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從異化的察識到存有的復歸
第三節 存有的復歸:回返根源的生命呼喚
一、 心之動源之迸發
人之所以能克己私欲,消融執定,使異化回歸存有,皆在於良知的感發。良 知時時無不在,於聖人時時無不顯,於常人則或於一念之際、獨知之時、困厄艱 險或死生危難之際,因著個人受私欲牽引而蒙蔽堆塵的厚薄而有不同的感發程 度,是以有「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之別37。但每一個的良知本心是本然彰明 的,弗蘭克此段感想可同於陽明之良知:
一個俘虜之所以變成怎樣的人,實在是他內心抉擇的結果,而非純是環境因
36 弗蘭克著,趙可式、沈錦慧譯:《活出意義來》(台北市:光啟出版社,1985 年三版),頁 81。
37 《論語‧衛靈公第十五》第一。宋‧朱熹:《四書集註》,161。
素使然。因此,任何人就是處在這種情境下,根本上都可以憑他個人的意志 與精神,來決定他要成為什麼樣子。即使是置身於集中營,他仍可以保有他 的人性尊嚴。……正是這種不可剝奪的精神自由,使得生命充滿意義且有目 的。38
人不是順著無常的世界而偶然隨機的存在,人之可貴在於其有個人意志,亦即良 知心體,此為弗蘭克所說以其個人意志決定其成為如何之人。吾人因內在本然的 良知發顯而有生命的穩然定向,即使身處窮困危厄之際,亦能不被私欲趨使而保 有人性尊嚴,此是為心之動源的迸發。
逬發是內在而昇進的力量,此逬發力量在於吾心有一穩然而善的定向,這個 定向不是個人偶發的定向,而是上承天道的誠體、至善,由此天人和合相應的融 契,落實於世間便是血緣互融、家族互助、社會互享的人倫之教,陽明曾以本於 人倫的良知斷一訟案:
鄉人有父子訟獄,請訴於先生。侍者欲阻之。先生聽之,言不終辭。其父 子相抱慟哭而去。柴鳴治入問曰,「先生何言,致伊感悔之速?」先生曰:
我言舜是世間大不孝的子,瞽是世間大慈的父。」鳴治愕然。請問。先生 曰,「舜常自以為大不孝,所以能孝。瞽瞍常自以為大慈,所以不能慈。
瞽瞍記得舜是我提孩長的,今何不曾豫悅我?不知自心已為後妻所移了。
尚謂自家能慈,所以愈不能慈。舜只思父提孩我時如何愛我。今日不愛,
只是我不能盡孝。日思所以不能盡孝處,所以愈能孝。及至瞽瞍底豫時,
又不過復得此心原慈的本體。所以後世稱舜是箇古今大孝的子。瞽瞍亦做
38 弗蘭克著,趙可式、沈錦慧譯:《活出意義來》,頁 75。
成箇慈父。」39
子孝父慈是天性之本然,如太陽之光遍照萬物,然世間亦多父不慈、子不孝而至 於怨懟的情況,這是受到私欲的蒙蔽,如同烏雲蔽日而陰暗,太陽並非不顯,吾 人不能因此而斷定沒有太陽的存在,對於父不慈、子不孝之事,吾人亦不能說父 無慈心,子無孝心,而是父慈子孝之心暫被私欲蒙蔽罷了。陽明從每人根源處之 良知說,如同烏雲蔽日,吾人若知烏雲只是暫時蔽日,便能歡欣地迎接太陽復出 之時。舜之所以能大孝,是常使良知發顯,並在父親對待自己由親而疏的行為上 反省自己不孝之行,因而時時克己之不孝念頭之私欲,由此而行孝。瞽瞍之所以 不能慈,是放失自心而使私欲蒙蔽,因良知不顯而不省察自身,反而對孩子之孝 行求全責備,因而不慈。是以私欲念念暫生,時時能蒙蔽良知,良知亦能刻刻感 發,豁醒而掃除私欲,全在於根源處良知之體認,與操持克己之功夫。訟案之父 子因自己良知被私欲所蔽而不孝不慈,求官府斷訟,此是向外求之,如同眼疾者 不以藥攻治疾病,反而向外求能使眼復明的方法40。使自我充然無礙而為真實的 人,全在於自我良知的發顯。
吾人何以感受良知的發顯?承第三章闡述,良知既是本體,又為工夫。良知 為本體,是從一必然的道德先驗性加以正面的肯定,賦予其人類共同的志業與理 想,此是從昇發的動能來看;良知為工夫,是面對人處於現實世界有其氣性的下 墮而造成文明與自我的各種異化而來的,此是從一反面而實際的現象省察,並珍 視自身先天具有的良知,使之超脫流俗之弊端。故可知陽明良知學的正面力量亦 自反面的異化而來,因「一體」之聯繫,處於異端之生命雖阻塞日深,但其回溯 本源之渴望愈深切。如同唯有經歷黑暗的夜晚,才能珍惜並徹底感知白日陽光的
39 《傳習錄》294 則。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集註集評》,頁 344-345。
40 「是猶目之不明者,不務服藥調理以治其目,而徒倀倀然求明於其外。明豈可以自外而得哉?」
見《傳習錄》136 則。陳榮捷:《王陽明傳習錄集註集評》,頁 173-176。
美好,良知之迸發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