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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代武職的仕進規範

第四節 武舉人與武進士入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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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舉於會試之年,由部奏請欽派大臣,會同揀選將會試原挑雙好、單好列為一、

二等。次將未經挑入雙好、單好者,擇其人材弓馬較優列入二等,材技平常者列 入三等,分別註冊。其弓馬生疏者列為四等,俟下次再行揀選。弓馬甚劣, 人 衰老不堪列為五等,奏請革退。

會試後揀選一、二等,呈請發本省各標學習者,如偷安規避不諳營務,該督撫等 即諮叅黜革。83

在前述規定中,下第之武舉依照各自能力區分為五等,而其中第一、二等經呈請 後,可發至「本省各標學習」,亦即直接在其所屬之省分(本省)內隨營學習,以免 遠赴他省之累。84學習滿三年時便可揀選千總、把總等低階武職。《欽定武場條例》之 拔補規範訂定於「下第武舉隨營額數」條文之內:

下第武舉隨營學習,准按額發往各本省,給予經制馬兵名糧。其揀選一、二等者,

差操三年期滿,准拔千總。三等及未經揀選者,三年期滿,准拔把總。85

上述條文等於給了落第之武舉人第二輪的入仕機會,並於「學習」之同時,能有 馬兵之糧餉可領。三年後,再依自身條件便有機會擢拔為千總、把總之基層武職軍官。

此一規定雖明訂於光緒二十一年之《欽定武場條例》之中,但於康熙三十八年時,即 已有將落第武舉「分屬督撫提鎮標下効用」之類似規定。86可見替落第武舉謀求進身 之階,並自千總、把總基層武職開始拔補,於康熙時即已成為慣例,而發往「本省」

學習的制度,也漸漸成為武舉人「貪圖近便」的根源,因而在乾隆年間,將分發的權 責,從兵部轉交給了各省的督府提鎮,而由督撫就近分發。87

對於兵生中式武舉而於會試落第者,因身份特殊,因此清政府給予特別之入仕條 件,並於《欽定武場條例》「下第武舉回營差操」條文中規定如下:

會試後,由兵生中式武舉願回原營差操者,准於定額外發往,留本身名糧隨營差 操。自回營之日起,扣足五年,遇千把總員缺,一體較拔。88

由上文觀之,原已在營之武舉,與原不在營之武舉,清政府所載採取之態度有所 不同,原已在營者需五年之歷練,而原不在營者卻只需三年即可拔補千、把總。所不 同者,原不在營者需依各省之定額發往,若無員額則無法享有此第二輪之進身機會,

反觀已在營之武舉,則不受定額之限制,可以直接回營,五年而後便有機會一體較拔

83 見《欽定武場條例》卷 7,頁 209。

84 隨營學習之額數如下:「直隸三十名,江南二十五名,江西二十名,浙江二十五名,福建二十名,湖 廣二十五名,河南十五名,山東十名,山西二十五名,陝甘三十名,四川二十五名,廣東十名,廣 西十五名,雲南十五名,貴州十名。」見《欽定武場條例》卷 7,頁 209。

85 見《欽定武場條例》卷 7,頁 209。

86 《清實錄》載:「兵部議覆天津總兵官潘育龍疏言,各省候選武舉,請分屬督撫提鎮標下効用。如果 騎射嫺熟,即題補千總、把總用。應如所請。從之。」見《清聖祖實錄》卷 196,頁 1071-2。

87 《清實錄》載:「兵部議覆貴州鎮遠鎮總兵唐開中奏稱、武舉會試未第。向例具呈兵部。諮回本省。

分發各營効力。給與馬糧。隨千把一體差操。原因武舉未諳營伍。令其効力學習。但貪圖近便。多 請分發本籍協營。而部臣亦准照所請分發。查協營大小不一。馬糧多寡不同。分發大營。則馬糧易 給分發小營。則馬糧無多。…請嗣後未第武舉。有具呈隨營學習者。由兵部發回本省。令該督撫提 鎮。酌量營分大小。就近分發。」見《清高宗實錄》卷 442,頁 753-2。

88 見《欽定武場條例》卷 7,頁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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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把總之職。

針對八旗子弟,清政府始終採取優容之態度,對於意欲透過武科進者,雍正七年 時便有特別通融規定如下:

今滿洲中式武舉後,例以門千總補用,未免小就。…嗣後、滿洲由武舉補用之門 千總,併武進士,或以京營守備用,或以本旗護軍校、驍騎校等缺用。並將作何 陞轉、及以何項補用之處,該部詳議具奏。尋議,嗣後滿洲武舉,補授內九門千 總者,遇會試之年,仍准入塲考試。平時令步軍統領時加考驗,限以三年,材技 優長者、補授巡捕營守備,中平者、補授本佐領下護軍校,並本旗驍騎校等缺。

平常者,留門當差,學習有成再行保送。89

據上,可知滿洲中式之武舉人,於雍正七年前便可以立即授官並給予「門千總」

之職,且在步軍統領之考驗下,經三年之歷練,隨技藝能力之認可便可升任營守備、

護軍校、驍騎校等缺,而且還可以繼續參加武會試。由此可見武舉中式之滿洲子弟,

可以立即授予武職官職。

武舉出身之八旗子弟,未來之發展卻未必一定進入武職系統,也有不少由武轉文 走入文職系統之人,諸如「竇啟瑛,漢均正白旗人,由康熙甲午科武舉,中式乙未科 文進士。段德布,滿洲鑲白旗人,雍正癸卯武舉,官工部主事。崇綸,內務府人,武 舉出身,由筆帖式洊升六卿,官至禮藩院尚書。」90至於其他八旗武進士進入文職系 統的就更多了,有如朱倫瀚、徐湛恩、偏武、佟泌年,薩哈布等比比皆是。以下就武 進士之分發與任用做一說明。

第二款 武進士分發與任用

對於武進士之授官過程,從順治、康熙、雍正到乾隆,都有一定程度之變革。先 是直接授予八旗或綠營之正職,而後則是先授予侍衛之銜,並再經過一段學習騎射時 間之歷練,然後才正式進入武職系統。

武進士之授官,始於順治三年(1646 年),亦即清朝第一次舉行武科考試之同時。

當時之規定為:「定武進士初授職銜:一甲第一名授參將,一甲第二名授遊擊,一甲 第三名授都司,二甲授守備,三甲授署守備,著為令。」91而後於順治九年(1652 年),

又針對一甲第三名,又有了新的任官規定:「兵部題定一甲第三名武進士,初授官職 以都司僉書,管掌印都司事,著為例。」92屆至順治十二年,為凸顯清代第一次武殿 試之重要性,也為提升日後武進士之地位,93於是對名列一甲之武進士,就所授職銜

89 見《清世宗實錄》卷 84,頁 125-2。

90 見福格,《聽雨叢談》,「武進士洊文職」條,中華書局,2007 年,頁 238~239。

91 見《清世祖實錄》卷 28,頁 243-1。

92 見《清世祖實錄》卷 70,頁 554-1。

93 順治十二年為清代第一次舉行殿試:「今科武舉中式二百二十名,應照文進士一體殿試,朕親行閲視,

先試馬歩箭,次試策文,永著為例。」同時可見當時之殿試科目只有「弓馬、策問」,還沒有「刀」、

「抱石」等測試項目。見《清世祖實錄》卷 93,頁 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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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又有了新的調整:

丙寅,諭兵部:今科武進士經朕親試,選取於國柱等二十三名武藝可觀,且係本 朝初行殿試,宜加優異。第一名著授副將品級,第二名著授叅將品級,第三名著 授遊擊品級,第四名以至二十三名俱照例,授以應得品級。伊等在京習學騎射,

贍養需資,俱著先行照品,給與俸祿、頂帶,俟滿一年爾部題請選授。94

在順治十二年的調整中,一甲第一名由原本的「授參將」變成「授副將」;第二 名由原本的「授遊擊」變成「授叅將」;第三名由原本的「授都司僉書」變成「授遊 擊」,95在職務上確實都有所提高,但也可以確認武進士雖然已經獲得應有之品級,

並且也獲得該品及應得之俸祿與頂帶,但還是需要「京習學騎射,…俟滿一年爾部題 請選授」,在這一年之內,這些武進士都屬於見習官的身份,需在一年之後視其學習 狀況,才能真正提請選授考試通過時所給之職。針對新進之武進士,順治都要求彼等 需先「隨侍衛學習騎射」,96也只有在武進士騎射技能嫻熟後,方能照例選授。97

時至康熙七年(1668 年),康熙決定恢復順治三年所訂定之武進士授官規則:「殿 試一甲一名進士以參將用,二名進士以遊擊用,三名進士以署遊擊管營、都司僉書用」,

98而不再依照順治十二年授以副將、參將、遊擊之銜。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前述授官之 品銜如副將、叅將、遊擊、都司等,雖都屬於綠營武職官缺之一,但仍有滿洲缺與漢 缺之差別,亦即在康熙七年之前,一甲武進士全部均分發至綠營任用。康熙二十八年,

針對武進士之推選過程,為免壅滯,兵部遂建言:

武進士推選守備,舊例分別名次,在前半者候選營缺,在後半者候選衛缺。查營 缺多而衛缺少,甚有偏枯。請嗣後不拘營缺、衛缺,將武進士挨次補用,以免壅 滯。99

可見武進士先前之推選過程,雖與名次之高低相關,但卻未考慮「營缺」、「衛 缺」之實際缺額情形,100致使推選「衛缺」者因缺少而無法直接任用故需有所調整。

94 見《清世祖實錄》卷 94,頁 739-2。

95 終順治之世,一甲武進士,前三名始終分別授予副將、叅將、遊擊之職銜,二甲授守備,三甲授署 守備之職。

96 如順治十七年,《清實錄》載:「庚午,諭兵部:『武進士林本直…,俱經朕屢試弓馬,才技堪用,

著照例,隨侍衞學習騎射。』」見《清世祖實錄》卷 135,頁 1044-1

97 《清實錄》謂:「巴圖魯公鰲拜所教武進士,學習騎射日久,俱嫺熟可用,張國彥、劉秉禮、李登相、

王肇春、於昌祐、周於仁六員,留充侍衛,仍著再加肄習,候旨擢用,其餘爾部俱即照例選授。」

可見張國彥等六人尚須繼續肆習騎射,其他武進士都已嫺熟可用,可以照例選授武職。見《清世祖 實錄》卷 136,頁 1047-2。

98 見《清聖祖實錄》卷 27,頁 375-2。

99 兵部題:「武進士推選守備,舊例分別名次,在前半者候選營缺,在後半者候選衛缺。查營缺多而衛 缺少,甚有偏枯。請嗣後不拘營缺、衛缺,將武進士挨次補用,以免壅滯。」,見《清聖祖實錄》

卷 138,頁 508-1。

100 衛缺係武職官缺之一種,專指直隸、山東、江南、江西、浙江、湖廣各衛所官之額缺,均為漢缺。

見中華文史網,http://www.historychina.net/qsbk/gz/392179.shtml,檢索日期:8/24/2017。又,營缺

見中華文史網,http://www.historychina.net/qsbk/gz/392179.shtml,檢索日期:8/24/2017。又,營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