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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懲罰與卑賤

第一節 卑賤的存有

所有的犯罪形式都是卑賤的,因為它們的都提醒著法律的脆弱...。如今的 奧胥維茲僅留下一座紀念館。幾間昏暗的展覽室中,我看見一顆聖誕樹下 擺放著一堆童鞋,或是我在其他場合已經見過的、像洋娃娃之類的東西。

納粹犯罪行徑之所以達到卑賤的頂點,是因為它在本來就要奪人性命的 死亡中,摻進我們原本以為能夠拯救生命的事物,比方孩童,比方科學,

和其他種種⋯⋯。(Kristeva 1980: 12,中 6-7)

第一項 一則提問

佛洛伊德《文明與其不滿》當中評判共產思想的天真:共產主義者相信人性本 善,唯有私有財產制度讓人們獲得了得以欺壓鄰人的力量,而受剝奪的鄰人必然懷 有敵意的展開反抗——唯有廢除私有制,將所有財產公有共享,惡意與敵意就會從 人類社會中消失。然而佛洛伊德指出,人類的侵略性並非由(私有)財產所創造的,

例如在遠古時代儘管缺乏財產,卻不欠缺侵略性。他指出,較財產更接近侵略性本 源的是性關係領域的特權,「如果我們允許性生活完全自由,進而廢除家庭此一文 明的生殖細胞,已廢止特權因素的話,我們確實不能預知文明的新走向」(GWXIV:

473)。然而在刑事法學的領域中,難道不存在與共產思想相似的天真?

當社會聲浪要求對矚目刑事案件施予顯與司法實務運作不相當的重罰時,學 者則困惑於如何為此一現象命名:有依循英美刑罰論傳統,以大眾「情感」、「應報 情緒」來定義處罰,如瑪莎・納思邦(Martha C. Nussbaum)以憤怒與寬恕的對偶 形式,試圖分析懲罰的日常正義觀104;有則以「民粹」刑罰、強調社群媒體的渲染

104 瑪莎・納思邦,憤怒與寬恕:重思正義與法律背後的情感價值,高忠義譯,台北市:商周出 版,2017 年,第 266 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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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做出現象分析與解讀。觀察者如何命名,更預先宣告了問題的解決方向——高 漲的情緒需要疏導,透過個人的修養提升學習寬恕;民粹則涉及了集體面向的精神 昇華,導向共同體一同承接傷害與責任的層次。不管是何種解方,皆試圖做出界分:

將「情感」、「民粹」從一個個主體身上切離,獨立為可供分析的社會現象。問題因 為採取不同分析視角而絢麗多樣,背後卻皆有一因分割而殘缺的主體。刑事法學者 因此擅長面對問題,卻難以處置人,因此不難明白受刑人處遇所遭遇的困境——在 此人與犯罪特質合而為一,無從界分。

若刑事法學者愚騃的質問/解答遊戲得以不斷進行問題解決的學術產出,精 神分析的介入則根本地代表對此一問答模式的顛覆:它令人厭惡地將一充斥欲力 衝突與創傷、不乖順理想的主體植入原本運作順暢的理論思考——人不再能化約 為一假設(例如可受威嚇而改變行為模式的功利主體);反之,所有的假設都透過 與人的互動進行修正或被拋棄,進而使原先堅固的刑法理論大廈陷入危墜。但唯有 透過此一破壞性的知識介入,唯有將令人不適(unheimlich)的「人」放入思考,

我們或許才可以在「處罰欲望」的概念標籤下走的更遠。

對克莉斯蒂娃(Julia Kristeva)而言,犯罪與主體的界線深切相關。犯罪即破 壞法律的界線,造成不同程度的秩序擾亂——於擾亂程度到達最高時,甚至侵擾到 旁觀主體的界線,令旁觀者形成一極強烈的拒斥,最終對外反射為對犯罪者的嚴厲 懲罰。透過描寫處於主體深處的卑賤情境(abjection),克莉斯蒂娃嘗試揭露文明 在各式淨化、系統化思考之下極欲擺脫的、餵養令其生長的恐懼(Kristeva 1980:

248,中 278)。卑賤的概念不僅能導向對嚴罰渴求的社會現象分析,更能帶領我們 深入主體的層次,最終對犯罪/懲罰與主體的交纏關係具備更多的理解。

第二項 何謂卑賤

克莉斯蒂娃以《恐怖的力量》全書篇幅試圖闡述、圈限卑賤,橫跨精神分析、

文化人類學、宗教文本與文學領域,耐心拾取卑賤的殘片,最終在謝琳(Céline)

的文字當中發現了卑賤形象的極致:二次大戰時備受仇恨的猶太人。《恐怖的力量》

的第一章猶如導論,彙集了作者於各章抽象的概念所得,精確卻因欠缺完整脈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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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索解。本文不揣淺陋,試圖就卑賤概念做出一爬梳,以便於之後的概念分析及 應用。

首先,卑賤體處於主體—客體的二極對立之外。一旦出現主體—客體的區別,

必然已經存在一明確區分兩者的界線;或可說,不論是在想像或象徵意義上,已預 設一可切劃兩者的第三項。如同佛洛伊德由父—母—子構成的伊底帕斯三角,母子 之間界線的確立,是透過孩子假想母親有一外於自身的慾望對象:母親離開是因為

「我」無法滿足母親,因此必然在我之外存在一可滿足母親的第三者。如此對於第 三項存在的想像,讓母子之間的界分得以初步明確,為隨後的象徵介入打開空間。

在想像中,嬰孩以仿擬母親的形象構建自身最初形象,使母親成為欲力(Trieb)投 資、愛恨交雜的對象客體,參與了主體意義的建構。相對於在主體上留下意義刻痕 的客體,卑賤體作為一遭驅除的墮落物,反而將主體導向一意義崩解之處;「每個 自我都有對應的客體,而每個超我都有它的卑賤體」(Kristeva 1980: 10,中 4)。早 已受驅逐的卑賤不斷地侵擾代理律法、秩序與界限的超我,逼使「我」設法調適、

昇華它。

客體關係最早始於與母親的互動,亦同時開展了主體建構;卑賤的存在則遠早 於此,在尚未成為主體的「我」首次遭遇大他者(Autre)之時。這裡無法不讓我 們想到海德格關於被拋擲到世界上的在世存有(Dasein)的論述——生命體在出生 的瞬間即遭逢巨大的外界刺激,如強光、各種頻率高低的聲響、冰冷粗糙的觸覺感 受與各式嗅覺因子。所有的一切在當時僅能被「我」統攝為一體接受;精確來說並 非接受,而是「我」被這一切先於我存在之物所佔有、統治,存有於世。對精神分 析而言,此現象學的世界即為人類文明的總和,由弒父產生的象徵權威、符號所構 成的象徵界,是大他者寓居之所。因為人誕生於文明之中而得以受到命名,擁有參 與象徵的潛能,亦同時具備了區分、排斥與重複的能力——因為象徵界正是建立在 界分與拒斥的基礎之上。

對於降生不久的嬰兒而言,那必須儘快驅逐以免其吞噬脅威自身之物,那最初 的卑賤究竟由何而來?其「來自無法在周身象徵界中完全獲得滿足的母性焦慮」

(Kristeva 1980: 20,中 16)。首先,此一卑賤指向了象徵無法全然吸納、抑制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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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性,在象徵的想像中多呈現為性或謀殺。再者,卑賤涉及了「個人考古學最古老 的企圖,即擺脫母性實體的緊釘」。溫熱的子宮保護並孕育了嬰孩,卻也成為孩子 首要拒斥、抵抗的誘惑——她就是對至善的一切想像匯聚之處,卻也同時是隱含吞 噬存有力量的至惡。克莉斯蒂娃暗示,早在嬰兒得以認識父母的性別差異之前,她

/他就已因大他者的進駐而對「陰性」進行拒斥與排除——前伊底帕斯時期的大他 者(世界)因此必然是一陽/雄性的象徵結構。此一區分界限的拒絕手勢,讓主體 得 以 首 次 進 行 抑 制 (verdrängt ) 的 作 用 , 展 開 被 佛 洛 伊 德 稱 為 原 初 抑 制

(Urverdrängung)、開啟主體形成的過程。當嬰孩透過原初抑制擺脫令人窒息的母 性威脅後,摹擬作用(mimétisme)才緊接著展開,讓幼兒以他者形象構建自身形 象,透過想像作用形塑自我——此一過程中欲力不斷在「未成形的自我」與「客體」

之間往復作用,同時建構兩者的形象並試圖將自我置於客體太陽系的中心(Kristeva 1980: 21,中 18)。為了保存自身的欲力投資形成了原初自戀,誕生了不穩固的「自 我」;性欲力(力比多)則將自我帶向外在客體,為自我指出欲望的對象。

在1914 年的《自戀導論》當中,佛洛伊德區分了原初自戀和次級自戀——原 初自戀源於自我保存欲力,自始貫注自我;次級自戀來自原先朝向客體的力比多,

因爲內在的禁令或外在阻礙而遭遇挫折、無法得到滿足,因此自客體撤回、貫注自 我。然而,第二拓樸論於1914 年尚在發展中,生命欲力、死亡欲力的二極對立並 未出現。在《超越快感原則》之後,佛洛伊德補充道:朝向客體的欲力不僅有力比 多,更混雜交纏著沈默的死亡欲力,並依此解釋了愛恨的雙源性質。當朝向對象的 欲力遭受挫折而退回自我時,原先混雜其中、沈默的死亡欲力即與力比多分離,由 沈默轉向侵略,構成對自戀的威脅。身份尚未穩固的自戀自我為了對抗可能使自身 土崩瓦解的欲力侵略,啟動了以象徵作為手段的次級抑制,後者則「企圖將原初抑 制中的所有資源,轉移到它自己的帳上,為它所用;換句話說,這便使原初抑制所 運用的對策有跡可循」(Kristeva 1980: 22,中 19)。因此,古老欲力的策略(排斥、

區分與反覆賤斥)透過次級抑制找到了象徵存在,此一象徵存在所對應的客體成為 卑賤體。經由將死亡欲力威脅轉化為卑賤,自我正嘗試拯救自身,因為存在於象徵 邊界的卑賤儘管威脅著主體,亦提供了一昇華/意義構變(signifiance)的可能。

文學意義的轉化與流變對應卑賤;原始部落及宗教以污穢不潔代表卑賤,透過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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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宣洩」建構神聖界。

總言之,卑賤的出現可分為兩個層次——嬰孩首次遭遇象徵世界並受其統治,

依照它的邏輯對母性物進行賤斥;在自戀情境下,次級抑制為了防禦死亡欲力的侵

依照它的邏輯對母性物進行賤斥;在自戀情境下,次級抑制為了防禦死亡欲力的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