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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清代武職將弁與經制兵俸餉

第二節 《戶部則例》內容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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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機構,9亦係一朝「錢糧總匯之區」,因此「度支款項紛繁」10。對清政府而言,戶 部更是核發文武官員與兵丁薪俸的中央主計單位,而《戶部則例》無疑即是會計、

出納、監督、審核等具體執行各項事務之依據規範。據乾隆朝四十六年之《戶部則 例》之奏表,其內文共分「一十二門,例兩千七百二十九條」11,其中文職與武職人 員之各項所得,均明確記載於《戶部則例》之「廩祿」與「兵餉」兩門之內。清代 武職人員,在乾隆朝時,除可依品級區分職務高低外,又可依階級劃歸為武官與兵 丁兩種,12也可按照身份之不同,區隔為八旗與綠營兩類,至於八旗本身,依據駐地 所在之不同,又可再細分類為京城八旗、盛京八旗與駐防八旗等三種。清朝以八旗 子弟入關而代明,其後隨征戰兵力之需要,以及八旗軍力之漸次沒落,乃有綠營之 設,13然八旗係滿族立國之根本,是以直至清末始終存在。因此,八旗與綠營兩類武 職人員之所得是否有所差別?而其所得之類別與細項差異又在何處,以及究係何種 原因造成前述兵種間所得之差別,均值得細部探討。

清代與軍事相關之議題含括甚廣,《清史稿》之《兵志》部分已有十二卷之多,

論軍種、議邊防、談馬政、講訓練、說製造,無一不與清代之國力相關,過去學者 雖各有發抒,惟以法規範之制度設計而論清代八旗與綠營之所得差異者則尚未多見,

而清代武職人員之薪俸細部規定,俱著錄於《戶部則例》之內,本文即試圖透過《戶 部則例》內之廩祿、兵餉兩門例文之細緻分析,細部探討八旗與綠營兩類兵種間所 得之各項差異,藉以明瞭清代統治者如何透過差異化之規範設計,給養其主要之軍 事力量,並借之對外以鞏固國防,對內以平抑動亂。

第二節 《戶部則例》內容結構

《戶部則例》既總匯國家之錢糧,隨不同地區與大環境之變化,「隨時更改事件 亦所常有」自然屬於正常現象,也因此需依五年一次修訂之例,14不斷進行翻修,以 肆應新的變局並符合實際情形之需要。張晉藩與林乾依據《清代則例參考書目》,統 計清代包含《欽定戶部則例》六字之則例共有 11 種,15兩人復依照同治四年《戶部 則例》纂修大臣之奏文,「推斷《戶部欽定則例》至少有十六部之多」16。筆者依據

9 見王業健著,高風等譯,《清代田賦芻論 1750~1911》,人民出版社,2008,頁 17。

10 見乾隆朝《戶部則例》,頁 2。

11 見乾隆朝《戶部則例》,頁 1。然細審海南出版之此一則例,其奏文計包括乾隆二十六年、四十一 年,及四十六年三個部分,然從文字順序判斷,其編頁次序似有錯亂而與原始則例之編法有別。

據乾隆四十一年之奏文,當時上奏之《戶部則例》共有「一十二門,共例兩千七百二十九條,彙 為一百二十六卷」,見頁 4,而乾隆四十六年之奏文則謂:「仍按照原纂則例,分為一十二門,統計 二十六卷,例四百三十五條,逐加考覈無遺」,見頁 5。然本則例之內文為一百二十六卷,而非乾 隆四十六年奏文所說之二十六卷,且例文僅有 924 條,故海南出版社所據以影印之《戶部則例》

疑為乾隆四十一年之版本,且例文亦有脫落是以不足原數。

12 具有武職品級者是為軍官,其餘則可蓋稱為兵丁。

13 《清史稿》謂:「清順治初,天下已定,始建各省營制」。見《清史稿》卷 131,頁 3891。

14 《戶部則例》謂:「請照刑部律例館之例,五年續纂一次亦蒙允准」,見《戶部則例》冊一,頁 1。

15 張晉藩與林乾係依據藏於中國社科院歷史所圖書館之《清代則例參考書目》進行統計。見張晉藩、

林乾,〈《戶部則例》與清代民事法律探原〉,《比較法研究》,第 1 期,2001 年,頁 6。

16 見張晉藩、林乾,〈《戶部則例》與清代民事法律探原〉,《比較法研究》,第 1 期,2001 年,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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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連溪《清代內務府刻書之研究》一書之內容,17整理清代與戶部相關之則例共計 20 種(如附表一),將之與張、林二人所列之資料進行對比,發現乾隆四十一年、

乾隆四十六年,及嘉慶元年所刊行之《戶部則例》並未列入張、林所列之清單之內。

據此,張、林推斷清代刊刻之《戶部則例》「至少有十六部之多」應有一定之可信度,

然兩人稱《戶部則例》「纂修次數之多,在六部中稱最」18,則與筆者之研究有所不 同,就現有資料分析,清代刊行最多之則例當為與文官體系相關之《吏部則例》19

整體而言,《戶部則例》之內容計分為十四門 126 卷,起自「戶口」門,而後依 序為田賦、庫藏、倉庾、漕運、錢法、鹽法、關稅、稅則、廩祿、兵餉、蠲卹、雜 支、通例,所列內容總匯之天下錢糧細節,也與紛繁之度支款項相關。例文之呈現 方式,係依據各門之主題,將相關規範,逐條置於其下以為相關衙及各省之執行依 據。舉例而言,有關各省收入與支出之呈報方式,在兵餉門之「各疏奏銷」例文內,

有規範如下:「直省兵餉,該管督撫與地丁錢糧各為一疏,同時具奏」,具體將所需 支出之兵餉,與收入之地丁錢糧多寡,呈奏獲准後方可核銷。至於《戶部則例》之 版面編排,除圖表之外(如倉庾門下之「倉額貯表」、兵餉門下之「餉乾總圖」),每 頁十八行,每行二十字,遇有與皇室相關或上呈之字如「欽」、「旨」、「命」、「俞允」、

「聞事」,則抬頭另起一行,但並未比照其他則例以「出格」方式特別處理。20此外,

為進一步解釋例文之內容,《戶部則例》直接於需解釋之部分,於其下另以雙行小字 做出說明。21

就上述三朝之《戶部則例》而論,如以乾隆朝之例文作為基準,並就各朝之例 文條目文字標題是否「相同」進行檢視,則可發現道光十八年之則例與乾隆朝之例 文盡皆不同,故可確定道光十八年之《戶部則例》應屬於補充之增纂性質,而同治 十三年之條文與乾隆朝之例文條目,其相同度高達 69.88%(116/166),故而同治十 三年之《戶部則例》當屬於增修性質,其內容除包含原有條例外,為因應外在環境 之變化,另有超過三成的修訂。就全部之例文而言,乾隆朝計有 924 條,道光朝計 有 115 條,而同治朝則有 881 條。以下是三朝《戶部則例》例文標題相同數之比較 表:

17 參見翁連溪,《清代內務府刻書之研究(下)》,紫禁城出版社,2013。

18 見張晉藩、林乾,〈《戶部則例》與清代民事法律探原〉,《比較法研究》,第 1 期,2001 年,頁 6。

19 見李萬晉,〈從清代《吏部則例》看文官體系所呈現之滿漢差異〉,《法律史譯評》,2014 年,頁 208。

20 如乾隆四十九年刊刻之《欽定禮部則例》,以及嘉慶二十五年之《欽定軍需則例》即以出格方式特 殊處理,顯見清代各部門之則例之刊刻體例並未一致。

21 如兵餉門之「各疏奏銷」例文之後,即有「具題限期,詳見田賦門」,「搭放錢文」之後,有「雲 南省每制錢一千二百文作銀一兩,餘省每制錢一千文作銀一兩。」見《戶部則例》冊三,頁 140,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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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表一:乾隆、道光、同治三朝《戶部則例》各門例文數

朝代 編號及門別

乾隆四十六年

《戶部則例》

道光十八年

《戶部則例》

同治十三年

《戶部則例》

1 戶口 32 5 54

2 田賦 95 10 52

3 庫藏 26 7 34

4

倉庾 29 0 1

倉庾 14 2 36

5 漕運 62 8 51

6 錢法 73 13 74

7 鹽法 85 9 116

8 關稅 70 7 92

9 稅則 30 1 32

10

廩祿 16 1 3

廩祿 73 13 67

11 兵餉 76 10 46

12 蠲卹 72 6 52

13 雜支 144 18 106

14 通例 27 5 65

總計 924 115 881

資料來源:筆者依據《戶部則例》自行整理而成

說明:上表中之「倉庾」與「廩祿」兩門均劃分為兩列,其目的僅係方便與道光朝及同治朝《戶部 則例》之例文標題是否雷同進行比較,原則例並未區分為兩部分。

清朝統治階層在編纂這些屬於法規範的《戶部則例》時,22必然包含著其治理國 家的理念在內,而則例內的例文,其實也就是其治理方法的具體呈現,研究者如能 充分了解這些法規範設立時所面對的議題,以及例文所規範的內容,無疑的便可掌 握清政府管理國家的具體脈絡。

就現今所掌握之乾隆四十六年、道光十八年及同治十三年刊行之《戶部則例》, 略述其廩祿與兵餉門之條文大要如下。首先,乾隆四十六年之《戶部則例》,其所列 之條文計有 924 條,與奏文所謂之十二門、兩千七百二十九條有別,23內文究於何處 有所脫落尚有待進一步探究。在乾隆四十六年《戶部則例》中,廩祿門內共計 89 條 條文,內含武職人員中武官之「官俸」,而兵餉門計有 76 條,其內則含括兵丁之「兵

22 陳惠馨在其《清代法制新探》一書中,將《吏部則例》、《禮部則例》、《戶部則例》、《內務府則例》、

《旗人則例》等均視為「法規範」的一部份,並謂:「這些法規範的多樣性與多元性,超越當代許 多先進國家的法規範體系」。參見陳惠馨,《清代法制新探》,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

頁 xiii。

23 乾隆四十六年之《戶部則例》奏文謂:「分為一十二門,統計二十六卷,例四百三十五條」,乾隆 四十一年之《戶部則例》奏文亦謂:「計一十二門,共例二千七百二十九條」。惟考乾隆四十一年

《戶部則例》本身,計分為一十四門,而非一十二門,請參見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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餉」,兩者在所得之「名稱」上有所差別,其用意當在於適度區別「官」與「兵」之 所得而已,兩門合計之例文共 165 條。次就道光十八年之《戶部則例》而言,由於 其內容顯係增纂性質,因此廩祿門內僅有 14 條,兵餉門內也僅有 10 條,兩者相加 僅 24 條。再就同治十三年之《戶部則例》而言,其廩祿門內計有 69 條,兵餉門內 則為 47 條,合計為 116 條。從條文數多寡而言,當符合先前道光朝之《戶部則例》

屬增纂性質,而同治朝之《戶部則例》屬於增修性質之推論。茲將三種《戶部則例》

與廩祿及兵餉門之條文數列表如下:

表二:乾隆、道光、同治三朝《戶部則例》廩祿與兵餉門例文數 朝代

門別

乾隆四十六年

《戶部則例》

道光十八年

《戶部則例》

同治十三年

《戶部則例》

廩祿 89 14 69

兵餉 76 10 47

兵餉 76 10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