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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治療學與中國儒家的榫接

第二章 存有、異化與意義治療

第二節 治療學的展開

二、 西方治療學與中國儒家的榫接

「意義治療法」(Logotherapy)由當代心理學大師維克多‧弗蘭克所提出,

是一套有別於之前的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1856-1939A.D.)心理分析學派 的「快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和阿德勒(Alfred Adler,1870-1937A.D.)心 理學派所強調的「求權力的意志」(the will to power),他以「求意義的意志」(a will to meaning)為核心,亦即探尋「人何以為人」而使人感受到真實的存在的 治療方式。做為一位醫師,弗蘭克實際面臨病患的心靈精神病症,以其許多臨床

經驗和自己曾於二次世界大戰中在德國納粹集中營的生死體驗,從而提出一套

「意義治療法」。

二次世界大戰後,社會型態快速變遷,工商業的快速發展,文化的驟變,已 然成為「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5的時代,人的個體本身在資本主義、工商 社會的「工具理性」發展中漸漸淪為生產的「工具」,生命價值無從顯現,生命 意義漸漸淪為虛無。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探尋人生的意義的「存在主義」由此 而生,其中消極的「存在主義」文學家如沙特、卡謬、卡夫卡,本欲探求生命存 在本身的意義卻走入一個寂寥荒謬的人生孤境。有別於前者,弗蘭克以積極的哲 學性思維,使人在極困苦中使人由內而生發「求生存的意志」,他的相關書籍陸 續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版,受到極大的重視。

弗蘭克「意義治療法」最早經由傅偉勳(1933-1996A.D.)先生介紹而引進6, 作為心理學的一支學說來看,其「意義治療法」比起先前兩位心理學大師─佛洛 依德和阿德勒的學說,更接近中國哲學以「生命」為核心的思想。在其自傳《意 義的呼喚》一書中,林安梧先生在序文以中國文字的角度詮釋「意義」二字,融 會了中西共同探尋的生命之意義:

「意」在漢字的結構上是「心」「音」,是心靈的聲音,是來自生命最為根

5 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又稱範式轉移,這個名詞最早出現於美國科學史及科學哲學家湯瑪 斯‧孔恩(Thomas Samuel Kuhn)的代表作之一《科學革命的結構》(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1962 年)裡。孔恩以為「典範」是指「公認的科學成就,在某一段期間內,它 們對於科學家社群而言,是研究工作所要解決的問題與解答的範例」。而「典範轉移」這個名 詞用來描述在科學範疇裡,一種在基本理論上從根本假設的改變。這種改變,後來亦應用於各 種其他學科方面的巨大轉變。參見孔恩(Thomas Samuel Kuhn):《科學革命的結構》(台北市:

遠流出版,1989 年),頁 38、53-66。

6 傅偉勳:〈弗蘭克與意義治療法〉《批判的繼承與創造的發展》(台北:東大圖書,1986 年),

頁 179。自傅偉勳先生介紹弗蘭克的意義治療學可與中國文化相契接後,直至今日(2012 年)

已有諸多相關意義治療的期刊論文和學位論文發表,可由此看出中西文化交流的頻繁,以及弗 蘭克學說與中國文化宗教實有可會通之處。

源的真實「意向」,(intention),它是純粹的(pure),真實的(authentic)、 實存的(existential);進一步說,它可以說是「道之所顯發的微妙之幾」, 可以說是「道心惟微」,是一切造化之源、心性之源的真實定向。7

透過中文的哲學詮釋,「意義」不再只是「meaning」,解開了「意義」表面意涵,

直探最根源處,亦即生命最實存的存在,接合了中西對生命實存意義的重視。

西方哲學自巴門尼得斯(Parmenides,544?-501?B.C.)以來的發展,即

「存在與思惟的一致性原則」8,以話語的論定作為存在本身的依據,是為「以 言代知」、「以思代知」、「以思代在」的表達系統;有別於西方的知識與話語論定 的系統,中國哲學以「生命的感契」為發展的核心,是一實踐的哲學,是為「言 外有知」、「知外有思」、「思外有在」感契方式。故「意義」所探尋的,是生命向 外落實之後面臨了質變、異化而有回歸生命本原的冀求,因為生命一旦凝滯、僵 化,便與天地自然萬物隔絕,無法自如其如地感通,人亦不復為真正的人,反為 萎靡的、閉鎖的、僵滯的、自厭的、無法自我實現的,如此生命雖有而實無有,

在大宇長宙的時空中成為稍縱即逝的塵埃。

自孔子開啟了人之生命實存價值的亮光─「仁」,至《易傳》「天人合德」、《中 庸》、《大學》的「誠」、「慎獨」、「明德」、「至善」,孟子所云「性善」、「四端」,

乃至宋明儒者所言心性之學,與王陽明之「良知」,在在楬櫫了生命實存的價值 本源,是一物我感通、天人不二的。此生命價值之源非是聖哲憑空立說,而是憑 恃於其生活的土地、社會、族群、乃至文明的發展而來。「生於斯,長於斯」,儒

7 林安梧:〈「生命」、「實存」與「召喚」〉一文,是為維克多‧法蘭可一書《意義的呼喚─意義 治療大師法蘭可自傳》(台北:心靈工坊,2002 年)所寫之序文,頁 14。

8 「『真理之道』以『有』或『存在』為唯一的思維(nous)對象,或即唯一可言詮(logos)的 對象;至於『非有』或『不存在』既不能思惟,亦不可言詮。可思維性與可存在性乃屬同一件 事。」語見傅偉勳:《西洋哲學史》(台北市:三民書局,2009 年),頁 27。

學之根基來自母土的長養,來自天地自然的化育,而人在其中參之贊之,生命暢 達感通的狀態,與其說是「自我實現」,毋寧更為「融通互動」。如同弗蘭克歷經 納粹集中營的生命劫數之後,不支持以清算的方式進行「集體罪責」(collective guilt)的報復手法,甚而公開演說阻止「集體罪責」而屢遭同族非議。筆者以為 弗蘭克經歷了異化統治─德國納粹極端軍國主義的時代,不被異化宰制,而能回 溯人就其為人的真正生命意義,乃因他能超越種族歷史的仇恨,重新看待每一個 人的生命與其求生命的意志與尊嚴。如此,可說是人我的感通、仁心的發顯、怵 惕惻隱之心的表露,生命因此而有尊嚴、而有動源、希望以及療癒的力量。

「生命實存價值」即是儒家所言人何以參贊天地萬物、成己成物、己立立人、

己達達人的動能,以此自身實踐工夫而證得天地萬物本然一體,此實踐工夫是不 離倫常日用的,亦即先儒所謂「內聖外王之學」。是以生命實存價值須在生活世 界中方能豁顯,生活世界必須預取生命實存價值方能開展而不致僵化,透過儒家 實踐工夫,使得天地萬物人我能通而為一,既能通而為一,便能免除人世間種種 弊端與異化,自如其如地「安其仁宅」、「行其義路」而能安身立命。故儒家之學 雖無治療之名,而實有治療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