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鬱陶發病死 誰當諒舒章:埋沒在時空縫隙中的李雯身世
第一節 生卒何年?貫籍何地?
李雯生於萬曆三十五年(1607)丁未,而卒於順治四年(1647)丁亥,享年 四十有一。歷來關於此生卒年的判定應無太多異議。因爲就目前所能看見的,相 關李雯生平最爲詳盡而幾乎切實的記載,當屬宋徵輿在順治五年(1648)戊子冬 天,他爲李雯所寫的一篇〈雲間李舒章行狀〉。其行狀末尾便曾提到:「舒章生于 萬曆丁未某月日。卒于順治丁亥某月日。年四十一。」2可證明這一點。畢竟此 文攸關宋徵輿和李雯多年訂交的情誼,就連明亡以後,他們之間仍有書信與創作 的來往。而行狀記述的是往生人之世系、籍貫、生卒年月和生平概略的文章。是 故唐代李翱在〈百官行奏狀〉中説:「凡人之事蹟。非大善大惡。則眾人無由知 之。故舊例皆訪問於人。又取行狀諡議。以爲一據。」3宋徵輿給李雯寫的行狀,
自然作不得假。
然而根據姚蓉在一篇名爲〈李雯生年辨正〉的札記裏,其中提及:
程千帆先生主編的《全清詞‧順康卷》、張慧劍先生的《明清江蘇文人年 表》、嚴迪昌先生的《清詞史》、朱則傑先生的《清詩史》等著作都斷定李 雯生活的年代是從 1608 年至 1647 年,與陳子龍生死同歲。4
此等差誤很可能是因爲李雯在〈陳臥子屬玉堂詩敘〉說的一句:「臥子及余。年 相若也。」以及後來之所謂「今余年與臥子正等。」5事實上,陳子龍與李雯相
1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1988 年 11 月),上冊,陳忠裕公全集,卷 7,序 1,頁 377。
2 清‧宋徵輿撰,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林屋文稿十六卷‧詩稿十四卷》(濟南:齊 魯書社,1997 年 7 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上海圖書館藏清康熙九籥樓刻本),第 215 冊,集 部,文稿,卷 10,行狀 1,頁 359。
3 唐‧李翺撰:《李文公集十八卷》全 2 冊,《四部叢刊集部》,上海商務印書館縮印江南書館藏 明成化刊本,第 2 冊,卷 10,奏議狀六首,頁 3-4。
4 姚蓉:〈李雯生年辨正〉,《文學遺產》第 1 期(2006 年),頁 82。
5 清‧李雯撰,四庫禁燬書叢刊編纂委員會:《蓼齋集四十七卷後集五卷》(北京:北京出版社,
1997 年 6 月,《四庫禁燬書叢刊》清順治十四年石維崑刻本),第 111 冊,集部,卷 34,敘 2,
頁 494。以下簡稱「石刻本」,並隨文附註,不再重復。按:其實在該文下句裏便曾說道:「而 臥子固少。又先余作詩凡十餘歲。」張慧劍在《明清江蘇文人年表》裏,把李雯卒年繋之在「一 六〇八 戊申 萬曆三十六年」一條下,說是根據「《屬玉堂集序》」,張氏對〈陳臥子屬玉堂詩
交更深。他在給李雯母親寫〈盛孺人傳〉時便曾提到:「而雯長子龍一歲。」6因 此「生死同歲」說恐怕並不確實。又,姚氏在文中更提出了另一個可以和〈盛孺 人傳〉相互印證的説法,即前面所引〈雲間李舒章行狀〉生卒年的記載。那麼李 雯生於萬曆三十五年(1607)丁未自當眞實可信。
後來,朱則傑在一篇名爲〈「雲間三子」生卒時間與相關問題考辨〉的期刊 裏,呼應了姚蓉札記的提法。7其中更整理並論述李雯生卒年以及身世遭到後人 不公對待的成説。至於李雯之死,朱氏則提出了他所發現的兩種説辭。一是宋徵 輿所謂的「聞舒章竟以疾卒于燕邸」8。然而又一種緣自吳偉業《梅村詩話》的 説法是,「舒章久次諸生不遇。流離世故。僶勉一官。反葬請急。遇臥子於九峯 山中。期滿北發。未渡江而臥子及禍。舒章鬱鬱道死。」9兩者之説雖或在朱則 傑的《清詩代表作家研究》裏獲得相當豐富的論辯。然而本文至今尚未獲取此書,
因此無法細查高論,尤爲可惜。
只是翻查龔鼎孳的七言律詩,他有一篇〈孫伯如自閩海負其叔骸歸里賦此志 壯并託寄懷魯山司馬又感述四首〉曾寫道:「供奉夜臺秋草碧。方干詩句嶺猿愁。」
這詩歌的前句他自註說:「舒章殁于燕邸」。10又,查陳名夏在《石雲居詩集》卷 之二裏有一首〈輓李舒章〉寫道,李雯:「欲借雄文起病顔。如何零落死燕關。」
11亦可以證明李雯「抵京即卒」這事實。基於入清前後,龔鼎孳和陳名夏皆與李 雯相交甚厚之故,那麼李雯病逝於京師的説法就有了可靠性。而近人鄧之誠也曾 在《清詩紀事初編》裏說:「摯交陳子龍,以順治四年五月十九日就義,雯方北 行道病,抵京即卒,同一死也,而有輕重之分。」12因此宋徵輿的説李雯「以疾 卒于燕邸」或更爲有説服力也不一定。
敘〉一文所言恐有誤解。詳見張慧劍編著:《明清江蘇文人年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年 12 月),頁 407。又,關於「今余年與臥子正等」句,朱則傑在〈「雲間三子」生卒時間與相 關問題考辨〉一文引述有誤。詳見朱則傑:〈「雲間三子」生卒時間與相關問題考辨〉,《淮陰師 範學院學報》第 32 卷(2009 年 3 月),頁 382。
6 明‧陳子龍撰,上海文獻叢書編委會編:《陳子龍文集》上下冊,下冊,安雅堂稿,卷 11,傳 2,頁 322。
7 朱則傑:〈「雲間三子」生卒時間與相關問題考辨〉,《淮陰師範學院學報》第 32 卷(2009 年 3 月),頁 380-382、407。
8 清‧宋徵輿撰,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林屋文稿十六卷‧詩稿十四卷》,第 215 冊,
集部,文稿,卷 10,行狀 1,頁 359。
9 清‧吳偉業著,李學穎集評標校:《吳梅村全集》全 3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 12 月),卷 58,詩話,頁 1135。
10 清‧龔鼎孳撰:《定山堂詩集》共 36 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 4 月,《續修四庫全 書》據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康熙十五年吳興祚刻本影印),第 1402-1403 冊,集部,別集類,
卷 19,七言律詩 4,頁 619。
11 清‧陳名夏撰,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石雲居詩集七卷詞一卷》(濟南:齊魯書 社,1997 年 7 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北京圖書館藏清初刻本),第 201 冊,集部,別集類,
頁 659。
12 鄧之誠撰:《清詩紀事初編》全 2 冊,頁 475。
倒是白一瑾在〈論清初貳臣士人的生存罪惡感〉一文中,也提供了一個李雯
「抵京即卒」的有力綫索。白氏說:
在他回京後,同在京城的另一位貳臣士人王崇簡在《舒章至》中寫道:「經 歲猶然識淚痕,幽懷相向各聲吞,惟予悲感心多愧,無復歡娛事可言」,
足見李雯在生命即將結束的這數月之中的悲抑心境。13
查王崇簡者,就是王敬哉。此人與李雯相交更深。所以李雯曾在〈與王敬哉書〉
裏才會説道:「曩歳陳情闕下。都人之交。相與周旋。相與勞苦者。惟足下與吉 土而已。」(石刻本,卷 35,書,頁 510)查王崇簡的《青箱堂詩集》所載,〈舒 章至〉一詩原文爲:
經歲猶然識淚痕。幽懷相向各聲吞。惟餘悲感心多愧。無復歡娛事可言。
勳業漫期新竹帛。風塵可有舊桃源。天涯兄弟傷搖落。把臂如君今幾存。
14
而此詩又繫年在「丁亥」之下。「丁亥」正是清順治四年(1647)的干支紀年。
由此可見,白氏所言非虛。而李雯「抵京即卒」説法的可靠性則比「道死雲間」
來得更爲可信了。
此外,這裏除了有關李雯生卒年暫時得到確認,回到〈雲間李舒章行狀〉一 文,宋徵輿在行文開頭便寫道:「舒章諱雯。江南松江蕐亭人也。」這裏引發的 又一問題是,根據上面的邏輯,本文自當也遵循宋氏行狀的紀實性。然而在明代 眉史氏,即陸世儀所集錄的《明季復社紀略四卷》裏,他把李雯(甚至是陳子龍)
編排在「青浦縣」的條目之下,即説明他(們)是青浦人。15近人如劉勇剛在《雲 間派文學研究》雖無詳細論述,然而他似乎也援用此說。16另外,在清代宋如林 修,孫星衍、莫晉纂的《[嘉慶]松江府志》裏,李雯卻反而係屬上海人。17近人如 姚蓉在《明末雲間三子研究》的緒言亦無確切論述,她也援用此說。18本文以爲,
13 白一瑾:〈論清初貳臣士人的生存罪惡感〉,《河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33 卷第 5 期(2010 年 9 月),頁 112。
14 清‧王崇簡撰,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委員會編:《青箱堂詩集三十三卷‧文集十二卷‧遺稿 續刻一卷‧年譜一卷》(濟南:齊魯書社,1997 年 7 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山西大學圖書館 藏清康熙二十八年王燕刻本),第 203 冊,集部,別集類,頁 94。
15 明‧眉史氏(陸世儀)集錄,《中國野史集成》編委會,四川大學圖書館編:《明季復社紀略 四卷》,摘自《中國野史集成》全 51 冊(成都:巴蜀書社,1993 年 11 月,昭代叢書道光本戊 集續編),第 27 冊,卷 1,頁 660。
16 劉勇剛著:《雲間派文學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 2 月),頁 56。
17 清‧宋如林修,清‧孫星衍、莫晉纂:《[嘉慶]松江府志八十四卷首二卷圖經一卷》(上海:上 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 4 月,《續修四庫全書》影印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清順治刻增修本)經 部,地理類,第 689 冊,卷 56,頁 8。
18 姚蓉著:《明末雲間三子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年 5 月),頁 2。
會發生如此相差甚多之爭議,這很可能與松江府在歷代的行政設置,其繁瑣的擴 張有關。
參考《[嘉慶]松江府志》的〈圖經‧建置圖〉,以及卷一的〈古今建置沿革 表〉,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壬寅,「松江府領縣三。華亭、上海、青浦。」此 時的「青浦縣分華亭、上海地立縣。治於青龍鎮。」19然而這分地而來的青浦縣 實屬於「舊青浦縣」20。到嘉靖三十二年(1553)癸丑,青浦縣則被罷廢了。其 中縣地卻各自歸屬於華亭、上海兩縣。所以說「省青浦仍領縣二。華亭、上海。」
21最後到了萬曆三年(1575)乙亥,「青浦縣復建。縣移治於唐行鎮。」此時的「松 江府仍置青浦縣。領縣三。華亭。上海。青浦。」22這裏說的「青浦縣」卻是萬 曆元年(1573)癸酉建置的「青浦縣城」。據本文查證,此地與嘉靖二十一年(1542)
壬寅的「舊青浦縣」仍有一段距離。23加上當時的朝廷若將此地周遭未盡划分之 處,包括華亭與上海的部分地域,一再撥歸於復建後的青浦縣——正如嘉靖二十 一年(1542)壬寅,也未嘗不是不可能的事。那宋徵輿說李雯是松江華亭人或就 自有根本了。李雯及其家族所處的華亭很可能在這兩次的劃撥過程當中,或歷經 了青浦縣和上海縣的治理,那麼後人對於李雯是哪裏人的理解便有上述三類的差 別,這到底是無可厚非的事。
壬寅的「舊青浦縣」仍有一段距離。23加上當時的朝廷若將此地周遭未盡划分之 處,包括華亭與上海的部分地域,一再撥歸於復建後的青浦縣——正如嘉靖二十 一年(1542)壬寅,也未嘗不是不可能的事。那宋徵輿說李雯是松江華亭人或就 自有根本了。李雯及其家族所處的華亭很可能在這兩次的劃撥過程當中,或歷經 了青浦縣和上海縣的治理,那麼後人對於李雯是哪裏人的理解便有上述三類的差 別,這到底是無可厚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