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全國人大專委會制度化的探討
第四節 周界分析
資料來源:相關指標的建構修改自波士比(Polsby, 1968);奧爾森與克勞瑟(Olson and Crowther, 2002);趙建民(2002);寇健文(2004)。
第四節 周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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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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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相符合,1982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正副主席、全國人大正 副委員長、正副總理、國務委員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十年,相關黨 政領導幹部的規定也指出,在同一領導職務連續擔任兩屆任期者,不能繼續連任 同一職務,任期限制成為明確規定(寇建文,2010:271-274)。雖然任期制的限 制有助於年輕幹部的加入,但現階段專委會成員無法累積相關經驗與知識,即使 是表現出色的委員也難以留任,不利於立法工作的延續。大陸的實際立法工作者 建議,未來應逐漸增加資深委員,以二分之一以上任滿兩屆、五分之一能夠連任 三屆為目標,形成任期梯隊。(尹中卿等,2003)。16
委員會資深制的建立,是學界用以衡量西方議會周界的重要象徵,指的是委 員會的領導職務,多由資深成員擔任,新進成員難以立即晉升領導階層。這種依 照委員會資歷進行甄補的晉升模式,雖然壓縮了新進成員的表現機會,但提供成 員長期留任單一委員會的誘因,降低退出或轉換委員會的頻率,有助於專業的培 養(Polsby et al., 1969)。
表 3-5 統計了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專委會領導階層(主任和副主任委員)當中 新、舊任委員的比例,連任者的比例明顯增加,從第九屆的 17.0%增加至第十屆 的 38.1%,第十一屆更攀升至 39.5%,前後相差 22.5%,新任領導的比例則同步 下降,表示中共開始正視專委會資深制的制度意涵,資深成員在領導階層中的比 例增加,此一發展符合制度化的預期。
16 與既定印象相反,本論文第五章資深制的討論指出,專業背景是委員會成員是否續任的重要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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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第七屆至十屆專委會人數增加比例分別為 103%、12%、20%、12%。統計數字顯示,第七屆專委會人數較第六屆增加超過一倍,是歷年來成長速 度最快的一次,至十屆以後專委會人數趨於穩定,第十、十一兩屆不但專委會總 人數相同,各專委會成員數目變動也都維持在兩人之內,各專委會的平均人數,
也從第六屆的 12.8 人,增加至第十一屆的 26.1 人,符合奧爾森與克勞瑟(Olson and Crowther, 2002: 14)所指個別委員會平均成員應在 40 個以下的制度化標準,
避免人數過多導致委員會決策的延宕。第七屆專委會的人數成長最多,這是因為 專委會制度在第六屆人大才剛恢復,在短時間內無法募集足夠人員,1986 年 4 月 12 日第六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時,曾經大幅度增補 50 位專委會成員,以解 決人力不足的窘境,內務司法委員會也在此時成立,負責處理民政、勞動、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