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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域結構的再變動:民主化下的行動者部署

第五章 轉捩:去商品化移工政策設計的形成(1993-2016)

第一節 商品 vs 人:移工身分論述解構(1993-1997)

一、 場域結構的再變動:民主化下的行動者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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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轉捩:去商品化移工政策設計的形成(1993-2016)

在前一章裡,我們花了很多的篇幅處理移工政策的形成過程與脈絡,並論 證移工是商品與資本家利益優先的論述主導了整個政策場域,形成商品化的移 工政策設計。但在這樣的政策設計之下,由於移工還未進場,基本上是沒有任 何發聲的能力,而只有好/壞商品的差別。本章將從 1993 年開啟的新場域結構 談起,進而關注 1995 年出現的「移工是人」的「身分」論述興起的現象,以主 導/邊陲論述的觀點,探討論述的抗衡與轉變過程。從中,本文會論證政策場 域的變動和焦點事件的影響。同時觀察勞工團體、民進黨政府兩個關鍵行動者,

如何翻轉「移工是人」論述的邊陲位置,以及他們將「去商品化」的移工政策 設計:「移工—仲介」推上檯面的過程。

第一節 商品 vs 人:移工身分論述解構(1993-1997)

在第二章的第四節中,我們提出了移工是商品、人和國民的標的團體身分。

在本節中,我們將應用標的團體身分的概念,探討移工在 1992 年到 1997 年間 的身分論述的抗衡過程。本節將論證,延續 1992 年 4 月《就服法》三讀通過後,

確立了移工的商品身分,但隨著移工的引進,移工做為人的行動能力將一表無 遺,人的身分論述將慢慢浮現。

一、 場域結構的再變動:民主化下的行動者部署

1992年底,立法院全面改選,終結了長年以來的「萬年國會」,反對黨(民 進黨)也逐漸進入政府體制。依照何明修、蕭新煌(2006: Ch6)的說法,臺灣 在 1993 年正式進入了民主化的時期。原先打壓勞工、環境運動的郝柏村內閣在 1993 年 2 月下台,代表了威權反撲的終結。1994 年舉辦了省市長選舉、1996 年 舉辦了第一次總統選舉讓政黨政治日益成熟。民眾可依循合法的既有管道向國 家表達意見,國家和社會的關係變得比較緊密。

這也讓過去被打壓的社會運動,在這段時間之後又活躍起來,勞工等社會 運動的權力又回到過去的水準(如圖 6 所示),只是不再像 1988-89 年的運動這 麼激烈,暴力衝突有明顯的減少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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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1993 年後行動者的佈署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二、 「移工是商品」:主導場域的身分與論述

1993 年到 1997 年間的政策變遷:1993 年後移工核配行業的擴張、1998 年 減少移工人數的政策、1997 年《就服法》修法延長移工年限,都是在建立在

「移工的商品身分」與「利益」論述上。

(一) 「維繫資本家利益」:核配行業擴張的基礎(1992-1995)

1993 年至 1995 年,勞委會陸陸續續分別開放了七十三行業、陶瓷等六行業、

新廠及擴充設備等七波,若再加上 1992 年後開放的外籍監護工、外籍幫傭、六 十八行業,共十波移工核配潮裡,資本家的遊說仍影響著國家的決策方向。特 別是六十八行業、七十三行業和陶瓷(見表 8),都是因為資本家不斷透過公會 表達需求,政府才選擇開放(陳宗韓,1999:126-129)。且即便在前一次獲得 核配,資本家也不一定會滿足於既有的狀態,而是希望政府能再擴大開放項目。

像是紡織業界的趙諒公曾說:「(若)政府希望留下產業,營造一個好的投資環 境是不二法門…政府開放該業(紡織業)僱用外勞,但因項目限制在染布、整 燙兩製程,且人數杯水車薪,對紡織業紓解人力荒的助力不夠大」99。「留下產

99 何淑貞(1992-04-24)。引進外勞杯水車薪紡織業再求援。經濟日報,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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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投資環境」這些理由都百用不膩。

表8 1993 年至 1995 年核配移工的行業

項目 開放日期 項目 開放日期

七十三行業 1993/01/12 經 濟 部 加 工 出 口 區 及科學園區專案

1994/08/27

陶瓷等六行業 1993/05/07 重 大 投 資 製 造 業 / 營造業

1994/10/08

新廠及擴充設備 1993/0806 七行業 1995/05/01 三D 行業 1994/08/20

資料來源:陳宗韓(1999)。

但到了 1993 年,「補充」勞動力市場,滿足資本家需求的色彩逐漸淡去,

不同於以往國家的被動姿態,國家主動提出移工配額專案,將移工和鼓勵國內 投資掛勾在一起,成為具獎勵性的商品。譬如 1993 年 8 月的新廠及擴充設備項 目中,在政府公告的 73 個行業別內新設廠與擴廠營運者,即可申請一定聘僱移 工的額度。1994 年公告的重大投資製造業/營造業,則規定投資額度達 2 億元 以上者,即可向勞委會申請移工配額(陳宗韓,1999:Ch4)。

(二) 「移工仍是必要」:重回移工是好/壞商品的論辯(1995-1998)

1996 年開始,國內失業率突然飆升,特別是本土廠商關廠倒閉導致的失業 問題越顯嚴重,但移工的人數卻明顯增加(見表 9)。這激起了勞工團體的不滿。

在失業率提高的情況下,強化了勞工團體遊說的正當性,尤其移工人數自 1992 年開始增加到近 30 萬人,本勞失業、移工就業的圖像,勞方開始透過質疑移工 商品的好處,要求政府反省當前移工政策的適用性問題,包括是否應該訂立人 數上限、限縮核配行業或是取消移工政策。勞工建構了強而有力的「反對」移 工政策的論述與資本家抗衡。

100 黃秀義(1996-02-14)。勞陣指出政策有偏差 漸由補充性變成替代性勞力。經濟日報,13 版。

101 原為勞工運動支援委員會,後幾經多次的改組,1992 年更名為「勞工陣線聯盟」,以下簡稱 勞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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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的一則投書寫道:「另一項打擊臺灣勞工的問題是外勞的引進,由於其勞 動成本低於臺灣勞工,因此為因應老闆們的需求…政府的開放腳步也就越來越 快,而外勞的合法在臺人數增加,若再加上非法外勞及大陸勞工人數其實早已 突破 45 萬人,超越原住民人口,…,由此可見,外勞的引進只是進一步剝削臺 灣勞工的就業機會而已」。102

另一方面,1996 年的立法委員選舉,勞運份子終於進入了立法院體系,由 民進黨提名,亦身為勞工陣線一員的劉進興和簡錫堦,他們在體制內也貫徹工 運的理念,竭力向當時的勞委會主委謝深山,建議移工政策應有落日條款,而 不是無限制開放移工進入國內。103不少立委也以相仿的論述方式,質疑移工是 否還是個好的商品,在謝深山主委報告備詢「我國現行外勞政策之檢討」時,

就回答了數次有關應該訂立人數上限的問題。

時任立委的蘇貞昌則談到了繼續引進移工後的負面效應,他說:「臺灣失業 率創十年新高,外勞引進不只會對失業產生排擠,且外勞犯罪率亦在逐年上升」

104。立委陳定南則從產業升級的角度,來分析引進移工的必要性,他不僅認為

「移工將拖垮產業升級」,也會「讓臺灣製造業的資本家不願意致力產業升級,

因為有廉價外勞可用」。105這和當時經建會的立場一樣,都希望能夠避免對外勞 產生長期依賴,應該以輔導廠商自動化,並逐期調降製造業、營造業二年期滿 重新招募申請時的外勞核配比率。106

在勞工立場鮮明的《勞動者》上也有類似的論述,他們批判當局不該再讓 資本家享有廉價移工,質疑引進移工的必要性。他們認為:「要提高國家的競爭 力,不是一昧讓資本家享有便宜的勞動力,而是積極的制定良好的產業政策,

促進產業升級」107

然而,資本家對政府打算縮減移工人數的舉動,不可能視若無睹。紡織業 公會理事長樓志章、紡拓會董事長徐旭東,向時任經建會的主委陳情,認為壓 縮移工配額人數,並不能真的解決失業率問題,因為資本家仍然面臨缺工問題,

一但「外勞配額的緊縮,絕非解決失業率節節高升的良方,政府單位如果一意 孤行,將斷送臺灣的經濟前途。」108這與資本家過去一貫的論述非常相似。不

102 勞動者編輯部(1996-5)。1996 年工權報告。勞動者,81,頁 10。

103 黃秀義(1996-02-05)。外勞問題激化勞資爭議。經濟日報,03 版。

104 立法院公報,86 卷 7 期,頁 100。

105 立法院公報,86 卷 7 期,頁 99。

106 張海琳、賴燕芳(1996-08-06)。外勞政策 趨向緊縮。經濟日報,13 版。

107 勞動者編輯部(1997-11)。外勞政策。勞動者雜誌,90,頁 19。

108 李娟萍(1997-01-22)。紡織業大老向江丙坤訴苦。經濟日報,2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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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這次資本家在面對,勞工運用強而有力的反移工政策論述時,資本家對移 工的需求卻未能獲得政府完全的支持。

1998 年,甫上任的詹火生主委提出「適中帶緊」的政策,當時他在立法院 的報告時強調:

臺灣地區失業率仍維持2%以上,主要原因是係受經濟不景氣影響,惟 驟然停止外籍勞工引進,將因影響產業整體勞動供給而使其運作益加 困難,恐加劇國內失業情況。109

也就是說,「適中帶緊」的政策,基本上是權衡資本家和勞方需求的結果。

以適量減少移工人數來滿足雙方的需求,並且透過「加強外籍勞工管理方案」

區分出哪些行業可以引進、哪些行業不能引進。當時,政府選擇限制了營造業 和製造業未來聘用移工的配額,但外籍監護工、國家重大工程、兩億元以上的 重大投資案則未在限制範圍內,希望將移工人數控制在30 萬人內。

(三) 「資本家利益優先」:1997 年《就服法》移工工作年限的修法 究竟移工在臺工作年限能多長?在 1997 年《就服法》首先修法延長工作年 限,將原先限制的「一年工作年限,得延長一次的『兩年』大限」,修改成二年 工作年線,得延長一年的「三年」大限。1997 年後,移工可以在臺灣工作達三 年。而這個修法,本段將論證這是「資本家利益優先」論述主導的結果。

1996 年立委丁守中提出《就服法》第四十九條的修正,以亞太營運中心的 願景為目標,希望能夠將原先移工在台工作的兩年年限,延長至三年是年限議 題的開端。但有趣的是,這時政策正辯論移工人數是否過高,應該有名額上限 的議題。丁守中開了另外一個戰場,他提到:「目前我們准許延長外籍勞工留在 臺灣,但沒有增加外籍勞工的名額」。110運用巧妙的言詞將議題轉到另外一處。

將資本家在新/舊移工交替潮,所需支付的經濟和社會成本,包裝成與臺灣競

將資本家在新/舊移工交替潮,所需支付的經濟和社會成本,包裝成與臺灣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