2007:206)。阿根廷展開與巴西之間的經濟整合,並且與智利簽定邊界協定,這

些行動都把過去的潛在敵人變為夥伴關係。另一方面,冷戰結束使美國成為唯一 超強,考量到國際現實,以及外資主要仰賴英美等因素,阿根廷 1990 年代的外交 政策,致力於支持美國並與美國結盟(Acuna, 2006: 221-223)。總而言之,在後冷 戰時代拉美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下,阿根廷軍隊無法再藉口反共而介入政治,於是,

不論在國內或國際間,軍隊的政治角色都亟待重新調整(Aguero, 1997: 315, 319)。

二、 改造軍民關係下轉型正義的實踐

1983 年阿方辛(Raul Alfousin)當選民主化後首任總統,對前政府人權侵害問 題的處理主要存在兩方面顧慮:首先要避免軍方與民間社會的裂痕加深,其次更 要防止武裝部隊阻礙民主化改革的進程。在軍隊仍然有能力阻礙民主改革的情況 下,人權組織堅持落實懲罰性正義,對於國家整體的和解與改造而言,反而成為 一種威脅。

阿方辛一上台就任命小說家薩巴圖(Ernesto Sabato)組成的「失蹤者國家委 員會」(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the Disappearance of Persons, CONADEP)。主要 任務是查明失蹤真相及失蹤者的情況,並製作調查報告提交總統,一年後名為「絕 不重演」(Never Again)的書面成果出爐。但限於委員會既沒有傳喚證人、強制提 供證據的權利,也沒有處罰權,因此許多受害者認為該報告掩蓋了真相。

阿方辛也立即廢止軍事政權所頒布用以自我赦免的「國家和平法」(Law of National Pacification),但後來只有九名高級軍官遭到起訴。起訴行動在軍方內部 激起了恐懼、關切和反對,最後僅有五人被判處五年至無期的監禁。1984 至 1985 年間,除人權團體外,民眾已經漸漸不太關心這些問題,但軍方對政府的抗拒和 威脅則與日俱增。

1986 年 12 月阿方辛被迫提議一項「全面停止」(Law of Fullstop)法案,限定 受害者及其家屬指控軍方有罪的時限為兩個月,並禁止對新的案件進行起訴,國 會通過了這項法案。然而,司法機關基於司法自治精神,趕在 1987 年 2 月 22 日 截止之前,又起訴了超過三百多位的高級軍官。

1987 年 4 月兩個軍事基地爆發「復活節叛亂」(Easter Rebellion)。阿方辛雖然 順利地勸誘叛軍投降,但也同意了他們的主要要求,讓「正當服從法」(Law of Due Obedience)通過。該法有效禁止對所有人的指控,剩下只能控訴少數退休軍官

(Barahona de Brito, 2001: 120-124; Hungtington, 1994: 244, 248-250)。

1989 年新總統梅內姆(Carlos S. Menem)上任,執政初期延續了阿方辛這種

「以大赦謀求和解」的策略。梅內姆政府赦免受審或已判刑的軍人和游擊隊員,

以妥善處理與軍隊的關係。此外 1992 年頒布了一部新法規,將發放補償金給受前 政權迫害的受害者,或死亡者的家屬(Acuna, 2006: 209-215; Rigby, 2003: 72-77)。

儘管政府採取赦免政策,1990 年代,國際與民間社會的人權運動,仍持續致 力於追求正義。由於「正當服從法」(Law of Due Obedience)的免訴條款並未包含 兒童綁架案件,人權團體便由此深入追查,1998 年一名軍官因此遭到起訴和監禁,

儘管政府採取赦免政策,1990 年代,國際與民間社會的人權運動,仍持續致 力於追求正義。由於「正當服從法」(Law of Due Obedience)的免訴條款並未包含 兒童綁架案件,人權團體便由此深入追查,1998 年一名軍官因此遭到起訴和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