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章節安排
本文目的在於釐清轉型正義在台灣政經發展中的合理角色定位。但在此之 前,有必要對轉型正義在二十世紀末何以成為全球性議題,及其目前在跨國經驗 的實踐上呈現何種面貌,先做一番探究與瞭解。因為探討轉型正義在全球政經變 遷中的歷史結構定位,將有助於從長期宏觀角度建構對轉型正義的認識基礎,而 瞭解特定第三波民主化國家的轉型正義經驗,則或許可以替同為第三波民主化國 家的台灣,在如何實踐轉型正義上帶來一些啟示。
壹、 轉型正義在全球政經變遷中的歷史結構定位
本文第二章為「轉型正義在全球政經變遷中的歷史結構定位」。本章將探討以 人權、民主作為價值內涵的轉型正義,如何在二次戰後逐漸發展成民主化國家不 得不關注的議題。從冷戰時代東西之間的意識形態對抗,1970 年代西方對普世人 權的積極宣揚,一直到後冷戰全球化時代自由民主的勝利,本章將檢視人權和民 主在二次戰後全球政經變遷脈絡中的發展,在此基礎上替轉型正義作出合理的歷 史結構定位。之所以要到二十世紀末轉型正義才成為全球各地關心的議題,既是 全球化潮流散播和放大西方政治價值所致,更是美國霸權基於自身政經利益而提 倡人權、推廣民主的結果。
貳、 轉型正義在第三波民主化國家中的角色定位
第三章為「轉型正義在第三波民主化國家中的角色定位」。本章將探討西班 牙、阿根廷、東德、捷克斯洛伐克、南非等第三波民主化國家的轉型正義經驗;
其中西班牙、阿根廷代表後威權國家,東德、捷克斯洛伐克為後極權國家,南非 則是後種族隔離國家。本章借用國家機關與民間社會的架構,對其前壓迫體制的 形成、發展與轉型分別進行歷史因果的分析,嘗試找出個別國家整體政經合理化 的方向及內容,在此基礎上界定其轉型正義的合理角色定位。對個別國家而言,
轉型正義不只具有建構自由民主正當性的共通作用,更會為滿足特定時空生存發 展需求的差異,而在各國整體政經合理化過程中,扮演不同的重要角色。
參、 台灣威權政經體制的確立、發展與轉型
第四章為「台灣威權政經體制的確立、發展與轉型」。本章以國家機關與民間 社會作為架構,分析台灣威權體制及轉型的時空需求和因果特質。二次大戰之後,
台灣從殖民主義的政經體制,轉為另一種外導型的威權政經體制;二二八事件即 在此背景下發生。上海淪陷令戒嚴體制在台復活,但中央政府遷台卻使台灣的「國 民經濟體制」得以發展。在韓戰爆發後「東西對抗」冷戰格局,及 1960 年代東西
「和平共存」態勢下,「一個中國」原則賦予國民政府延續國共內戰、進行威權統 治的基礎,及其在冷戰時代的國際地位;白色恐怖、土地改革、國民黨黨產和黨 營事業問題,皆肇因於此脈絡之中。1970 年代,東西之間呈現和解氛圍,「南北對 抗」卻引爆石油危機,「一個中國」原則被迫進行軟性調整。1980 年代,新保護主 義及經濟區域化等國際趨勢,促成台灣一連串經濟自由化、國際化和政治民主化 的發展,「一個中國」原則於是遭到徹底鬆動。
肆、 轉型正義在台灣政經發展中的角色定位
第五章為「轉型正義在台灣政經發展中的角色定位」。本章將基於第四章所描 繪的整體性圖像,嘗試找出威權轉型後台灣整體政經合理化的方向及內容,據此 釐清轉型正義在台灣政經發展中的合理角色定位。台灣威權體制的確立、調整與 轉型,皆與「一個中國」原則綁在一起,呈現出台灣威權體制獨特的政經體質及 生存發展基礎;因此台灣的威權轉型,就不只在於從威權政體到民主政體的轉型 過程,也在於從「一個中國」原則鬆解,到台灣「主體性」確立的轉型過程。由 此脈絡即可看出,威權轉型後台灣整體政經合理化的方向及內容,應在於形塑及 確立能體現台灣「主體性」的「國民政經體制」。因此,轉型正義在台灣政經發展 中的合理角色定位,即不止包括對人權、公民權的保障,乃至民主鞏固等問題,
更在於協助整體「國民政經體制」的形塑及確立。此種奠基於台灣總體利害得失 衡量下的轉型正義,才真正對未來台灣總體生命的生存和發展發揮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