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存有、異化與意義治療
第四節 陽明《傳習錄》意義治療的可能─交談、詮釋與實踐
三、 詮釋的展開在於理解與體驗
經典、書寫者與閱讀者之間因著文字的紀錄而產生了理解的開始,文字能夠 穿越時空的挶限,將上一個年代的真理「保存」至今,與其說是「保存」,不如 為「封存」。也就是說,文字封存了真理,但文字並不等同真理本身,吾人若想 尋得真理,必須進入文字的脈絡,並穿過文字(話語)的封存,進入真理之中,
這穿越文字,釋放封存的活動便是理解與體驗。詮釋學大師伽達默爾(Hans-Georg Gadamer,A.D.1900-2002)指出:
如果文本或書籍不以其他人也可理解的語言說話,那麼它們就不可能說 話。因此,如果解釋真正地想把文本加以表述,它就必須尋找正確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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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之所以為經典,在於其封存了恆常不朽的真理,然而封存的真理必須透過詮 釋活動打開,重新透顯出其奧義,此方為經典的價值與作用。所謂「正確的語言」
道也。隨其所因,故各有稱焉。」此亦即「勢以成物。」語見周‧老子著、魏‧王弼注:《老 子道德經》(上海:上海書店,1986 年),頁 14、31。
46 伽達默爾著,洪漢鼎譯:《詮釋學Ⅰ:真理與方法》(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 年),頁 536。
即為詮釋者在本身所處的時代性下所使用的語言是否被周遭的人所接受,伽達默 爾於此強調了歷史性思維。經典與詮釋者的差異在於兩者的歷史性(或云時代性)
不同,然而歷史性的思維卻又連結了經典與詮釋者兩者,是以詮釋活動必得以吾 人所處之時代作為理解的基礎,並加以歷史性思惟整合出於吾人時代中恰當表述 的方式。重要的是,歷史性思維既連結了經典與詮釋者,又透過詮釋者的視域加 以發展而成為一新的歷史性思惟,也就是說,經典文本所封存的文字是固定不變 的,但隨著歷史的發展,後代的讀者必然以自身時代性重新詮釋文本,並用「正 確的語言」表述之、封存之。中國經典註疏傳統的發展大抵如此。
伽達默爾亦云:「真正的理解活動在於:我們是這樣重新獲得一個歷史過去 的概念,以致它同時包括我們自己的概念在內。」47詮釋活動在詮釋者的時代所 展開的詮釋活動即「視域融合」,在整個歷史性的脈絡來看,即「詮釋學的循環」:
葛達瑪(即伽達默爾)的詮釋學循環始於詮釋者的傳統,由詮釋者依其現 在的傳統而提出問題,去詮釋在古代傳統中的歷史文獻。當詮釋完成時,
古代傳統中的歷史文獻呈現了它的新意義,但這個新意義並不在詮釋者的 預期中。詮釋者最多只能預設一個問題的方向,讓新意義降臨。當新意義 降臨後,它又繼續流傳下去成為新的傳統。詮釋者因此又有新的研究興趣 和方向,繼續對歷史文獻作進一步的詮釋。每一次的詮釋學循環,都讓傳 統增加新的意義。因此,詮釋學循環總是無止地「向前邁進」,在固有的 意義中增添新的意義。48
詮釋學之所以能不斷向前邁進而詮釋新的意義,在於詮釋者就其自我限定的成見
47 伽達默爾著,洪漢鼎譯:《詮釋學Ⅰ:真理與方法》,頁 507。
48 陳榮華:《葛達瑪詮釋學與中國哲學的詮釋》,頁 121-122。有關伽達默爾論述「詮釋學循環」
內容,可參看伽達默爾著,洪漢鼎譯:《詮釋學Ⅱ:真理與方法》,頁 67-77。
(即視域)與經典本身的傳統作一互動、對話而融通的活動,此即「視域融合」
(fusion of horizons)。詮釋者本身有其特定的歷史境域與視野,並以自身限定之 境域為基準點,與經典之歷史境域作一互動交融,並由此產生另一個新的視野與 詮釋。這樣的詮釋活動並非全然客觀的詮釋活動,而是自我主觀的參與、真實體 驗,才能真切地生出一詮釋的動機與動力,並在與經典對話過程中不斷修正自我 的成見,形成一套符合時代性的詮釋觀點。故詮釋活動是理解、體驗的活動,而 不單單只是純粹的文字遊戲。
相較於西方詮釋並建構的話語建構系統,中國哲學是以「體驗」的方式來「詮 釋」生命而體道的,此不離生活與實踐本身。中國義理重在生命的體驗,此生命 的體驗是一個藉由體道而使生命得以落實的歷程,吾人因從生命的體驗而上溯總 體的根源,並且下開其生活世界,是謂「形而上者之謂道,形而下者之謂器」49。 是以惟有人才能參贊天地,人以話語構成了一套生活世界的符號,但話語本身並 非存有(即道體)本身,吾人必須經由話語而往上溯其道體本身(道體的開展過 程是為:道、意、象、構、言,即從「存有的根源」到「存有的彰顯」到「存有 的執定」),回溯的力量來自於參贊天地的動力,即生命的體驗,生命的體驗引發 了詮釋活動,進而體道(即回溯存有本身)。這樣的過程即是由「得意忘言」到
「以意逆志」,再從「以意逆志」到「志通於道」,此即為體道、見道的過程。50
一味停留在因尋陳言舊說、拾人牙惠的經典訓讀並非詮釋活動,真正詮釋活 動是詮釋者不離生活的體驗,而以符合時代的生活語言開發出記載於經典內文字 的奧義。經典之價值不因時間而有所貶損,然經典必得通過不同時代的詮釋者體
49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語出《易經‧繫辭傳》第十二章。宋‧朱熹:《周易本 義》(台北市:大安出版社,2009 年),頁 250。
50 林安梧先生認為此體道的活動便是清代大儒王夫之所說「因而通之,皆可以造乎其道」,此是 為「造乎其道」的詮釋學。參見氏著《人文學方法論》第六章〈詮釋的層級:道、意、象、構、
言〉,頁 145-176。
驗之,方能彰顯其承載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