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明清易代的文人遭際及其自處概況
第三節 易代困境與價值取向
崇禎十七年(1644)甲申三月,北京爲闖王李自成所破。十八日,大順軍兵 臨城下,當時身爲一國之君的崇禎皇帝隨即自縊煤山。國家最高統治者既已以身 殉國,正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篇第十二》)30,這儒家思維流 傳於士大夫之間的鴻規明訓、千古倫常,作爲臣子及其政權下所有的黎民百姓,
他們所面臨的便是一連串必要的抉擇,從而造就許多可觀的、深刻的議題流傳於 當時,也被後世所積極討論。
這些議題最基本就包括了生與死的決心和忠與孝的取捨兩大内容。這内容是 相互關聯的。而影響這兩大内容的外在因素,往往就是仕進的環境,即朝代更替 的行政大變動。面對這等嶄新的時局形勢,而且在華夷之辨這種古老民族意識的 大前提下,清人主政是外來政權,明朝的臣民是反或不反?再者備受這兩大内容 所關涉的,又是一場自我身分認同的終極究問。如此一來,這整體涵蓋性的困境 之大,是時人所無可避免的紛雜現象。
本文在此當然不能全盤仔細的進行申論。然而就前人已多有深入研究的基礎 上,我們不妨稍作一點基本的概念整理,以便窺探當時所有人共同面對的困境,
及其在困境之中又選擇了什麼樣的價值取向,來作爲完整呼應自己爲人處世、安
30 楊伯峻編著:《論語譯注》(臺北:明倫出版社,1971 年 10 月),頁 135。
身立命的人生問題。
崇禎自縊隔天,大順軍兵順利攻佔了北京内城,而明朝約三百年的統治終於 被推翻。當時作爲明朝首都的北京,朝廷上下都是崇禎皇帝的内閣要員。毫無疑 問,這些官員面對賊兵的到來,首當其衝,他們必須選擇的是降或不降的問題。
降則不必死,但得背負貳臣的駡名,遺臭萬年。不降則當然得爲國君效死,抑或 起義反抗,抑或從此歸隱。(況且大順政權還要「對各級士紳實行『追贓助餉』」
31的政策,官員要想置身事外,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儘管明朝就此殉國、殉難的人數不能據實考究,然而根據何冠彪在《生與死:
明季士大夫的抉擇》中的統計,他認爲不管是官方或私下所呈現的數據,都可以 證明明朝殉國、殉難的人數實爲歷朝之冠。32這與明末清初大多數人所認知的人 數雖有一定的出入:
然而,我們亦要指出,不管明清之際的人如何痛惜明季殉國及變節的官員 怎樣不成比例,但是,他們僅是針對明季這段短暫時期而作比較。他們不 是不知道明季殉國的人數比其他朝代爲多,祗是他們不願意提及罷了。33 也就是說,主觀上明末清初大多數人更樂意看見更多的閣員、士人,可以爲了明 朝的覆亡而擔負責任,生死與共。投井的、自縊的、被刑求至死的,查計六奇《明 季北略》卷二十一至二十二,其操行凜然浩慨,大有人在。34
然而其中也有不全然如是的部分。例如晚年與李雯相善的龔鼎孳,就是頗爲 典型的人物。他最爲人所熟知不死君的推託之詞,就是:「我原欲死,奈小妾不 肯何」35。那小妾指的就是橫波夫人顧媚。是故他先降了大順政權。後者又因吳 三桂引清兵入關,而迅速撤離京師,龔鼎孳便再降了滿清政府。此等失節的例子 雖因個人的處境有所不同,不能全盤概括,但籠統來説,他就是於大節有虧的降 清兩截人。
當時在京城以外的所有臣民又更是一大問題。他們各自也有著對自己生死的 詰問。可以說其實任職在外的官員,他們所面對的壓力不比身在京師的小。畢竟 殉國或否都攸關著自己對於仁義道德的認知與實踐,及其身後節操義行的重名。
31 陳梧桐、彭勇著:《明史十講》,頁 185。
32 何冠彪著:《生與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擇》(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 10 月), 頁 15-28。
33 何冠彪著:《生與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擇》,頁 21。
34 清‧計六奇撰,《中國野史集成》編委會,四川大學圖書館編:《明季北略》,摘自《中國野史 集成》全五十一冊(成都:巴蜀書社,1993 年 11 月,都城琉璃厰半松居士排字本),頁 303-363。
35 清‧計六奇撰,《中國野史集成》編委會,四川大學圖書館編:《明季北略》,摘自《中國野史 集成》全五十一冊,頁 382。
吳偉業就恰巧有著非常複雜而不得不的際遇。儘管距離甲申之變大概有十年左 右,他這種慧業才子,卻也不甘寂寞,終於應詔出山。可當初得知崇禎皇帝自縊,
他不是沒有悲愴不已,即顧湄在〈吳梅村先生行狀〉中之所謂「攀髯無從。號慟 欲自縊。」36。然而他終究選擇了對自己的母親盡孝;聽從母親規勸,最後歸里 潛隱,隱藏心底的悲憤和痛苦,不問世事。——儘管期間吳偉業也曾受南明召命,
他最後也都以病告歸,之後一概堅臥不出。
當然屈節仕清以後,吳偉業所遭遇的又自是另一番糾葛,此處不去贅言。可 以注意的是,還有一眾人等當然相對於前二者,更有自己自主選擇的空間。他們 選擇留下有用之身,以遠圖他日復國之計。舉如深受爭議的錢謙益。明亡前他幾 番受到朝上要員的逼迫,或遣戍或削職,或謫官或罷免:
錢謙益自萬曆三十八年進士及第,至甲申年(1644)六月弘光朝再度起用,
前後 35 年,除第一次丁憂還鄉不算,正可謂三起三落,旋起旋退。而且 每次任職時間短不過數月,長不過三年,全部任職時間加起來也不過五六 年光景。37
因此明亡之後,他以前禮部侍郎的身分,與南直隸諸官員欲立潞王朱常淓爲帝,
組成南明抗清勢力。只是後來又因馬士英和阮大鋮從中作梗,弘光皇帝朱由菘遂 登大位。可以說此前的錢謙益應該備受嘉許,而他或有難得的全心全意,力保明 朝朱氏一脈,以對抗清兵。
然而不到一年光景,錢謙益除了力討馬、阮二人歡心,清兵隨即大舉過江,
史可法被執而死,弘光皇帝出奔蕪湖,他卻與弘光朝群在南都開城迎降。此後他 又從清朝退下,並與柳如是暗中與南明皇朝上下暗通有無。當時他甚爲關注東南 與西南兩地的戰局,繼而出錢出面爲抗清勢力耗費殆竭,以致晚年病逝後幾無分 文舉喪。
錢謙益作爲獨特的案例自當也不能涵蓋所有明清士人的自處概況,然而以上 所謂江左三大家,他們所突顯的到底是時人遭際的複雜性和個別的典型性。他們 留有不死君的不光彩名分,也就是在道義上、氣節上並不能爲時人或後人所接 受,然而若從不一樣的標準出發,他們亦曾努力不懈地透過很多關係來影響時人 甚至是後人對他們的評價。
舉如龔鼎孳儘管身仕清朝,然而他也藉助在朝的影響力救助那些被陷害或治
36 清‧吳偉業著,李學穎集評標校:《吳梅村全集》全 3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 12 月),附錄一,傳記、祭文,頁 1404。
37 張仲謀著:《懺悔與自贖——貳臣人格》(北京:東方出版社,2009 年 12 月),頁 116。
罪的遺民或抗清義士。就這點努力上,他突現了自己力求自贖,以抹去兩度降敵 的人格污點。吳偉業則雖然在職務上並沒有辦法做到龔氏的程度,加之他上任國 子監祭酒以後,隨即抑鬱懊悔。然而待他終於離世,留有《臨終詩》四首38,並 囑咐家人必定要以僧服讓他穿上入殮。墓碑上什麼明清之職位都不能寫,只題碣 曰:「詩人吳梅村之墓」39,也足見他爲了全名自贖的痛苦與用心。至於錢謙益,
他晚年更以遺民自居。此行雖屬可悲可笑,然而他極力幫助抗清勢力,可見其中 情之有愧,心境之複雜。
把以上案例帶入盡忠與盡孝的課題上,多少也就可以互爲表裏了。尤其是吳 偉業本身就是爲了對他的母親——朱太淑人盡孝,明亡後他並無選擇以死效君。
龔鼎孳暫無事例可循。而錢謙益則似乎屬於有目的性的詭譎盡忠,是故他既仕弘 光,又降滿清,最後卻暗自資助抗清義士。至此本文可再以陳子龍、李雯爲例,
便大致能説明這盡忠與盡孝的取捨問題。
甲申之變前後,陳子龍本在處理浙江東陽縣諸生叛變的事:
予以三月初,奉撫軍令治兵於蛟關,得銓曹之命還越。知家大母病甚篤,
蓋大母念予素切,聞予有跗注之役,郡人訛言予戰沒者,驚惑至不能言。
家人恐予知,必棄官歸,竟不報。見除目,始相聞。時予久遺家累,惟一 妾在官舍,書卷數束而已。即日啓行,抵家而大母霍然愈。因是乞身之志 益決,立草疏遣行,未幾而改官之旨見矣。時,四月中也。40
陳子龍一直徘徊在盡忠與盡孝兩項命題之間。一是國難當前,陳子龍盡其所能,
爲朝廷掃蕩賊兵。他單槍匹馬的騎到山寨,招撫了舉兵起義的許都。儘管其中有 他能力之所限——無法力保許都與降兵的性命,然而這並沒有使他敷衍了事,忘 記忠君大義之所在。
二是當他了解家裏的狀況,如養育他長大的祖母——高太安人患了重病,家 人卻不敢告知他。他被授予兵科給事中一職前便萌生引退官場,回家侍奉大母之 念。只是他最後並沒有這麼做。因爲北京徑自淪陷,崇禎皇帝自縊,他身處的南 方雖尚未了解到北方時局的激烈變化。他卻想過要與相關有識之士籌劃恭迎太子
38 《臨終詩》四首分別爲其一:「忍死偷生廿載馀,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債應塡補,總比鴻 毛也不如。」其二:「豈有才名比照隣,發狂惡疾總傷情。丈夫遭際須身受,留取軒渠付後生。」
其三:「胸中惡氣久漫漫,觸事難平任結蟠。磈壘怎消醫怎識,惟將痛苦付汍瀾。」其四:「姦 黨刊章謗告天,事成糜爛豈徒然。聖朝反坐無冤獄,縱死深恩荷保全。」詳見清‧吳偉業著,
其三:「胸中惡氣久漫漫,觸事難平任結蟠。磈壘怎消醫怎識,惟將痛苦付汍瀾。」其四:「姦 黨刊章謗告天,事成糜爛豈徒然。聖朝反坐無冤獄,縱死深恩荷保全。」詳見清‧吳偉業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