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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的類型

在文檔中 博 士 論 文 中 華 大 學 (頁 56-6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2 知識

2.2.4 知識的類型

知識乃是各種經驗與價值的綜合體,在資訊轉化成知識的過程中,需要 人們親自的參與。知識不僅祇是書籍文字的累積或是資料的蒐集,廣義的知 識尚應有資訊、資料與智慧等方面的概念。知識的種類與形式可由以下八個 構面去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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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知識螺旋 資料來源:【46、64】

一、隱性知識與顯性知識:

(一) 隱性知識(Tacit Knowledge):

隱性知識又稱內隱知識,是一種屬於個人的、直觀的、可以意 會不可言傳、無法明確描述的知識,諸如洞察力、靈感、預感均是 之,此種知識具有下列特性:

1. 隱性知識的獲取與轉移是經由非正式學習行為與程序,或非結構 化或半結構化學習的結果。

2. 隱性知識是內嵌在個人身上的一種知識,此種知識的來源係為個 人的實務經驗,它是經由直接體驗和實際行動後發展而成的知 識,相當個人化,難以口語化與形式化,且不易與人分享,此一 知識多半透過學徒訓練方式轉移或透過說故事、頻繁的互動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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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取得。

3. 隱性知識屬於複雜、無法文件化與標準化的獨特性知識,經由人 際互動才能產生共識的組織知識。

4. 隱性知識來自於組織成員的大腦,客戶經驗,以及過去組織供應 商的記憶。

5. 隱性知識不容易分門別類,具有高度實驗性質,且不易製作成詳 細的檔案文件。

隱性知識是一種內嵌在個人心智中,需親身經歷並累積的知識,無 法用言語或文字轉移的知識,而需藉由人際互動,親身體驗才能彼此共 享的知識,並透過個人直覺、經驗、習慣、反應及文化等方式表現外,

且能自動調整因應環境變遷,它是一種活的知識。一般而言,隱性知識 的產出成本較高,可重複使用的機會則較低,通常企業將其應用於附加 價值較高的作業活動上。

(二)顯性知識(Explicit Knowledge):

顯性知識又稱為外顯知識,指容易藉語言、文字、數字、符號 加以表達及傳遞的知識,其表達的方式相當的形式化及客觀化。顯 性知識的特性說明如下:

1. 顯性知識指有規則、有系統可循的過去事件或對象,其內容可藉 由具體資料、數學公式、標準化程序普遍原則來表達、溝通或分 享的形而上知識。

2. 顯性知識是可透過文字、電腦程式、圖像專利等予以文件化、標 準化及系統化的知識。

3. 顯性知識雖已抽離當初創造和使用知識的情境,但卻可隨時用精 確方式描述。

顯性知識不論是在學習的效率或是其擴散的速度上遠遠要高於隱性 知識,大多數的人都認為組織中的顯性知識才是知識經濟中最重要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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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因子。總之,顯性知識具有廣泛適用性,且能被重複使用、複製與學 習,經過整理、歸納、分類和儲存達到知識外顯的意義。

二、結構化知識與非結構化知識:

一般組織中同時存在著結構化與非結構化兩種知識,說明如下:

(一) 結構化知識:

結構化知識是由有組織的及彼此關聯的資訊所組成,組織的檔 案、紀錄、研究報告及作業程序均屬之,此類知識易於保存與分享。

結構化知識的知識結構或者認知結構都屬於一種假設性的結構,它 是一種介於程序性知識與描述性知識之間的知識,其功能在於如何 將描述性知識轉變為程序性知識以便於組織使用。至於描述性知識 則是指個體對於某件特定事項或是想法的認知,使其能夠描述該事 物,但卻不一定了解如何使用該知識;而程序性知識則是描述學習 者如何應用他們的描述性知識。

(二) 非結構化知識:

非結構化的知識是由散亂且無關聯的資訊所組成,組織中散落 在各處且未納入知識庫中的知識均屬之,其重要性有時遠遠超過結 構化的知識。

三、嫻熟的知識與未察覺的知識:

(一) 嫻熟的知識(Known Knowledge):泛指組織中個人所熟悉事務的知 識。

(二) 未察覺的知識:即指個人並不知道本身已獲悉的知識。

四、公共知識與私人知識:

(一) 公共知識(Public Knowledge)公共知識是一種顯性知識,是思考模式 的一部分。公共知識需要有思考以及使用的情境,亦必須考量每一 種特別的情境所給予每一項概念或是想法的特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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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私人知識(Personal Knowledge)

私人知識可以取自於公共知識私人化的過程,或是來自於個體 學習的經驗,或自創或領悟所得的知識。私人知識則因資訊或知識 公開及分享與否,而可能成為顯性或隱性知識。

五、程序性知識、陳述性知識、事實的知識、概念的知識:

(一) 程序性知識泛指「知道如何」(Know How)的知識,其可以從行為表 現者之觀察而取得。

(二) 陳述性知識則是指透過語言文字較容易傳達的知識。

(三) 事實的知識則為「知道什麼」(Know What)的知識,例如:圖表、

數據等知識。

(四) 概念的知識即較不易為他人所觀得的知識。

六、普遍性知識與特定知識:

(一) 普遍性知識:

普遍性知識是指該知識內容不會因為某一特定事情而改變的知 識。普遍性知識的優點在於其取得範圍甚廣且組織相當容易將進行 分類編碼的工作。

(二) 特定知識:

特定知識泛指所有暗藏於組織特定情況下的知識,當組織針對 特定知識進行描述時,不但要詳加說明其知識內容,對於該知識所 處之環境亦需加以強調。

七、個人知識、組織知識和結構知識:

若從「組織為一有機體」的觀點出發,知識可分為個人知識,組織 知識及結構知識,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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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人知識為存在於個人的心智模式中的知識及智慧,難以與他人共 享。

(二) 組織知識則由組織部門或單位自創發生,不但易與他人共享,且易 於創造組織價值。

(三) 結構知識則是透過理念或程序存在於組織之中。

八、外部知識與內部知識:

(一) 外部知識:

外部知識具有容易擁有的特質,外部知識通常成為知識管理的 重心,組織可透過建立資料庫的方式充實之,如圖書館的書籍、資 料等。

(二) 內部知識:

內部知識則存在於組織成員的腦海中,必須經過轉化過程成為 外部知識後,才能在組織內流通。組織應建立知識分享文化,如此 才可以使內部知識自由流通,成為組織知識。

組織中的個體匯集成組織的知識能力,以組織理論來將知識加以分類,

更有助於組織對於知識的運用與發揮。Blackler【67】根據組織理論的整理,

將知識分為五種類型:

一、心智化知識(embrained knowledge):心智化知識取決於概念化的技巧與認 知的能力(亦稱為“knowledge that”與“knowledge about”)。和日常生活行為 相比較之下,該類型的知識是發展出複雜規則與瞭解複雜因果關係的高 階能力,也就是雙循環論(double-loop learning)中所提倡的明確的再認知 或修訂原本視為當然的事物。

二、行為化知識(embodied knowledge):行為化知識取決於人的外在表現、知 覺與感覺的資訊、自然科學的線索、以及面對面的討論。行為化知識是 以行為為導向,可能只有部分是外顯的。行為化知識可以透過實際運作 來獲得,且此類型知識源自於特定的背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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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於文化中的知識(emcultured knowledge):該類型知識是指達到共享認 知(understandings)的過程。文化的意含體系(cultural meaning systems)與社 會化和文化適應的過程密切相關,這樣的認知十分仰賴於語言,因而被 社會性地建構且開放協商。

四、嵌植化知識(embedded knowledge):此類型知識存在於系統化的慣例中,

這類型知識的概念是起源於經濟學者所提出經濟活動理論。經濟學者們 認為該類型的知識是為了組織的有效運作而產生,表現於技術、規則、

正式程序和規範之中。

五、符碼化知識(encoded knowledge):符碼化知識是指借由符號與訊號所傳 達的資訊。

綜合上述,外部知識必定比較容易被組織所掌握並加以應用,但組織內 部知識則必須透過組織所設置的知識分享機制,才能讓組織成員分享彼此擁 有的知識內容。除分享機制的建立之外,組織必須在組織中塑造出知識分享 的文化,使組織成員樂於與他人分享知識。組織必須善用知識,創造不可取 代的知識,以強化核心競爭力,並藉著建構創新知識和分享知識的機制,奠 定組織永續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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