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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長期照護 2.0 十年計畫

第二章 我國高齡者健康照護政策

第二節 我國長期照護 2.0 十年計畫

經過李世代(2010)整理,「長期照護」(long-term Care)體制化,是在 1990 年代歐美、日本等先進國開始。這是因為「疾病慢性化」、「健康問題障礙化」所 造成。這種狀況首當其衝的是老人;後者又多指向身心障礙者。上述二種狀況使 照護老人與身心障礙者,尤其前者,除了醫院照護之外,還有生活的照護,因此 照護的內容複雜化,包括了醫藥的、護理的、社會的,而且在時間上長期化。加 上,1960s「人權」思想再次被倡議,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的人權,尤其後者被特 別著重。老人照顧更牽連到代間倫理問題。使得「長期照護」體制在本世紀各個 國家,只要人口老化到一種程度,莫不予以看重。

就前述一節整理的我國長照制度發展可知是在1998 年衛生署先以「老人長 期照護三年計畫」肇始,2000 年更有「建構長期照護先導計畫」,2003 年政府又 以建立「全民性長期照顧保障制度」為施政目標。2006 年提出「長期照顧十年 計畫」。2009 年開始規劃「長照服務法」、「長照保險」。2012 年提出 2013-2016

「長照服務網計畫」,2015 年立法通過「長照服務法」,2017 年實施。

去年底今年初,政府即陸續公布有關高齡者照顧之「長照2.0」政策,以別 於前政府過去十年所推之「長照1.0」。

本節文字在釐清長照2.0 服務設施體系的軟硬體規則究竟為何?首先可知政 府所推的「長照2.0」服務對象主要為失能失智者,以及衰弱老人。

2016 年民進黨經選舉,一方面推舉了多位社福專家為立法委員,取得政權 後隨即進用了相關學者入閣,推動長期照顧政策。

2016 年 12 月衛生福利部提出「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106 至 115 年)之 核定本。可說是新政府推動建置「高齡與長期照顧顧網路」認真之作。雖然不盡 完善,但已具初步規格與型態。

與過去馬政府衛福部施政上,雖延續長照1.0 計畫,推出長照 2.0。但後者 最大不同,在於一方面更清楚勾勒出長期照顧的網路藍圖,並開源設基金,以期 全面推動。但是也有學者批評(薛承泰,2017/04/09),長照 2.0 仍顯燥進,沒有 較整體的體察當前與未來數年間的社會「老化」之推移問題與狀況。沒有採取一 種更細緻、漸進的作法,反而提出之計畫屬某種程度的揠苗助長。

一、 長照需求

依2016 年國發會的推估,我國 2018 年將屆「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達14.5%

(343.4 萬人);2026 年則進入「超高齡社會」,比率達 20.6%(488.1 萬人)。其 老化速度在世界各國而言,是相當快的。尤其依各縣市的老年成長人口來看,地 區性的差異真的非常大。

若依內政部人口統計,可知我國2017 年 2 月老化指數破百(65 歲以上老人 人口數超過14 歲以下幼年人口數),達 100.18。若依各縣市劃分來看此指數由大 到小,可觀察到一些現象。

2- 2:各縣市都老化指數排名

(資料來源:2017/03/10 聯合報(內政部))

1. 普遍的,農業縣的老化指數偏高。

2. 普遍的,院轄市、省轄市偏低。

3. 偏高的部分,嘉義縣竟然達 177;倒是基隆市是省轄市中很特別的一個,達 129.97,但它並不是農業縣。

4. 指數列於中間者 110s,有三個院轄市:台北市、高雄市、台南市,也包括金 門縣。前三者畢竟為大型老城市,與老人福利本來就好應有關。金門縣福利 更是好,居住環境亦算佳。但農業縣的花蓮、苗栗縣也被列入,其原因應與 農業有關。

5. 偏低者,連江縣有很特別的狀況。新竹縣市、台中市、桃園市只達 70 多到 60 多,顯示年輕世代由四週農業縣湧入者多。新北市與嘉義市指數於 90 多 之間,也呈現年輕世代彙集之狀況。

很顯然,針對高、低差很大的縣市,地方政府長照做法應有相當不同的思考。

甚或該考量如何使各轄區內不同世代人口數能夠較均衡的發展,才是正確的人口 政策。

若單看六都的老年人口數及比率、老化指數。台北市老年人口比率15.55%

及老化指數111.73 均為六都之冠。而且將於 2020 年即已由「高齡都市」邁入「超 高齡都市」,台北人口趨勢顯示青年人口正遷出。原因之一有稱是房價太高,年 輕人買不起,因此遷往新北市。

2- 3:六都老年人口比較

(資料來源:2017/02/06 聯合報(內政部))

相反地,新北市到台北市工作的年輕人很多,由三重「進城台北市」的機車 族已成為相關道路之奇觀。基隆市年輕人到雙北市工作者亦多,但仍留下不少老 人於市內。即使新北市都市化程度不高的區,如平溪、雙溪、坪林、貢寮、石碇,

老人人口比率還是很高。相反地的都市化程度高的區,如板橋、三重,則老年人 口比率則低很多。

二、 三等級設施的設計

政府政策上已訂三等級服務設施體系:A 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 級

「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C 級「巷弄長照站」。三等級設置的數量依行政區劃,

以及國中學區來計算,卻未依老年人口分布來計算。

1. A 級:每一鄉鎮市區至少一處,依人口數酌增。已在社區服務長期耕耘,像 是日照中心、醫院,能同時提供居家服務和日間照顧兩項服務,須具備跨專 業團隊經驗能力,主動協調與連結社區裡的B 級、C 級單位資源,並透過社 區巡迴車,串連A 級、B 級與 C 級服務,提供彈性、整合的多元照顧服務。

2. B級:每一個國中學區(註1

3. C 級:每三村里設一處。由現行長照服務單位辦理,或由社區的基層單位,

如:社區發展協會、村(里)辦公室、老人服務中心等轉型設置,提供近便 性的照顧服務,例如:臨時托顧、長輩共餐,以及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服務,

以鼓勵輕度失能的長者走出家門,參與社會,落實在地老化的政策目標。(資 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FB)

一處。已在社區提供長照服務的單位,像是居家 服務單位、日照中心等,除提供既有服務項目外,視轄區中長輩或失能者的 需要,再擴充服務能量,辦理不同的服務,例如:日間照顧服務,擴充辦理 居家照顧服務。

三等級服務的內容以及可能設置這三等級服務設施的場域如下表列:

註1:一般教育界所謂「國中學區」是指?

2- 4:長照 2.0 服務體系建構之 A-B-C 服務點規劃

(資料來源:衛福部105 年 8 月 3 日長照十年計畫 2.0 溝通說明會會議資料)

三、 推動策略

社區服務體系推動策略:以「培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 級)、「擴充」

複合型服務中心(B 級)、「廣布」巷弄長照站(C 級),並視各地區的資源多寡,

來試辦適合的運作模式。當地的服務資源多,有單位可辦到居家服務和日間照顧,

也就是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 級)。如果有這樣的資源,就希望推 A-B-C 模式。

若是偏鄉資源不足的地區,適合試辦B-C 模式,由區域內居家服務單位或日照中 心擔任複合型服務中心(B 級),並結合 C 級單位,強化資源串連。

四、 設置數量

若以「社區」空間的角度來看上述三等級服務設施,可如衛生福利部繪製的 示意圖(見下圖一)。但是依此圖來理解長照2.0 的服務體系三等級設施設置數 量,顯然其中有矛盾之處。下圖顯示了一個A 級之下有 5 個 B 級,而每個 B 級 之下可有3 個、2 個或沒有任何一個 C 級設施。但是前表統計全台三等級設施數 量,可知大致有1:2:6 的數量比例。可是下圖顯示的 B 級有 5 個,相對於一個 A 級,11 個 C 級,換言之三等級的數量比是 1:5:11,並不合全台的統計數字。

各等級設施的種類,事實上,若以前表所指明的三等級設施所在之場域,各 有3 或 4 種,其中「衛生所」在三個等級都有出現。「日照中心」出現於 A、B 二級。至於「偏鄉長照据點」此名稱還較少見,只出現於A 等級,應該是為偏鄉 沒有「醫院」、「護理之家」、「衛生所」、「日照中心/小規模多機能」,而設想提供 A 級服務之新設施。然而我們的「偏鄉」真的沒有「衛生所」嗎?

2- 1:長照 2.0 服務體系建構之成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資料來源:衛福部105 年 8 月 3 日長照十年計畫 2.0 溝通說明會會議資料)

五、 軟體

綜上所言,一方面可見長照2.0 服務設施體系,其實不能拘泥於硬體的「處」,

而重要的是軟體的「處」,關鍵尤其在各級的服務內容:

1. A 級中心組成「社區健康照顧團隊」,扮演「提供 B 級與 C 級督導與技術支 援」。「結合區域醫療資源,轉銜在宅點臨終安寧照顧」。看來它也同時應包 含「長照管理中心」,以關照轄區內各高齡者(尤其失能、失智者),評估 並給予A、B、C 級適當服務。只是匯集服務供需資訊以及相關人力之「長 照管理中心」仍需要一個落腳地點與硬體設施。所以它可以附屬在醫院、

護理之家、衛生所、小規模多機能/日照中心;也可以在偏鄉新設置「長照 据點」容納之。相對的,在這個「鄉鎮市區」,行政區域也應該有醫院、護 理之家、小規模多機能/日照中心、衛生所。換言之,針對失能、失智較嚴 重之高齡者,提供醫療、護理、養護、團體家屋、日間照顧,甚至安寧照 顧的服務。

2. 至於在每個國中學區內設置的 B 級「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則應包括有日 照中心/日間托老据點、各類診所,加上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診所、衛生所,

以服務居家老人、輕度失能、失智者。而最好各診所知醫師可以匯集組成

「社區醫療群」,共同照顧學區內之居家各式老人,尤其輕度失能、失智者。

以上之觀察與理解,看來我國都市裡的一般小社區(國中學區),仍多 缺乏「職能治療所」、「日照中心」,前者也就是國外所謂的"short stay”,給

老人失能發生時,到此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失能的身體維持日常生活,以便 回家後能正常無虞的過日常生活,而不會發生意外。

3. 「巷弄長照站」基本上也是服務居家之高齡者,有衰弱、輕度失能者、以 及失智者。提供的服務有短時數看顧的「照顧服務」,以及預防保健、體適 能(註2

六、 服務人口

、問安、訪視、餐飲、自力支持等。有關的設施有「居家護理/居家 服務站」、「社區照顧關懷据點」、「樂智据點」。前者提供給居家失能、失智、

衰弱老人護理及一般家務、餐食服務。而後兩者為居家高齡者可前往之社

衰弱老人護理及一般家務、餐食服務。而後兩者為居家高齡者可前往之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