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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假設之實證

第三節 多元迴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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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意願程度與其使用智慧型手機在公務上的頻 率的發生有顯著正向關聯。

表 5.12 意圖與行為各題項之相關分析

意圖題項 有無在公務上使

用智慧型手機 行為 27.我有意願去使用智慧型手機。 .288**

28.我會推薦其他人去使用智慧型手機。 .286**

29.我不需要配置智慧型手機。(反向題) .321**

30.整體而言,我覺得使用智慧型手機是有

意義的。 .310**

註:有使用智慧型手機有效樣本數為 280 人 **在顯著水準為 0.01 時(雙尾),相關顯著

資料來源:本研究。

深度訪談中,有受訪者表示,應該要讓公務配發的智慧型手機更 合理、更正當、更必要性的去使用,以免落人口實,

「所以不管怎麼樣,還是要把它努力導回到我們公務上真的需要 使用。…智慧型手機我現在還是很喜歡,我覺得它對工作上還是 有重要性,我現在想努力提高它的使用率。」(受訪者代號 06)

第三節 多元迴歸分析

本研究問卷調查臺北市全體里幹事,包含在公務有使用及沒有使 用智慧型手機者,回收有效問卷數為 412 份,惟依本研究架構,僅有 使用智慧型手機之里幹事有行為(使用智慧型手機的頻率)之發生,因 此,以下僅採有使用智慧型手機之里幹事,有效問卷數為 289 份,採 用強迫進入法的多元迴歸分析,在控制個人背景變項(性別、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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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年齡、教育程度與年資這四個變項對意圖並沒有達到顯著效果,

多元相關係數平方為-.002,表示這四個變項對知覺行為控制只能解 釋 0.2%的變異;在第二分析區塊中,本研究將個人背景變項當作控 制變項,因此所得到的結果是控制了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與年資後 的結果,因此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的多元相關係數平方 為.479,表示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可解釋意圖 47.9%的變 異量,無法解釋的變異為 52.1%。態度對意圖標準化迴歸係數為.422,

達顯著水準,表示態度對意圖有顯著影響性(H1);主觀規範標準化 迴歸係數為.260,達顯著水準,表示主觀規範對意圖有顯著影響性

(H2);知覺行為控制標準化迴歸係數為.171,達顯著水準,表示知 覺行為控制對意圖有顯著影響性(H3)。

而在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對意圖的影響中,以態度路 徑效果最高(.422),表示里幹事所感受到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正、負 面感覺對於其使用該裝置的意願強度產生最大的影響。

周書暉、法諾昕(2011)指出使用者會因為公司制度或他人及自 己的期許而使用智慧型手機,但本研究發現,在態度、主觀規範與知 覺行為控制對意圖的影響中,以態度路徑效果最高(.422),意即在 影響意圖的相關因素中,以態度的影響力最大,也就是說,雖然里幹 事對於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意願強度除同受組織規範、成績考評和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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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知覺行為控制、實際行為控制、意圖與行為

結果如表 5.15 所示,在第一個分析區塊中,從結果可以看到性 別、年齡、教育程度與年資這四個變項對行為並沒有達到顯著效果,

多元相關係數平方為.011,表示這四個變項對知覺行為控制只能解釋 1.1%的變異;在第二分析區塊中,本研究將個人背景變項當作控制變 項,因此所得到的結果是控制了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與年資後的結 果,因此知覺行為控制、實際行為控制與意圖的多元相關係數平方 為.195,表示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可解釋意圖 19.5%的變 異量,無法解釋的變異為 80.5%。知覺行為控制對行為標準化迴歸係 數為.187,達顯著水準,表示知覺行為控制對行為有顯著影響性(H4); 實際行為控制標準化迴歸係數為-.011,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實際行 為控制對行為沒有顯著影響性(H6);意圖標準化迴歸係數為.315,

達顯著水準,表示意圖對行為有顯著影響性(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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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經驗之里幹事,其表示公務上應用的限制和功能使用上是否方便 等因素都可能是導致里幹事雖早已擁有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能力但卻 無法有效提升使用頻率。

「目前我們的業務除了市容查報和防災通報之外,沒有其他業務 強制要使用智慧型手機,…一般里幹事比較常使用的就是打電話、

傳簡訊,上網找資料、收發公務信件也是很普遍的使用行為,所 以即使是早就有使用智慧型手機經驗的使用者,也不見得在公務 上會有使用更多的頻率,畢竟使用的功能有所侷限,有些公務系 統是無法相容使用在智慧型手機的。」(受訪者代號 07)

「就如同市容查報好了,有些同事都認為手機畫面太小,查報系 統又不穩定,所以每個月除基本件數用手機完成後,其他案件就 改用電腦做查報,用電腦查報又快又穩定,以這個例子來說,不 是因為里幹事沒有用手機查報的能力,而是用手機查報不夠方便,

所以如果系統設計不能搭配手機,那當然就不可能誘發里幹事使 用進而提升使用頻率。」(受訪者代號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