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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吏部及官吏制度之沿革

第四節 吏部尚書更迭與政局之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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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吏部尚書更迭與政局之穩定

第一款 吏部尚書職位之重要性

吏部向為六部之首,掌天下官吏之銓選昇黜,因此吏部之最高行政主官(吏 部尚書)其職務之重要性自不待言,其地位之顯赫也遠遠超過其他一般官員,因 而張廷玉於《明史》中,對吏部尚書的職位有如下之評論:「掌天下官吏選授、

封勳、考課之政令,以甄別人才,贊天子治」130、「吏部尚書,表率百僚,進退 庶官,銓衡重地,其禮數殊異,無與並者」131。然而有清一代擔任此一職位者,

正因其職務之重要以及必要之政治考量,是以亦往往無法久居其位而變動頻仍。

吏部雖為天下官吏之銓選部門,但吏部尚書一職本身則由皇帝所決定,官場 職務之升遷,就部院大臣而言,皇帝有絕對之人事主導權,其他較為低下之職務,

方由吏部先行依《吏部則例》之規定進行銓選後,而後再透過晉見皇帝並獲同意 之過程方授與職務。一如王興文與宮淩海兩位先生所言:「在不同的皇帝當政時 期,由於皇帝本身能力的差異和歷史背景的不同,吏部尚書的任期情況也存在明 顯差異性」132,明代如此,清代亦復如斯。透過對清代吏部尚書任職期間長短的 觀察,我們也可以大約看出清代於不同皇帝在位期間,國家整體吏治的穩定性如 何。

依據王興文與宮淩海先生之考證,在補出洪武元年至洪武十二年間之吏部尚 書表後,可以確認明朝276 年間,合計先後有 124 人擔任吏部尚書一職133。如此,

則平均每一位吏部尚書之任期為2.23 年。王、宮兩位先生並以吏部尚書的「非 正常去職」134說明在「草創初建階段,各種制度還不完備,制度變更十分頻繁」

下的明朝洪武時期,故而「官員的流動也變得頻繁」135。茲依據趙爾巽《清史稿.

部院大臣年表》、錢實甫所編之《清代職官年表》,以及朱彭壽所著之《清代大學 士部院大臣總督巡撫全錄》136三書為依據,以理解主管遷轉黜陟的吏部尚書在清 朝各帝時的任期長短。

       

130 見《明史.志四十八.職官一》,洪氏出版社,1981 年,頁 1734。

131 見《明史.志四十八.職官一》,洪氏出版社,1981 年,頁 1739。

132 見王興文,宮淩海,《明代吏部尚書考論》,溫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 年,第 24 卷,

第4 期,頁 109。

133 見王興文,宮淩海,《明代吏部尚書考論》,溫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 年,第 24 卷,

第4 期,頁 108。

134 王興文,宮淩海兩位先生並未說明「正常去職」與「非正常去職」之定義為何,本文將「調 職」、「休致」、「卒」視為正常去職,而以「免職」、「降職」、「革職」三項視為非正常去職。

135 見王興文,宮淩海,《明代吏部尚書考論》,溫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 年,第 24 卷,

第4 期,頁 109。

136 該書係朱彭壽著,朱鰲、宋苓珠整理,由國家圖書出版社於 2010 年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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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吏部尚書之任職長短

由於清代於順治期間,即於吏部之內設滿、漢尚書各一,因此合計清代自順 治至宣統期間之吏部尚書,其中滿人計100 人,漢人計 96 人,合計吏部尚書共 196 人137,各吏部尚書之細部資料,請參見附錄一:「清代吏部尚書表」。其中正 常去職者計有140 人,非正常去職者計 56 人,非正常去職之吏部尚書佔全部總 數之比例則為29%。而其中非正常去職比例,又以雍正朝的 54%,道光朝的 39%,

及咸豐朝的38% 相對為高。

雍正帝繼康熙為政,《清史稿》特別予以比較如下:「聖祖政尚寬仁,世宗以 嚴明繼之」138,也正因其嚴明之個性,非正常去職之吏部尚書比例,也就在有清 一代是為最高,而道、咸兩朝國事日非,外有英、法諸國之壓迫,內有捻亂、太 平天國之抗爭,有相當比例非正常去職之吏部尚書亦屬可預見之事。《清史稿》

對咸豐帝的論述如下:「文宗遭陽九之運,躬明夷之會。外強要盟,內孽競作,

奄忽一紀,遂無一日之安」,139近人茅海建甚至以「苦命天子」140稱呼咸豐皇帝,

可見咸豐統治期間其處境之艱難。反觀乾隆盛世,其非正常去職之吏部尚書比例 僅為0.20,而號為「同光中興」的同治、光緒兩朝,非正常去職之比例亦僅為 0.17 及 0.26,足見政局之穩定與否,與吏部尚書之非正常去職之比例有直接之關 係。以下是清代自順治至宣統帝之吏部尚書去職統計表:

表3:順治至宣統帝之吏部尚書去職統計表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清代大學士部院大臣總督巡撫全錄》等資料統計而得

       

137 此 196 人之中,包含同一人於不同時間,先後擔任吏部尚書一職者。凡於不同時間擔任此職 務時,均視為一人新任該職。

138 見《清史稿.世宗本紀》,洪氏出版社,1981 年,頁 341。

139 見《清史稿.文宗本紀》,洪氏出版社,1981 年,頁 767。

140 見茅海建,《苦命天子:咸豐皇帝奕詝》,三聯書店,2006 年。

滿 不分 滿

順治 18 8 7 15 6 1 7 22 0.32

康熙 61 14 16 30 8 3 11 41 0.27

雍正 13 3 3 6 3 4 7 13 0.54

乾隆 60 16 19 35 5 4 9 44 0.20

前期 小計 152 41 45 86 22 12 34 120 0.28

嘉慶 25 6 9 15 4 1 5 20 0.25

道光 30 3 8 11 5 2 7 18 0.39

咸豐 11 1 4 5 1 2 3 8 0.38

中期 小計 66 10 21 31 10 5 15 46 0.33

同治 13 4 1 5 1 1 6 0.17

光緒 34 9 6 2 17 3 3 6 23 0.26

宣統 3 1 1 1

後期 小計 50 13 7 3 23 3 4 7 30 0.23

合計 268 64 73 3 140 35 21 56 196 0.29

數值 期別 帝號 非正常去

職比例 在位

年數 正常去職 正常去職 不正常去職 總計

合計

非正常去職 合計

吏部尚書 人數

前期

中期

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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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吏部尚書,除滿漢區別之外,我們亦可就尚書之身分與地籍作一分析。

從身份及地籍之屬性,可以探知清政府對於吏部尚書此一職務之授與,其偏好如 何,以及可能暗藏在其中的政治含義。依據吏部尚書之地籍身分,作者細部統計 出清代各朝吏部尚書之身份表如表4。

表4:清代各朝吏部尚書之身份表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清代大學士部院大臣總督巡撫全錄》等資料統計而得

廖義剛先生在分析明代吏部尚書之籍貫時,曾得出如下之結論:「從可考的 吏部尚書總人數來看,南北雙方大致相同。…縱觀明代的吏部尚書籍貫可以看出,

明朝統治者對吏部尚書的人選儘量實行地區平衡原則」141。而就上表可知,在清 代設滿漢吏部尚書各一以平衡權力之下,屬於宗室、蒙古、及滿人的吏部尚書合 計100 人,漢人則共為 96 人。此其中,身份屬於滿人者為最多,計有 76 人,其 次為漢人中屬於北方籍者有54 人,南方籍者 42 人142,最少的則為僅有9 人之蒙 古籍。

整體而言,清朝在吏部尚書一職之取捨上,不論是滿漢身份之別,抑或是南 北地域之分,雖北方籍略多於南方籍,但顯然兩者都已「儘量遵從地域平衡原則,

       

141 見廖義剛,《明代吏部尚書籍貫考述》,新鄉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 年,第 24 卷,第 4 期,頁 75。

142 廖義剛先生在其《明代吏部尚書籍貫考述》一文中,雖將明代吏部尚書之籍貫區分為南方籍 與北方籍兩類,並藉以說明明代在吏部尚書一職上,是否有南北差異。惟廖義剛先生並未明 確指出南、北區分之界線何在。因此,本文所論有關北方籍與南方籍之區分方式,係依據錢 大昕:「漢人南人之分,以宋金疆域為斷,江浙湖廣江西三行省為南人,河南省唯江北淮南諸 路為南人」之所述為準,此一基準雖未必完全正確,但至少可以作為區分南北籍貫之暫時依 據。見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九》,上海書店出版社,2011 年,頁 174。

北方籍 南方籍

順治 6 8 6 2 22

康熙 1 21 12 7 41

雍正 6 5 2 13

乾隆 1 2 18 10 13 44

前期 小計 7 3 53 33 24 120

道光 3 1 4 6 4 18

咸豐 1 1 3 3 8

嘉慶 1 1 8 3 7 20

中期 小計 4 3 13 12 14 46

同治 1 3 2 6

光緒 4 2 6 7 4 23

宣統 1 1

後期 小計 4 3 10 9 4 30

15 9 76 54 42

196 前期

中期

後期 吏部尚書

人數

數值 期別 宗室 蒙古 滿人 漢人 總計

100 96

各類小計 各類合計

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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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穩固其統治基礎」143,因此並未見有明顯之偏好或差異,然而在取士過程,於 明代洪武期間有特別的南北榜144,而在清代則已有地籍及名額之分,因此於取用 及名次上難免會有所調整145

審視吏部尚書的任期長短以及是否屬於正常去職,我們可以約略清朝當時的 政治穩定狀況。經細部統計,吏部尚書的平均任期從早期到晚期146,其平均值從 2.52 到 2.91,再到 2.96,其數值呈現出越來越大的趨勢,因此從清朝的吏治制度 本身而言,是趨向於越來越完整與健全的,因此其任職期間之平均數方呈現越來 越長之趨勢。然而如以身份或籍貫而言,各類別的平均數則都小於3,足見吏部 尚書在職的期間,在穩定度上需要皇帝的青睞方能在職較久。而其中令人玩味的,

道光帝在位時,其吏部尚書的平均任期為3.68 年,而同治帝在位時,其吏部尚 書的平均任期則為4.18 年,是有清一代吏部尚書能為官居其位最長的兩個時期。

如就身份而言,咸豐年間的蒙古吏部尚書,平均任期可達5.06 年,同治朝的北 方籍吏部尚書,其平均任期也長達5.07 年。

簡言之,我們從吏部尚書平均任期之長短,可以大致看出該朝之整體之政治 穩定度如何,因此道光及同治兩朝,相對而言,應該可說是清代吏治較為穩定的 兩個朝代。箇中原因,或許與道光帝(清宣宗)的個性有關,《清史稿》上這樣 說:「宣宗恭儉之德,寬仁之量,守成之令辟也」147,恭儉寬仁的皇帝,在吏治 的作為上,不喜歡大幅度的變動也就可以想見。至於同治皇帝,其統治期間雖僅 有13 年,但「帝親裁大政,不自暇逸。遇變修省,至勤也。聞災蠲恤,至仁也。

       

143 見廖義剛,《明代吏部尚書籍貫考述》,新鄉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 年,第 24 卷,第 4 期,頁 75。

144 洪武三十年,即曾發生考官劉三吾盡取南人,而為朱元璋重新更改為北人的事件。《明史.卷 一百三十七.劉三吾傳》載:「三十年偕紀善、白信蹈等主考會試。榜發,泰和宋琮第一,北 士無預者。於是諸生言三吾等南人,私其鄉。帝怒,命侍講張信等覆閱,不稱旨。或言信等 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實屬之。帝益怒,信蹈等論死,三吾以老戍邊,琮亦遣戍。帝親賜策問,

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時謂之『南北榜』,又曰『春夏榜』云。」見《明史》,洪氏出版社,

1975 年,頁 3961。

145 清代史學大師趙翼,於乾隆二十六年參加恩科會試時,因籍隸江蘇陽湖,而當時陝西尚未有

145 清代史學大師趙翼,於乾隆二十六年參加恩科會試時,因籍隸江蘇陽湖,而當時陝西尚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