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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代武職的仕進規範

第五節 清代武職品級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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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為雍正五年後之常態現象,然清代之侍衛制度並分本文探討之重點,故在此不做論 述。107

因武職之額缺本即有限,加上雍正提出「衛所悉令歸併州縣」管轄的要求,使得 武職員缺進一步降低,這對已經取得武進士資格的人而言,其仕進之路便隨之越來越 窄,當然也隨即影響清政府對日後武進士錄取人數的多寡。透過《清實錄》以及小金 榜所呈現出的各科武進士錄取人數,從乾隆十七年後,很明顯的武進士之錄取人數便 為之大幅降低(請參見附件二:清代武進士各科人數),這應是對員額需求有限,不 得不控制供給的一種作為,但無疑這也是意欲透過武科,以成就功名者的不利消息。

第五節 清代武職品級規範

清代的武職官秩隨國家治理之需求,以及軍力之擴編,歷經多次改變。本文無意 以歷史的角度探究清代武職品秩的變動過程,然因武職品秩直接與當事人之薪俸所得 直接相關,也對武職人員進入武職系統後之晉升仕途相關,因此於本節探究清代自順 治朝至嘉慶朝之武職品級,以利理解八旗及綠營武職人員之品級演變,以及進昇之路 徑。

清代的文職系統,可以透過《欽定吏部則例》內之「銓選滿官品級考」、「銓選蒙 古品級考」、「銓選漢官品級考」,以及「銓選漢軍品級考」之詳細規範,藉以全盤瞭 解清代文官的升轉遷除的路徑,108但對武職系統而言,卻未見類似《欽定吏部則例》

之品級考規範,將武職之昇轉遷除相關路徑,以及升遷前必須具備之條件鉅細靡遺的 予以呈現。現今載有武官品級之所知史料,計有淩銘麟於康熙二十七年刊印之《新編 文武金鏡律例指南》,及由陳夢雷所編,於雍正六年刊行之《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此 外另有於乾隆年間編纂之《清朝文獻通考》,於嘉慶年間付梓之《大清會典事例》,以 及於道光五年付刊之《欽定中樞政考》等等,其他如《清朝通志》、《清實錄》、《搢紳 錄全集》等也都有一定之著錄,但詳細程度不一。本文擬依據《大清會典事例》(嘉 慶朝)中之所載之資訊,呈現順治年間之武職品級,而後再依序以《新編文武金鏡律 例指南》、《古今圖書集成》、《清朝文獻通考》、《欽定中樞政考》等史料,做為探討清 代武職人之品級規範之基準。

第一款 順治朝武職品級規範

《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內載有順治二年「定武職品級」之規定,然其內容 僅僅區分品級,卻無正、從之分,以下為其內容大要,也是清代首次訂定武職品級之 最早記載。

107 針對清代之侍衛制度,請參見黃圓晴,〈試論清代漢侍衛與綠營〉,《歷史檔案》,第 1 期,2014 年,

頁 74~81;常江,〈清代侍衛制度〉,《社會科學輯刊》,第 3 期,1988 年,頁 85~91。

108 參見李萬晉,《清朝官吏的銓選與品級考 — 以《吏部則例》規範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未出版碩 士論文,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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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表七:《大清會典則例》內順治二年武職品級109

品級 官銜 官銜項數

一品 御前內大臣、固山額真、多羅額駙 3

二品 鑾儀衞官、梅勒章京護軍統領、前鋒統領、鎮守盛京京城總管官 4

三品

御前頭等侍衞、鑾儀衞官、甲喇章京、管前鋒㕘領、護福陵昭陵總管 官、鎮守盛京兩翼副管官、督催匠役總管官、鎮守寕古塔熊嶽鳳凰各 城總管官、固山額駙

9

四品 御前二等侍衞、鑾儀衞官、牛彔章京、守太廟總管官、護福陵昭陵副

管官、鎮守盛京京城各旗章京。在外各城鎮守官、在外總管蕃牧官 8

五品

御前三等侍衞、鑾儀衞官、半箇牛彔章京、守太廟官、護福陵昭陵官、

迎送使、管墩臺兩翼官、駐防錦州護軍校、蒙古旗添設閒散官、舊設 巡哨章京、總管牛羊蕃牧官

11

六品 鑾儀衞官、護軍校、驍騎校 3

合計 38 說明:本表係作者依照《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卷 427 之資料自行整理而成。

《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所列順治年二年之各武職官銜,僅為八旗之武職官 銜,而並未見綠營之武職官銜。蓋當時隨清軍之軍事推進,才剛剛開始建設綠營,依 據羅爾綱之考證,於順治二年之時,直隸、山東、山西、江南、陝甘等省已有綠營之 建置。110雖如此,但綠營之軍制畢竟係沿襲自明朝之鎮戍軍制,加之官制相對簡單,

官銜亦不複雜,因此於順治之時,當未有替綠營武職設定不同官銜之急迫性,但對八 旗之不同官銜,則隨體制之漸次完整以及官銜之增多,當有釐清品級高低之必要。

細看上表之官銜,其目的應係替當時已有之八旗各武職職官,訂定與其相對應「品 級」之連結,以便日後於在職務升遷及俸薪調整時,能有確切之依循。但從僅設一至 六品之品級,卻不別「正、從」而言,順治年間的八旗武職品級,較之日後品級體系 的發展而言,仍是相對簡要的。

第二款 康熙朝武職品級規範

《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一書係淩銘麟所撰,因書前有康熙二十七年淩氏之序 文,故推估此書為該年所刊行。111該書原為疏解康熙十三年所重訂之《大清律》以供 文武職官於斷案時通用之指南。112該書卷一內包含「文官品級考」及「武職品級考」, 雖甚為簡略,但因該書為現今可見之最早「武職品級考」,113故以之做為康熙朝之武 職品級基準,該書所定之各武職品級如下表:

109 見《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卷 427,頁 10-2~11-2。

110 見羅爾綱,《綠營兵志》,中華書局,1984 年,頁 33。

111 見淩銘麟,《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112 該書之題詞載:「本朝律令出世祖章皇帝睿裁,又經今上龍飛十三載命諸臣覆加詳校。稱明且備。

今凌子復為之疏釋者。誠恐疑似兩端。或致貽誤。為文武諸公一指南也。」見淩銘麟,《新編文武 金鏡律例指南》,頁 4-1~4-2。

113 據《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卷 427,頁 13-1 所載,於康熙二年時,曾詔修品級考,惜其與武職 相關之內容無所確知,故將淩書視為最早之武職品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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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表八:《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內康熙二十七年武職品級

品級 官銜 官銜項數

正一品 全省都統、將軍、副都統梅勒章京、左都督、右都督 5

從一品 都督同知、署都督同知、左翼總兵、右翼總兵 4

正二品 鑾儀使、都督僉事、署都督僉事 3

從二品 副將、署副將 2

正三品 冠軍使、叅將、署叅將、掌印都司 4

從三品 遊擊、署遊擊、行掌印都司、署都司僉書、都司僉書 5

正四品 雲麾使、守備、署守備、指揮 4

從四品 守禦所千總 1

正五品 治儀正、衞千總、正千戶、犧牲所所牧 4

從五品 犧牲所所副、副千總 2

正六品 整儀尉、營頭千總、百戶 3

從六品 (缺) 0

正七品 營頭把總 1

從七品~從九品 (缺) 0

合計 38 說明:本表係作者依據《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內之「武職品級考」整理而成,表內資料當為康熙 二十七年以後之資訊。

從表八可知,於康熙二十七年之武職體系中,並不包含「從六品」,「從七品」, 以及「正八品」、「從八品」、「正九品」、「從九品」諸等級,如再加上「未入流」一階,

則與文官九品十八階之體系,一共短少了六個等級。此外,《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

之武職品級並未將八旗與綠營之職官體系做一切割,同時也未將在京與地方之武職官 員職銜名稱做一分別。

就清代之綠營兵制而言,原係延續明代之鎮戍制度,因此綠營各武職之職銜,也 與明代相去無已。《大明會典》中針對官弁之名稱有如下敘述:

凡天下要害地方、皆設官統兵鎮戌。其總鎮一方者曰鎮守,守一路者曰分守。獨 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備,與主將同守一城者曰協守。又有提督、提調、廵視、備禦、

領班、備倭等名。各因事異職焉。其總鎮或掛將軍印或不掛印,皆曰總兵,次曰 副總兵,又次曰參將,又次曰遊擊將軍。114

萬曆九年題准,除都司外,其副參遊守、領班都司、提調備禦、把總,除革任提 問及緊急調遣不候交代,聽督撫委署。115

凡武舉中式官生,嘉靖元年題准,陞署職二級。…在邊衛與北直隷臨邊者,諮送 督撫衙門,分隨各將領管操殺賊、委守城堡及量任千總、把總,並各衛所掌印僉

114 見《大明會典》卷 126,頁 1799-1。

115 見《大明會典》卷 118,頁 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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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管軍管事。116

可見「提督」、「總兵」、「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 總」等清代所使用之職官名稱,以及該職銜所代表的職務高低,在明代早已有成文規 範。嗣後,清取明而代之,除繼續以《大明律》管理臣民外,連同兵政制度中之武職 將弁職銜,也一路承襲下來。因此羅爾綱在《綠營兵志》中很直接的表示:「將領名 稱方面,綠營也是採取明代的鎮戍制度」。117清代之綠營既然完全採取了明代的職官 制度,因此是否需要替綠營重新議定屬於清朝自己的綠營武職品級考,顯然也就不如 八旗武職制度或是文官制度般,來的更為迫切需要,這或許就是未見「武職品級考」

的原因之一。此外,尤其於戰時,武職官員當以軍功作為升遷之主要依據,而非如文 官般以「停年格」或是「論資格」之方式依序漸次升遷,也正因此,既有可以依循之 武職品級制度,也就未必需要如《吏部則例》之各式銓選品級考般,可以將「由…(職 務)陞任」、「由(職務)…轉」,以及「陞…(職務)」寫的清楚明白。

《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表內列職銜,同時包含八旗與綠營兩類之官職,此由

《大清會典事例》(嘉慶朝)「舊設武職品級」內所述「舊設八旗武職…鑾儀衞副使。

初制從二品。冠軍副使。初制從三品。雲麾副使。初制從四品。治儀副正。初制從五 品。整儀副尉。初制從六品。順治五年均裁」、「舊設綠營武職,左都督、右都督,初 制正一品。都督同知、署都督同知,初制從一品。都督僉事、署都督僉事,初制正二

初制從二品。冠軍副使。初制從三品。雲麾副使。初制從四品。治儀副正。初制從五 品。整儀副尉。初制從六品。順治五年均裁」、「舊設綠營武職,左都督、右都督,初 制正一品。都督同知、署都督同知,初制從一品。都督僉事、署都督僉事,初制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