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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體之作 詩本於情:陳、李詩論主張的共通性

在文檔中 雲間李雯及其詩詞研究 (頁 79-88)

第四章 李雯《蓼齋》詩論析

第一節 合體之作 詩本於情:陳、李詩論主張的共通性

如前所述,李雯自身的詩學體系恐怕不能成爲完全的系統論述。然而他所主 張的對於詩的理念,應當與備受後人所矚目的陳子龍相同。比如在一定的程度 上,他們兩者的論述都是具備相互探討出來的共通性——如同李雯在〈陳臥子屬 玉堂詩敘〉裏所記載的陳子龍英分與雄分論,就可以判斷這點應當不會有太大的 爭議才是。(石刻本,卷 34,敘 2,頁 493-494)因此我們可以依循之而推演出,

雲間諸子一方面具備的是經世致用的精神。正因爲晚明政治環境的腐敗,而終究 醖釀出社會空前的危機。這危機進而也喚醒了士人們得勇於面對與擔當著社會如 此黑暗的責任。就在這樣觀念的影響之下,雲間諸子在另一方面透過尊經復古的 方式,重新確立了儒家詩學中政教精神的正統性。於是也便在政教精神的催使 下,陳子龍等首先有兩種詩歌的原理,在大體上是被衆人所認同的;一是詩歌中 怨刺諷喻功能的強調,一是溫厚和平盛世之音的倡導。

此兩者在張健的《清代詩學研究》當中就有著很深入的探討。而這樣的觀點 自然有別於劉勇剛在《雲間派文學研究》的判斷。一如前者以爲,此兩者原理都 是出自一份「詩人對於社會政治的干預精神,而不是教化精神」11。因爲詩歌在 陳子龍看來,他應該就是「憂時託志之所作也」。而這才是詩歌的根本——即「詩 之本」。12爲此,陳子龍便一再明確地於〈六子詩序〉中表示:「夫作詩而不足以 導揚盛美。刺譏當時。託物連類。而見其志。則風不必列十五國。而雅不必分大 小也。雖工而余不好也。」13這都在在説明他對於各種深廣的社會政治内涵,融

11 張健著:《清代詩學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 11 月),頁 16。

12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1988 年 11 月),上冊,陳忠裕公全集,卷 7,序 1,頁 375。

13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上冊,陳忠裕公全集,卷 7,

入於詩歌創作當中,是寄予理論可以得到實踐的厚望。陳子龍希望能藉助詩歌爲 政治服務的精神表現,反映到士人對於國家命運的積極關注。這關注的方式——

即稱美與諷惡——雖然亦有時代環境難易程度的尷尬限制,然而這並不影響詩人 對於詩歌風尚的自主性質。

張氏在此的觀察可以説是非常細緻的,而這部分並沒有被劉勇剛所否認。但 後者卻相信:「更值得稱道的是,陳子龍大膽地背離了儒家詩學『溫柔敦厚』的 傳統」14。事實恐怕並非如此。在進入這爭議之前,我們不妨先看一看陳子龍〈詩 論〉的一段引文:

夫居今之世。爲頌則傷其行。爲譏則殺其身。豈能復如古之詩人哉。雖然 頌可已也。事有所不獲於心。何能終鬱鬱耶。我觀於詩。雖頌皆刺也。時 而思古之盛王。嵩高之美申。生民之譽甫。皆宣王之衰也。至於寄之離人 思婦。必有甚深之思。而過情之怨。甚於後世者。故曰皆聖賢發憤之所爲 作也。後之儒者。則曰忠厚。又曰居下位不言上之非。以自文其縮然。自 儒者之言出。而小人以文章殺人也日益甚。15

會發生劉氏這般誤解的緣由,主要是他並沒有抓準陳子龍提出的兩個可以怨刺當 政者,又可以避免殺身之禍的創作途徑。這是對比後來小人之所爲,從而顯示此 二途徑更爲貼近「聖賢發憤之所爲作」。換句話說,怨刺當政者並不與溫柔敦厚 之旨相違背。反而陳子龍在非常的時期,卻非常注重溫厚和平盛世之音的倡導。

這一點倒是張氏他精細地了解到陳子龍詩論有這樣的曲折面向。因此他才說道:

在陳子龍看來,詩人在時代盛衰面前並不只有被動的一面,還有主動的一 面。詩人當然無法決定時代的盛衰,但詩人可以決定自己的性情。陳子龍 說:「和平者,其志也;其不能無正變者,時也」(〈佩月堂詩稿序〉)。正 是強調了詩人的情志有不受時代決定的一面。時代政治有正和變之分,正 是盛,變是衰。從詩人方面說,詩人的性情也有正和變之別,和平是正,

哀怨是變。如果從時代盛衰決定詩歌的一面說,則時代的正變決定詩人性 情的正變。詩人性情的正變與時代的正變具有一致性。但是,在這裏,陳 子龍卻強調的是另一面,詩人雖然不能決定時代政治的正變即盛衰,但可 以決定自己的性情。詩人處衰變之世,也可以有和平之性情;詩人處衰變 之世,也可以作盛世之音。這樣詩人的作品就可以不成爲國運不詳的徵 兆。正因爲有這一面,所以他強調「詞貴和平」(〈宣城蔡大美古詩

序 1,頁 376。

14 劉勇剛著:《雲間派文學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 2 月),頁 51。

15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上冊,陳忠裕公全集,卷 3,

論 1,頁 142-143。

序〉)。… …16

陳子龍還是有折中的表示詩人仍有自己對於時代盛衰作出判斷的空間。他們創作 詩歌的當兒,對於應當溫厚和平與否的選擇,都可以視自己所處的實況而定。因 此讚美古代盛世來譏刺當代者可行,或如陳子龍在〈莊周論〉所謂「辨激悲抑之 人。則反刺詬古先。以蕩達其不平之心」17者也可行。陳子龍在儒家詩學體系下 所設立的怨刺條件可以説是非常有彈性的了。因此他也才會把詩歌内容「寄之離 人思婦」之說,亦不必忌諱其中的「甚深之思」與「過情之怨」。

本文會先打從陳子龍此二詩歌原理出發,主要是不管在於怨刺諷喻的干預功 能,還是溫厚和平的盛世之音,它們都基於一種對政治社會現實的情感志趣。這 攸關的正是雲間詩學的最高綱領,即陳子龍在〈佩月堂詩稿序〉裏之所謂「情以 獨至爲眞。文以範古爲美。」18這前一句裏說的正是對於「情」的要求。後者我 們會在接下去的部分再進行了解。此兩者甚至還有次序先後的問題,並被張健與 謝明陽二人做出不一樣的解釋。然而我們必須先理解,雲間詩學對於「情」的要 求就是包括了情感與志趣兩範圍。這兩者的關係有異於緣情即緣情,言志即言 志,它在雲間詩學當中隸屬二合一的關係。因此陳子龍才把「憂時託志」作爲「詩 之本」。如果必須更深入去了解「憂時託志」的意涵,陳子龍在〈青陽何生詩稿 序〉裏更把它延伸出:「明其源。審其境。達其情。本也」的説法。在文中他進 一步的解釋道:

夫夏之五子。商之箕子。周之姬公、吉甫。衛之莊姜。楚之屈平。之數子 者。皆以抒忠愛、寄惻隱也。下至枚蘇曹劉。斯義未替。及唐杜氏。比興 微矣。而怨悱獨存。其源遠。故其流長也。古人之詩也。不得已而作之。

今人之詩也。得已而不已。夫蘇李之別河梁。子建之送白馬。班姬明月之 篇。魏文浮雲之作。此境與情會。不得已而發之詠歌。故深言悲思。不期 而至。今也既無忠愛惻隱之性。而境不足以啟情。情不足以副境。所紀皆 晨昏之常。所投皆行道之子。胡其不情而強爲優之啼笑乎。故曰明其源。

審其境。達其情。本也。19

顯而易見,陳子龍所謂「憂時託志」的内容,就是上文中提及的「抒忠愛、寄惻 隱」。這「忠愛惻隱之性」更是其來有自的,並有一定正統系譜可以往上追溯;

其最初就是「夏之五子」,而後「下至枚蘇曹劉」,到了唐代的杜甫詩歌,對陳子

16 張健著:《清代詩學研究》,頁 28。

17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上冊,陳忠裕公全集,卷 3,

論 1,頁 153。

18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上冊,陳忠裕公全集,卷 7,

序 1,頁 381。

19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下冊,安雅堂稿,卷 2,序 2,頁 36-37。

龍而言更只是「比興微矣。而怨悱獨存。」這是陳子龍對於風雅傳統「明其源」

的認知。其中更萬般不離對於政治道德内涵的忠愛或怨悱。以至於「審其境」則 進一步強調了,此種遭際的「境與情會」。其中的情感必然是最爲眞誠的本心。

而只有最爲眞切的境遇才能啓誘最爲眞誠的本心,也只有最爲眞誠的本心才能與 最爲眞切的境遇相配稱。這都是「不得已而發之詠歌」,而不能是「不情而強爲 優之啼笑」的「詩之本」。

由此可見,雲間詩學強調的是詩歌抒情言志的功能,這在歷來詩學的發展恐 怕並不算是特別新穎的主張。然而一如陳子龍在〈詩經類考序〉中再三強調:「夫 詩以言志。喜怒之情。鬱結而不能已。則發而爲詩。其託辭觸類。不能不及于當 世之務。萬物之情狀。此其所爲本末也。」20這說的還是陳子龍所謂「憂時託志」

的内容。也只有「當世之務」與「萬物之情狀」相連類,詩歌言志與抒情的功能 才能發揮其最大的效用。而李雯對此又是怎麼理解的呢?在李雯有限的詩論當 中,〈彭燕又敬亭悲秋二稿敘〉就有一段意思很接近的記載:

夫高山流水之調。使冠葢者爲之。辭雖立而神不善。紫宮帝闕。軒車劍佩。

使蓬蒿下士流連而詠嘆焉。浮慕雖工。要非合體之作也。故曰詩生于境。

境生于情。烏夜鳴獸。朝呼閭閈。婦子悲愁。啼笑黃冠。野夫負日。簷下 鼓腹。田中賈客之帆檣。征夫之介冑。蟲之啾啾。草之芊芊。凡此者情之 屬也。彼其無文。故不能傳焉。而詩人一唱三嘆。流連而疏繪之詞。賦即 小道乎。方其意得。感動天地。悲泣鬼神有以也。(石刻本,卷 34,敘 2,

頁 498)

在這段引文裏,我們可以獲得的訊息並不會少。其中自然就是李雯本身反對那些

「辭雖立而神不善」的作品。因爲這些作品寫的都是「紫宮帝闕」或「軒車劍佩」,

「辭雖立而神不善」的作品。因爲這些作品寫的都是「紫宮帝闕」或「軒車劍佩」,

在文檔中 雲間李雯及其詩詞研究 (頁 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