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創造」這個名詞,最初是從藝術領域衍生出來的(陳木子,1997)。
藝術是構建在一種原來不存在的虛像,或即使與現實相關,也是一種主觀經 驗與情感生活的表現。相較之下,物質產品離不開特定的材料、功能、名稱 等等。因此,藝術創造有別於物質產品的創新。
經檢視,藝術創造是人類文化歷史中,一種非常稀罕、非常可貴,非常 深奧的創造活動,應求其「精緻性」(陳木子,1997);精緻性奠基於技法運 用、藝術本性、直覺、造型、象徵等,視覺藝術表達除需具備上述專業領域 技術與知識基礎外,並有以下幾種特質:
一、繪畫創作是視覺創造力的展現
視覺藝術的創作者係以視覺符號為傳達的語彙,運用「形」與「色」,
如不同的顏色、形狀、線條及圖像,傳遞意念與訊息,「說出」語言文字所 無法表達的意涵。而透過繪畫產出之視覺創造,就是運用視覺創造力,將視 覺藝術所涵具的情感理念,轉換成具體可視的形象,並將其傳達給觀看者,
使其具有同樣情感理念的過程(王其敏,1997)。確切地說,藝術家在創造藝 術品時,必先有美的意象,再以媒介將此意象具體呈現,這美的意象是由內 在的思想情感,與外在的自然、人生相結合而產生,這種美的意象構成稱為
「內創品」,而將內創品以媒介具體表現出來,便稱「外創品」 (凌嵩郎,
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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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藝術創造力來自藝術家與世界的「遭遇」
遭遇包括了生活、環境、社會、藝術家經歷的那個時代等等。二十世紀 最重要的畫家之一培根(Bacon)曾為藝術下過定義:「藝術是人與自然的相乘 (Ars est homo additus naturae) 」。余秋雨(2006)認為,藝術是一種把人類生 態變成直覺審美形式的創造。黃光男(2007)在「繪畫美學與創作」一書中提 到,畫家必然是創作者、洞悉者,或者是先知者,至少是對社會現象觀察入 微者,能掌握社會發展脈動,能體現社會的真相,不論是實用的、寫實的、
象徵性的題材;畫家的產生必然是時代、環境反映者,也是獨具慧眼的詮釋 者。May(1994)亦認為,藝術家的力量彰顯一個時代的潛在意義,完全是因 為藝術的本質就是,藝術家與它的世界之間那種有力的及生動的遭遇。據 此,藝術的創造力來自藝術家與世界的「遭遇」,藝術家敏於感受並沉浸在 此強烈而深刻的遭遇,甚至抵達忘我合一的程度。
三、藝術創作過程兼容直覺、感性與理性
有關藝術創作過程,整體而言,不管是思維意念、構圖安排、媒材運用、
技法展現等皆須有想像、靈感,並涉及思考、認知、判斷等大腦運作,正如 義大利文藝復興巨匠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 Buonarroti)名言:「一個人不 是用手,而是用腦筋去繪畫」,這其實就表達了「藝術家在實踐他用心所看 到的靈感,而非模仿他肉眼所見到的自然」(陳木子,1997)。
進一步而言,藝術家創作時,在大腦中有個最終目標,是運用意識與才 智全力地解決問題,並運用視覺思維與形式得到解答。對形狀、線條、色彩 的每一種選擇,透過象徵的手法,使要表達的意思具體化(Arnheim, 1980)。
有價值的藝術創作品或被認定為具創作能量的藝術家,他們不僅依賴靈感 啟發,且從構思靈感階段到精緻化的完成作品過程回應了 Kris 理論(1952),
即創造力最可能發生在當個體由次級歷程(以邏輯及事實導向)轉變成初級 歷程(自由聯想、類比認知與非抑制性地思考歷程)。 高創造力者會經歷較 多的初級歷程,但也需要次級歷程去解決問題(Runco, 2008)。Winner(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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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在靈感階段由前意識層引導,接著運用邏輯意識精心的創作。
Perkins(1988, 2000)則發現,藝術創作過程中,理性與直覺是結合的,每一 次靈感發生後,就會有一系列的邏輯步驟,因此主張「頓悟」是邏輯的產物。
承上,藝術創作活動具有立足於現實與幻想間之潛在空間的過渡特質,能讓 創作者於真實世界具體展現內在表徵,經驗內在情緒的非語言表達,並具備 自主性的統整歷程(江學瀅,2011)。因此,藝術創作成品係統整了直覺、想 像、感性與理性等藝術創作過程。
四、創作成果展現藝術家的獨特性
凌嵩郎(1996)指出,藝術的創造指在藝術方面獨創或具新意的表現。此 說明即便創作主題為老題材,也應展現新格局。徐玟玲(2011)從美的形式背 後看到藝術家所存有的美感心理世界,例如塞尚(Cezanne)透過與自然的心 理距離,表現超我;畢卡索(Picasso)的作品表現出思維被壓抑的情感陰影;
國內藝術家張柏舟把自我投射於自然;賴純純從心房與心經的鍛鍊中,回歸 內在最原初的我,而走向準備體現大我之路;王挺宇從現代與後現代主義的 交疊之中遭逢陰影,完成一趟自我轉變、變形及蛻變的英雄之旅等,這些例 子揭露人的心理創造出作品的主體性,且個體表現具有獨特性。
若從藝術領域角度而論,余秋雨(2006)認為,藝術創造永遠需要向人們 已經習慣的審美感知系統挑戰,而不應僅僅在同一系統之內作數量上的加 添。藝術家之創作成果可能展現其人生況味、內在觀點、向未知探詢、精神 意義……等等;不管如何,我們所見之創作成果是藝術家經年努力而來,以 展現藝術家的視野與獨特風格。
五、藝術家透過創作與他人溝通並說服他人
陳木子(1997)指出,藝術的「創造」是藝術家由美感的衝動到具體的將 藝術品表現出來,與欣賞者接觸,並予以美的感受。藝術家透過作品與觀眾 對話、溝通與說服……觀眾透過觀賞,產生個人連結,成為藝術家的共同創 作者,觀賞藝術也是創意活動。藝術家是透過創作與他人溝通、互動;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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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創作成果得要面對觀眾、與他人交流,Delbanco(2011)指出,年輕時的創 造,常想到別人要什麼;但對於高齡的作家、畫家或音樂家而言,創作過程 比創作成果更重要。
經上述文獻資料之歸納與推知,畫家的創造力除取決於專業技術、創意 思考能力外,畫家具表達意念的需要,以視覺思維,採用擅長的媒材,透過 意念的蘊育,經醞釀頓悟的靈感、形式的考慮(包含形狀、線條、色彩、造 形等的選擇)等創造步驟,達到創作目標,產出創作成品;在創造過程中,
則運用右腦直覺、感性、想像等,及左腦的邏輯、安排、組合而成之作品。
此外,藝術的創造力包含繪畫創作是視覺創造力的展現、藝術與遭遇密不可 分、藝術創作過程兼容直覺感性與理性、藝術家透過創作與他人溝通等特 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