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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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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款 研究動機

作者於研究清代之文官體制時,即發現清代文官體系中最重要之法規範即為《欽 定吏部則例》。1在該則例之中,透過《銓選滿洲品級考》,《銓選蒙古品級考》、《銓選 漢官品級考》,以及《銓選漢軍品級考》等四種品級考,將不同族群之品級予以完整 規範,而各族群職官之升遷管道及品級之細微差異,則需逐一檢視品級考之職官名稱,

以及「由…昇任」「先儘…揀選昇任」、「昇…」等規則後,方可得知其間之實質差異。

此外,文職人員之銓選方法,另有《銓選滿官》與《銓選漢官》之規範做為依據,2可 見清代文官體系之縝密及規範之完備。

然而治理一個國家,除需要穩固之文官系統以維繫政務之推動外,亦需軍事力量 之支撐以抵禦外侮平息內亂,方能維持一國政權於不墜。因此文武兩班之規範設計,

以及規範之實際執行情形,均與國家能否長期維持有直接之關連。然《吏部則例》僅 針對文職人員進行規範,而對軍政之武職人員相關規範則未見提及,因此引發作者進 一步探究清代軍政系統中與武職人員相關之各議題。

本論文所稱之軍政,係指與軍事政務相關之各項議題而言,在《清實錄》中,此 一名詞實有多重的意義,舉凡軍職人員之考核可謂之軍政,3也可以是指軍法,4或是 指軍事之例行事務,5此外也可以代表軍事演習,6或是指軍事防務,7當然最普遍的意 義仍是指軍事事務之管理。8於《大清律例》「軍政」門內,共有律文 21 條,若以類 別區分,約莫可劃歸為「運兵攻守」、「軍情管制」、「軍器軍需」、「官軍征調」、「軍務 管理」、「京郡夜禁」等六種屬性,可見「軍政」二字之含義甚為廣泛,舉凡與軍政制 度相關之各式規範,均含納於軍政之範圍。此外,軍政議題亦與「軍器」、「軍需」之

1 本文所謂之「法規範」,其定義如下:「將法律視為一種通過有組織的社會政治強制力的系統應用而 進行的社會控制」,此一定義並為陳惠馨於研究清代法制時所採用。見張世明,《法律、資源與時空 建構:1644-1945 的中國》,廣東人民出版社,2012 年,頁 119。

2 《銓選滿官》所列規範,同時適用於蒙古及漢軍兩個族群,此由《銓選滿官》之內文可知。

3 如「命考選軍政,照文官例。卓異者、賜服旌勸」。見《清世祖實錄》卷 88,頁 692-2。

4 如「武職官員,除貪贓、及軍政處分、失陷地方、縱兵搶掠、拖欠錢糧、違誤欽件限期、審事徇情 等罪不赦」,見《清世祖實錄》卷 105,頁 817-1。

5 如「兵缺、於馬甲養育兵內挑補。軍政點派等事,悉仍其舊」,見《清高宗實錄》卷 10,頁 339-1。

又如「本屬食俸官員,例入軍政」,見《清高宗實錄》卷 191,頁 458-1。

6 如「果能實在演習,使弓馬熟練,技勇優嫻,而眾兵無守候之勞,方於軍政實有裨益」,見《清高宗 實錄》卷 283,頁 867-2。

7 如「朝臣又各持門戶,伐異黨同,遂使軍政邊防日益墮廢」,見《清高宗實錄》卷 1071,頁 365-1。

8 如「州為海疆重地,一切行伍軍政,關係緊要」,見《清高宗實錄》卷 1243,頁 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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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保養相關,9而不單單與軍隊之「組織、維持、管理、儲備」有所連結而已,10當 然也與規範設計之後,人員的執行能力彼此相連。因此無疑的,軍政相關之各項制度 規範,係國家生存、維繫、發展所必備,因此如能針對清代之軍政規範做進一步之分 析,除有助於今日軍政制度規範之調整與借鏡外,亦可還原當時規範設計時之目的,

從而理解現今之軍政規範,與中國既有制度之承繼關係,及是否繼受於歐日之實況。

軍政規範,大略可區分為「軍事領導體制」、「武裝力量體制」、「軍隊組織編制」、

「武器裝備制度」、「兵役制度」、「教育訓練制度」、「軍隊管理制度」、「武官選任制度、

「軍事通訊聯絡制度」、「後勤保障制度」、「軍事法制」、「軍制思想發展演變」等十二 個體系。11其中武職人員之「選拔」、「任用」、「考核」、「秩品」、「俸祿」、「考核」係 屬於武官選任制度之範圍,與「賞卹」等退撫相關之制度,則包含於兵役制度之內,

至於「武科」考試,則歸屬於教育訓練制度之下。另外,與「軍律」相關者,則應為 軍事法制之範疇。本論文所欲進行之規範分析,即為武職人員之「仕進」、「俸餉」、「養 廉銀」、「議敘及賞卹」、「軍律」等五個主軸。

清代文職人員進入文官體系,有《欽定科場條例》做為考試規範,經童試、鄉試、

會試、殿試之過程而進入文職體系,而武職人員仕進之依據,以及進入軍政系統之渠 道,連同武職人員之品級等第,亦如文職一般有《欽定武場條例》之規範可循,並依 照九品十八階之體制逐步向上攀升。雖如此,卻鮮有學者針對此類軍政議題進行探究。

12此外,清代武進士之登科錄極為罕見,因而難以推估會試中式之錄取率高低,這對 清代考試法規之瞭解,都構成一定之障礙。因此本論文將從法規範角度,分析清代武 科科考中式之武舉人及武進士,彼等進入軍政系統時之仕進過程。

對於進入軍政系統服務之清代武職人員,各品階之俸祿雖有《欽定戶部則例》做 為依循之規範,但對八旗與綠營兩類不同軍種,在俸祿上所呈現差異,以及武職人員 之養廉銀規範建置之過程,歷來學者卻鮮少提及。因而本論文亦將從法規範之角度,

分析武職人員進入軍政體系後有關「薪俸」及「養廉銀」等例行性之所得,並將清實 錄中「議罰養廉」及「停廉充餉」兩項特殊之行政處分予以說明。13至於非法定所得 如「常例」等,14則不在本論文討論之範圍。

9 清代之各式則例中,除習知之《欽定吏部則例》、《欽定戶部則例》、《欽定禮部則例》、《欽定兵部處 分則例》、《欽定工部則例》外,尚包含《欽定軍器則例》與《欽定軍需則例》兩種,可見軍器與軍 需之重要。

10 見劉昭祥、王曉衛,《軍制史話》,2005 年,頁 13。

11 見劉展主編,《中國古代軍制史》,軍事科學出版社,1991 年,頁 2~3。

12 李曙光即明言:「武職官制,當屬另一個個專題」。見氏著,《晚清職官法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 社,2000 年,頁 1。

13 《清實錄》之內容雖存在「故意性失實」的論述,以及一定之錯誤,但仍不失其史料之參看價值,

針對「議罰養廉」及「停廉充餉」之資料極為有限,故仍採用《清實錄》之資料。有關《清實錄》

「故意性失實」之敘述及其「文獻史料價值」,請參見謝貴安,《清實錄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3 年,頁 440~490 及頁 539~566。

14 所謂「常例」與「平規」,係指官場上的非法定福利,洪振快將之稱為「隱性福利」。常例包括「冰 敬」、「碳敬」、「別敬」、「程儀」、「平規」、「鹽規」、「關規」、「漕規」、「驛規」、「棚規」等。參見洪 振快,《亞財政:非正式財政與中國歷史奕局》,2008 年,頁 15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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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武職人員作戰著有功蹟時,其議敘與獎勵之規範可見於《欽定兵部處分則例》

之「議功」卷內,本文即擬針對議功卷內四類軍功之議敘規範,依據條文進行細部分 析,以呈現清代軍功獎賞制度之細膩性。此外,武職若因公而致傷、殘、亡時,清政 府亦定有撫卹規範,此類規範則見於《清朝文獻通考》。作者擬針對《欽定兵部處分 則例》之議敘及《清朝文獻通考》之賞卹規範進行細部之條文分析,以呈現清代武職 人員功賞及撫卹之架構。

此外,有功則賞、有過則罰向為治軍之原則,對於武職之議敘規範已見於《欽定 兵部處分則例》,而處罰之規範則同時見於《大清律例》之「軍政」門及《欽定兵部 處分則例》之「議功」卷。清代軍律或因時移世變,今之學者已無細部探究之意願。

正因此,作者擬透過清代軍令、軍律之內容進行分析,並將清代軍令區分為法典式與 非法典式兩類,以呈現清代軍律之建構過程,以及其與現代軍法之承繼關係。

綜上所述,本文主要探討清代軍政規範之研究,並從武職「仕進」、「俸餉」、「養 廉銀」、「議敘及賞卹」、「軍律」等五項議題進行分析。其中,「仕進」是探討清代武 職人員進入國家體制服務的過程,並以武科科考之《欽定武場條例》,分析武舉人與 武進士之仕進過程。武職人員一旦進入軍政體系為國家體制貢獻服務,便有其例行性 所得,而本文將武職人員之所得酬勞,區分為「俸祿」與「養廉銀」兩大部分分別進 行探討,「常例」則不在本文討論之範圍。至於本論文所指之「議敘及賞卹」,係指武 職人員立有功績,或是因公而傷、而殘、而亡時,清政府之獎勵與撫卹規範,其目的 皆在鼓勵武職人員盡心報國以建功立勳,並免除遇有不測時之後顧之憂。論文亦探討 清代之「軍律」,討論之內容則包括《大清律例》「軍政」門內之律文與例文,以及《欽 定兵部處分則例》與軍律有關之規範。此外,本論文亦對未納為法典式之軍律規範進 行分析,主要則以雍正《上諭軍令條約》及乾隆之《行軍簡明紀律》做為討論重點。

第二款 研究目的

本研究之目的,擬分章釐清清代武職「仕進」、「俸餉」、「養廉銀」、「議敘及賞卹」

及「軍律」等與軍政相關之議題以及與前述議題相關之法規範,從而理解清代如何透 過所建立之各式規範,以進行武職人員之管理乃至整個國家之治理,15以及是否會因 規範無法有效實施,甚或因規範未能與時俱進,進而導致國家之崩壞情形。無疑的,

一個新朝代之建立,對舊有之制度必然有所因循,然也必須肆應新的環境及新政權之 需要,而有一定改弦更張之處。尤其清代以部族之型態龍興於東北,而終能取明而代 之,此期間隨軍事力量之壯大及國土面積之增加,其運作之體系也必然隨之而日行複 雜,伴隨而來的便是各式規範之漸次設立與持續更新。滿人以一外族而統治中國,其 所面臨之挑戰勢必不同於先前各朝之更迭所面臨之困難。清政府於取得權力之後,面

一個新朝代之建立,對舊有之制度必然有所因循,然也必須肆應新的環境及新政權之 需要,而有一定改弦更張之處。尤其清代以部族之型態龍興於東北,而終能取明而代 之,此期間隨軍事力量之壯大及國土面積之增加,其運作之體系也必然隨之而日行複 雜,伴隨而來的便是各式規範之漸次設立與持續更新。滿人以一外族而統治中國,其 所面臨之挑戰勢必不同於先前各朝之更迭所面臨之困難。清政府於取得權力之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