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清代官吏的品級考以《吏部則例》規範為例
第二節 清朝《吏部則例》之變遷與發展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相關規範。茲先將《吏部則例》可見版本之變遷,略述其大要於第二節。
第二節 清朝《吏部則例》之變遷與發展
第一款 雍正十二年版
《欽定吏部則例》一書,據李永貞《清代則例編纂研究》一書之考證,計有如表 7 之版本流傳,其中最早者為康熙元年所刊行之《銓選滿洲則例》及《漢則例》,
最晚者為光緒十二年之欽定吏部則例》。
表7:《欽定吏部則例》編纂成書時序表
資料來源:見李永貞,《清代則例編纂研究》,2012 年,頁 87~88。
惟在台可見之最早版本則為雍正十二年刊行之《欽定吏部處分則例》192,其
192 台灣所見之最早《欽定吏部則例》為雍正十二年刊刻之版本,其名為《欽定吏部處分則例》,
係由海南出版社於2000 年出版。又,香港蝠池書院所出版之《吏部處分則例》則僅有《吏部
書名 卷數 纂修人 刊刻年代
銓選滿洲則例 一卷
漢則例 一卷
滿洲品級考 漢品級考 附漢軍品級考
欽定吏部則例 五十八卷 不詳 雍正三年(1725年)
欽定吏部則例 五十八卷 清查朗阿等 雍正十二年(1734年)
欽定吏部銓選則例 六十六卷 清張廷玉等 乾隆七年(1742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六十六卷 清吏部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六十八卷 清傅恒等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六十八卷 清阿桂等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六十八卷 清保寧等 乾隆六十年(1795年)
欽定吏部則例 七十八卷 清慶桂等 嘉慶七年(1802年)
欽定吏部則例 七十八卷 清瑚圖禮等 嘉慶十二年(1807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八十七卷 清文孚等 道光四年(1824年)
吏部纂定簡要則例 不分卷 清吏部 道光元年(1821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八十七卷 清恩桂等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八十卷 清寶鑒等 同治十二年(1873年)
欽定吏部則例 八十七卷 清錫珍等 光緒十二年(1886年)
清吏部 康熙元年(1662年)
一卷
五卷 清杜立德 康熙十五年(1676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內有雍正十二年七月初四之諭旨,其內容除包括《吏部處分則例》外,依部帙先 後次序,尚有《吏部銓選滿官則例》、《吏部銓選漢官則例》、《欽定滿洲品級考》、
《欽定蒙古品級考》、《欽定漢品級考》五種在內,每半頁九行,二十字,採四周 雙邊印刷,花口象鼻,版口上方並有黑魚尾一193。雍正諭旨內文有如下敘述:
今吏、兵二部《銓選處分則例》刊行已久,其中不無前後互異之處。又,
《現行則例》有未經校刻者,部內抄白存查遇事引用,外官無由得知。… 今律例館纂修律例將竣,著吏兵二部,會同將《銓選處分則例》並抄白 例,逐一細查詳議,應刪者刪,應留者留,務期簡明確切,可以永遠遵 守。仍逐卷繕寫並原書進呈,朕親加酌量,堪刻頒行。再,書肆有刻賣
《六部則例》等書,行文五城,並各直省督撫,嚴加禁止,如敢故違,
必重治其罪。194
據此,我們可以確知於雍正十二年之前,應已有《吏部銓選處分則例》、《兵 部銓選處分則例》、《現行則例》以及書肆販賣之《六部則例》之版本流傳於當時,
其細部情形如何,有待確考。同時,也由於《欽定吏部處分則例》乃國家之法典 且內含皇帝之上諭,是以明令禁止坊間書肆刊刻,故有故意違反者,將「重治其 罪」!由於此版本不載奏本,現據錢實甫《清代職官年表》,推測雍正十二年之
《吏部則例》,當為時任吏部尚書之查朗阿195所上奏准刊者196。以下表8 即是雍 正十二年《欽定吏部處分則例》編卷內容:
表8:雍正十二年《欽定吏部處分則例》編卷內容
編號 卷名 卷數
1 吏部處分則例 47
2 吏部銓選滿官則例 1
3 吏部銓選漢官則例 3
4 滿洲品級考 5 蒙古品級考 2
6 漢品級考 5
7 漢軍品級考
小計 58
資料來源:作者據雍正十二年《欽定吏部處分則例》整理而成
處分則例》之四十七卷,不含《銓選滿官則例》以下其餘之十一卷。李永貞所述之《欽定吏 部則例》於書名上略有區別,但卷帙則同為五十八卷。又,雍正十二年版之《欽定吏部處分 則例》並未見吏部尚書之奏文說明於何年所奏,作者以該則例之內文有雍正十二年之上諭,
是以推估當為十二年刊行之版本。
193 有關版本款識之說明,請參見陳國慶、劉國鈞著,《版本學》,西南書局,1978 年,頁 160~161。
194 見《欽定吏部處分則例》,海南出版社,2000 年,頁 2。
195 見錢實甫編,《清代職官年表》冊一之「部院大臣年表」,中華書局,2005 年,頁 212。
196 吏部尚書之一般職責包括:(一)統一主管事物,(二)纂輯則例,(三)參加評議於終審裁判 所,(四)統督所部官吏等四項。此據織田萬撰,李秀清、王沛點校之《清代行政法》,中國 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年,頁 17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款 乾隆四十八年版
就《吏部則例》而言,「乾隆朝共修了四部《吏部則例》,即乾隆七年、三十 七年、四十八年、六十年版本」197,其中乾隆四十八年刊行之《吏部則例》,依 順序包含以下內容:《銓選滿官品級考》、《銓選蒙古品級考》、《銓選漢官品級考》、
《銓選漢軍品級考》《銓選滿官》、《銓選漢官》、《處分則例》,其版本編排方式如 雍正朝,花口象鼻,半頁亦為九行二十字。在此版本中,可見纂修人武英殿大學 士阿桂198於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之奏書、禮部尚書德保199四十四年五月之呈書,
以及吏部尚書永貴四十七年十一月之奏文。
依據阿桂之奏書,四十八年之《欽定吏部則例》係先有「漢字黃冊」版,而 後方有「清漢全書」,同時依照乾隆上諭,以後要「清書即就辦理」,至於漢書則
「…趕辦,勒令一年完竣」,如此可知則例之編纂係採清文優位原則,但整體仍 需以清漢全冊移送「武英殿刊刻頒發,俾內外一體遵循」200。又據《吏部則例》
中乾隆四十四年時任禮部尚書德保所奏奏文,可知乾隆二十六年時已有《文職銓 選處分則例》,三十四年又有《文武處分則例》201,前述等書內容既分文武,則 其部帙沿革與差異之處,當有利於瞭解乾隆時期文職與武職在處分上之差別,因 未見其書,箇中區軫,實有待進一步之考證,但亦足見乾隆朝所修與《吏部則例》
相關之則例當不止五部。
乾隆四十七年吏部尚書永貴之奏文,內有「臣部《銓選則例》、《滿漢品級考》
並《處分則例》」202等字,但內文之銓選則例卻細分為《銓選滿官》、《銓選漢官》
二類。此外,永貴呈文有謂:「今均已纂輯成帙,照原纂門類歸欵,統計六十九 卷,謹繕黃冊進。」203然阿桂最後呈送乾隆交武英殿204刊刻之版本實為「一百三
197 見孟姝芳,《從乾隆朝處分中透視皇權的強化》,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 年,第 3 期,頁67。孟姝芳所言與李永貞於《清朝則例編纂研究》所言之吏部則例編纂年代及次數有 所歧異,李說晚出,或當以李所說為準。
198 阿桂字廣廷,號雲岩,滿州正藍旗人,後因功抬入正白旗。《清史稿.列傳一百五》對阿桂之 評價如下:「乾隆間,開誠布公,謀定而後動,負士民司命之重,固無如阿桂者。還領樞密,
決疑定一計,瞻言百里,非同時諸大臣所能及。」見《清史稿》,洪氏出版社,1981 年,頁 10748。
199 乾隆四十八年之《欽定吏部處分則例》中德保呈書之官銜已漫渙不清。經查錢實甫所編《清 代職官年表》冊一之「部院大臣年表」,德保於乾隆四十三年九月任禮部尚書,故推知其可能 以上述職銜呈書。惟《吏部處分則例》之纂修,向為吏部之職掌,何以由德保所領之禮部進 行校核斟酌釐定,而非由領吏部尚書銜之永貴提出,亦有待進一步探討。
200 見乾隆四十八年之《欽定吏部處分則例》,海南出版社,2000 年,頁 1。
201 見乾隆四十八年之《欽定吏部處分則例》,海南出版社,2000 年,頁 2。
202 見乾隆四十八年之《欽定吏部處分則例》,海南出版社,2000 年,頁 3。
203 見乾隆四十八年之《欽定吏部處分則例》,海南出版社,2000 年,頁 3。
204 據咸豐十二年《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武英殿修書處」條下記載:「康熙十九年十一月,
奉旨設立修書處,由內務府王大臣總其成,下設監管司員二人,以內務府官員兼任。下又設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十八本,裝訂二十四函」205,卷數為永貴所言之兩倍整,則永貴所言僅為六十九 卷之「漢字黃冊」,阿桂所呈則為「清漢全書」。細查現行乾隆四十八年之《欽定 吏部則例》,合計僅六十八卷,而非永貴呈文所稱之六十九卷,此期間卷帙之刪 削差異何在,亦有待進一步之釐清。又,永貴奏文內有「自乾隆三十七年告成則 例以後,至四十七年每年欽奉上諭及內外臣工條奏事件」206等語,據此可知上一 版《欽定吏部則例》之發行,當在乾隆三十七年207。表9 即為乾隆四十八年《欽 定吏部則例》編卷內容:
表9:乾隆四十八年《欽定吏部則例》編卷內容
編號 卷名 卷數
1 銓選滿官品級考 4
2 銓選蒙古品級考
3 銓選漢官品級考 4
4 銓選漢軍品級考
5 銓選滿官 5
6 銓選漢官 8
7 處分則例 47
小計 68
資料來源:作者據乾隆四十八年《欽定吏部則例》整理而成
第三款 道光二十三年版
道光二十三年刊行之《欽定吏部則例》,其內有道光十九年正月之奏本,依 此奏本所言:「臣部通行則例,自道光四年修竣後,迄今已越十四年之久」,由是 可知於道光四年間,即有刊刻修正前朝之《吏部則例》。由於奏本未見上奏之人,
現依據錢實甫所編《清代職官年表》,道光十九年之吏部尚書係宗室奕經208,故 推測道光十九年奏准刊行《欽定吏部則例》者即當為奕經。又,道光二十三年七 月之奏文亦不見奏者,但於吏部堂官209名稱內,領銜編纂之人確為恩桂,現再據
正監造員外郎一人,副監造、副內管領一人,委署主事一人、掌庫三人、委署庫長六人。設 有書作,刷印作。書作司界劃、托裱等職;刷印作管理寫樣、刊刻、刷印、摺配、裝訂等職。」
由是可知,康熙十九年武英殿修書處已正式成為清代宮廷專門修書機構。」轉引自翁連溪,《清
由是可知,康熙十九年武英殿修書處已正式成為清代宮廷專門修書機構。」轉引自翁連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